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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男儿行-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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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龙,在沉睡了近百年后,终于醒来了。卷起万丈波涛,涤荡世间所有腥膻。

“轰隆!轰隆!轰隆!”听到来自背后的汹涌水流声,蒙元御史大夫、河南江北行省左丞兀剌不花眉头皱了皱,心中忽然涌起一股不详的预感。

事物反常必为妖!作为勋贵里边难得一位的儒家子弟,他虽然不大相信这些怪力乱神,但对黄河在十一月底却突然水流量大增的事情,却也是多少有些忌惮。然而,当他看到对面正靠着护城河整理队形的义军,脸上立刻涌起了一缕轻蔑的笑容,心中的不安也在一瞬间又消失了个无影无踪。

怒不兴兵,芝麻李明显中了自己的激将法,没等他麾下的蚁贼们做好准备就冲了出来!

而那些蚁贼们,居然连最基本的列阵都会学会,人挨人,人挤人,乱得像晚秋的骡马市场一般,根本没有任何秩序可言!

早知道这样,自己再等上两三个月,待春回大地后再来讨伐这伙蚁贼也不为迟。在长达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无法成军,再多给芝麻李两个月,结果也是一样。虽然眼前那群蚂蚁的队伍里,已经出现简陋的令旗、认旗和其他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旗帜,旗帜下的蚁贼头目们,也在努力地约束部曲。但蚁贼就是蚁贼,你就是给他们一万年时间,再给他们充足的军粮和武器,他们照样无法变成真正的将卒。

“擂鼓,准备接战!”没兴趣看芝麻李如何整顿队伍,兀剌不花从身侧的亲兵背上抽出一根橙黄色的令旗,用力挥了几下,然后大声命令。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雷鸣般的鼓声,立刻中军位置响起。正在懒洋洋整理铠甲的罗刹兵们,立刻像吃了曼陀罗花一样跳了起来,快速与距离自己最近的同伙汇聚成排,然后一排接一排从刚刚建立起的兵营中走了出来,在正对着义军正中央五百步左右的位置,遥遥地列出了一个整整齐齐的横长形大阵。

“嗯!”兀剌不花满意地点点头,将橙黄色令旗丢给另外一名亲兵。随即,再度抽出一绿、一蓝两面旗帜,先后举过头顶轻轻摇晃。

“轰!”所有蒙古武士全部跳上了马背,风一般朝方型大阵左侧冲去。借着方阵东南角位置向后拉道个弧线,转眼间,就将长方形大阵变成了一把锐利的弯刀。

那些看到蓝色令旗的高丽仆从,则一分为二。半数装备着朴刀的家伙,快步走到“弯刀”西侧,汇聚成一个厚重的底座。另外一半儿手里仅有木棒的,则排着队逼向正在低声哭泣的百姓,将他们像赶羊一般,朝军营后方的黄河赶去。逼他们紧贴着堤坝站成十数个人疙瘩。然后画地为牢,不准他们再做丝毫移动。

前后不过是半柱香时间,蒙元兵马已经完成了全部战前准备工作。反观护城河畔,徐州军依旧忙碌地整理队形。所有排兵布阵规则几乎都是昨天上午才临时想出来的,到了下午,也只颁发到了千夫长一级的将领手里。而更低的百夫长、十夫长,则根本没得到过任何通知和训练。完全靠着各自顶头上司的吼声来指挥手下士卒,步调根本无法保持一致。

更令大伙尴尬的是,在昨天的议事中,高级将领们一致认为只需要战兵出马即可,各自麾下的辅兵只需要留在城墙内侧随时候命。然而他们却谁也没有过问其他人到底能拿出多少战兵。眼下沿着护城河开始列阵,才猛然发现,彼此手中的兵力差别,已经悬殊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

人数最多的如后军都督潘癞子,麾下几乎没有战兵和辅兵之分,把额定的五千士卒,全都当作主力给拉了出来。

人数稍少些的如右军都督彭大,麾下战兵数量也高到了两千四百多名的地步,密密麻麻地挤成了个多边形,四周参差不齐。

其他各位将领麾下的战兵,包括芝麻李自己的中军在内,或是两千左右,或是三千出头,彼此之间差距也非常巨大。但是只要不跟左军站在一起,他们之间的人数差距就不那么令人感到震惊了。朱八十一所统率的左军,居然还是昨天上午那六百来人,没有因为即将开始的恶战多出一个!

