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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本色警察-第1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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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莎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可是。  淡淡的笑里,眼睛却有些异样的闪亮。

    我说:“可是,婚纱照不是一个人拍地。  ”

    李莎看着我说:“你不是在装傻吧?”

    我觉得鼻子酸酸的,我只是很想问:“刚才在床上,你是想玩我吗?等我yu火焚身的时候,突然给我一脚什么的?”

    李莎嘿嘿一笑,说:“废话,你还以为什么呢?”

    这个,我还真没想多,虽然那一刻我都血脉喷张了。  可是现在静下来我就想得出来。  李莎绝对是闹着玩的。  她跟我,还没到那一步呢。  我们连K都没K过。

    我接着问:“然后,突然遇到这个厉害哄哄的摄影师,你就突然有了照一组婚纱照地念头?和我?”

    李莎摇着头说:“你这人太墨迹了,照不照拉倒吧。  ”

    我说:“照!当然照!”不过我猜想任飞歌听说李莎是要和我照婚纱照,一定会郁闷致死的。  这就是无视我的代价。

    很难想象在森林的深处的一个破破烂烂的废弃仓库里,竟然会有一座设施很齐全的摄影棚。  相对于简陋的地下室来说,楼上的摄影棚很有一个正规影楼的样子。  任飞歌再绷就要绷穿了,其实,他真地也就是个影楼地摄影师,或许还是半个老板什么的吧。  我就清楚在在摄影棚里看到墙上写有“古堡影楼外景基地”地字样。

    至于李莎提出要和我拍一组婚纱照,任飞歌也一点都不意外。  但是他基本上还是把我当空气,就算拍照的话,最多也就拿我当陪衬,也许还会使坏不把我拍进去。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无论是我,还是任飞歌都很清楚,这里的主角是李莎,而我们,仅仅都只是陪衬而已。

    李莎选了一套婚纱,复古式的,式样很简单,低胸,露肩,月牙白。

    任飞歌除了会厉害意外,的确有些本事。  他根据李莎选的婚纱,为她设计了一个简洁清爽的发型,李莎现在是短发,需要加一点假发上去。  化妆他可能不算很在行,可是简单的涂涂抹抹,李莎本来就近乎完美的容颜更是找不出什么瑕疵来。  等到她把婚纱换上以后,无论是我,还是任飞歌,全都呆了足足一分钟。  要不是李莎主动说话,我们可能都醒不过来。

    李莎指了指我,问任飞歌:“他不需要换装吗?”

    任飞歌看了看我,走到衣架那边随手找了一套白西装给我,试衣间都不给我指了,反正都是男人,就地吧。  我也懒得更他废话。  我的心砰砰砰的跳得厉害,我有点恍惚。  我知道拍这个照片并不就代表我和李莎结婚了。  可是,我这一刻地心情,真的就像那些正在拍婚纱照的新郎一样。  不,甚至像即将迎娶新娘的新浪一样。  我的伤很痛,我换衣服换得很不麻利。  尤其是换裤子的时候。

    这时候李莎提着婚纱走过来,弯下腰帮我把裤子提了上去,把衬衣扎好。  又蹲下去帮我换了皮鞋。  我看到任飞歌那种吃惊得嘴巴都可以塞下榴莲的表情,他不知道这后面地故事。  他什么也不知道。

    等我们都换好衣服之后,任飞歌就迫不及待的给我们拍照了。  准确地说,是给李莎拍。  所有拍婚纱照的新人里面,男人都只是陪衬,主角是女人。  更何况,任飞歌根本就不想把我拍进去。

    我看见李莎在任飞歌的指示下摆着各种pose,我看着她穿着那月牙白的婚纱。  时而忧郁,时而微笑,时而怅惘,时而憧憬……她的手上戴着衣服白纱手套,看上去是那样的纤细优雅,时而双手合十,时而捧着一束以假乱真的假花,时而提着裙摆轻轻地旋转……我看着看着。  我的眼睛完全湿了。

    终于还是拍合影了,李莎时而挽着我的手,很娴淑的依偎着我,时而从背后搂着我,紧紧的贴在我的身上,又时而捧着我的脸。  把嘴唇靠得我很近很近。  我一直在眩晕着,就像在做梦一样。

    任飞歌拍着拍着,终于忘记了他自己,进入了影楼摄影师的角色,主动地提议说:“两位拍几张亲密的吧?”

