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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主公-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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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们议论纷纷,都说着明天的“全豹宴”,各自回家睡觉去了,只等明天放开了肚皮吃喝。

关上屋门,李田道:“老婆子,拿金创药来,我和儿子都受了点小伤。”说着看向李勤,又道:“我儿确是李家的好儿郎,手肿成那样,也没叫半声的疼!”他自己的伤虽不轻,可也疼着呢,但不说自己先夸儿子,对他来讲只要儿子有出息,就算是他的伤再重几分,也是不放在心上的。

何氏这时才知道他们爷俩儿都受了伤,赶紧查看两人的伤势,把她心疼得又掉起眼泪来,找出金创药,给他们处理伤口,包扎上药。

李勤的手肿得厉害,可上了金创药后,只感一阵清凉,疼痛顿时就减弱了几分,就算是在现代,这种特效药也是不多见的。他拿过装药的羊角瓶,又看了看手上的青黑色药膏,奇道:“娘,这药的配方是什么,怎地竟这般好使?”

何氏没等回答,就听李田道:“绢书上不是写着呢么,在击杀篇里。这孩子,看书不仔细!”

李勤呃了声,心想:“我还没有看到,并非是不仔细。”可却并不顶嘴,说道:“那我明天好好看看。爹娘你们休息吧,忙了大半夜了。”

何氏道:“你也早点睡,明天晚点起来没关系,中午起来就成,直接就喝肉汤!”

李勤答应一声,回自己的屋里去了。他很是劳累,躺到床上,连衣服都没脱,片刻功夫便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李勤被外面的嘈杂声吵醒,他打开窗子往外面望了眼,就见院子里外全是人,村民们早就起来了,正在整治那只豹子。村民的热闹事少,而且能有肉分,又能喝肉汤的机会更少,自是人人都当成是大事一样,早早就来了李家。

李勤打了个哈欠,心想:“我还是别出去了。”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见手上的红肿竟然消了大半,估计着再有一天,就能全好,这药很速效,实不知是何古方!

他是医生出身,最关心药的疗效,很想知道配方。他下地去了东屋,见父母都不在,他便从箱中拿出玉盒,回自己屋里去看。

在床上拥被而坐,李勤打开绢书,直接翻到击杀篇,找到了金创药的配方,看罢之后,不由得大赞,心中疑团解开。原来,这药方上有一味药是现代没有的,属于绝种的植物。他看了看手,心想:“怪不得这药这么好使,又怪不得快两千年后竟然失传,不说李家保密,就算不保密,没有药材现代人也配不出这等上好的外用药来啊!”

他低下头再看绢书,想起昨天晚上看到了一种特殊的制弓方法,这种方法能在战斗前就制出一把强弓来,实是匪夷所思,今天得好好看看。翻到标红字体的部份,他看了起来,却见方法虽然简单,但具体步骤以及技巧,却看不太明白了,必须得亲自动手实践才行。

他又看小评,这回就看明白了,这种弓可以在战斗前快速制好,是李家保命的绝活。

这种弓只需简单的训弓,不用半个时辰就能制出来,而且劲力奇大,用此弓放箭足足可以射出一百五十步,单从射程而论,绝对是一等一的强弓了;而且一百五十步之外,仍可射伤穿皮甲的敌兵或不挂甲的战马,从力度上来讲,弱于机弩,但与强汉时装备的硬弩不相上下!

优点突出,可弱点同样突出!

红字标明,这种弓在快速制好后,最先射出的五箭力道奇强,堪比弩箭,可五箭之后力道减弱,准头更加不必提了,可以再坚持五箭,只要超过十箭,此弓必坏!

李勤皱起眉头,心想:“这是典型的一次性硬弓啊,和这时制作武器的理念完全相反!”

汉朝的工匠对于弓箭的制作,以经久耐用为上佳,一把好弓甚至可以传代,没人会去做这种一次性硬弓。

李勤放下绢书,心想:“这是李家的绝活啊,临战时保命用的。不过,这种制弓方法其实很鸡肋,毕竟只能在临战时用到。”

他回头看了眼墙上的大弓,已经有这种弓了,自然不需要用鸡肋方法制弓了,除非自己急需快速组建一支军队,拉出去开战,可这种情况……唉,还是先考虑把自己和家人的肚子填饱再说吧,现在吃糠还得管别人借呢!

拿起绢书,又再往下看。忽地,李勤咦了声,在看击杀篇时,他发现李氏枪术,竟和现代的疾刺术极其相似,难不成两千多年前的西汉时,兵将就会拼刺刀了?

