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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山贼记-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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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是官兵讨伐,咱们还是避一避!”
  林轩笑道:“怕他做甚,整理好衣襟,随我过去。”说话间,低头在脸上抹了把泥土,又将头发弄乱,郑顺见状,虽不明其意,也赶紧照做。
  待官兵靠近,林轩一瘸一拐的走上前去,向一个没事乱晃扑刀的家伙笑道:“军爷,这儿离汝州还有多远?”





    寨主 第十八章 杀人



  “滚!没见老子正烦着么!”那晃扑刀的宋兵一脸的麻子,怒喝起来象是星辰大移位。他说着话,挥手一巴掌向林轩煽来,却突然感觉手中多了一样事物,低眼一看,是一块约莫二两的碎银,登时眉开眼笑道,“好说,汝洲从此地向西,再走六十里就到了!”
  林轩连连点头称谢,道:“军爷,小人和家仆一同从南方来,投奔汝州的朋友,听说这附近有强匪,眼见着就要过山,不知军爷能否顺路带着小人?”随后又塞了二两银子给这宋兵。
  “有什么事啊,想问什么,问我啊!”走在队列最后的大鼻子宋兵跟了上来,他眼尖,一眼瞅见了这儿有油水可捞。
  “老陈,这小子要去汝州,咱们这去青龙寨,那有功夫带他!”麻子宋兵不耐烦道,说着话推了一把林轩:“滚开,军爷们要上路了!”
  这是个典型的收银子拆桥的家伙,显然是不想让大鼻子看见自己得了好处。
  大鼻子宋兵跟着抱怨道:“刚才你拿了什么,分点来,我明明看到银子晃动!你好意思独吞?”
  林轩拐着腿一步跟上,又掏出四两银子,分别塞进这两个宋兵的怀里道:“军爷,可要帮着小人那,听这位军爷说什么青龙寨,莫不是此处的山贼,小人要是遇着可怎么办啊!”
  郑顺也一脸疲劳的走了过来,道:“是啊,军爷,我和少爷赶了许久的路,就快到汝州了,可不能在这出事儿啊,这年头兵慌马乱的!”他虽不知林轩要做什么,不过配合起来却是麻利的很。
  “看着你够聪明的份上,军爷我教教你!”麻子宋兵摸着怀中的银子说道:“这儿是灵宝山,此处的强匪早被咱们灭了,剩下二十几号无胆匪类,你不用怕!那边才是青龙山,去汝州不用路过,军爷们这就是去寻那青龙寨的晦气!”
  大鼻子宋兵嘲笑道:“牛皮都给你吹翻过来了,就你这鸟样,敢寻青龙寨的晦气,知州大人都让我们客气的问那事是不是他们做的!”
  未等麻子宋兵回话,只见走在前边不远,满脸横肉的宋兵回身跑了过来:“你两人跟谁罗唣,不怕耽误了大人的事儿?”
  “军爷,不关他俩的事儿,是小人有事相求……”林轩笑嘻嘻地拐腿走了上来,又递上了银子道:“几位军爷,那灵宝寨的贼人真的不会打劫小人吗?”
  满恋横肉的宋兵见了银子,和前面二位一样,说话登时客气起来,“说不准,这前些日子,出了两件大事,第一件是王通判的千金、知州大人未来的儿媳妇被绑了,第二件是鲁山周老爷府失了窃,还留下青龙寨的字迹。知州大人震怒,怀疑是灵宝寨栽赃,这不要我们来查查!”
  听了这话,林轩暗赞老不死做得漂亮,跟着再探道:“听军爷方才说,青龙山的匪人强过灵宝山的,似乎很是厉害,此去可要小心那!”
  那麻子宋兵瞥了他一眼,叹道:“这差使真够倒霉的,不如李四他们,到江南替知州大人找什么黄蜡石,有的是油水!”
  “黄蜡石?”林轩心说这名字好熟悉,想了想,才记起了宋人仕子喜欢奇石,徽宗时所谓的花石纲便是指太湖的奇石。
  想不到国破如此,这些宋人还想着搜罗奇石赏玩,也难怪这个朝代从开始到灭亡都被外族欺扰。
  林轩正自感叹,却听大鼻子宋兵道:“听说汝州黄员外家已经弄来一块黄蜡石,要献给他表叔黄相爷,想是咱们知州大人不想让自己的哥哥汪枢密输了面子,这才让李四那厮领了这肥差!”这大鼻子一边说话一边大声叹气,似在哀怨自己怎么没那么好命。
  林轩听了这话,心中一惊:汪伯彦、黄潜善这两个权臣的亲戚竟然都在汝州,似乎汪、黄两人明里志同道合,暗中却也勾心斗角。
  正思索间,忽见走在最前的兵士匆匆跑了过来,看他服色,象是这些官兵的头儿,只听他怒声喝道:“你们搞什么鬼,***要是耽误了大人的事儿,叫你们一个个人头落地!”
