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地姻缘-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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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遍地姻缘
作者:庄羽
男主角:王陆
女主角:方童童
内容简介:
对都市人心的描摩;对成名作《圈里圈外》的超越!庄羽最新长篇小说全新出炉!
大家都开始高谈阔时,她开始沉默,很典雅,很真实,一如她的文字,充满了此许的感伤和细腻。
她虽然年轻,却有着与这个年龄不相符的洞察力,把生活中琐碎的心感精心地串联起来,没有丝毫的娇揉造作。
在她的小说,我们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因为它离我们身边生活太近了,近到仿佛昨天甚至今天都正在经历,小说中那种经过提炼后呈现出来的原生态生活让人感觉真实可信、亲切感人。
作者简介:
庄羽,七十年代末出生,当过记者,做过编剧,出版作品涉及小说和散文,喜好收藏和旅行,现就职于某国传媒机构,出版作品有《圈里圈外》等。
正文
在秋天里一起恋爱
楚人
在此之前,我对庄羽一无所知。她的那一部因被人抄袭而闹得沸沸扬扬的《圈里圈外》,也是最近才在朋友的推荐之下从网上当下来看的。她最近出版的新作《遍地姻缘》,比较了一下,第一感觉,觉得这是一个自王朔之后写出了京味的作家,那种嘴巴上无所谓而骨子里特在乎的北京人式的个性,正与庄羽文字相得益彰。当然,王朔之后庄羽之前,还有一个幸福的贫嘴张大民,他们是一路的,贫来贫去,把我们的生活真相给活灵活现地露了底了。
我不是北京人,我说的“我们”,更多的是指有着共同的生活状态的人们。在越过越无奈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只能以调侃和宽容来处置我们所面对的苦难。当然,庄羽的小说所描写的,还远不到“苦难”的高度或难度,那么,应该是一种尴尬吧。调侃而至于贫,宽容而至于放弃,是庄羽小说的路数——从《圈里圈外》到《遍地姻缘》。
如果不放弃,那将如何?《遍地姻缘》中的方童童、李晓蓓,做了这么一个试验,她们选择了不放弃。在尴尬的现实生活中选择不放弃,其结局大概早已注定。以调侃来对待尴尬是幽默,以宽容来对待尴尬是悲悯,而以不放弃来坚持,只可能是悲剧,不好玩了。所以《圈里圈外》是个好玩的小说,因为里面充满了幽默;而《遍地姻缘》,则是个不好玩的小说,因为这里面有了一种认真。
我总觉得庄羽是个不相信爱情的人。在《圈里圈外》,爱情其实是以另一种面目出现的,它与我们从各种渠道所熟悉的那种爱情不搭边。在《遍地姻缘》中,爱情索性变成了要不得的东西——方童童数年来忘不了的张朝阳,那又如何?所以她不再要爱情,那种东西太虚了,抓不住。她只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说白了,她只想要一个自己中意的男人的精子,而不要他的爱情。这样一来,本来尴尬暧昧的生活状态被她揭破了那层面纱,这个女人便变得可怕起来。小说中方童童最后死于生产,我觉得是小说中的败笔,大概是庄羽无法安排方童童生下孩子后的生活,干脆让她死掉算了。总之,生活又变得尴尬起来了。
李晓蓓呢,这个女人,很有点意思。她为一次所谓的爱情而抛弃丈夫和女儿,闹了半天,那爱情结束了,她就又回过头来想要抢回前夫和女儿,觉得他才是最爱。这样一个缺少“贫”这种北京人素质的女人,势必陷入尴尬——不,准确地说是使她周围的人陷入了尴尬。她的死亡应该算得上是一个恰当的结局,她身边的人似乎都为她的死松了一口气,当然,孩子她爸除外。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又哪来那样一种走向死亡的勇气呢。
在我看来,《遍地姻缘》的作者庄羽,也许与这部小说的叙述者王陆有很多重叠之处,最大的一点,是她们都有一种宿命感,或者说是对爱情的宿命感。首先我申明,我对现实生活中的庄羽一无所知,但这个写作中的庄羽,无疑是个有宿命感的女子,这种宿命感表现在小说中,便是不自觉地把生活中的偶然和巧合尽可能地夸大,小说中的人物关系,便在这样一种命定的圈子里纠缠不清。当然我更愿意把这看作是庄羽玩的一个花招,她更关心的其实是人情。在《遍地姻缘》中,爱情是伤人之剑,亲情是与生俱来的无法摆脱的依托,包括方童童想要自己的孩子,在潜意识中难免没有此种想法。而友情呢,在作者看来,有时是可以超越爱情的。甚至连人与动物之情,好像都要比爱情可靠,那只名叫嘎嘎的鸭子,整个就是一不会说话的小孩。当然,最后它也死了,取代它的是另一个新降生的也被取名叫嘎嘎的婴孩。一切又回到了起点,另一个起点。
