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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伤感的卡萨布兰卡-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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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周围的其他一切都像夜一样的黑暗。我能感觉到影儿弯腰俯身下去;他正在倾听我均匀的轻轻的呼吸声。他跪了下去,把身子俯得更低,他的脸已经感觉到我呼吸的温暖了。不一会儿,他的脸就同我的脸接触到一起。我睡得很熟,眼睫毛上还挂着泪珠。
我梦见了我的天堂里的家,格兰姆微笑着展开他的双臂,背景是金碧辉煌的墙,走道也是金光闪闪的……
我雀跃地腾起,整个身子穿过梦的拱道,飞奔起来。我们紧紧地、紧紧地拥抱。
“亲爱的,你让我找得好苦啊!是我不好,是我不好,不应该与你怄气,我怎么这么蠢呢,我应该珍惜我们之间的每一秒啊!”
这是谁的声音?谁的熟悉的声音呢?我只感到身子被拥抱得快要窒息了。就在我窒息得快要死去的时候,我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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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是你啊!”
“你离开家后,我马上也跑下了楼,我看到你走进了码头,立刻就追随你,但船却已经起航了,我只能等下一班的了。”
“噢,原来是这样。”我把手放在他的脸庞上轻轻地拂动。
周围的一切依然沉浸在黑暗和寂静中。在我们的四周,都是猎苑里长的密密麻麻的古老的水杉和橡树,树上栖息的温柔小鸟还在睡着香甜的觉;在树林中间,大大小小的野兔在悄悄地蹦来跳去,一如人类留在黑夜里秘密的情欲悸动。  
 第五章 风雨夜归人(三)
 2
圣诞前的多伦多是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
那些日子,大小商场都在放送着圣诞音乐,在这样的氛围中我感到神圣和感慨。我的面前无数次地闪回着那些逝去的令我哀伤不已的幕幕圣诞之景。那阵阵落在华尔街雪地上长靴的足音,是否早已被一场又一场新雪覆盖住了?是否它在夜声里挣扎着,要推翻岁月的风尘,呼唤它缠绵的男女主人?
但我总是即时扭转被放逐的思念,努力把John推到我的舞台上,John沧桑的眼神、对我无限的爱恋,让我一次次从伤感的回忆里走了出来。
这会儿,John在纽约,他正在应对那场马拉松的商业诉讼,他说最晚都会在圣诞节前的最后一秒赶回多伦多的。
“给他挑选一份有意义的圣诞礼物吧!可买什么好呢?”我在布鲁街(BLOOR ST。)上一家挨着一家店逛,都没看中什么。
这条街在多伦多算是时尚品牌街,又名“法国大街”,汇聚了当今欧美各顶级名牌的专卖店。不好意思,我确实是名牌拥戴者,你可以说我虚荣,是,我是虚荣的上海女人;你也可以说我奢侈,但我如果不享用那些高品质的时尚衣饰,那么谁更配拥有它们?
我是一个完全可以在生活上归于贫民的精神小贵族,但在生活美学上很挑剔。因为顶级名牌的东西从设计到制作都是绝高品位,甚至带有艺术感的,让它们装点在我凝脂般肌肤的身子上,既是那么恰如其分,又远比花花绿绿的钞票储藏在那儿更有意义!
在一家英国名品店一楼男装部,我远远投去目光,一下子被挂在一边的红色夺走了,我的目光顷刻间就燃烧了,自从我的格兰姆葬身于“9·11”那一刻起,如火的红色就成了我忌讳的颜色……但此刻我的脚却身不由己地迈向它。我潜意识里一直喜欢红色的,因为它代表热烈象征爱情。
我请服务生拿出那些产品。原来是英国老牌子Burberrys的系列产品,更令我惊喜的是那红+黑的格子系列正是散发着浓郁苏格兰风格的,而美丽旷远的苏格兰是我的John神牵梦萦的故乡。
我要送给他故乡的温情!
我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它的羊绒围巾,羊绒毛衫和全棉衬衣,惟独没有买同一系列的领带,领带——我今生再也不会送男人领带了。
走出店的时候,我一手提着那袋包装精致的礼物,一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感觉心里特别温暖,仿佛迎面投射下来的阳光是John灼灼生辉的目光。是啊!我可怜的爱人,我苦难的心,我们是该重新像火一样那么燃烧起来了,我们是恋人、情人和爱人啊!
