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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墨香风韵-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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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说无妨,姐姐一定尽力。”宁灵爽快地说道。

  “心怡想求姐姐动用所有的关系一定要盯住师兄的行踪,拜托了。”郁心怡诚恳地求道。

  “心怡,你放心,姐姐和凌公子是什么关系,没有不尽力的道理。”宁灵心情一时激荡,顺口就说了出来,说罢,霞飞双颊。

  郁心怡心中暗笑,脸现感激地说道:“危难见人心,姐姐这份情心怡永远会记住的。”

  然后面容一肃,道:“关于师兄和仇戈的消息除了参与搜索的人以外,请大家一定保密,事关师兄的安危,切记!切记!”

  众人纷纷点头,表示明白。

  傍晚,冷风带着诸、卫两兄弟兴冲冲地走进堂厅,郁心怡热情接待了诸、卫二人,看完帛书之后,将帛书递给冷风,冷风和闻讯赶来的董先良一起看了起来。

  “诸、卫,谢谢你们救了师兄一命,请受贱妾一拜。”郁心怡恭敬地躬身一礼,她是真心感激这兄弟俩人,没有他们的救助,自己可能就会永远地失去了凌云志。在以后的岁月中,郁心怡一直心中感激,始终关照着这对兄弟。

  “夫人,小人不敢受您的大礼,先生是让我们俩来做事的。” 诸、卫手忙脚乱,质朴地说道。

  此时,冷风和董先良也看完了帛书,一起过来对诸、卫两兄弟深深一辑,冷风起身后笑道:“诸、卫,你们不用不好意思,你们救了大哥一命,我们所有人都感同身受,受一礼是应该的。”他对这对兄弟的质朴很有好感。

  “三弟,今晚你安排一下,让诸、卫两位兄弟住下,明天你把他们俩送到山庄,负责教授射箭,另外,你跟南宫大师说一下,就说贱妾求他教授诸、卫二人识字。”郁心怡尽心地安排道。

  冷风、董先良暗暗点头,正该如此,为报大恩,就该着力培养他们,给他们个好的前途。

  郁心怡温柔地看向诸、卫两兄弟,说道:“师兄来信说,你们只有名,没有姓。贱妾想两位兄弟日后必要承担大任,没有姓怎成,所以想给你们一个姓,师兄姓凌,你们就姓凌吧,不知你们意下如何?”

  凌诸、凌卫非常高兴,欣悦地谢过郁心怡。

  十天以后,无匣带着人无功而返,没有得到仇戈的任何消息。

  以后不时地就会传来凌云志行踪的消息,让大家安心不少。

  云轩珠宝首饰行出现了迅猛的发展势头,高档饰品和低档饰品已经占领了吴城珠宝市场的大部分分额,面对纷纷破产的小珠宝作坊,郁心怡并没有坐看人家的成败,而是及时展开了收购活动,不但将所有失业的工匠吸纳到云轩珠宝行的旗下,而且以超出实际价值很多的价格购买了破产者的店铺。一时云轩珠宝行在吴城好评如潮,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普通平民,只要一提起云轩珠宝行,都要赞一声仁心仁德、不欺不诈,良好的商业形象和有口皆碑的商业信誉从此确立起来。

  闵珊珠宝行无力抵抗云轩珠宝行的竞争,经营日下,云府曾派人前来商洽合作经营的意向,被云轩珠宝行拒绝,但云轩珠宝行仍然保持一贯的不赶人于死路的做法,提出了收购的意向,价格非常可观,条件也非常优厚,答应收购店铺时,同时收购所有的存货和原料,并负责安置所有的工匠和伙计。最后,闵珊珠宝行与云轩珠宝行达成了收购协议。

  完成了对吴城的珠宝首饰市场的垄断,郁心怡根据凌云志留下的经营计划,果断地对经营策略进行了调整,首先对内部进行了调整,按照工匠的技能水平,设置了不同档级,各档级之间年薪不同,职责任务不同,最高的是头档师傅,负责云轩珠宝行饰品的设计,接手最高档饰品的加工,负责指导、安排下一档级师傅的工作,以此类推,同时鼓励技艺创新、技艺学习提高,各档级采取技艺评比的方式,能者上,劣者下。

  对外,积极在越国各城建立分店,扩大网点;利用手中收购的店铺,在柳三姐、宁灵的帮助下向其他行业的经营进军,一切都在悄悄地变化着,云轩珠宝行的旗下出现了客栈、酒楼,虽然规模还很小,但大家都非常看好其前景。