有宿命感的作家,大概都不太注意在题材和形式上出新招,他们会老老实实地讲故事。但是,有宿命感的作家会比以语言和形式取胜的作者更关注人心,所以庄羽的小说,所描绘的生活就是我们身边的生活,真实得让我们产生距离,仿佛在秋天里谈的一场恋爱,那树叶在身边簌簌地落下来,总让人对爱情的结局有一种揪心的担忧。
迄今为止,我养过一只狸猫,她在一岁三个月的时候被野猫搞大了肚子,大概没脸回来见我,只在阳台的废纸箱子里留下一窝贼眉鼠眼的后代,从此音讯全无。后来,我又养过一条公狗,叫晃悠,虽然咬牙给它上了户口,但由于它的身形过于庞大,在去年轰轰烈烈的打狗运动从文斗转向武斗之后,最终成了牺牲品,我至今记得那一天当我怀揣着五千块钱哭天抢地的跑到派出所去要狗的时候那个胖子扔给我的白眼,就像我的晃悠拐走了他的老婆,那个家伙挥舞着短粗的胳膊,对着所长办公室的方向宣誓:“就算我丢了工作也不能徇私枉法叫你带走这条狗!”我当时想,把我养的狗还给我居然还枉法了?简直强盗!为了填补我内心的失落,那天回来的路上我顺手在一个人的自行车车筐里抄走了一只看上去刚孵出来不久的鸭子塞进口袋,若无其事地溜达进了家门……
我至今不知道这鸭子的性别,但我给它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嘎嘎。
你能想象我在每天晚饭以后拿根红色的绳子拴住嘎嘎的脖子,在草坪上遛它的场面吗?它扭着肥硕的屁股昂首阔步的样子颇有风度,在我的精神指引之下,它目空一切,甚至敢于将一切对它产生兴趣并且企图靠近它看个究竟的各种犬类追得抱头鼠窜,有时候我在一边看它呼扇着翅膀快速奔跑时的样子,简直担心它会一不留神像个野鸭子那样飞起来。可惜奇迹一次也没有出现过,而嘎嘎最后总是会被缓过神来的大狗小狗们又追回到我的身边,一猛子扎进我怀里,嘎嘎嘎嘎地个不停。
那一天的傍晚,我像往常一样,给嘎嘎洗过澡之后带它到草坪上散步,中间在我跟几个邻居讨论下个季度的物业费是交还是不交的时候,一个没留神,嘎嘎独自溜达着上了马路,一个刺耳的刹车声之后,我听到了嘎嘎绝望的惨叫。
一
还没等我走近,从车里跳出一个浓妆艳抹的家伙,指着嘎嘎肆无忌惮地向周围吆喝:“这是哪来的家禽啊?”我听了大为不快,抱起惊魂未定的嘎嘎跟她纠缠起来:“嘿,怎么说话呢这是!什么家禽,这是我养的宠物。”
她看着我忽然笑了:“我说,你也忒无聊了吧,菜市场里三十块钱买的比你这可肥多了。”
嘎嘎并无大碍,受了惊吓在我的怀里不停地抖动,我将它放到地上,鼓励它走上两步。“嘎嘎,走两步,看看有事没有。”
“就一只破鸭子,你还想讹我怎么着?”她在一边不满意地嘟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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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嘎嘎的一条腿走起来有些跛,我重新抱起她检查,大概是扭到了。我拿眼角的余光看着面前这个年轻女子,心里盘算着该不该跟她较劲。说实话,嘎嘎看起来没多大问题,但这家伙的态度实在叫我不能接受,就在我还没拿定主意的时候,那家伙又开口了:“到底怎么着,说话。”她的语气听起来很不耐烦,“就算是给轧死了,我大不了赔你一只。”
“八成是骨折了,”我肯定地说道,“丫最近缺钙。”
“神经病!”她显得很气恼,骂了一句转身钻回了车里,准备离开。“以后把家里的鸡鸭看好了,跑大街上算怎么回事啊,你当这是你们家菜园子啊?”她不但盛气凌人而且出言不逊,我运足了一口气,正打算甩开腮帮子跟她理论一番,不想,她的汽车像半身不遂似的颤抖了几下之后居然风一样开走了,我只好对着她离开的方向啐了口浓痰,准备离开。
我扭头还没走出几步,一辆巨大的货车载着重物呼啸而过,接着是尖锐的金属之间急速摩擦的声响,再回头看时,那漂亮小姐开的红色汽车已经翻倒在一边,货车似乎想都没想,继续呼啸而去。
当时当刻,除了“活该”二字我再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语言了。我抱上嘎嘎,跟着人群一起上前打算看个究竟。
殷红的血从车厢里开始渗透出来,刚才在我面前牛气冲天的小妞死人一样趴在方向盘上,围观的众人七嘴八舌地张罗着报警。
一阵闷雷从头顶滚过,还没容人们考虑,雨滴就已经急不可待地摔了下来,砸在脸上生疼,众人一哄而散,只有我和嘎嘎站在那里。
警车一点不含糊,马上就到了,那个曾经对着所长办公室方向宣誓的胖子跳下车来,直接就问我:“怎么回事?”
