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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本色警察-第1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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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桥上现在没过火车,除了我们以外,也没什么别的人。  有两个守桥的武警走到了附近,我派了秦烟去跟他们交涉。

    这时候李小杰正在跟电光打。  李小杰是我们队里功夫最好的,电光是个很好的对手,平常请都请不来。  所以我们只是将电光围着,让他做李小杰地免费陪练。  这头禽兽实在是很厉害。  身上中了两枪,又摔了摩托,和李小杰打起来竟然也没有太落于下风。

    我站在一边,点了一只烟抽上。  电光的面具在逃跑,摔车的过程中不知什么时候掉了。  我看着那张脸,眼前就不断的浮现出李莎穿着雪白的婚纱时那美得让我心悸的容颜。  我没有想到会在这样地情况下遇到电光。  更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把他逼到了绝境。  我又回想到李莎婚纱上星星点点的血迹,恨不得马上就开枪杀了这家伙。

    不,开枪杀死他太便宜他了。  我会把他带回去,慢慢的折磨他。  那次跟着林森审讯吴镇宇,让我学到很多招数,而我相信在这方面我还是很有创新能力的。

    电光毕竟是受了伤,他再凶狂,还是一次次被李小杰击中要害,到最后,也像当初的李莎那样。  就算怎么咬牙。  也已经坚持不住了。

    我让李小杰停下来,电光看到了我。  嘿嘿一笑,靠着栏杆坐了下来。

    我走到他面前,点了一支烟递过去,他倒是也没有墨迹,接过抽了一口,长长的吞了一口烟雾出来。

    我蹲在他面前,说:“怎么样,这是你最拿手的杀人方式,用在自己身上,是不是也特过瘾?”

    电光看了看站得不远的李小杰,说:“你跟他说,他的功夫里面花架子比较多,杀人不需要那么多套路。  还有,他不够快,不够狠,要不是有几下心软得像个娘们,我已经挂了。  用拳头杀人和用枪杀人不一样,稍微有点心软,就会把自己玩死。  ”

    我笑着看了看李小杰,这话他其实也听到了。  在拳脚功夫上,李小杰一向也比较自信的,这时候听到电光这么说,居然也没有什么不服气,反而是很佩服地点了点头。  看来,这一架对李小杰来说,倒还是受益匪浅地。

    我说:“你不是杀手吗?怎么给人当保镖了?”

    电光说:“这纯属个人的恩怨,雷虎当初救过我。  算是报答他。  我劝过他,叫他不要搞这种华而不实地花腔,我悄悄去把黎明干掉就行了。  可是他不干。  他是思维还停留在上个世纪。  ”

    这话我赞同。  大家都在将与时具进,出来混更需要讲与时具进。  这些问题我都不管了,我只是问:“她在哪?”这是我最想知道,也很怕知道的问题。

    电光嘿嘿一笑,嘴巴里吐出了一口血来,摇头说:“你放心,她还活着,并且,我也没有把她怎么样。  ”

    我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问:“你觉得你现在这个样子,还有机会去做什么第一杀手?”

    电光看了看他的伤口,说:“皮外伤而已。  ”

    我站了起来,拔出手枪,那是李莎习惯用的捷克产CZ100。  我用枪指着电光的头说:“在这里补一枪,大概就不算是皮外伤了吧?”

    电光也慢慢的站了起来,说:“你不敢开枪。  我死了,你就更找不到她了。  ”

    我的确不敢开枪打死他,但是李莎绝望而美到极致的容颜不断的在我眼前浮现,我回想着当时我和李莎那近乎世界毁灭的亲吻,回想着当时拥着她是情愿就此死去的心情,我的耳边也回响起了她的声音,她问我,老公,要是我不能给你生孩子了,你还要我吗?

