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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斯诺利亚传说-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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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丝罗娜惊奇地冲恨狐摆摆手,那鸟只望了她一眼,便继续埋头理毛。
  “它没说话啊。”
  “不可能,它现在就在说话,该死----”
  “呃……那你听到它说什么了?”
  “他妈的,你居然听不见……该死,它正在骂我笨蛋!”罗巴克开始抓狂,拼命吹他那个名叫“狗听话”的鹰哨,但恨狐嵬然不动,白天里呈现紫色的眼睛突然闪过狡黠的光芒。
  丝罗娜心念一动,走过去问:“朵娃?”
  呼----恨狐一飞冲天。它在两人头上盘旋三周,仿佛为少女的问题作出了肯定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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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朵娃的情人(4)
更新时间2007…11…6 3:49:00  字数:3157

 溯北而上,春色迟迟,空气里满是湿润好闻的青草味道。
  路人如鲫,行色匆匆,即使在路上讨论着什么,只要不是高谈阔论,都似乎不必担心隔墙有耳。
  直接借宿年青兄妹的农家,顺便蹭饭,这是罗巴克的省钱绝招。风趣幽默的青年,活泼可人的少女,温和有礼的驯鹰,让淳朴的兄妹宾主欢宜。离开的时候,两位旅人都怀揣着妹妹慷慨而送的秋栗与核桃,
  万色归一是黑,黑色拥有最复杂与综合的内涵,成熟男人都应该穿黑色----丝罗娜对某青年解释自己偏好黑色的理由印象深刻。
  “你今天怎么穿起了绿色?”
  “成熟的男人偶尔绽露一下不成熟会更受欢迎哦。”
  雨后春笋,奥玛森用来形容朝堂的后起之秀;而如春笋清新的绿,在胜基伦则被比喻为“不成熟”。黑发黑眼的青年脱离了纯黑,包装成一棵挺拔的笋,果然有种活力四溢的魅力。他在马背上,一手一个,悠然地剥着薄壳的核桃,栗子被丝罗娜囊括,准备晚上剥给月光加餐。
  “只有纯洁的释放者才会相信你的胡诌。”化身猎鹰恨狐的朵娃掠过罗巴克身际,长年相处的黑马处之泰然,并不像月光对异类的挑衅过敏。
  朵娃一个漂亮的翻身,对挥拳望着自己悲愤莫名的“主人”嗤之以鼻。
  “鸠占鹊巢的人不要多嘴!”
  “切----如果还想保留自己的外号,请对我客气点。如果人们发现你没了宠物,你想继续保留黑鹰之名,请再花个三年五载吧。”恨狐的强大自信让朵娃脱胎换骨,她从高空挖苦起身体的前主人,显得信手拈来。
  “暗影不是宠物……”
  罗巴克痛苦地把掏出的鹰哨放回怀里。现在当他吹起鹰哨,必会让与鹰体融合的朵娃心烦意乱,故而后者开始未雨绸缪地作出警告。
  丝罗娜对看起来只有男人在演独角戏的情景已经习惯(朵娃使用心灵交流,罗巴克必须用人语交谈),却没有忽略那个细节。
  “狗听话?”与土狼华尔素操纵恨狐时一样,双黑青年使用了贵族专门改良的、豢养优秀猎鹰的秘法工具。
  “虽然大部分的皇家部队都训有猎犬队,但听说奥玛森有更让人艳羡的强大空中队伍?不但有庞大的信鸽队,也有精锐的夜鹰队?所以在进行远征时也能保持信息的畅通,或者对敌人的空中传输队伍进行强有力的干扰?”
  “夜鹰队有聪明的恨狐,它们是最厉害的跟踪高手。”丝罗娜只敢稍稍说点自己的印象,然后倍感羞惭。她年少在骑兵队厮混,可对信鸽及夜鹰队所知仍然停留在初级阶段。比如这些骑马或不骑马的酒鬼们经常想方设法去坑养鸟的同僚,好搞几只猎鹰训练时打到的野味下酒。
  民间养鹰的人不使用这种工具吧?丝罗娜并不能确定。但华尔素与罗巴克都拥有这种小道具。
  “罗巴克。比得埃……”闪到嘴边的名字唤醒了公主对帝国故乡的记忆,“比得埃!你与奥玛森西南部的比得埃家族是什么关系?”