“撞了。”我简短地回答他,扭头再向后看,急救车也到了,“又跑了。”我转过头来又对着胖子补充了一句。
天空好像一个巨大的漏斗,嘎嘎在我怀里有些转不过气了,我看了看那女孩的脸,不知道她死了没有,趁着人们把她抬上急救车的工夫,我凑到那个胖子跟前:“警察同志,那车号我记下了。”一边同他说话,两个医务工作者也过来,不由分说将胖子的衣袖扯下,我才发现原来在往外搬那女孩的过程当中胖子的胳膊被划开一个豁口,血水和着雨水一起唰唰地流到地上,另一个警察过来,将我和嘎嘎带到车上,记下了我说的车号,把我和嘎嘎送到了楼门口。
时光荏苒,一晃就是几个月,嘎嘎的腿早就不瘸了,我也把那个倒霉的小妞忘了一个干净,要不是那天胖子警察带着她找上门儿来,我也许根本就不会认识方童童,自然也就不会稀里糊涂地帮着她操持这个破公司弄得自己晕头转向,不过生命中的意外又有谁能说得清呢,就好像如果不是突然有了倒霉的禽流感,嘎嘎也不会英年早逝一样。
二、
以上是我跟童童的相识过程,之前我根本不相信报纸上写的那些所谓的一男一女骑自行车在大街上相撞了开始吵得不可开交过了两个月手牵手去领结婚证书的所谓姻缘,我跟方童童熟识的方式虽然没有姻缘那么浪漫,我想等我们都老了的时候也够我们回忆好些日子的。
托了方童童的福,好歹我现在大步跨进了中产的门槛,抛开跟她一起干的缺德事儿不说,她对我是有着知遇之恩的。
方童童视我为军师。自从我们俩被命运拴在了一根绳子上之后,她凡事必来征询我的意见,这一点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或许还是我们之间友谊的一个支点,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是无法静下心来跟她坐在一起的。
方童童撞车前两个小时刚刚结束了她长达四年的恋爱,不是结婚,那个男的跟她分了手。从那以后她的情感拉开了从一个失败走向又一个失败的序幕,我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怀疑那天的撞车是她心血来潮给自己使的苦肉计。
方童童泼辣、自信、狡猾、典雅、疯狂、神经质,这是我对她的评价。
厚道、认死理、两面三刀、得理不饶人,这是她煞费苦心为我总结的优点。她总说自己是猫,而我像狗,每当这时,我总会想起我曾经投入心血喂养过的一猫一狗,由衷地在心里默哀片刻。
三、
星期四,久未在公司露面的方童童突然在快下班的时候出现在办公室里。这公司是方童童和她弟弟方峻一起开的,背景深厚。我跟方童童相识不久便臭味相投,被她拉了进来,名义上是她的助理,事实上,自从我来到这里,方童童几乎把她平日的工作全交到我的手里,自己当起了甩手掌柜,落得个轻闲。若不是还有方峻在公司坐镇,这公司早叫我给做没了。
“王陆,走啊,吃饭去。”她推开门,把我的桌子敲得乱颤。
我放下手里的客户资料,揉了揉酸痛的眼睛。“我说,这些日子你跑哪去了?前两天世纪公司的刘总疯了似的找你。”
“嗨,”她低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