第007章 豹死留皮

当然,和疾刺术类似,但却也有区别,甚至比现代的拼刺刀还要简单!

击杀篇里讲述的枪术并没有脱离导引术的范围,只是在翻来覆去地讲该如何使用劲力,如何出枪更快,却并没有具体招式,如果硬要说有,那也只有一招,就是刺出去!至于什么挞、抨、缠、圈、拦、拿、扑、点、拨、舞花等等,一概没有!

后世的枪法很复杂,所谓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不但各派大多有枪法传下来,使枪名将也有家传的枪术,无不复杂,可李氏留下来的枪术,和后世的相反,就一招——刺!

李氏的枪法是干干脆脆的杀人术,一丁点儿含糊的地方都没有!面对敌人,出枪,越快越好!我比敌快,敌死,敌比我快,我死!

李勤看着绢书,心想:“这种枪法,根本就是玩命啊,不重防守也就罢了,根本就没有防守!”他摇了摇头,李氏枪法真是决绝到了极点,比独孤九剑还要直接,人家独孤九剑面对不同的兵器,还要有九招呢,可眼前的枪术啥也不管,就一招,刺死拉倒!

仔细看去,就见这枪术的要点,首先是面对敌人,如敌人在正前方,那么使枪者便应先向左迈一小脚,使敌人在自己的右手方向,然后对准敌人的右肋,刺出去!

李勤心想:“这倒是很简单的方法,可如果敌人是左撇子怎么办呢?嗯,那就改往右迈一小步,刺敌人的左肋就成了,这倒是不用特别说明,毕竟左撇子不多。可完全不理敌人用什么样的兵器,就照敌人的右肋刺,似乎太危险了!”

接着再往下看,他才发现原来这种玩命的枪术是通过实践得出来的。因为李氏的枪法是用在战场上,你死我活的枪术,没有任何的表演成份在里面,就是以杀敌为主,所以实践最重要,别的都是扯淡!

如果敌人使的是长兵器,那么左手再前,右手便是持稳发力为主,如果一旦被刺中,那么长兵器就没法使了,再刺右肋,便可杀敌;而如果敌人是右手在前,那更简单了,右手在前必是抬起,右肋直接就是空门,致命的弱点所在!

如果敌人使的是短兵器,左手拿着盾牌,那么如果想要攻击,右手的兵器不管是劈、砸、刺、扎,右手都要抬起,右肋仍是空门,只要使枪者出枪够快,先刺中敌人就可以了!

很简单的道理,就是认准敌人的空门,然后出枪够快,就算不能一枪把敌人刺死,刺个半死那是基本没问题的!

李勤笑了,心想:“这不就是刺自己的枪,让敌人送命去吧!真是应了那句话,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冈,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敌人用什么兵器,怎么出招,都随他的便,我这头就一个字,刺!”

想了想,李勤感觉这种刺敌人右肋的方法,如果用在阵战上,也是很好使的,和近代的长枪兵有类似的地方。面对敌人,只要我方士兵排成一列,不管正对面的敌人,而只攻击右前方的敌人,一样可以获胜;如果是站成两排,后面一排的士兵把枪高举过头,专刺正面敌人的面门,那第一排士兵的成功率就更大了!

李勤歪着头又想了想,感觉似乎这种阵战方法是有缺点的,如果士兵们配合的不好怎么办?想得头都疼了,他使劲甩了甩头,正要再往下看,却听屋门声响,母亲何氏探身进来,笑眯眯地道:“儿啊,吃饭了,快点出来!”

李勤答应一声,把绢书放入玉盒当中,去了父母屋里,把玉盒放回箱子,这才出去吃饭。

扶角村的百姓赤贫已久,家家户户长年累月也尝不到半点的荤腥,就算是养羊的赵八斤家,也只是把羊伺候得好了,然后拿进城去换粮食,从不曾杀羊吃肉,更不要提别的百姓家了。

今日李田大方,拿出豹肉来分享,村民们比过年还要高兴,家家都不拉人,全村男女老幼尽数来到,都聚在打谷场上,等着分肉分汤。

李田见儿子来了,招手叫他过来,小声道:“儿啊,你老大不小了,以后就是咱们李家的顶梁柱,今天分肉分汤,便由你来,爹给你打下手。”

