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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

正邪无剑-第2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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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微生雾没有拒杨乐天于千里之外,但也没答应和这个琳儿的丈夫做兄弟。因为,倘若幻魄珠真能救回他的性命,他为何还要尴尬地徘徊于心爱的女人与情敌之间……
  无声的风推开了谷底雅居的门。
  那一日,琳儿和杨乐天来找微生雾去吃早饭,却没在雅居中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留下来的,只有桌上的几本医书、一盒丹药、一张字条,以及一封信,还有杨乐天前日刚送出去的那颗灵珠。
  抓起幻魄珠,杨乐天瞥了一眼,发现上面有未干的血迹,他没有说话,蓦地笑了笑,又去看桌上的字条和丹药。字条上写明,丹药是留给念儿的,每日一次,直到吃完这一盒,则病愈;另外也写明了一种药水的配制方法,用来医治琳儿的白发。
  杨乐天看罢,又随手翻了几页旁边记录详尽的医书,暗道:这家伙果然医术高明,原来他已找到了为琳儿母子治病的丹药。可是,为何他不早拿出来,偏要……想到不解之处,杨乐天握了握左手的那颗灵珠,微微皱眉,抬起眼睛,正看见琳儿拿着微生雾留下的那封书信在兀自发怔。
  “那上面写了些什么?”杨乐天问。
  “你自己看!”
  接过琳儿手上的信,杨乐天一楞,抖了抖手腕。那张信纸随着他手指的震动尽情地在空中展开,然而,那上面居然空无一字。
  “你说,那上面写了什么?”琳儿闷闷地反问。
  杨乐天温和地笑了笑,对着白纸朗声念出:“琳儿,我走了,去一些我想去的地方。你想要的东西我放在桌子上了。此外,我已将毕生所学和积累的经验尽数记录在册,就是桌上的那几本医书。好了,这里的一切就交于你们夫妇了,希望你仔细研读医书,在龟谷中行医施药,继承医仙的衣钵。珍重,勿念,微生雾字。”
  听完,琳儿忽然转身,推开了雅居的门。
  雪从看不见的苍茫中飘落下来,先是零星的小点,而后是大片大片如棉絮状地纷飞。琳儿站在门口,仰着头,让那些雪片在她温暖的脸上融化。她不知对那个人存着怎样的感情,只是觉得有种莫名的空虚感从心底油然而生,令她心慌。
  这时,杨乐天从门内走出来,帮妻子紧了紧斗篷,顺势将手搭在妻子肩头,五指深入到斗篷长而软的狐毛中。过了良久,他才开口劝了一句:“回去吧,琳儿,念儿若醒了一定闹着找娘。”
  然而,琳儿却没有理会丈夫的话,兀自睁着空洞的眼睛,凝望着头顶纷扬而下的雪片,喃喃:“他已经走远了吧……”
  “要知道,有些人强留不来,每个人都有他的宿命,能走自己想走的路已是做人最大的奢望了,你该为他高兴才是。”顿了顿,杨乐天轻笑一声,“其实,你也该为我们高兴,我们一家三口终于可以隐退江湖、在这神仙般的地方隐居避世,不是更值得开心么?”
  “嗯。”收回眼光,琳儿颔首浅笑。
  “走吧,闲事莫理,闲事莫问,从此谷外那片江湖与我杨乐天再无瓜葛。”青衣侠客拥着妻子,在飘摇的风雪中缓缓走上了玉桥。
  忽然间,在他们头顶现出了一片天光,那光芒明明是无色透明,映在飞雪上竟呈现了无数种斑斓的色彩。每一种色彩都与另一种色彩相交相织,形成了第三种绚烂的色彩。玉桥上,那些光怪陆离的飞雪围绕着这对年轻的夫妇旋舞着,令二人宛如站在了仙界的虹桥上,恍如一梦。
  (全文完) 
  

番外 之 杀手封心
更新时间2013…11…17 17:33:13  字数:8011

  
  《正邪无剑》番外之杀手封心
  踏风而来,踏风而去,原来最后他仍是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他至少曾经拥有,那么,便已足够了。
