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我家农场是天庭种植基地 >

第6章

我家农场是天庭种植基地-第6章

小说: 我家农场是天庭种植基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经过紧急抢救,小孩子终于脱离了险境,情况稳定了下来,只要安排入院进一步治疗就可以了。

抢救的医生对汪水生说道:“幸好抢救得及时,如果再晚个几分钟,就算是能够救过来,恐怕也会出现大脑缺氧受损,体内脏器功能性衰竭等后果。”

汪水生忍不住长出了一口气,差点没把他吓死,儿子终于算是没事了。

忽然,他想起了之前用锄头将防弹玻璃砸破的那个年轻人,却发现没在现场。

“老常,你看到那个小伙子没?”

汪水生连忙问道。

“没看到,我问一下。”

常旭心中也大大松了一口气,如果汪水生的儿子在这里出了事,虽说他没什么责任,他的饭店才刚开业没多久,影响肯定非常不好的。

经过询问,才有人说刚才那个年轻人已经骑着三轮车离开了。

“离开了?”

汪水生微微一愣,他现在对那个用锄头砸破防弹玻璃的年轻人非常感激,很想当面道谢。

“老常,你一定要帮把那个小伙子找到,拜托你了。”

汪水生在上救护车的时候,对常旭说道。

“汪总,你放心吧,只要他还在这羊市,我肯定帮你找到。”

常旭说道。

等到救护车呼啸而去,常旭连忙回到饭店里,调用了停车场外的监控探头。

“咦,这个年轻人是从后院出来的?”

常旭惊讶万分。

他连忙让后勤部的人过来,询问了一下,才知道这骑三轮车的小伙子叫叶晓晨,是给他的饭店从蔬菜过来的。

“我本来只是想还老刘一个人情,竟然间接帮了自己一把啊!”

常旭忽然感叹了起来。

如果不是叶晓晨给他的饭店送蔬菜,也就不会出现在饭店这里,将汪总的孩子救出来。

想到这里,他连忙给刘福生打了一个电话过去,询问关于叶晓晨的情况。

。。。.

此刻,叶晓晨已经骑着三轮车离开了羊市。

至于用仙锄砸破防弹玻璃,救出了孩子,叶晓晨也只是说顺手而为。

而且,他不希望神奇的仙锄引起他人的主意,就好事不留名,匆匆离开了。

他没回家,直接去了龙王镇。

找到老爸老妈的时候,他们的蔬菜卖得差不多了。

“生意很好,只要尝过黄瓜的人,都会买一些的。对了,小枫,你那边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老爸用脖子上的汗巾擦了一下脸,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他现在已经不太担心蔬菜的销路了。

就算没其他门道,仅靠这赶集卖菜,也亏不了多少。

“已经搞定了。”

叶晓晨笑道:“这天气太热了,也只有这么一点,早点回去吧。”

“恩,下次出来,要多装一些了。”

老妈喝了一口带来的白开水说道。

今天这么早就将蔬菜卖得差不多了,让她有点意犹未尽。

收拾了一下摊位,一家三口骑着两辆三轮车开始返程了。

刚回到家,吹着电风扇,叶晓晨的手机响了起来,一看是刘福生的。

刘福生找自己什么事?

叶晓晨有些意外。

他对刘福生还是挺感激的,帮了自己的一个大忙。

“叶兄弟,你今天是不是在老常的饭店门口救了一个小孩子?”

刘福生直接了当得问道。

“是有这么一件事吧,刘总,怎么啦?”

叶晓晨微微一愣,刘福生怎么知道?

他不知道刘福生的用意,心中掂量了一下,然后说道。

“叶兄弟,你看你这运气,你救的可是我们羊市首富汪水生的宝贝儿子,老常跟我说,现在汪总对你这个救命恩人是非常感谢得很,一定要找到你当面道谢,呵呵,叶老弟,我可提醒你,如果你是把握好这次的机会,以后必定是受用无穷!”

刘福生很是感叹得说道。

他算是有钱,也就是在这太平镇而已,放到景县羊市,就算不了什么,而汪水生却是羊市首富,那等级别的人物对他来说都是难以高攀。

现在叶晓晨成了汪水生儿子的救命恩人,这恩情可就大了。

他只能感叹叶晓晨的运气之好。

叶晓晨有点懵了。

自己救了羊市首富汪水生的儿子?

