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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奴妻要翻身-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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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酸臭味、血腥味、泥草味,再加上身边女人身上的那股膻腥味,合成了令人生不如死的煎熬,只可恨她此时已经吐无可吐了。
  她连续两天都是六个女人中最霉催的一个,不偏不倚正好被夹在中间。犛牛背垫胸,背承重压,两侧裹夹。在这样的叠加挤压和颠簸熏蒸下,发育良好的胸部是否会变形已是小事,更重要的是呼吸对她来说变得格外困难和沈重。可她必须继续撑下去,不然下场就是死路一条。
  两天来,奴隶们只有在晚上休憩时才会被兵士从犛牛背上放下来。休憩地临近水源,奴隶彼此间不准有丝毫交流,可以自行挪移到水边喝水,但食物只有兵士们啃完肉後扔出来的牛骨或羊骨。所幸这支军队有上千人,奴隶仅四百多,加上当兵的胃口又大,抛出来的骨头还算多,奴隶们被饿的时间也不算太久,才没有出现因过度饥饿争抢骨头的情况。然而骨头再多,被如狼似虎的兵士们啃过後,骨架子上又能剩下多少果腹的筋肉?只能是吊著一条贱命而已。
  晚上,兵士们睡帐篷,几百个奴隶却瑟缩在漆黑的高原中和牛羊互相依偎取暖。四周是上百个提刀兵士轮流看守,谁也逃不了。在今天早上启程时,有十几个奴隶没能熬住饥饿和寒冷,悲惨地沦为了雪豹、獒犬和秃鹫的食物。
  这就是奴隶的生活,卑贱似畜牲。不,应该说连畜牲的生活都不如。至少,畜牲智商情商低下,想不到太多东西,活得单蠢,不懂屈辱。所以如果一个奴隶想要好好活下去,就必须将自己的智商情商降成畜牲级别,变成一条狗、一头羊、一头牛。
  成了奴隶的人有四条路可走,要麽像畜牲般屈辱麻木地过一生,要麽半途不幸被折磨惨死,要麽顺利逃亡活得像老鼠一样胆战心惊,要麽觉醒起义抗争。只是纵观古今历史,各种奴隶起义就算能取得一时的胜利,只要整个社会还处在落後阶段,那麽最终结果奴还是奴,永远都没有翻身做主的机会。吐蕃王朝不就是被奴隶起义推翻的麽?推翻过後呢?长达数百年的社会动荡,奴隶依旧存在,生活依旧悲惨卑贱。
  罗朱狠命吸上一口浑浊恶心的空气。她不想当一辈子的奴隶,也不想倒霉地被折磨死,更没那个能力起义,她选择逃亡。只要瞅准了时机,她就逃亡到中原去。当然,逃亡也是要冒极大的死亡风险的,在没有确切的把握之前,她会老老实实地当一个像狗一样温顺听话的卑贱奴隶。
  身下的犛牛停止了奔跑,她听到兵士们相互间传著扎营休憩的口令。
  终於……终於又熬完了一个白天。她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幸好今天压在背上的女人不像昨天那麽沈重,不然现在铁定已经被压掉了半条命。任由兵士把自己从犛牛背上拖拽下来,像扔死狗一样砰的一声丢在了地上,口里憋不住发出一声闷哼。还好身上的衣物穿得多,地上的草虽然枯黄了,却还有些柔软,也不是太过疼痛。
  她在地上慢慢蠕动著,一点一点地舒展身体。浑身每块肌肉,每个关节,每根骨头都疼痛不堪,好想倒在地上一睡不起。但不能呵,她不能呵,一旦顺从心底的软弱渴求,就再也不会醒过来,身体也会成为畜牲们的美餐。她是身穿,她无法确定这世上到底有没有灵魂?即便有,她的身体也没有躺在二十一世纪的医院中,不可能有机会回去附体的。
  生命,对她来说,太珍贵了。被先捉住的格桑卓玛是死是活,上战场的扎西朗措是死是活,地窖里的扎西老小是死是活,说她忘恩负义也好,说她狼心狗肺、薄情寡义也好,她实在是没多余的精力去思虑哀伤顾及了,心心念念的只有一个──活下去。


☆、第二十八章 奴隶生活的开始(二)

  被粗麻捆绑的手腕间留有一尺来长的距离,罗朱努力撑起身体,跟著一堆女人慢慢向水边爬去。直立行走太耗费力气,这样四肢爬行才更能储存体力。
  来到水边,当干裂的唇触到冰凉的河水时,有些迷离的大脑清醒了许多。
  即使喉咙干得快要冒烟,她也不敢大口大口毫无顾忌地喝水,怕过凉的水会在过空的胃部引起痉挛。肩头的烙印痛还没消失,她可不想再添过胃痉挛。老天保佑,月经期刚刚过去,不然还指不定会在这种艰难困苦中落下啥病根。
  含住冰水温了一会儿,才徐徐吞下。等饮完水後,整个口腔都被冻得麻木了。偏头瞅瞅不远处的营地,篝火燃了起来,牛羊已被宰杀架了上去,要不了多久,就能得到骨头了,可她狂吐过後的胃已经空得快撑不住了。
  趴在河边,她不露声色地扯下还带著点绿的野菜,一点点地塞进口中。秋天的野菜早已失去了春夏的鲜嫩多汁,舌齿间的味道又苦又涩,比嚼干草还痛苦,吞一口就像吞下了一串辛酸的血泪,一把割喉的刀片。她是属猴的,食物搭配不该是桃子之类的水果吗?咋就硬生生抢夺了牛、羊、马的吃草专利呢?