    我的眼睛里已经有泪水流出来了,我确实不敢开枪打死电光,但是,我枪口一低,“砰”的一声,电光的腿上炸开了一团血花。  枪声一响,所有的目光都瞬间的集中在了我身上,他们一定看到了我的眼泪,可是,我甚至不想抬手去擦拭。

    电光大腿中枪,只能靠手上的力气支撑才没有倒下。  我承认我没种跟电光比试拳脚功夫,我也没有他那种风度。  但是现在他落到了我的手里,怎么折磨他那是我的事情。

    师兄!黎雅担心我的情绪失控,做出什么更过激的事情来,在旁边叫了我一声。

    电光也仍然只是嘿嘿一笑,摇了摇头,说:“像你这种情绪容易激动的人,是做不成什么大事的。  李莎在这一点上比你强多了。  其实,我和她现在还可以算得上搭档。  因为我也上了死神的黑名单。  你放心,我绝对言而有信,只要她帮我找到死神之镰和拉菲,我绝对会放了她。  ”他这么说,并不是在向我祈求,他的眼神里依然对我充满了轻视。  他这种人,不要说我打他一枪,就算把他的脑袋看下来的,他的眼睛睁着,就依然会鄙视我。

    确实,我情绪容易激动,我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照他说,我这种人真的做不成什么大事。  可我也没想过要做什么大事。  我现在,只想把那个让我心悸和心痛的女人找回来。  我不介意在他的另外一条腿上再开一枪,但是我没有急着这么做。  我追问他说:“死神之镰是什么?拉菲又是谁?”

    电光嘿嘿一笑,说:“死神之镰,就是进入杀手组织总部的钥匙。  我跟你这种庸庸碌碌,毫无意义的度过每一天的蠢人不一样。  我要实现自己的理想,为此,哪怕付出多么大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

    我冷冷一笑,说:“恕我直言,你的脑子进水了。  用网络上的话来说,你有点NC。  ”

    电光不介意我的嘲笑,接着说:“拉菲是国际杀手之中最著名的一个杀手经纪人,也许并不是一个人。  只有他才能找到死神,你有兴趣的话,不妨去找一下。  我可以给你一个线索,他最近在东亚很活跃,很可能在日本或者韩国出现过。  ”

    我看他的样子,好像是要和我说拜拜了。  可是,他往哪跑?这周围都是我的兄弟。  从桥上跳下去?他现在身上中了三枪,流了很多血。  他是很厉害,但是厉害也总有个限度。  但是,我还是低估了他这样的人,他可以无视别人的生死,冷漠到不管男人女人小孩都可以看着对方在自己的眼前挣扎抽搐。  他也可以不把自己的性命当一回事。

    就在我们所有人的注视中,他手握着大桥的栏杆,一个很漂亮的后空翻,像一个体操运动员那样,从大桥上跳了下去。

    我跟上去,对着光影交错的水面开了几枪。

    他其实早就可以跳下去了,只是故意的,给我留了一点线索。  这个意图不难理解,通过警方,他又可以多一条找到拉菲的渠道。  至于到时候怎么获取信息,我相信他也一定会有办法。

    ——————————………

    嗯,二更,但是不一定有三更,晚上可能去斗地主,哈哈

第一季 欲望都市 第一九七章 纸鹤

    第一九七章  纸鹤(三更求票啊)

    电光之狼只留给了我一个很不靠谱的提示,跑了,李莎依然杳无音讯。  这让我很沮丧。

    我甚至都没有宣布收队,一个人走了。

    这时候我很想念李莎,想念她的美丽,也想念那种悸动的心情。

    对于很多人来说,一辈子,浑浑噩噩,没有大喜大悲的就过去了。  这曾经就是我追求的人生状态。  我一直认为这是一种幸福。  现在也还这样认为。  可是,那种整颗心揪起来痛得喘不过气的感觉,那种灵魂出窍的心悸,更是人生的一笔财富。  而这笔财富,装逼一点地说,花再多的钱也买不来。

    我一个人在街上走着,走着,丝毫没有留意到天空又下雨了。  这个城市太他**的爱下雨,就像肖濛爱哭一样。  所以我坚信,肖濛真真正正是这个城市养育出来的。  李莎不是,雪冰魂也不是。  她们是这个城市的局外人。

    和肖濛在一起,我感觉到的是一种如水的柔情和温馨。  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都不枯燥,她是爱哭,可是更爱笑。  她好奇心旺盛,爱惹祸,充满理想主义,但是并不傻。  我爱她。  我清楚的知道我爱她。  她存在于我的生活,并且,镶嵌在我的生命力。  我一直抱着有一天她会离开我的隐忧,我总是对自己说,肯定会有那一天的,公主会和王子幸福的生活下去,而我不是王子。  但是我也知道,真有那么一天的话。  我地人活着。  但是精神将失去所有的水份,变成干尸。