我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就看到“乔治·阿马尼”那醒目的专卖店招牌。我的脚突然不听使唤,竟然不知不觉地走了进去。
这下糟糕,一切都乱套了。
因为那一刻,时光突然倒流了,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那个女人成了华尔街的准新娘,正在从一大叠的白色领带、领结中为她心爱的男人挑选着……
“乔治·阿玛尼”店是我为格兰姆选购衣物的地方。记得我曾在曼哈顿专卖店的一次减价促销活动中,一口气为他买下过十条领带和领结,十足是一个购物狂,就是那次我让格兰姆带几条新的领带领结到办公室去,以备用的。
而在2001年的9月10日,即我们的新婚前,我特意陪格兰姆去店里为他选一条他满意的、结婚时戴的白色领结。
女人送自己喜爱的男人最好的礼物就是领带了,因为它意寓了心与心连结的涵义。
我坐在沙发上,随后关照店员送上所有白色的领结给我挑选。
我左挑右选,进入狂乱状态,我的心也随即狂跳起来,那是新嫁娘的激动吗?我在一大堆的领结中好像挑选的并不是领结本身,而是在找什么人似的。我一条一条地审视它们,一条一条地放弃它们,我变得烦躁不安,我招来服务小姐。
“这是所有的吗?”
“是,这是库存里的全部,当然陈列的橱窗里还有几条,你可以去看看。”那位金发碧眼的小姐指了指门口的商品展示橱窗。
我几乎一眼就看到了,看到了我的至爱,在一位男模特黑色西服的映衬下,这条纯白的领结,令我满眼生辉。
我爱不释手,像拥抱住久违的爱人,我的手再也放不下它了。那丝绸像天鹅绒般富贵,犹桑蚕般顺滑,我将它轻轻地放在唇上吻着,热泪奔泻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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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下了。
我朝BLOOR街的西面方向继续朝前走着,思绪却往后奔腾。领带,对于我是一种怎样的情结和具有象征意思啊!以前送出的领带,命运都不好。第一条,被撕裂了;第二条,莫名其妙地遗落了;第三条……
我已经不能再想了。
回到家都快深夜了。
我看到录音电话的红色信号在跃动,就按下了键,是John的声音,他说与律师一直要忙到24日下午,而圣诞夜的机票已经售罄,决定当晚开车回来,到多伦多会是25日的早晨。他让我圣诞夜早点休息,不用等他了。
我把给John的礼物放在了那棵圣诞树的下面。
也许一整天在外面跑累了,我沐了浴就倒头呼呼大睡。
那是在什么地方?天空蓝得像海洋,我站在一棵大树旁,应该是在等什么人。我习惯地从随身小包里拿出化妆镜,对着自己的唇涂抹着口红。用这样鲜艳欲滴的唇去向所等的人轻轻地招呼一声好。
我一手拿着镜子,一手将口红涂在唇上,怎么回事啊?明明是玫瑰色的红,怎么在唇上竟是那一片湛蓝,以往我只用过蓝色变色唇膏,但它只要一接触到柔唇,马上也就变成了血一般的红色。今天却相反了?
我拿着镜子左右环顾,怎么这么可怕,不止我的唇,连我的脸,我的眼睛,甚至是我的表情都深深烙上了蓝色。
就在我张大嘴惊叫不已的时候,我听见了一阵由远而近的脚步声。
是谁仿佛从很远的地方跑来,跑了很久很久似的,随后一把紧紧地在我背后抱住我,不断地喘着粗气,呼吸急促地说:“亲爱的,你怎么一会儿就消失了,我怎么拔腿追都追不上,现在好了,我终于抓到你了……”
这声音既熟悉又难以分辨,我一边挣脱一边转过头去问道:“你是谁?”
“是我,格兰姆。”
我被这声音惊吓了。
我腾空跃起,像见了鬼魂似的,整个身子惶恐地朝后退缩。
“你,你不是已经死了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在‘9·11’那个早晨死了。”我低着头,不敢看他。
“亲爱的,我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吗?我没有死,我在火光中逃脱了……你活着,我怎么忍心死去?”
“那你到底躲在哪儿?”