  一边努力咽嚼,一边苦中作乐地胡思乱想。慢慢的,灌了水和团团野菜的胃好受了许多。
  感谢父母长久以来对她的漫不经心和疏忽冷漠,将她培养出了一副自私凉薄的心肠,让她拿得起放得下,能够动心忍性,不轻易被感情牵绊拖累,没有成为无私奉献牺牲的良善人士。
  感谢三年的驴行生涯和半年的高原生涯,让她拥有了坚韧的意志、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野外生存能力。
  在被冷汗反复浸透,在恐惧、疼痛和饥寒的折磨下,她非但没死,还连点点感冒都没患上。这个强悍的事实足以证明人类一旦拥有了强烈的求生欲望,会激发出令人不可思议的潜力。
  透过清冽的河水,隐隐可见水底深处穿游的小鱼。这些鱼黑背白肚,身上少鳞或无鳞,形状有些像鸭绿江口生产的明太鱼。纳木阿村是半农半牧,人们因著将夭折的小孩扔到水里水葬的习俗,加上认为鱼是龙神亲属的信仰问题,几乎都不吃鱼。
  他们虽不吃却也不会阻止别人吃,有时她会用烧弯的缝衣针当钓鱼钩,穿线捆棒,先抓一条小鱼,用小刀挖一小块肉作鱼饵来钓鱼。别看工具简陋,每次总能轻而易举地把鱼钓上来。在天气炎热时,不用钓竿,直接用手在河里抓也特别奏效。不过为了避免引起村落民众像看外星人一样的旁观,她尽可能地让捉鱼行为保持低调,捉了鱼也是遮遮掩掩地带回土坯房,自个悄悄煮来吃。
  这种高原鱼虽然煮熬的时间有点久,但肉质非常鲜嫩,熬出的鱼汤味道也十分鲜美。当生存困难降临时,她是不咋虔诚敬仰神灵的,也不怕鱼是吃尸体长大的言论。反正经过一次生物转换後,她吃的不是人肉就行了。何况在真正的饥荒面前,易子而食的事例太多了,亚马逊丛林中直至现代仍有不少原始部落奉行著吃人的习俗。唉,如果允许奴隶钓鱼的话就不至於沦落到生嚼野菜,啃吃剩骨头的地步了。
  浮想联翩中,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身後忽然传来阵阵骚动。她回转脑袋看去,原来是几十个兵士把啃後的骨头堆运过来了。
  许多奴隶像疯了般朝那几十堆骨头连滚带爬地扑过去,希望能挑到一块筋肉比较多的骨头,抢食势头明显比昨天强了许多。
  罗朱暗暗叹口气,她一米六二的身高在平地中也不算太矮,但流落到这古代屋脊高原後便成了劣等残废。身上的肉虽不少,无奈骨架太过纤细,靠身板是抢不过快要饿疯的原住地居民的。
  她索性也不白费力气,慢悠悠地爬著。据说爬行是一种最好的水平运动之一,现代社会提倡人人都应每天抽出一点时间像动物一样四肢著地进行爬行运动,增强身体协调性,缓解脊柱和盆骨压力。为什麽人类女性的难产率大大超过动物雌性的难产率?那是因为人类直立行走惯了,盆骨发生改变导致的结果。她爬一爬,也算是响应现代养生运动了。
  抢挑到骨头的奴隶像抱著什麽珍宝般,紧紧搂著几根骨头躲到一角自个啃了起来。还有些像罗朱一样争抢无能的奴隶则努力地在一堆堆残骨中继续翻找,或是坐在残剩的骨堆边忍著饥饿失望而期待地等著下一批骨头的到来。
  这一堆,只余下几根光秃秃的棒骨,不具备再啃咬的价值;那一堆,只剩下一撮细小的骨头碎渣子,抓都抓不起来;左边一堆……罗朱一边爬一边找骨头,终於在一团长杂草中幸运地翻到了一块小西瓜般大的羊颈骨。也不知是被谁一脚踢到了草丛中,竟然没被人发现。她的运气还真是不错,这种羊颈骨是最难啃的,残留的筋肉也相对多些。
  捧著羊颈骨,用衣袖大致擦了擦上面沾染的碎草,便小心翼翼地用指甲将骨间残留的筋皮和残肉抠下来,一点也不敢浪费地送进口中。口胡,二十年了,打从她有记忆起就没这麽珍惜过食物,吃得比翻垃圾的乞丐和疯子还干净,遗憾的是没人来表扬她这个好不容易形成的优良品质。
  尼玛的也不知吃下了哪个男人的臭口水,千万不要有啥致命的传染细菌。喉咙一阵痉挛恶心,却还是不得不硬著头皮继续啃著。此时她最羡慕的就是老虎、狮子那些舌上长著肉刺的兽类,轻轻一舔,就能把骨头的任何一个角落舔得干干净净,一点也不费力,一点也不浪费,多好啊!