    这时候李莎才微微有些脸红的问:“亲密的怎么拍?”

    任飞歌帮我们设计了几个造型,最基本,最简单的,就是接吻。

    可是,面对着镜头,我突然感觉自己像一个初中生那样的紧张。  我看着离我很近地李莎。  心跳快得好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一样,我猜我的脸一定很红。  尽管因为失血,我的脸本应该没什么血色的。

    李莎也是,她的胸口剧烈的起伏着。  在那件低胸和紧身的婚纱的包裹下,她的胸部并不仅仅就是显得大,那个挺拔和线条,感觉都非常的完美。  当我把双手搭在她盈盈一握地纤腰上地时候,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她的腰都有些僵硬。  我感觉得出来,这应该就是她地初吻。  尽管她刚才在床上摆出了一副很妖魅的样子,可是,这一刻,她的身体已经完全暴露了她最真实的情况。

    任飞歌不停的按动相机,这一刻,就算是我,也不希望他把胶卷或者内存浪费在我的身上,我知道他是从我背后拍的,我只是个背影。  可是,我非常乐意他这么做,因为这一刻的李莎,是最美的。

    我们的唇终于还是触碰到一起了,只是轻轻的触碰,我就感觉到浑身都在战栗。  好像真的有一股电流,涌过全身的肌肤。  那种感觉,既紧张又兴奋,完全无法描述。

    最后这一组照片拍完,我们脸上都有了汗水。

    任飞歌说:“OK!非常完美。  休息一下,换下一套婚纱。  ”

    这时候我没有理会那个不识趣的家伙,我搂住了李莎的腰,把她拥在怀里,说:“刚才有点紧张,感觉不是很清楚,趁那个家伙去给你找衣服了,我们再来感受一下吧。  ”

    “感受什么?”李莎把手挡在了我的嘴上,笑着说:“刚才只是配合摄影师,我又不是真的要和你接吻。  要不然,肖濛那里我看你怎么交待。  ”

    这是个问题,可是,我现在不想去管这个问题。  我现在控制不了自己,不是处于欲望。  真的不是因为欲望。  或者,这才是最难办的。  我知道肖濛对我有多重要,我也时常牵挂着黎雅。  可是现在,当我搂着李莎的时候,我谁都没有去想。  我只是不想放开她。

    我不知道这算什么,多情,滥情,还是男性的劣根?李莎告诫过我,多情是要有资本的。  我现在依然没有这所谓的资本,可是我什么都不想管,我就想这样搂着她,吻她,就算她是美杜莎,要把我变成石头我也愿意。

    李莎看着我不妥协,不罢休,不退缩的眼神,笑着说:“我从来没有发现你这个人还有这么认真的时候,通常,不管做什么事,你都不肯使出全部的努力。  好像生怕自己太用功太执着就会吃亏一样。  好吧,态度这么认真,是应该奖励的。  ”

    她说着,迎着我把她的红唇印到了我的唇上。  这一次,不再是刚才拍照时那种嘴唇的接触,她虽然很不熟练,但还是轻轻的张开了嘴,用她的舌头和我的舌头交缠起来。  我紧紧的把她拥在怀里,贴在胸口,我不怕触到伤口会痛。

    痛也没关系,越痛,便越是清醒。  我要的就是这清醒,以证实我不是在梦中。

    一吻良久,当我们都要喘不过气来才分开的时候,才发现任飞歌已经拿着一件新的婚纱在一旁站了很久了。

    李莎的脸很红,但是,她也没有避让。

    李莎接过任飞歌手里的婚纱,对我说,进来帮我换。

    我听到任飞歌发出了一声悲叹,那种悲叹不是发自肉身的,而是发自灵魂的。  他一定在想,老天难道瞎了眼吗?也许吧。

    其实帮李莎换衣服的时候我没有什么邪念,在更衣室里,她背对着我,当我仔细的看着那雪白的脊背的时候,我发现那上面并不是那么光滑。  那上面分布着好几个伤疤,伤疤的颜色很淡了,但是,我轻轻的用嘴触上去的时候,可以清楚的感觉到伤疤异于完好的皮肤的凹凸。  而李莎轻微的颤抖着,鼻息有些急促。

    我迟迟的不想把她的拉链拉上去,她转过了头来,微笑着说:“别急,还没拍完呢。  ”

    别急?这是给我的暗示吗?