  郁心怡也非常看重对新生代人才的培养,翟方、班亮、杨庆、何永四位头档的身边各出现了四名十一二岁的男孩,董先良的身边更是多了十名小跟班。

  一系列的调整、决策,郁心怡以过人的管理能力让众人心服口服,她颇有凌云志之风,只管决策,安排,剩下的事情放手让手下人发挥,从而在所有人的心目中确立了不可动摇的地位。


第一卷 畅想 第二集 风云变幻 第三章 塞外草原

  辽西是东北进入中原的必经之地,西、北两面是大片的山地丘陵,原始森林随处可见,南部沿海岸线是狭长的广阔无垠的原野。

  大小凌河是辽西最大的河流,流经辽西的大部分地区,南流入海。

  斯时,燕国对辽西这片广阔土地基本未予开发和管理,只在大凌河的中游设立了一个有名无实的阳乐小城,人不过百户。

  在辽西最有影响的是山戎族,山戎族是一个山地部落民族,主要生活在辽西西部的丘陵山地的深林中,以打猎、伐木为生,多身强体壮,其风俗贵少贱老、尚勇。不过,山戎族也难以控制辽西,其北部有强大的游牧民族东胡,东部有高夷族,东胡、高夷两族时常进入辽西进行抢掠,山戎难挡其锐,只能生活在山林中。

  于微闾山脉(古也称医巫闾山)位于大凌河中下游以东,濒海,此山多奇诡怪异的山石,层峦叠嶂的苍松翠柏,连绵南北。

  凌云志收拾整齐,按照黄金图的标识向山上进发,沿途美景不断,随处是奇峰秀出,美景连演。远处,山峦叠翠,参松弄影,翠绿遍山。近处,古树参天,梨花遍野,白雪飘香,古树草丛中常有异兽出没,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凌云志一路由北向南,穿行在崇山峻岭之间,饥餐渴饮,晓行夜住,空气清新,花草的芬芳扑鼻而入,倒也不觉劳累,山上树木郁郁葱葱,给人一种幽静的感觉,偶尔冒出一两声清脆的鸟鸣更让人感到和谐,使他感觉很是惬意。

  这一日,爬上一座山峰,在两座高山之间出现一个地形狭长,大约有十数里方圆非常宽大的葫芦型山谷,凌云志拿出黄金图对照了一下,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应该就是这里了!

  凌云志从山峰的西侧下到山下绕行到两山之间的谷口,谷口前是一长长的急坡,谷口狭窄,两侧是高耸入云的悬崖峭壁,实乃易守难攻之地。谷中气候温湿,风景秀丽,各种各样的野花随处可见,微风吹过,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花香,一条小溪蜿蜒穿过疏林,带来一缕清凉。凌云志穿过没膝的野草,走了很长时间,终于来到山谷的尽头,被眼前的奇异景象惊呆了。只见一座高耸入云、与左右山峰相连的、金碧辉煌的金山出现在眼前,映衬着周围的翠绿说不尽的诡异。金山的顶部是厚厚的黑土层,上面长满了茂密的翠绿古树。

  凌云志惊喜若狂地一路疾奔到金山下,山脚下寸草不生,铺满了耀眼的金沙,凌云志一头扑在了金沙上。躺在金沙上凌云志浮想联翩,一个遍及整个大地的商业王国出现在他的眼前。

  凌云志在山谷中待了两天,勘察了整个山谷的情形,然后带上一小袋金沙,踏上了回程。他没有沿着来时的路回去,而是有意考察一下山谷西侧急坡下的情形,一路下了急坡,翻过三个小山头,下面就是一个长长的缓坡,所经之处到处是茂密的原始森林,眼前一亮,赫然已经走出山脉,远处哗哗的流水声清晰可闻。

  凌云志仔细察看了周围的地形地貌,并在黄金图上标出了自己下山的路线,如在下山的路上开辟出一条道路,整整比他进山的路缩短了十分之八的时间。

  记住了周围的地形,凌云志精神抖擞地向河水响起的地方走去,周围的地是非常平坦,不久一条清澈见底的大河出现在眼前,大河的两岸是绵延数里的平原,在河的上游远远地好像是一个小城,凌云志来到河边,洗了把脸,然后向小城的方向走去。

  走进小城中,街上的行人不多,街的两侧是一些低矮的泥土房屋,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卖吃食的小店,凌云志点了几样小菜和一壶酒水,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小店中只有凌云志一位客人,非常寂静,凌云志与店小二兼厨师的小店老板攀谈的几句,这才知道此城叫伊城(今阜新市),大约有六十多户人家,多以务农为生,属阳乐城管理,算是燕国的一个小镇,不过,燕国并没有在镇里设置任何官员,而且这里经常会受到东胡人的洗劫,非常萧条。