“把阵形再拉开些,靠着运河一字排开吧,各营之间留出半丈宽的通道,不用紧挨着,免得影响兵马调动!”望着对面已经严阵以待的官军,芝麻李觉得脸上有些发烫,皱了下眉头,很无奈地说道。

眼下的徐州军,可做不到像对面蒙元兵马那样,完全跟着令旗和战鼓来移动。立刻,有数名大嗓门的传令兵跳上战马,从中军位置向左右两个方向奔去,一边跑,一边扯开嗓子不断地重复,“一字排开,大总管有令,各营沿着运河一字排开,彼此之间留出半丈宽的通道,以供兵马调动!”

“呼啦啦!”原本就不太整齐的队伍立刻变得更加混乱,好半天,才在千夫长和各营主将的约束下,重新把队形整理清楚,彼此间慢慢拉出一个明显的距离。

“嗯!”看着徐州军在距离自己数里远的位置忙碌,兀剌不花既没有命令大军立刻压上去趁火打劫,也没有派出弓箭手进行骚扰。而是饶有兴趣地分辨起观察起对面各营的临场表现来,不断地摇头或者点头。

“大帅,要不要末将带些人过去,教教他们怎么打仗?!”一名世袭的骑兵百户等得百无聊赖,凑到兀剌不花的身边,小声提议。

“没必要!”兀剌不花手捋胡须,笑着摇头,低声回应。“芝麻李的帅旗背对着吊桥,一旦发现势头不妙,随时都可能逃回城内!那样的话,尔等可能就要强行攻城了。不如多给他点儿时间,让他多一点信心。然后再打他个措手不及!”

“大帅英明!”骑兵百户佩服得五体投地,手按胸口,在马背上恭恭敬敬地施礼。

“不过你也别闲着,去,替我向芝麻李传个话!让他不要着急,慢慢弄。什么时候把队伍理顺了,什么时候我再开过去割他的脑袋!”

“诺!”世袭百户也吞莫哥答应了一声,拨转马头,兴高采烈地去了。

看了看麾下百户那骄傲自信的背影,兀剌不花又点点头。然后将目光转向身边的随行幕僚,笑着吩咐,“诸君,跟着我去军阵背后吧,走得近些,一会也能看个热闹!这一仗,不存在任何悬念!”

注1:黄河在1194年到1855年间,都流经徐州境内。河道几乎紧贴着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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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毛贵

“大帅亲自出马,当然所向披靡!”众蒙汉幕僚们,多少都略通一点儿兵法。从徐州红巾的临阵表现当中,就看出这是一群严重缺乏训练的蚁民。所以个个都认为徐州已经唾手可得,

齐齐弯下腰去,大声称颂。

“嗯!”兀剌不花又笑着点下头,抖动缰绳,带头朝自家军阵背后靠了过去。他是成吉思汗帐下四狗之一,神箭手者别的嫡系后代。骨子里就传承着对战争的狂热,虽然读了几大车儒家典籍,每当带兵出战,依旧兴奋得不能自己。

众幕僚也在兀剌不花的亲兵保护下,骑着战马迅速向自家军阵靠近。然后凭借多年追随鞍前马后养成的默契,与兀剌不花一道,在距离军阵八十步左右的位置停了下来。

这个距离,如果换算成朱大鹏原来所在的时空,就是一百二十米。既不会影响前方将士们的行动,又能及时将命令发出去,调整战斗方案。

紧跟着,有亲兵从军营内推过来几辆特制的高车,略微调整了一下角度,熟练地将高车拼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五米见方,一丈多高的帅台。兀剌不花跳下坐骑,由亲兵搀扶着,从特制的台阶走了上去,亲手将赤红色的主将旗帜,插在了高台正中央的圆孔上。

“必胜!必胜!必胜!”亲兵们看到帅旗竖起,立刻扯开嗓子,大声呐喊。顷刻间,所有蒙元士兵都喊了起来,“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一个个张牙舞爪,信心十足。

奉命替兀剌不花传话的蒙古百户也吞脱哥,此刻也带着十名大嗓门手下来到了义军阵前。汲取了先前那个挑衅者被芝麻李给钉死在地上的教训,这回,他隔着大约一百五十步远,就自觉地带住了马头。然后扯开嗓子,反复叫嚣道:“芝麻李听着,我家大帅说了,让你不用着急。慢慢整队,什么时候把队伍整理完成了,什么时候再上前送死不迟!”

