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入高门的男人(正文 番外-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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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入高门的男人》作者:彻夜流香'上下册出书版'
『个人志』嫁入高门的男人
货 号:G4EE2D5F37FF49
品 牌:同人志个人志
所得积分:145
出 版 社:—
作 者:彻夜流香
画 者:BT夜鬼
上册文案:
贫困农村辍学在家的路小凡嫁入了高门,入赘给京官当女婿,
本来以为天下掉下来一块馅饼,哪里晓得是一顶便宜的绿帽子。
妻子虽然不如意,好在他有一个如意的小舅子,出身良好,有貌有财,又是出身名牌大学,品学兼优的贝律清是他仰望的对象。
像杂草一样给条夹缝就能生长的路小凡总是不断地修正自己的人生目标,他试遍了贝律清身边所有的位置,最后发现只有一个变态的位置空着,虽然路小凡觉得自己不变态,但只好硬着头皮挤了上去。因此路小凡没能当上贝律清并肩的朋友,没当上贝律清有用的心腹,最后却当上贝律清的变态情人。其实路小凡觉得自己挺冤枉的,那就像一个黑五类,他还没数清自己的族谱就被告知你已通匪。
嫁入高门的男人番外《平凡的世界》
1990年,陕西省贫困县贫困村路家弯老路家来了一位贵官。
村民们三三两两的挤在老路家的门口,围观那辆经过长途颠沛来到老路家泥瓦房的黑色小汽车。
那个时候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四轮小汽车就是身份的象征,因为在那个年代,会有四轮小汽车的只有两种人──当老板的跟当官的。
“在京里当大官的!”跟老路家一泥墙之隔的邻居冯家女人得了一手消息出来道。
村民倒抽了一口冷气,自从改革开发之後,连县里的领导都不太下乡了,没想到老路家还能来一位京官,村民们一阵骚动,眼光里透著羡慕,纳闷老路家怎麽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一位贵客呢。
其实路爸也很纳闷,因为这位贵客认识的人不是他,而是他刚出生就为了抗日而死去的老爹。
“当年路同志为了掩护我们而壮烈牺牲,我一直都想要探望路同志的家人,以报答他对我们的革命友谊,但是各种原因所以拖迟到今天才来。”路爸的面前是一位穿西服的男人,这个男人有几分让人猜不出他的年龄,他满头银发,但面容却显得很年轻,而且体态瘦长,戴著一幅金丝眼镜,看起来非常的有风度,一点儿也不像是一个当官,倒有几分像个学者。
路爸有一些懵,对这份超过四十年的友谊有一些懵。
贝沫沙推了一下眼镜,道:“是这样,当年我曾跟你爸爸有过协议,将来我若有子女,便与你们家结为亲家。我呢……结婚有一些晚,一直到四十多岁才结婚,所以跟路同志的约定也只好拖到今天才过来履行。”
只当过几天煤矿工人的路爸连忙起身:“不敢,不敢!”
贝沫沙很有气度地挥了挥手,和气地道:“这是我们的约定,君子当重诺胜於千金,更何况这是我们同志之间出於革命情谊的约定,我已经决定了,将我的小女嫁给你的儿子,路同志的孙子。”
路爸两眼又呆滞了起来,他这一次连不敢都没说,只道了一声我出去一下,就匆匆带门出去了,
这一回换得贝沫沙有一些纳闷。
贝沫沙论年龄那是超六十岁的人,他当年在上海做特工的时候认识了路爸早死的爹爹路老爹,路老爹收到消息说留在老家的老婆给他生了一个大胖儿子路爸,所以一时高兴便要跟当时一起工作的贝沫沙结亲家。
()
这原本就是一句信口开河的话,贝沫沙也从来没当真,他出生於富有家庭,一向养尊处优,就算是後来参加了抗日工作,当了特工,掩饰身份也还是一个阔少爷,拿上海话来说那就是一个白相人。(注1:喜好玩乐,有纨!的意思)