  两人正谈的热乎,忽然,感觉大地在震动,街上传来杂乱的惊呼声、跑动声,凌云志诧异地转头向外瞧去,街面上已经空无一人。

  大地的震动声越来越大,剧烈地颤动,令人有地动山摇的感觉。凌云志回头想询问店老板,却发现店老板早已经不见了人影。

  凌云志心中升起不安的感觉,好像印证他的不安似的,一大队骑兵冲进镇中,哭声、喊声伴随而起。凌云志大脑中刚闪过东胡骑兵,小店已经被团团包围,二十几位手持利刃的骑兵,纷纷跃下马背,走进店中围住了凌云志。

  凌云志苦笑了一下,暗呼倒霉,眼睛警觉地盯着骑兵手中的利刃,全神戒备,多年的考古习惯,就是在这危险万分的时刻,仍然不可抑制地发挥作用,骑兵手中的利刃正是双侧曲刃青铜短剑。

  围住凌云志的骑兵厉声吆喝着,凌云志还是勉强听懂了意思,骑兵说的语言有些像蒙古语,那是一种属于阿尔泰的语系,他曾经专门研究过,骑兵大概喊的是交出钱帛,饶你一命的意思。凌云志也不知自己理解的究竟对不对,看了一眼街上黑压压的骑兵队伍,他还是选择了配合,这么多人打肯定是打不过,跑也跑不过骑兵。他乖乖地放下了手中的长剑,从怀中掏出那袋金沙放在案几上,双手一举,说了几句蒙古语,“我投降,不要杀我。”一边仍然运气凝神,高度戒备,如果形势不对,总不能坐以待毙。

  也不知他说得那些骑兵是否听懂,只见一位身穿两截短衣的东胡骑兵拿起凌云志的长剑递给另一名骑兵,然后打开袋子,眼睛一亮,迅速把袋子揣进怀中,一指凌云志,喊道:“到外面去,到外面去。”凌云志猜测是这个意思,只好站起身来,在骑兵的押送下来到街上。

  街上已经聚集了很多青壮年男子,每人的肩上都扛着东胡抢掠来的财物、粮食等,凌云志苦笑不止,自己看来也难逃成为奴隶的命运。

  战国时期,通过战争或抢掠得来的男女,自然就变成了胜利者或抢掠者的奴隶,尤其是边塞少数民族此风更盛。

  几名骑兵押着凌云志向那些奴隶走去,忽然一位穿着铠甲的英俊少年在众多骑兵的拥护下,缓驰过来,那少年威棱的凤目缓缓扫过全场,看见凌云志一亮,骑马走出,围着凌云志转了一圈,凤目明亮摄人,盯着凌云志打量良久,忽然,一挥短剑,指着凌云志对押送的骑兵命令了几句。

  凌云志被押送到拥护少年将军的骑兵群中,有人递给他一匹马,示意他骑上去。

  这些骑兵的马除了马缰绳,马身上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既没有马鞍,也没有马镫,凌云志从来就没有骑过马,心中暗自叫苦。

  周围的骑兵见他犹疑,从马上跳下两人,不耐烦地把凌云志架到马上,凌云志慌乱中从两人的身上闻到一股香气,是女骑兵?不等他细想,那少年将军已经纵马向镇外驰去,凌云志赶紧抓住马缰绳,双腿夹住马腹,还没等他准备好,马匹已经被众骑兵夹裹着紧追少年将军向镇外疾驰。

  一走就是一天,速度虽然不是很快,但山地的颠簸,初次骑马的笨拙,都让凌云志吃尽了苦头。等到宿营时,凌云志已经瘫在了马上,脸色煞白、头昏眼花,两腿之间更是磨起了无数的水泡。

  在周围骑兵的笑骂声中,凌云志被抬下马,放到了地上。他无力地躺在草地上,鼻端闻到了花草的香气,闭上眼睛,放松身体,全力感受着身体接触大地的美好。

  脚步声传来,接着一阵风声刮过,前胸一阵剧痛,斥责声响起,“你这贱奴隶,赶快喂马去。”

  凌云志赶紧睁开眼睛,只见身前站着一位身穿袴褶,窄袖绯绿短衣; 革带铜鐍扣结,长饐靴,绛帕武士巾罩头的骑兵,服饰比先前店中所见骑兵鲜艳很多,手中一条马鞭摇摆颤动。

  凌云志不敢怠慢,急忙爬起身,摇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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