  被发现了秘密的罗巴克脸一紧:“我爷爷曾经是拥有继承权的长子,不过为了追求所谓的爱情……这种风花雪月与我无关,我现在只是四海为家的冒险家。”
  “拥有继承权的长子出走?”比得埃的势力范围是三分之一的西南地区,放在当地这可是震惊的事件。
  “准确地说,是流放。那又如何?一个死讯足以平息一切。”
  丝罗娜沉默地努力回想着一些宫廷旧事。
  “死亡并不能结束一切,”朵娃不以为然,“我还死过两回了。”
  “你现在也只是一只鸟。”
  黑发黑眼,也是她曾经的近侍“汀娜”的外貌特征。南奥玛森有不少黑发或者黑眼特征的人口,奈苏美杜也是其中之一的美女。
  “比得埃家族在西南部支持着叛乱的巴格将军,与迪卡图王叔分庭抗礼。因为害怕比得埃家族跟齐拉维的翠丝庭本家联手反抗,巴格将军一直不敢直接登基帝国皇位,只敢建议与这些曾经辉煌大陆的各大家重新分地而治。”前亲卫骑兵队长迪墨提奥曾经详细地向她描述过离开奥玛森后的政局,可是逃亡生涯的琐碎,几乎快让尊贵不再的公主把这些名字忘光光。
  “出走与流放不同。出走是主动放弃继承权,而流放则是家族内部的决定,如果有更高级的主君发出命令……”
  “亲爱的殿下,试探或者期待都没有必要,”罗巴克不屑地撇起他轻薄的唇,就像批评家在总结一部蹩脚的戏剧,“也许爷爷或者父亲会对这些光鲜的祖宗有特殊感情,我却是彻底地出生在穷乡僻壤,成年之前甚至不知道姓氏的来历。我对您坦诚布公,自然也不会为了任何一方的势力违背我的任务----我确确实实受雇于希亚王子来追寻您的踪迹。”
  面对突然收敛脸上轻浮之气的青年,丝罗娜稍稍放下掠在心头的警号。才离虎口又入狼窝的事情,她可不想重复再遇。
  也许他发现了少女这种小心翼翼的想法,于是补充道:“依迪与我相熟,正是因为他父亲也是地道的奥玛森人。”
  两个青年认识?丝罗娜有些吃惊,想问却找不到头绪。
  “关于这些美妙的往事,您与迪墨提奥大人或者依迪重逢时,亲自问他们比较适合。”
  “往事?”
  “依迪与我曾经在有名的黄昏佣兵团共过事,后来一起组成二人组,当过一段时间的冒险家。他好像有事要回奥玛森,便与我分道扬镳了。”罗巴克暗忖这种说辞应该不算暴露他人秘密吧?
  丝罗娜想起正好向他打听银翼的情况
  “那个家伙吗?老实说,冒起没多久的新秀,人们甚至还没来得及去查探他的底细,但是您可能不知道,他的移动速度非常快。冒险家单独行动时经常烦恼于各地区的通关牒文,但他似乎从来没这样的问题,所以可以断定此人一定是大户出身,说不定是哪家有权有势的少爷跑出来胡闹的。”
  朵娃插嘴道:“别不是个王子吧?”
  “这年头王子比三条腿的蛤蟆还好找。”罗巴克自嘲。他没有告诉公主,在那个出生的小地区,母亲是部落首领的女儿,勉强可算半个土王子。
  “王子?”丝罗娜速度搜索着,她开始后悔过去怕麻烦而远离宫廷社交,现在所有名为“王子”的生物,在脑海里的形象经常一片模糊。
  “我饿了,不对,是你的鸟饿了。”
  “你看到那片春色的原野吗?老鼠与青蛙的滋味相当不错,如果捉到蛇我甚至能帮你烤烤香,”罗巴克咬牙切齿地提醒,“我不指望你帮我打猎兔子,但是你的食物别想花我半个子儿。”
  “你居然虐待宠物。”
  “它不是我的宠物……”暗影是他相濡以沫的战友与伙伴,这是男人最引以为傲的感情。
  “你的鸟真的饿了,如果我坚持不进食,它就吃不到东西,会饿死的哦!”
  “我要把你的伙食费寄给希亚王子报销!”罗巴克不肯屈服,“身为啄木鸟,你难道没吃虫子吗?我可想象不出谁会帮你烤虫子。”
  “在神树岛上根本就不用进食,那鸟体早就是死物。”
  “猎鹰不亲自捕捉生猛食品,它就算是废掉了!”
  “你见过哪只猎鹰有人类思想?你得庆幸才对!”
  一人一鸟不得不暂停脚步,互相为对方的午饭问题妥协,最后决定,有着猎鹰躯体的女子必须承担部分的狩猎工作,但可以享受人类熟食的待遇。
  丝罗娜现在得靠罗巴克的传译才明白两个家伙一路上的纠结到底是什么。
  “有情况!”朵娃低飞到男子头上警告说。
  “怎么了?”