“芝麻李听着,我家大帅说了,让你不用着急。慢慢整队,什么时候把队伍整理完成了,什么时候再上前送死不迟!”十名大嗓门蒙古骑兵跟在也吞脱哥身后,齐齐扯开嗓子,用非常流利的汉语大声重复。

“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众蒙元士兵听了,呐喊声立刻愈发狂热,仿佛对面占得全是牛羊般,马上就可以肆意宰割。

而徐州军的将士们听了,士气难免会有些受到打击。对面的罗刹鬼兵他们已经看清楚了,在阳光下的确都有影子。但鬼兵们的身材和军容,却令他们自惭形秽。同样是人,对方身高都在九尺开外,而他们这边即便是最为强壮的,如后军都督彭大和左军都督朱八十一,也不过是八尺半左右的个头,比对方最低的士兵,还要低上半个脑袋。

再往彼此身上看,鬼兵们每个人身上都披着半身镔铁甲,也不是何等巧匠所打造,整个前胸部分居然是完整的一块,在阳光下烨烨生辉。与护肩、护裆和护腿串连在一起,将身上所有的要害部位遮挡了个严严实实。就连硕大的脚掌上,都穿了双包了铁的大靴子,看上去又厚又重,随便就能将地面踩出了土坑来。

那些没有铠甲遮挡部队,如小臂、小腿等,则完全露在了空气中。十一月底的天儿,居然也不觉得冷。一寸多长的金色体毛根根倒竖,就像一只只穿着铠甲的刺猬。

而徐州军这边,大多数人却只穿了件厚布坎肩儿。即便是主将的亲兵和极少数精锐,也顶多穿了件猪皮甲。对流矢也许还能有一定防护力,遇到罗刹鬼兵手里的短刃,肯定就像纸糊一般。

“毛贵,给我出去刹一刹敌军的威风!”芝麻李敏锐地感觉到了自己这边的士气在快速下降,连忙抽出一根临时赶制的红色令旗,亲手交到前军都督毛贵手里,“杀了那个人,让兀剌不花看看我江淮男儿!”

“诺!”前军都督毛贵躬身领命,拖着红缨枪,大步出列。一边朝正在叫嚣的蒙古百户走,一边笑着喊道:“兀那卖嘴的怂货,不要再嚷嚷了。有本事放马过来,让毛爷取你首级!”

“你这。。。。。。!”也吞莫哥正喊的得意,没想到芝麻李随便派了个连马都没有的人向自己挑战。愣了愣,怒火从心头勃然而起,“找死,那老子就成全你!”

说罢,也向自家主帅请示,双腿一磕马镫,直接朝毛贵头顶上冲了过去。

“该死!”兀剌不花见两军阵前的情景看了个清清楚楚,忍不住又皱起眉头。芝麻李明显是想用阵斩敌方大将的方式,激励士气。也吞莫哥居然敢不向自己请示就擅自应战。然而此刻鸣金把也吞莫哥叫回来,肯定对士气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他稍作迟疑之后,就果断地命令,“擂鼓,给也吞莫哥助威!”

“轰隆隆,轰隆隆!”雷鸣般的战鼓声再度响了起来。一众蒙元将士停止叫嚣,齐齐将目光看向也吞莫哥。两将单挑,这个场景可只有茶馆中的平话先生嘴里中才有。如果换到其他正规的战场上,大伙可没机会开这种眼界。

数千双充满期盼的眼睛中,一身精钢荷叶甲的也吞莫哥高举百炼长刀,像个地狱里爬出来的的猛鬼般,朝仅穿了半件披甲,手持木柄红缨枪的蚁贼扑去。人和马动作娴熟和谐,每一个动作都透出力量与美感。

再看与也吞莫哥对阵的那个蚁贼,明显已经未战先怯,手中的红缨枪晃来晃去,根本端不成一根直线。

前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也吞莫哥已经冲到了对手面前。嘴里发出一声爆喝,“嘿!”,百炼长刀借着马速凌空劈落,在阳光下劈出一条闪电。

“好!”众蒙元将士齐声喝彩,抬起眼睛,准备看人头带着血水飞上半空的美景。然而令他们失望的是,半空中却迟迟不见任何血迹,反而是也吞莫哥自己,忽然像喝醉了一般,在马背上摇摇晃晃,摇摇晃晃,任由坐骑把自己带出了几十步远,依旧没有拉住缰绳。

“啊!”喝彩声变成的惊呼,众蒙元将士拼命眨巴着眼睛,刨根究底。只见那名早就应该身首异处的蚁贼笑呵呵地抖了抖红色的抢樱,大步从后边追上去,伸手轻轻一推。

“噗通!”也吞莫哥的尸体像朽木一样掉下了马背,嘴里冒出了大股大股的污血。那蚁贼则一把拉住无主的战马,飞身跳了上去,手搭枪杆,遥遥地朝蒙元将士施礼,“谢御史大人派人送马!毛贵这厢有礼了!”

“谢御史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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