“就在巴黎的贝拉古堡酒店。”
“不,你骗我,你根本就不在。我去过了。为了找你我还被撵了出来……”说到这里,我委屈得哭了起来。
“别,别哭呀!”我感觉到他用手拭去了我的泪,我抓住了它。是的,是他的手,我一摸就知道了,那是我的格兰姆的手。
我犹一只受伤的小鸟,在格兰姆的鸟巢里归栖。
“都怪我,是我不好,是我不好,我失去了记忆,我一点都不认识你了。我不是以前就对你说过,千万不要去那里找我吗?我这么怪模怪样的,是不是吓着你了?你以后不要再去了,我会来找你的,我会出现在你的梦中找你的。”
我呜呜地哭得泣不成声……
我是被自己的哭声给弄醒的。
我拧亮床头灯,一看是凌晨4点多,我摸了一下两腮,还留有泪痕。
我怎么哭了,我怎么会在梦里哭得这么伤心啊!我梦见谁了?与谁说过话吗?这一切我都不记得了。
我去了一下盥洗室,用温水洗了一下脸,然后重新回到被窝里,熄了灯。
窗外,仍是死一般的寂静,多伦多还在沉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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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风雨夜归人(四)
 3
那是2002年12月24日的下午,天空飘着阴冷的雪,整个大地白皑皑的一片。
我在梳妆台前穿戴好,就提着自己的皮包出门了。在关上门的时候,我看到了圣诞树上五彩的小灯在闪闪烁烁,心里一阵说不出来的滋味。我暗暗思忖,明天早晨John回来时打开我放在树下的礼物会感到心酸吗?
我坐上了停在楼下的一辆桔红色的出租车,朝着皮尔森机场驶去……
小提包里,夹在护照里的是一张飞往巴黎的机票。
我靠在后背上闭目养神,什么都不愿意去想。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要去巴黎。去干什么,去见谁呢?那个丑陋的画家根本就不认识我,我还狼狈地被他撵出来呢?
我只感到生命在此刻是一个躯体,空空的,但期盼着什么。就像女人的荫道在独自空空时的焦渴——一阵一阵地热望被溢满时的欢喜。
于是,我努力向着这雪中的世界要回我的意志,要回我的思维。但我太微弱了,四肢感到像风一样的轻盈,仿佛随时会被吹走。我真切地感觉到这世上存在着某种罕见的魔力,它们是无形的,但却是那么不可抗拒,不可战胜。
就在我晕晕乎乎地陷在车座一隅的时候,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Hello。”我有气无力地招呼道。
“亲爱的,你猜我现在在哪儿?”
我一听是John的声音,马上说:“在律师行,对不对?”我希望那样,他仍在纽约的律师行。
“不,我刚到皮尔森机场,这就在往回赶的路上。”他故意用那种很平静的声音说话,但还是掩饰不住他的兴奋之情。
我一下子又没了思维,张着嘴,像只刚被拔掉电源的电动小狗熊。
“亲爱的,你现在在哪儿?我刚才打电话到家里,你不在啊!”还是那么温和低沉的嗓音。
“是的,我不在家。”我的声音有点飘浮,像个小偷已被抓获似的直哆嗦,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对这么一个情深似海的男人,我真不忍心伤害他啊!
“那么,你就快回家吧,我们两人看谁先到家,好不好?”
我还是没有吭声,但是我分明能感到我心里在对他说:亲爱的,亲爱的,请原谅我吧,与你一样,我也在这条从家通往机场的QEW高速公路上,不一样的是你抵达了皮尔森,而我却要在皮尔森登机出发。
在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一种立刻返回家里的冲动,我为什么要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这圣诞的雪夜去什么巴黎,我要回家,与John温馨地在一起。
我的左手握紧着右手,直到捏出一把汗来,我的心脏剧烈地在跳动。我左右环顾,朝着后窗张望,眼看着车在一点一点地朝后退去,在一点一点靠近机场,我心急如焚,我怎么办,怎么办?
“先生,我改变主意了,我不去机场,往回开吧。”我终于迸出这句话。
这位一看就知道是阿富汗裔的司机好像是没听懂我的话似的,他转了一下扎着一圈头巾的脑袋,透过车镜在好奇地端详着我。
“你说什么?”他问。
我又说了一遍。
“现在很难掉头,开过前面的岔道才能拐弯。”他说。
“好吧,谢谢。”
说出这句话后,我就平静多了,我感觉自己坐着的这辆车就是黄昏的马车,那辆曾经载着我与John在魁北克古城的小道上飞驰的马车……我在想像与John小别重逢的亲热劲儿……当他打开我送给他的苏格兰风情的红格子围巾时,不知会多么高兴!
我一身轻松,我随手把刚才打完电话后就扔在车座上的手机放进包里。我打开包,一份精美包装的东西呈现在我的眼前,我一时间想不起来它是什么,就好奇地掰开一边的封口,这一看我就完了……
我把这条桑蚕丝的白色领结握在手里,满眼的柔光满心的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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