李田是村中里正,相当于村长的位份,富平县由于百姓迁出迁入人口流动过频,里正所管辖的范围早和以前不同,可他是村里的一把手却是铁定无疑的。李田自知年纪大了,总不能一直当里正,所以便想着让儿子按替,虽然里正连小吏都算不上,可终是能和官府打交道的,这对于李勤日后的发展,多多少少能有一些帮助,所以他便找机会给李勤提高一下在村里的威信。

李勤明白父亲的一片苦心,他也不推辞,站到了肉案旁,肉案上早就堆满了肉条,每根肉条都差不多大,如果有偏差,也由碎肉补齐,都是正好一斤。李勤让村民们排队,他先让跟去打豹子的人出来,先给他们分肉,每分一块肉,他都大声称赞,说这人在打豹的过程中出过什么力气。

他的这种称赞法,扶角村百姓从来没有见过,都感新奇。尤其是那些跟着去打豹子的人,更是兴奋,其实他们并没有立啥功劳,可经李勤的嘴里一说,都满是那么回事的。

待分肉分到了许小泥时,李勤拉起许小泥的手,大声道:“乡亲们,可认得此人?”

村民们哈哈大笑,当然认得,这不就是许家的小子么!虽然都是熟人,可许小泥还是满脸通红,颇有几分腼腆之态,一看便是淳朴少年。

李勤道:“这位便是许小泥,咱们扶角村的勇士,许家的好儿郎。昨天晚上寻豹之时,他手举火把奔在最前,丝毫不惧豹子的凶猛,也正是因为他,我们才能找到豹子,否则现在大家哪有机会分肉分汤!大家说,该不该为许小泥欢呼三声?”

村民们轰然大笑,拍起手来,叫道:“许家小子好样的!”连声称赞,不止三声。

许小泥脸红得仿佛大红布一样,一只手被李勤举着,可另一只手竟不知该往哪儿放了,心中对李勤无限感激!而人群里的许老泥也是兴奋无比,他双手紧搓,对身边的村民道:“看着没,那是我儿子!”

村民无不大笑,都说当然知道他是你儿子,从他刚出生那天起就知道了!村民们对许家爷俩说不出的羡慕,爷俩昨晚一起跟着出去,每人都分了一斤肉,再按着户分又能分一斤,这便是三斤肉啊,老许家可是肥得流油了!

李勤夸完了许小泥,又让许老泥上前,大夸他养了一个好儿子,又把他昨晚英勇救护李田的事说了,这回换许老泥脸红得跟大红布似的,而许小泥则在底下连声说着:“瞧见没,那是我爹!”

夸完之后,李勤又按户分肉,每分一户他都把肉双手捧上,说道:“生于扶角,互相扶持!”提醒着村民,以后要团结,整个扶角村就是一个大家庭。

不多时,肉便分完,李勤又把肉汤分给村民,每个村民的碗里都有一块大肉,满满的肉汤。肉汤分完之后,村民们就在打谷场上或蹲或站,大口吃肉大口喝汤,满场尽是欢声笑语。

李家三口蹲在场边,李田喝了口汤,道:“儿啊,明天你和赵八斤进城,他的羊死了,得赶紧卖掉才成,你正好也把豹皮卖了,我给你姐姐留了半扇排骨,还有两斤精肉,你先给她送去,然后再去卖豹皮。你姐夫不在,她一个人日子难熬着呢,还要照顾公婆,怕是吃糠都吃不饱。”

李勤嗯了声,在他的记忆里姐姐李佳是个很贤淑的女子,嫁给了一个外地逃难来的穷孝廉,结果那穷孝廉跑到州里寻前程去了,把她和公婆留在家中,李佳以替人缝缝补补过日子,相当的紧巴。可他的记忆当中,却没有多少有关姐夫的,可能是那穷孝廉离家太久的关系,所以记忆模糊了。

何氏叹了口气,道:“那贾温乎不知啥时候能回来,说什么寻前程,也不知寻没寻到。”

李田哼了声,道:“如果寻到了,不早就把父母妻子接去享福了,哪能一直没信?说不定已经死在外面了呢!当初真是上了当,以为寻个孝廉当女婿,能让闺女过上好日子,结果反把闺女给害了。”

一说到贾温乎三个字,李勤便想起了一点点关于姐夫的事,但却不是什么好事。似乎贾温乎属于别的都不好,就是嘴好的那种人,什么事他都不出头,专门挑拨别人去办,然后他在后面乱出主意,久而久之,大家都发现他心眼儿太多,不够实诚,所以都不理他了。

贾温乎在老家混不下去,逃难到了富平,又在富平混不下去,只能又走,现在不知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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