  枯叶在他脚下断裂,那样清脆地响声,如琴音一般地在耳内破碎,奏出空寂的调子。“妹妹啊,只要你好,我这个哥哥便心满意足了。”夜里欢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暮秋清冷的空气,再睁开时,那双冰眸仍然冻结着,唯一的不同的是那冰眸中忽然涌出了某种异样的情绪。
  那种情绪令他猛然低头,看向自己端着的手。原来就在他的拇指之上,一片黄叶不偏不倚地停落在那里,如同一只休憩的枯叶蝶。
  “难道我真的错了么?”他在心里这样问着自己,手指轻轻一歪,目送着那片枯叶从他僵硬的拇指上坠落,悠悠荡荡地飘到了脚下。
  是的,也许他真的错了,或许,他根本没有错。然而,义父认为他错了,那就是错,他是天神教的主宰,亦是他命运的主宰……
  自从七岁登上神魔崖的那天,对于义父的苛责,那个曾经叫“夜寂”的小男孩都一一挨过,并且在那样残酷的训练下,他的武功与日俱增,甚至超过了比他早上山几年的孩子。但是在他十岁那年,他却是再也挨不过了,因为那年发生了一件事,封住了他一张灿烂的笑颜。
  那是一个又闷又热的夏日午后,烤红薯的香气在潮热的空气中蒸腾。几个孩子围坐在山坡上,吃着这顿“丰盛”的午餐。在天神教里,他们平时吃得最多的就是野菜,即使教徒们吃着珍馐百味,也绝不会分给孩子们一分一毫,因为这是神尊的命令。而今日,由于神尊女儿的生辰,陆峰特别赐给他们每人一块这稀罕的美食——烤红薯。
  夜里欢坐在一块石头上,双手捧着这块宝贝的红薯,默默品尝着那软糯的薯蓉,微粉的唇边挂着一丝甜腻的笑。就在别人吃得正香的时候,他却突地惦念起什么,若有所思地停下了口——不知道妹妹还活着没,若是活着,又能否吃到这么香甜的红薯呢……
  “哼,不就是一个破红薯么,有什么好吃?”不屑的言语从十二岁的男孩口中说出,杨云仇歪了歪头,随意在红薯上留下一记月牙形的齿痕,似是无味地嚼着。
  “谁说的,这红薯多甜啊,可比我家乡的好吃多了。”江武兴一面反驳着,一面狼吞虎咽。
  “唉,我这块不甜呢。”四人中唯一的女孩发了一声叹,边用手指一点点拨去红薯上皱巴巴的皮,一脸愁眉。
  “没关系,我的甜,我们换!”夜里欢嘟嘟嘴,和煦地一笑。这山上的每一个女孩子,他都当妹妹看,当妹妹去爱护。
  “好!”柳飞仪立即答应了夜里欢的提议,不禁勾起小小的唇角,流露出了一丝得逞的笑意。她拿自己手中这块已经吃了大半的和夜里欢那块还剩大半的换,显然是得了便宜的。而正当她欣然接过夜里欢手中的红薯时,却见到一个刚吃了两口的红薯滑过眼前、被狠狠掷到地上,滚了一圈的泥土。
  “哎呀,可惜了!”
  女孩惋惜地大呼,夜里欢和江武兴同时转过脸来,惊讶地看着杨云仇一脚踏在地上的红薯上,发狠似地将这宝贵的食物在脚底踩烂。发怒的男孩涨红了脸,猩热的眼中喷着嫉妒的火焰,“你们看看他们大人都吃的什么,山林野味,美酒佳酿,凭什么、凭什么让我们就吃这些?竟欺侮小孩子。”
  闻言,柳飞仪背过身去,自顾捧着两块红薯,匆忙地向嘴里塞,这刻能有如此美味吃果腹,她才不去管那么许多。多年在妓院成长的经验告诉她,到手的东西不要,一会儿就不一定是自己的。
  “吃吧,噎死你!”杨云仇的话如石子般地从空气弹起来,惊得坐在地上的黑衣男孩一楞。夜里欢抬起乌黑的眼眸,看向那个跺着脚咒骂的杨云仇,没有插上话。
  “算了,云仇。”江武兴舔净了手指,嘻哈着劝:“义父不是说以后要是我们争气,就封我们做护法么,到时候什么美食吃不到,别不要生气啦。”
  “是么,我有生气么?”杨云仇将那怒气压在眼下,眸子一转,忽又压低了声音道:“哎,武兴,刚才我可看见两个教徒拎着只兔子说晚饭下酒,我们不如去偷一些过来吧?”
  “偷?”听到这个字眼,其余三个孩子均是被吓了一跳,江武兴登时捂上了杨云仇的口,“嘘……这事儿若被义父知道了,可就不得了啦。”
  “放开我!”杨云仇一下打落了江武兴的手,“怕什么怕,就咱们四个知道,谁都不说出去,还会有谁知道,有什么好怕的?”
  “还不怕?”柳飞仪心满意足地吃完了手里的大半个红薯,站起来提醒:“云仇,听说你被带上山来时候可是因为爬树遭过义父一顿暴打,在床上足足躺了半个月吧。鞭子的滋味你还没尝够啊,不怕?难道你把这事忘了,真被摔傻了?”