新中国成立之後,贝沫沙也没有跟哪个革命女将结下什麽深厚的情谊,一直到了1965年,四十多岁的贝沫沙去香港,竟然出人意料的跟一个香港老板的千金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这位沈吴碧氏小姐毅然脱离了资产阶级的水深火热的大坑,投入了无产阶级的怀抱,跟著贝沫沙北上。对於沈吴碧氏能有如此的觉悟摆脱资产阶级腐朽的靡靡生活,而甘於无产阶级清贫的日子,当时的社会给於了很高的评价,沈吴碧氏很是风光了一阵子。
可惜贤伉俪没有佳话多久,1966年一出京剧《海瑞罢官》引起的反右派的整顿,将贝沫沙卷了进去。因为海瑞罢官是定议为替右派(注2:无产阶级当中有资产阶级思想的人)申冤,所以在市政府工作的讲究生活质量的京剧票友贝沫沙力挺海瑞罢官自然就是意图替右派申冤,贝沫沙好不冤枉。(小说人物,别对号入座)
而将贝沫沙定为右派最主要的理由还有一条,那就是他放著这许多正宗的无产阶级革命女将不要,偏偏要娶一个香港资产阶级的小姐,可见其思想的根源就是资产阶级的,就是腐朽的。
所以贝沫沙关进了牛棚,资产阶级小姐沈吴碧氏下放到了工厂去接受工人阶级的监督跟再改造。
1975年风声一松,沈吴碧氏便带著刚六岁的儿子贝律清,丢下才三岁的女儿的贝律心头也不回的回了香港。
贝沫沙在十年文化大革命当中被关得早,所以到避免了後面的大浩劫,文化大革命一结束,反而很快升到了分管经济的要职。
而在香港接替了父亲生意的沈吴碧氏,也不知道是因为对当年那段罗曼蒂克的情史的难以忘怀,还是出於资产阶级家庭对於经济的敏锐,她将十六岁的儿子贝律清又送回了贝沫沙身边。
这个时候贝沫沙才发现三岁之隔的子女之间的差别,贝律清好学有礼貌,俨然是一个末来的社会精英,女儿贝律心却是玩劣堕落。
为什麽资产阶级结出了好果,无产阶级结出了差果,这个贝沫沙也不愿意去深究了。
因为很快贝律心就给贝沫沙闯下了一个弥天大祸──她末婚先孕了!而且说不出来是谁的!
那个时候风声又紧了,都说上面的老佛爷开始念叨社会主义的道路是不是走歪了,他是说过黑猫白猫能捉老鼠就是好猫,但显然他有让黑猫捉老鼠,可没打算让黑猫当家。
上面有流言说老佛爷要将一定资产以上的私人资产没收,流言一出,社会风气先开始整顿了。
偏偏贝律心在这个时候末婚先孕,若比照八十年代的社会风气整顿,那就是一女流氓罪。
性命前途攸关之际,贝沫沙在危急的时候突然就想起了跟路老爹的这段订亲之约。
经过这麽一打听,路爸还真有二个合适的儿子。
路爸生了四个孩子,老大在西安读大专,老二因为经济问题只能辍学在家,老三是女儿,老四还是个男孩,今年刚刚十岁。
可是老大跟老二都已经有二十岁了,这令得贝沫沙有一种绝处逢生的感觉,在他看来以他的地位跟贫穷的路爸提亲,路爸必定会欣喜若狂的答应下来,哪里知道路爸居然刺溜一声溜走了。
莫非不愿意?所以贝沫沙要郁闷。
其实他真冤枉路爸,这种事情对穷得丁当响的路家来说,那就好比是天下砸了一块天大的馅饼,大的能将路爸埋了,这接还是不接,路爸做不了主。
他溜出去,是为了找能作主的人;能做主的是路妈。
陕西农村的规矩是女人吃饭不上台,客人来了也不能大模大样的坐在客厅里高谈阔论,这是风俗,跟男女平等没什麽关系。
因为女人大多呆在厨房,所以家庭里很多大事都在厨房里解决的,比如现在:
“路妈,贝同志说要跟咱家结亲!!”路爸急吼吼地冲进来道。
路妈正在揉面,听到这话眼睛一下子就呆滞了,倒是替她在灶台上拉风箱(注3:农村的灶台有风箱,手动抽拉,以便使灶内的柴火更旺)大儿子路小平欣喜地跳了起来,大叫道:“是真的?!”
路妈毕竟做惯了大主,下巴微抬地道:“小平,你先去给人家闺女送杯水,看看她恶心好点了没!”
路小平心领神会,立即开心地倒了碗水,心急火燎的出去了。
路妈接著揉面,路爸知道路妈揉面是为了思考。
路妈虽然在农作工作社时期参加过学习班,但学的字前学後忘,到今天还是大字不识一个,但这不妨碍她思考问题跟替家里掌舵施航,甚至於在很多时候她想出来的方法更加的直接也更加有效。
“这是好事!”路妈首先肯定道。
“当然。”路爸欣喜地道:“娶了北京媳妇,咱们儿子就一步登天,登到首都去了。”
路妈沈吟道:“不是娶,是嫁!”