    而李莎对于我来说,似乎更多的是一个梦幻。  从一开始知道她的身份,我就觉得这个人不真实。  她的美对我来说非常的可疑,她总是在我毫无防备的时候出现,然后在我最无力抓住她地时候离开。  这总会让我觉得,也许这一秒她还在我怀里。  但是下一秒,睁开眼。  她已经变成空气飘走了。  她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惨烈的,绝望地影子,我根本不敢指望和她在一起的生活能够正常的维持。  如果我说我也爱她,那么这种爱只能是一个童话。

    黎雅。  黎雅应该是我最理想的妻子。  不管我遇到什么事,她都会默默的站在我的身边,她可以为我分担一切的烦恼和苦闷。  我如果想结婚,那一定是和黎雅。  可我大概是没有这个机会了。  黎雅告诫我说,我已经有了女朋友,不要太贪心。  黎雅是很温柔地一个女孩子,让人完全感觉不到她是一个警察,而且不是文职,普通的刑警也绝不是她的对手,可这些东西都掩藏在她温柔的本质。  而不是外表的下面。  但我同时也知道,她又是个很执拗的人,她如果打定了主意,别人绝对难以改变。

    而兰若淅呢?

    我想到兰若淅的时候,猛然惊醒。  我发现我全身已经被雨淋湿了。  霎那间,那些纷乱飘渺的思绪支离破碎然后灰飞烟灭。  兰若淅。  这是一个我此时此刻有些不敢面对,又不得不面对地名字。  我知道今天早上我做了什么。  我更知道,不管是我对于她,还是她对于我,都只是处在刚刚熟悉,刚刚开始亲近的阶段。  我们之间甚至没有太多的接触,一两次的暧昧之后,我跳过了所有必须的暧昧的进程,就直接地把她变成了女人。

    今天早上发生的事情,无异于**。  我无意再为自己开脱。  我知道不管怎么样。  我都必须对面对。  我猛然记起,她叫我回去的时候带一盒事后避孕药。  而当我开始寻找药店的时候。  我才发现药店都已经关门了。  我找了很多条街,最后在一个小巷子里找到了一家关门关了一半的小药店。

    药店的老板是个年纪比我还小的**,当我强力的阻止她关门的时候,她几乎吓坏了。  想象得出来,一个全身湿淋淋的男人突然在深夜里出现,堵在她地门前,不要说是个**,就是个大妈也得吓着。  而当她得知我要买地药以后,很愤恨,也很鄙视的把药扔给我,连钱都没有要,只是说:“管不住那条恶心地蚯蚓就射到墙上去,凭什么去伤害女人!”

    我在她面前无地自容,丢下一百块钱落荒而逃。

    回到家里,我不知道我第一句话该对兰若淅说什么。  也许,我该为她弄点吃的。  这是我唯一会用,而且也略有信心的招数了。  反正每次肖濛生气,都会被我做出来的香喷喷的食物勾引出肚子里的馋虫,然后不知不觉的就被我和平演变了的。

    但是兰若淅吃不吃这一套,我不清楚。

    屋子里静悄悄的,似乎感觉不到有人在的气息。  我迟疑了一下,径直往书房跑去。

    这有点出乎我的预料。  书房里没人,兰若淅也不在这套房子里。  难道她跟她姐姐一块走了。  可是我没有接到什么电话,就算兰若淅自己不想给我打电话,兰若冰总会说句话吧?

    我又回到书房,那张小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  床单已经被拿走了,可是,在床垫上,隐隐还能看到一些血迹,这是在提醒我自己到底干了些什么。

    兰若淅走了,但是一开始她还叫我给她带药回来的。  我在电脑桌上发现了一只纸鹤,那上面有字,是兰若淅留给我的信。

    “老骨头,我还是决定这样叫你。

    我发现写信是一种很古老的方式,也是一种很有意思的交流方式。  好吧,你走了以后,我一直在装睡。  后来姐姐醒来了看我,我装作睡得很熟的样子,动也不敢动。  她还给我理被子,姐姐已经很久没有给我理过被子了,那时候我只想哭。  后来姐姐走了,我就坐起来想,拼命的想使劲的想,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现在想明白了。  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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