  “我……哼,一群胆小鬼!”杨云仇被噎得面上一红,赌气:“你们不去,我自己去!你们若是谁说了出去,我一定用剑割了你们的舌头。”说罢,他提起长剑,在岩石上“当当”劈了两下,气呼呼地跑开了。
  “哎,云仇!”江武兴拾起佩剑,发足欲奔,却被夜里欢喝住:“武兴,别去追!云仇不会真去的。”
  “就是,他那种胆小鬼,只会说不会做。”柳飞仪奚落一句,摩挲着横放在膝上的小剑,叹气:“还真是想不出兔子肉的味道呢?”
  “这个简单。”夜里欢站起,从石旁抓起自己的剑,在走过江武兴身边时突然顿住,抿着的嘴角咧开了,露出了一个纯真的微笑:“晚饭就让大家吃上兔子。”
  看见那样的笑容,江武兴一怔,眨了眨忽然迷糊起来的双眼。这个小他四岁的弟弟虽然不善表达,却是他们几个孩子中最爱笑的那个,而此刻那男孩脸上的笑容竟如皎月般得明亮照人,令他眼前出现一大片璀璨的光影。
  “里欢,你要……”反应过来,江武兴意识到不好,再脱口惊呼却是晚了,那个黑衣的弟弟已然在畏日下缩成了一个黑点。
  经过一个下午的苦练,几个孩子都已经身心俱疲,在别人去冲凉的时候,一个身穿黑衣的孩子悄然离开了队尾。夜里欢飞快地奔到山阴处,在那些长草横生的地方,费了大半个时辰,才寻到了那小东西的踪迹。长眸一凝,他一剑飞出,闪电般地穿入长草之中,跑过去举起了他的战利品——剑上挂着一只兔子,热血顺着兔子肚腹上的剑孔淅沥流下。
  “开饭了!”
  黄昏时刻,负责煮饭的男孩端上了一锅热气腾腾的兔肉时,江武兴、柳飞仪还在屋中比划着白天的招式。而这刻,他们闻到久违的扑鼻肉香,手中的剑和柳枝全都掉在地上,身子不由自主地跟着鼻子凑到了桌前。
  “好香啊,里欢,晚饭真的有兔肉啊?”柳飞仪已然经不住那香气的诱惑,提了筷子从热锅中夹了一块。
  “这块大的是我的,别和我抢。”江武兴一头扑了过来,筷子都没握稳,就往锅里搅去。
  “什么啊,你要让着我,这块是我的。”柳飞仪将筷子一合,夹住了江武兴伸过来的筷子。顷刻间,锅中如滚起了沸水,两副筷子在里面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夺战。
  经过一番较量,柳飞仪侥幸取得了胜利,她扬起筷子,把筷中的兔肉挑得与自己眉毛一般高,“看,我赢了。”
  “你赢了,我自愧不如。”故意输给柳飞仪的江武兴并不觉得难堪,而是向着柳飞仪竖起了大拇指,夸赞。他另寻了一块兔肉,悠然自得地放在嘴里,让那满溢的肉香慢慢渗入齿缝,他这才忽然想起什么,吓得差点儿没将含在嘴中的半块兔肉吐出来。
  “里欢,这兔肉你是从哪儿来的,不会真是……”江武兴的下半句话含糊在嘴里,怎么也说不下去了。然而,夜里欢却是在笑,从容地笑:“放心吧,不是你想的那样,是我……”
  话到此处,但闻“砰”地一声,杨云仇突然慌慌张张地推门而入,他旋即反手合了门,身子软软地靠上了门板,气喘吁吁。
  “你怎么了,云仇?”柳飞仪询问的目光落在了杨云仇身上。
  杨云仇用衣袖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没怎么啊,没怎么……”他的声音低了下去,毕竟是十二岁的孩子,做了亏心事那袖中的手指还在不停地抖,可他却努力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我太饿了,就、就一路跑回来吃晚饭了。”
  “云仇,我们冲过凉后,就没看到你,你干什么去了?”江武兴举着筷子问,眼睛还在那锅兔肉中巡视。
  杨云仇大大方方地走过来,屁股向椅子上猛地一坐,“我去找夜里欢了啊,没见他来沐浴,就去找他来帮我擦擦背呢。对啊,里欢,你怎么没来沐浴,去哪儿了,让我好找。”
  “我……”夜里欢咬咬嘴唇,腼腆地一笑:“我去准备食材,今天轮到我当值煮饭,所以早点儿回来了。喏,快吃吧,饭都凉了。”
  “好,正饿了,看看你会做……”说到一半,杨云仇盯着面前的一锅兔肉登时白了脸色,刚提起的筷子“啪”地一下就掉了,“这、这是兔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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