  跟着冲林轩说道,“扰着军爷做事,找死么!”说着话抬脚踹向林轩,力量很大,速度却慢,显然是武功不到家。
  林轩轻易避开,同时掏出一大锭银子递了上去,这兵头儿毫不犹豫一把抢过,其余三兵看得眼红,却也不敢多说半句。那头儿骂骂咧咧将那三兵轰走,又吓唬林轩道:“灰头土脸,衣杉不整,再不走,当心抓了去做牢!”
  郑顺本就有些窝火,现在又见这人拿了钱还装凶显狠,心中怒极,正要动手,却见林轩立时挡在自己面前,向那兵头儿陪笑道:“是,是,军爷,我们这就走!”话音刚落,就拉着郑顺一瘸一拐向远处而行。
  方才一见到官兵,林轩就猜他们是去青龙寨寻事,便故意上前打探,这一探之后不仅知道老不死寻周一白晦气这事儿做得非常成功,而且还听到了更多的消息,让他暗暗高兴。心想灭了青龙寨的法子说不得就要落在那块黄蜡石上,思索间心中一动,一个离间之计应然而生,只等训练好那帮喽罗,便即去做。
  走不多时,一直憋着气没说话的郑顺突然开口道:“少寨主,你在这等我片刻,我去去就来!”话音未落,人便回身而去。
  林轩见他跑这么快,也不知这家伙到底要做什么,只好找个落脚处坐下,等候郑顺回来。
  大约过了一柱香的功夫,见郑顺远远跑来,手上还提这个圆圆的东西,待他走近一看,竟是个人头,那颈上之血兀自滴滴答答的下落。郑顺将那人头往地上一掷,道:“少寨主,这厮太过狂妄,被我杀了,算是我郑顺入灵宝寨纳的投名状!”
  林轩看了看地上的人头,认得是刚才那个兵头儿,心中一惊,随后抬起头来盯着郑顺,却不说话。
  郑顺本以为林轩会对自己赞赏一番,可是却见他上眉挑起,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这种眼神虽不凌厉,却看得郑顺心里发毛,只得撇开目光望向别处。
  林轩右手拇指向下,缓慢得伸了出来,对向郑顺的同时,眼神逐渐变冷。郑顺也不知他心里想什么,正自揣测间,忽见林轩嘿嘿一笑,拇指又顺了过来道:“好,做得好!”
  郑顺听林轩这般说,一颗心放了下来,不料林轩突然又严肃起来:“你不是说我有何差遣,你定当万死不辞吗?我这没叫你动手,你自己倒去了!若你真愿意跟我做事,以后这种情况,没我开口,别***自作主张!”话一说完,便大步而去。
  郑顺一听愣在那里,几天的相处,林轩一向随和,却想不到会突然发怒。不过,有这种威严的人才做得了大事,念及此,心中也自释怀,忽见林轩回头道:“有没有让其他官兵知道是你做的?!”
  “没有,少寨主放心,我做事很利落!”郑顺回道。
  “那还不***快走,杀个鸟兵,也用不着发呆!”林轩嚷完,头也不回的走了。郑顺听了这话,心中一乐,虽然不清楚林轩对自己这投名状是否满意,但至少不会怪罪自己,想到此,急忙三步并两步跟了上去。
  林轩初见郑顺杀人,心中确很惊讶,心说自己虽然也杀过许多人,但大都是在战场之上。
  而此刻,这个性子和气的郑顺随意间就杀了个人,却是他难以想象的。不过很快他就释然,在这个时代杀人,用不着顾虑太多,谁让你不爽了,该杀就杀。郑顺的举动,反而让林轩第一次有了种释放内心,不受约束的快感。





    寨主 第十九章 千计 一



  两人一路无话,待到戍时,便进了灵宝寨。寨门处并无一人,郑顺四处观望,忽听林轩叫住自己道:“全寨一共就二十多人,其中有个光头,这段日子你给我盯紧他,不能让他下山,或者用任何法子向外传递消息,等所有事情解决,我会告诉你为什么!”
  郑顺见林轩如此严肃,便重重地点了点头道:“少寨主放心,郑顺定能做得周全!”