路爸跳了起来,道:“你让咱家的娃给人家入赘?你让咱们孙子跟人家姓,绝对不行!”
路妈将手中的面团往面板上一搭,道:“你有娶媳妇的钱麽?人家闺女会跟著咱们的儿子住在咱们这个小破窑洞里麽?我们的儿子到了城里,吃人家的用人家的,人家能心甘情愿替你养儿子,回头还替你养孙子麽?你能保证你的孙子跟了你姓,但认得你这个爷爷麽?”
路妈一连串的反问让路爸彻底哑了壳,路妈精明的眼神闪闪发亮地道:“所以我们的儿子跟他们的女儿成亲,我们就注定要损失了一个儿子了,这个儿子我们不能白损失!”
路爸不吭声了,他拿起烟袋蹲在了厨房的一角画起了圈圈。
路小平一眼就看看见了站在一颗大核桃树下的贝律心,她穿著一身红色的蝙蝠款羊毛衣,脚下穿的是踏脚裤(注:九十年代很时兴的连跟的弹力裤)跟高跟鞋,配上卷卷的短发,这在路小平的眼里时髦到了极点,比起西安那些姑娘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他第一眼看见贝律心就喜欢,虽然贝律心一脸不加掩饰的厌恶加不奈,但他对这个高挑,时髦,浑身上下透著不凡的女孩子感到心跳。
贝律心一路晕车,从西安到这个破地方,她把一辈子能见过的泥路,泥房都见到了,车子颠得她五脏六肺都快吐出来了,她不禁恨恨地想要是把能把肚子里那该死的东西也吐出来就好了。
“好些了吗?喝口水吧!”路小平想到眼前这个女人很快就要变成自己的老婆,连说话的语调都缠绵了几分。
贝律心看了一眼那个碗,由於长期烟熏,路家的碗的釉面都是灰扑扑的,贝律心恶心地将路小平的手一推,指著向他们探头探脑围观的村民道:“这些人是不是有病!”
路小平连忙道:“没有,没有,我们村的人可健康了,上次县里组织的健康普查,我们村连高血压都没几个!”
贝律心看著眼前这个穿著白衬衣,满面土气,却一脸精干卖相的男人,想起要跟这种人过一辈子,红润润的嘴唇不屑地上弯,吐了一句粤语:鸡同鸭讲。
她说完就踏著铿锵的脚步走了,光留下路小平在後面琢磨那一句粤语。
要说路小平自负读过大学,读过英语,依稀能分辩得出为来贝律心那句话的第一单词:Gay,後面依赖学校粤语卡带歌词的听力,似乎是粤语鸭,Gay同鸭讲,路小平心想要麽是一拍即合的意思,心里虽然有一点欣喜,但觉得这女子讲这种话也太那个了……以後当了老婆要好好说说。
他胡思乱想之际,刚巧看见二弟胡小凡挑著水过来,心中的大喜之情自然第一个跟兄弟分享。
胡爸出於对描述煤矿工人著名小说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的敬仰,所以给自己的四个孩子,依次取名为路小平,路小凡,可怜第三胎的女儿,好端端的姑娘家叫路小的,最後一个是路小世。
不过路爸跟路妈大约没什麽可能再生一个了,路爸也只好遗憾此生凑不足平凡的世界了。
“知道那大官是来做什麽麽?”路小平拉住弟弟问。
路小凡不得不放下肩上的担子,道:“来做什麽的?”
他跟路小平一脸精气神十足的精明样子不同,路小凡长得有一点蔫,瘦不拉叽的,歪头搭脑,戴著一幅黑框眼镜,穿著一身过大的藏青色运动服,所以相比之下他远没有路小平讨父母的欢心。
事实上对於四个孩子,排行在二的路小凡即不是长子,不是唯一的女儿,也不是幼子,父母一二三四清点自己孩子的时候,他是最快掠过去的一个。
“向我提亲的!”路小平将提亲那两个字咬得特别重。
“什麽?”路小凡果然大吃了一惊。
“我就要娶一个城里老婆了!”路小平得意非凡。
路小凡呆头呆脑地道:“哥,我看这亲事没什麽好的,咱们是乡下人,人家是城里人,娶了她要受气的吧,你不是喜欢邻居家小凤吗。”路小凡挑著水走了那麽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