  “好凶猛的狗,就在那边。”
  “难道是猎犬?”罗巴克拿着丝罗娜给的劣质弓箭,一手搭起凉棚,往提醒的方向假意望了望,其实什么也没看到。他与老拍档依欧迪斯最大的不同,就是平时太过依赖暗影敏捷的身手。像捕捉兔子、黄鼠狼、雉鸡甚至鱼之类的小型猎物,鹰本身就是最好的工具----只是现在不能指望新手上路的朵娃了。
  “如果对方在围猎什么,我们过去看看能蹭到点什么不。”
  完全不考虑行为是否有失身份,黑发青年欣然认为不劳以获是机遇的另类写法。他提缰前奔,丝罗娜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纵马相随着。

7 朵娃的情人(5)
更新时间2007…11…6 23:39:00  字数:5104

 午前阳光明媚胜春,树林另一边的原野上,一对男女矫健的身影奔过,他们前面有五条猎犬闪电般围攻着两头野猪。
  草长过膝,有点儿阻隔着猎人的速度,但猪与狗如履平地。两头略小的狗追上了体型稍弱的母猪,女人轻喝指挥着,狗左右一口咬住猪耳,女主人冲上去,双手执着猪的后腿,猛一甩把它弄得失去平衡,四脚朝天。
  “干得好!”她犹有暇余地称赞了爱犬,右膝顶着猪身,把身体重量整个地压在猪肚上,抽出猎刀,毫不犹豫地一刀扎入野猪右前腿与头部之间的一块区域。那是猪的心脏,热血汩汩而出,再次溅湿她的衣襟,母猪瞬间毙命。
  男猎手追踪着的另三条猎犬,他身上同样血迹斑斑,显然先前已大有斩获。
  三头狗也成功地把异常庞大的公猪拦截在树林边缘。
  头狗一声令下,两名助手抢先上前左右挟攻,咬住猪的耳朵。公猪的体格相当于狗的四倍大,它的皮在洗完澡后滚满了砂石,粗厚如铁,即使耳朵被锋利的犬齿咬住,也只是稍稍疼痛,经常翻土的铁鼻,尽可能地往敌人身上拱,上面匕首般的两颗弯獠挣扎着要挑刺狗身。
  这头公猪一家老小刚被人群歼,内心可说相当悲愤。要知道野猪是极其尊老爱幼的家族动物,此时干脆不逃命了,它趁着男人的脚步跟踪不上(野猪狂奔有时比马还快),拖着三只猛犬往眼前最粗的树撞去!
  犬牙无法给比树皮还厚的猪皮造成致命伤势,主人迟迟未赶上补刀,野猪自杀式地反击,把咬住耳朵的两只狗,一只甩得晕过去,另一只给獠牙扎伤了身体,痛苦地哀叫着。
  今天猎狗数量少了点,所以公猪令它们饱尝败绩。它为自己的大胜嚎叫呐喊,而且没有忘记身后的追兵。一想到仅剩的妻子也被杀害,它转身回头,准备开展殊死的报复。没有猎狗的帮助,人类无法掀出它脆弱的肚皮,不管有什么武器,也必会在坚硬如石的猪皮前折戈。
  身后竟然是四条马腿。
  野猪下意识地退了几步,它眼睛是直的,对比自己高的东西必须拉开距离才能看清楚。
  热红的猪眼里,看到一匹高大精神的马。动物之间可以互相感应气势,这马骄傲地睨视着它,让同样桀骜不驯的猛兽烦躁不安。再退一步,它终于看清骑手居然是个人类少女。公猪不会被人类美貌所惑,落单的它只觉得眼前一切生物都充满着刺激的元素。它烦躁低吼,高昂起倒生的剑牙,正要向少女发动攻击,却突然四脚一软,跪倒在地!
  真的是相当短的瞬间,可公猪就此错过了逃生与攻击的机会。支援的狗跑上来了,男女猎手一起出手,在猎犬的压制下,果断地放掉它的血,然后补刀心脏给以致命一击。公猪至死再没有半分反抗。
  男女猎人着手检视爱犬们的伤势,即使发现有陌生少女不合时宜地出现,也没来得及出言相询。
  “……汀娜?”
  罗巴克骑着马,从树林一侧闪身而出。整个过程他看得一清二楚。月光马上的少女,脸在树影下异常平静,斑驳的阴影掩藏了茶眸的光华,可刚才人马肃立、气态俨然,公猪立即象被抽空了四肢生气,瘫爬在地----仿佛士兵向君王匍匐膜拜。
  公野猪被猎刀从腹下放血,五只狗一拥而上,舔噬着滚热的液体。对狗来说,这是一种新鲜浓郁的味道,也是主人犒劳的方式,但对人类来说,却稍嫌刺激。
  虽说野猪经常侵袭村庄残害庄稼,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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