他当时救人,也没有其他想法,只是纯粹的救人而已。

对于羊市首富汪水生,叶晓晨还是略有耳闻,是金羊集团的董事长,这个金羊集团涉及到好多领域,比如说房地产,农机,工程机器等。

房地产也就算了,金羊集团的农机工程机器就算是在全省都有名气。

他随即摇了摇头,自己只是救人而已,又不是准备攀附关系,管他什么首富不首富。

他对现状挺满意的,农场的蔬菜销售暂时不成问题。

既然蔬菜的销路问题解决了,他就能够开始考虑那个神秘的神农系统了。

仙田里的仙·胡萝卜苗长得挺快的,现在都已经有有半尺来高了,估计土里的红萝卜根块已经快成型了。

对此,叶晓晨很是期待,不知道仙·红萝卜成熟之后,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

PS:感谢【离歌、王子】打赏成盟主,真是意外之喜,这么快就有盟主了?火皇有点懵,是不是来得太快了,离歌王子,你让火皇咋办?加更是肯定的,不过现在不能更新太快了,所以,无奈之下,火皇只能开始加更了,恩,盟主加更十章,好吧,之前舵主的时候加更了一章,那么还要加更九章。。。。最后求一下收藏,推荐票!!!有读者朋友发了推荐票红包,收藏蹭蹭得涨,但是,过后收藏就蹭蹭得下跌,跌涨好像过山车一般,火皇那个心惊肉跳啊!

第十一章关系(为盟主离歌王子加更)

第二天,叶晓晨按照合同,又给食立方送了一车蔬菜过去。

食立方对蔬菜的要求非常高,采摘后的蔬菜绝对不会进入冷库中保存的,虽然可以保证新鲜的外表,对蔬菜的口感影响很大。

由于最近一段时间,天气炎热,叶晓晨只能趁着没出太阳送货。

今天接待叶晓晨的不是食立方的后勤人员,而是食立方的老板常旭。

常旭将叶晓晨引进了一个办公室中。

“叶老弟,昨天的事情真是谢谢你了。”

常旭给叶晓晨递烟。

叶晓晨委婉得拒绝了。

他不喝酒,不抽烟,不嚼槟榔,堪称三好男人。

谢自己做什么?

自己救的是汪水生的儿子。

常旭看出了叶晓晨的疑惑,当即说道:“事情发生在我们食立方的停车场里,真要是出事了,对我们食立方影响非常大的。”

叶晓晨恍然大悟,饭馆门口死了人,这么晦气的事情,肯定会影响生意的。

忽然,办工桌上的座机响了起来,常旭拿起来接听之后,脸上一喜,笑道:“是汪总来了,我去去就来,叶老弟,你坐一下。”

说着他起身朝着门口走去。

没多久,常旭就带着一个穿着休闲装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正是上次在食立方门口看到的。

这中年男子头顶微秃,额头很高,身材很高大,走路的时候很有气势,颇有点龙行虎步之感。

“哈哈,这位就是叶晓晨叶老弟吧,老哥我汪水生,昨天真是感谢你救了我儿子一命,我汪水生是个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直快人,从现在开始,以后老弟有什么事情,尽快找老哥我。”

这中年男子一看到叶晓晨,就上前伸手握住了叶晓晨的手,很是豪气干云。

叶晓晨觉得这汪水生实在太热情,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可能觉得自己的举动显得太豪放了一点,汪水生笑道:“叶老弟,老哥我就是这么一个直快人,老常是最了解我的,我这人说话从来不打虚的。”

“汪总,我。。。”

叶晓晨要说话。

“什么汪总,我比你年纪大不少,你就叫我汪老哥就行了,这是我的名片,以后有什么事情,尽管打上面的电话。”

汪水生大手一挥,拿出了一张金边银底的名片。

叶晓晨算是见识了汪水生的气场,跟这样的人说话,处处都能够感觉到一种约束。

不过也难怪,能够成为羊市首富,何等人物,叶晓晨只是一个刚刚毕业一两年的雏鸟而已,地位见识相差太大了。

就算是食立方的老板常旭,在汪水生面前,也只是陪衬。

“叶老弟,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多见识见识,还有,你不是有一个农场吗?销路不成问题,包在老哥我身上。”

汪水生因为有重要事情要去公司一趟,离开的时候拍着叶晓晨的肩膀说道。

一旁的常旭见此,心中很是羡慕,只觉得叶晓晨真是走大运,遇到贵人了。

果然,叶晓晨从羊市回到家没多久,就连续有几波人打电话过来,说是汪总推荐的,想跟叶晓晨谈蔬菜水果采购的事情。

这些人都是超市或者酒店的老板。

显然是汪水生打过招呼了。

叶晓晨惊喜之余,当即骑着摩托车直奔羊市而去,跟这几个老板谈妥了蔬菜水果的采购问题。

这些老板都是身价不菲的,却对叶晓晨客气得很,很显然,他们都是看在了汪水生的面子上。

叶晓晨心中感慨,有关系的好处真大啊!