  一小块羊颈骨远远不够,她还得继续寻找骨头才行。丢开被啃了又啃的骨头,她再度爬动四肢,展开了寻骨征程。
  爬了十几步,前方被一双皮靴阻住去路。她顺著这双皮靴慢慢抬起头,一个高大的男人正居高临下地俯看她。
  淡薄的暮色中,男人的脸庞逆著光,五官和表情看不太清,唯一能看清楚的是一双闪烁著残冷亮光的眼睛,像是黑暗中噬人的猛兽,不愧是禽兽王带领的兵士。在男人右手中拿著一根长长的肉乎乎的羊肋骨,油亮亮的,散发出含了膻腥的诱人烤香味儿。
  口中突然分泌出大量的唾液,一长串涎液毫无征兆地哧溜一声,从半开的嘴里沿著下巴滑落在地上,充分诠释了“口水直流三千尺”的精髓。
  “很想吃?”高大男人见此情景不由嗤笑一声,在她面前蹲下身,逗狗般地摇了摇手里的羊肋骨。
  有些熟悉的粗犷中带著残佞的五官出现在她眼前,霍然又是那个捉她,给她烙下奴印的男人。
  作家的话:
  奴隶滴生活是无比悲催滴,可怜滴罗朱童鞋,阿门!
  o(︶︿︶)o唉


☆、第二十九章 捉摸不透的男人(一)

  “你……你想干什麽?!”罗朱像是受惊的兔子般倏地往後退爬几步,张大眼睛警惕地看著这个浑身都笼著杀戾气息的恐怖男人。
  从昨天傍晚开始,就不断有吃饱了撑的兵士拿著肉骨来逗弄奴隶,要想吃就必须满足他们的要求。
  她缩在人群的角落里冷眼旁观,那些要求有让人钻裤裆的,有在女人身上乱摸的,有口交的,有鸡奸男奴的……各种侮辱,各种口味称得上是五花八门,唯一让人庆幸并且奇怪的是没有强暴诱奸女奴的情况出现。但是今晚这个男人……浑身汗毛唰地倒竖,额际冒出点点冷汗,她的双手不自觉地用力抓紧了袍襟。
  “呵,脏女人那麽紧张干嘛?难道你还是个处女?”男人咧嘴笑得淫邪,“暂时放心吧,在王没有发出解禁令前,兵士们是不敢强暴你们这批女奴的。”
  “我不吃。”你快滚!罗朱惊惶地瞪著他,憋屈地吞下了後三个字。略略放心之余更加迫切地想摆脱眼前的危险男人。
  “你敢让我滚?”男人粗浓修长的眉毛一扬,残冷的眼中漫上戾气。
  “我没说!”她忍不住又往後膝行退了一步,紧缩的心脏像是打鼓般咚咚咚跳个不停。
  男人逼前两步,微微倾身,狠戾地盯著她,厚实的嘴唇往右斜斜一扯,粗犷的脸庞顿时带上几分狰狞邪佞:“你的嘴没说,但你的眼睛是这麽说的。”他忽地一个箭步,长臂一伸,将罗朱整个人狠狠拉进怀中。
  “啊──唔……”
  罗朱猝不及防地扑跌进男人腥膻与血气混合的宽大怀中,张嘴本能地惊叫,却在发出一个字音时便被一根香喷喷的羊肋骨堵住了嘴巴,头顶响起男人低哑凶狠的威胁:“再叫,我就将你扒个精光丢出去!”
  “唔唔……唔唔……”她含住羊肋骨,惊恐地拼命摇头,双手将袍襟捏得更紧。不叫,她不叫,她绝对不叫。
  “这才乖。”男人凶狠的语调缓和下来,布满厚茧的指腹轻轻扫过她红肿的眼皮,低声调调笑道,“脏女人,你的眼睛虽然红肿成了一条缝,那灵活的眼神还是会暴露出你内心的真实想法。”
  口胡,心灵之窗红肿成一条缝你都看得一清二楚,还要不要人活?罗朱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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