    又拍了一组造型,这一次,任飞歌帮李莎设计得有些妩媚,有别于刚才的清纯。  他最开始的时候故意的不理睬我,但是拍着拍着,他又进入了摄影师的角色。  这一次他帮我们设计的亲密照是:李莎深深的向后弯下腰去,我搂着她,整个脸几乎都贴在了她的胸口上。

    等到任飞歌兴奋的大喊一声,“完美!”然后再次宣布休息,跟着说:“室内的就拍两组,等到天亮以后,我们再到森林中拍外景!我很满意,这是我拍照至今拍得最完美的两组照片,李小姐,你穿上婚纱,就是全世界最美的新娘!”

    天亮?李莎淡淡的一笑,说:“我看是等不到天亮了。  ”

    我和任飞歌顺着她的视线,在摄影棚的门口看到了一个人影。

    那是一个看上去有些忧郁,也有些帅气男人,长发,罗伯特巴乔一样的口子须,穿着牛仔裤,咖啡色的夹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他坐在门口的一个箱子上,一直在抽烟。

    “拍完了?”这人问了一句。

    李莎点点头说:“拍完了。  ”

    这人又问:“你要换一身衣服吗?”

    李莎这时候穿的是一件抹胸的纯白短婚纱,她只是踢掉了高跟鞋,说:“不用换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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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改错别字,又要写一些话,呵呵,别的那些不说了。  这一章自己还是比较满意的,被李MM打动了。  她一定很美,挫挫男看着一定很心痛。

第一季 欲望都市 第一六六章 看着你离开

    第一六六章  看着你离开(第一更,求票)

    任飞歌不知道这个男人是什么人,也没有从他和李莎的对话中听出什么不对,但是他一看到是个男的,似乎就有一股无名火冲上来,把手中的相机一放,走上前说:“你这人怎么回事啊?不知道这是私人地方吗?进来也不先敲门,有没有教养啊。  还有,你那个烟头别乱弹,要是引起了火灾,你拿命赔啊?”

    我想笑,可是我笑不出来。  我看见李莎回头看着我笑了一下,那个笑美得让我心悸。  穿着婚纱的她,是那样的美,我的眼睛不禁又潮湿起来了。

    这时候不知死活的任飞歌已经冲到了那个男人的面前,他估计是看到那个男人比他矮,也不强壮,想发泄一下心中的无名邪火。  我觉得这不怪他,相信任何男人看到穿着婚纱的李莎,而和她拍婚纱照的男人却不是他自己的时候,都会有这种邪火的。  尽管,任飞歌一旦进入了角色,就只记得自己是摄影师,但是退出这个角色了,他就很火大。

    而那个男人的动作很快,快到我根本没有看清他是怎么出手的,任飞歌就给他塞进了一张堆满衣服的沙发里。  他没有下杀手,只是把他打晕了。  李莎说得没错,杀手也不会随便杀一个无关的平民,因为没有人买单。

    我现在知道这家伙为什么叫电光之狼了,他的动作真的很快,那种快甚至让我觉得有些科幻。  以我现在的身体状况,连任飞歌都打不过了。  更不要说这个杀手榜上排在第五位地电光之狼。  但是我拉住了李莎,说:“下面的地下室更宽敞一些,要打的话到下面去吧。  我先陪你打,你也看到了,这是我老婆。  遇到这种事情,男人不管有没有本事,总不能让女人走在前面吧。  ”

    电光之狼看了看我。  点头说行。  然后就转身往前面走了。

    其实我的意思是先把他骗走,然后我和李莎赶紧开溜。  但是李莎看着我笑了笑。  说:“你也看到了,凭他的速度,你认为我们逃得掉吗?”

    逃不掉,难道只有死?我突然明白一向冷静的李莎为什么今天执意要拍这个婚纱照了。  我们在这里耽搁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如果用来逃命,也许可以走得更远一点。  但是,那又有什么用?对她来说。  明天随时都会永远地终止在对明天的等待里。  她知道自己很美,既然明天已经不可确定,为何不将这种美留下来?哪怕只留下一个回忆,也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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