他心中一动暗下决心,一定要借此机会,建立自己的人脉关系,飞黄腾达。

他相信,有神农系统这个金手指,这个目标绝对可以实现的。

由于销路不成问题了,赶集卖蔬菜的事情也算是告一段落了。

不过,配送的问题也出现了。

总不能继续骑着三轮车送货吧。

一家也就算了,现在可是五六家,特别是两家超市,需求量不小。

最后,叶晓晨只能去镇上雇佣了一辆箱式冷藏货车,专门替他送货。

农场里。

叶晓晨一家三口还有大伯母霖嫂几人正在采摘蔬菜。

“枫子,这黄瓜藤已经采摘过十几遍了,怎么一点也落塌的迹象?反而越长越茂盛啊?”

大伯母将一大篮子得黄瓜搬了出来,对叶晓晨正在喝水的叶晓晨说道。

一般来说,黄瓜接过七八批之后,产量品相就会直线下跌,而且黄瓜藤也会开始发黄。

可叶晓晨的黄瓜藤,反而越来越好了。

不只是黄瓜藤,其他蔬菜也是如此。

四季豆,长豆角,空心菜等等都是如此,就跟刚出的蔬菜差不多,甚至还要更好一些,水灵新鲜,卖相极佳。

叶晓晨自然也看出来了,知道这是自己的神农天赋,还有就是仙田的缘故。

这样更好,代表他能够获得的利润更高了,供货更持久了。

他走到了另一个大棚之中,这里种的是冬瓜藤,上面结满了一个个胖乎乎得青色大冬瓜,大的估计有几十斤重了,都已经吹落到地面,卖相很不错。

“呵呵,看来冬瓜也能够采摘了。”

叶晓晨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心中很是高兴。

本来,按照正常的生长情况,这冬瓜要成熟采摘,起码还要半个月以上,可现在,由于他的神农天赋,生长速度提升了许多。

不只是冬瓜,还有南瓜藤也是如此,一个个磨盘一般大小的南瓜到处都是。

另一边水果大棚里,香瓜,西瓜,也差不多可以采摘了。

这些水果的卖相非常不错,个头也是非常大。

叶晓晨进入大棚里,摘了一个外表看上去已经彻底白了的香瓜,还有一个大西瓜,然后提到了大棚里,用水果刀切开来。

香瓜肉质雪白,有着浓郁的香味散发出来。

西瓜切开之后,里面嫣红如血。

叶晓晨连忙招呼老爸他们过来休息一下,吃点水果。

“恩,这西瓜真甜啊。”

霖嫂吃了一口之后说道,“晨子,你这西瓜种得也不是很早吧,怎么这么快就能吃了,我种的起码还要一个多星期才行呢。”

“呵呵,晨子是专门学这一行的,肯定有更好的技术了。”

大伯母喜欢吃香瓜,这香瓜比一般的香瓜香甜得多,她连吃了几大块。

“这倒是,看来种菜种水果,也要用科学的办法啊!”

霖嫂点点头说道。

这个农场里的蔬菜水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就算是再老道的农民,能够将蔬菜水果种植得这么好?

。。。。.

PS:为盟主离歌王子加更!!!求收藏,求推荐票!!!

第十二章结算(为盟主离歌王子加更)

当天下午,满载着蔬菜的货车驶出了裕丰村,朝着羊市开去。

叶晓晨也跟着车子。

除了蔬菜之外,叶晓晨还带了一些西瓜香瓜,准备放到超市里预卖一下。

反正他跟两家超市签的合同中,不仅是蔬菜,水果也在其中。

这是有关系的好处,没有汪水生的关系,水果的销路也会很成问题的。

现在一步到位,直接解决了。

食立方。

这是叶晓晨送的第一家,常旭对叶晓晨非常重视,又亲自来接待了。

“恩,叶老弟,你这西瓜香瓜真是不错啊,我的饭店里要一些,用来做果盘。”

常旭吃过叶晓晨的西瓜香瓜之后,当机立断说道。

不仅是给汪水生面子,更是叶晓晨的西瓜香瓜品质卖相味道真的很不错啊!

给其他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