  林轩点了点头,不再理他,迈步前行,向演武场走去,如果计划无误,那这几日晚上老不死都应该带着那帮喽罗们在那里饮酒吃肉。
  方一走进演武场,众喽罗并未注意林轩,仍然各自吃喝,热闹非凡,只有宋英和林猛单坐一桌,一脸愁苦之相。
  林轩暗想,这林猛是自己二叔,倒也罢了。宋英的忠心却是难得,以前那位少寨主,可是恶习一身,宋英能如此,确是个义气深重之人,当然是义对老寨主林承,而非自己。
  郑顺一眼瞧见了光头钱,那家伙正心事重重的喝着闷酒,周围的兄弟和他说话、敬酒,他也只是应付了事。见如此,郑顺心道难怪少寨主让我盯着他,看来确有古怪。
  “林少寨主,是不是赌光了我给你的银子,又赖着脸皮回来了?!”老不死那柔中带厚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林轩心中暗笑,面上却是不动声色,回头答道:“老不死兄弟,在下不仅没输银子,还赢回了一条好汉,不知道你见了他的功夫,会不会仍然不信任在下,而等那永远不会回山的三叔呢?!”
  从老不死说话开始,整个演武场就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看见了林轩,一脸尴尬地坐在那儿。等林轩话音刚落,斜眼就率先说道:“少寨主,你回来就好,我们就知道你不会再去烂赌……”
  他话未说完,林轩便插口道:“斜眼,我是去赌了,不过这次赌却是值了,给咱山寨寻到了一条好汉,这位兄弟姓郑名顺,他爹便是当年梁山的好汉白面郎君郑天寿。从明天起,他就做你们的枪棒教头,你们可愿意?!”
  斜眼瞅了瞅老不死,又看了看林轩,吱吱唔唔地说不出话来,其他喽罗们更是一声不吭。林轩明白他们的意思,冷眼看向老不死道:“不死兄弟,看来你的面子比本寨主还大,现在是我在寨中,三叔不知道溜去了哪里!你要拥他做寨主,笑话!”
  郑顺认识老不死,见林轩与她不和,心知事有蹊跷,也不多话。而老不死见林轩带了郑顺上山,有些愕然,之前林轩并没和她说过此事。
  但她信任林轩,便继续做戏道:“看在老寨主的面上,我不为难你!若是这郑兄弟能胜得了我手中的快剑,那便由他做了这枪棒教头,寨主之位也暂由你来担任,若是他输了,该怎么办,你也明白!”
  林猛在一边焦躁不安,索性心中一横,站起来直指老不死的不是,说当初老寨主待他不薄,现今为何要这般和少寨主做对,若是少寨主不长进也就罢了。停了片刻,又道即使三当家回来,见林轩有此变化,定会辅他做正了寨主的位置,重整山寨。
  说这番话时,林猛的眼神坚毅,但那铁塔般的身子仍有些微微发抖,想是太过激动,他可从未对任何一个兄弟用这种语气说过话,从来都是一团和气,此刻如此,也是下了大决心。
  老不死冷哼一声道:“二当家,我敬你年长,不愿和你多说!”说完扭头看向郑顺道:“这位郑兄,不知可敢和不死一较高低?”
  斜眼、大嘴等一众喽罗愣在那,他们本是下定决心跟定了林轩,却不料那天老不死和林轩同时消失。两日之后老不死又单独回山,给大伙带来了美酒好肉,并告之众人,林轩一点也不长进,拿了自己弄来的银子又进城私混去了。
  大伙将信将疑之际,老不死又以快剑立威,并说等三当家回山,拥他为寨主,在这之前,自己能保证兄弟们吃香喝辣,每日快活。
  郑顺听老不死要和自己较武,一时间不明就里,但听林轩说道:“郑兄弟,就和老不死这厮较量一番,怕他做甚!”
  有林轩这话,郑顺再不迟疑,单手提了军棍,冲老不死道了声请,便摆好了起手势。同时心中暗想要手下留情,不能真伤了对方。
  老不死也不答话,短剑如闪电般出袖,直刺郑顺。郑顺暗道不好,他料不到老不死的剑竟如此之快,正惊得一身冷汗之际,却见那剑在空中凝滞了片刻,当下抓住机会,起棍横挡,剑棍一撞即开。郑顺也不停留,立时抢攻,却是用上了林轩教他的法子。
  一时间,老不死被逼得出不了招,不过只持续了片刻,她就找到了应对之法。她的剑身奇短,除了取快之外,还用了个巧字,不比牛皋的铜锏,近身短打时很难反击。
  以巧对巧的近身攻击,郑顺的长军棍自然吃亏,只能连连后退。众人中并无高手,看不出击剑行棍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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