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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天才兵王的幸福生活-第2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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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三章元气的异变

这晶体,通体ru白色,外围包裹着层若有若无的ru白色光晕,看去格外的漂亮,只是人的光,无法透过那光晕,看到晶体的内部去。

庄林放在眼前,反复的转动这晶体,发现,这晶体浑然天成,没有丁点任何打磨的痕迹,显然,天生便是如此。

再细细的想着那另外的两枚晶体,外形与自己手里的这枚,也是般摸样,完美的椭圆形,真心的很难想象,大自然竟然能够生出这样完美的矿石来,真可谓是鬼斧神工。

当这晶体贴在手心之时,他身体,那原本已经安静来的元气,再再的躁动了起来,如果不是之前给灰狼去除诅咒耗费了九成的元气,这全身的元气躁动起来,只怕是他都控制不住。

虽然感觉到了元气馈的那股强烈的渴望,但他还是全力的将元气压制住了,这晶体刚刚入手,他还打算自己的观察番,这要是让元气将里面的灵气给吸收掉,这晶体怕也就彻底的废了。

这晶体,似玉非玉,似石头也非石头,握在手里,有种暖暖的感觉,肌肤接触,甚至有种柔滑的触觉,反倒不像是晶石,而像是人的肌肤。

庄林举着这晶体,放在眼前仔仔细细的打量着,翻过来倒过去,也没有发现什么特别值得留意的地方。

观察了这许久的时间后,他从体内抽去出股元气来,小心的投入到手的晶体之。

这些微的元气,碰触到这晶体外围的ru白色光晕后,直接没入其,这光晕微微波动,随后,他便看到,股极度纯净的灵气,从晶体散逸出来。

这股灵气的体积并不是很大,只比他注入其的元气稍多点,但是那灵气波动,却比那株二三十年份的灵药的灵气波动还要厉害几分。

看着这股纯净的灵气,他也不敢疏忽,立刻调动体内的元气,股脑的涌入到手掌,不等他去控制,这些元气像是饿死鬼般,直接将那灵气包裹住,之后迅的拉扯到了他的身体。

他屏住了呼吸,心神内敛,观察着那股元气包裹的灵气。

此时,在他身体之,那些元气纷纷拥拥,就像是那漫天的云雾般,在元气的涌动之,那股灵气迅的溃散,化作了星星点点,就在他的注视,融入到了元气之。

这个过程很短暂,前后不过数秒钟的时间,等到那灵气彻底消失不见后,那涌动的元气再次的安静了来。

他的心神在这些元气扫过,在那细微之,依稀察觉到了星半点的异样,在融合了灵气后,他的那部分元气,似乎有了微弱的变化。

只是这种变化很细微,即便是他用心神反复的查看,也看不出,到底与之前有什么不同。

他想了,随后再次向着那晶体注入了股元气,相比较之前的那股,这股元气的体积明显大了些。

那光晕轻微的波动,当那股元气没入到晶体之后,又是股全新的纯净灵气从晶体散逸了出来,他迅的调动体内元气,将这股灵气拉扯到了体内。

等到这灵气再次的融入到元气之后,他这才清晰的感觉到了元气的变化,这部分元气,数量并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其的能量波动,缺又比过去强了些。

这发现,让他震惊的同时,又是阵的狂喜,同样数量的元气,不同的能量波动强度,这说明什么?说明这部分元气,品质在原先的基础提升了。

这世间的养气者不知道有多少,养气的功法也不知道有多少,但如同武者有强弱,武功有高低,这养气的功法,也有好坏高低之分。

不同的功法,孕养出来的气,各不相同,两个养气者,同样的境界,但是交手的时候,却可能实力相差悬殊,只因为本身气的品质不同。

就像是他的元气,比起大多数的养气者的气来,品质要高些,所以在同级别的高手交手的时候,往往他都能够轻松的取胜。

如果他体内的元气的品质,能够在现在的基础,得到定幅度的提升,即便是他元气的总量不会增加,但是他的实力却会大幅度的提升。

感觉到了元气的这种变化,他强忍住了心的欢喜,再不做犹豫,将体内的元气,注入到手的晶体,大股的灵气散逸出来,被元气包裹着拉扯进身体内。

这次,元气的那种变化,更加的清晰直观,甚至不需要用心神仔细去观察,就能够感觉到。

那纯净的元气,不断的在他的身体内分解,化作无数的星星点点,最后自主的融入到元气之,这周身的元气,蜂拥着,蠕动着。

在那深处,发出阵古怪的声音来,就像是干涸的河床,再次的灌入了河水后,发出的那种声音样。

反复的调动元气去刺激晶体,散逸出灵气来,周而复始,他身体这所剩无几的元气,彻底的改变了面貌,以至于,让险些都快认不出来。

他的元气,原先的时候,稀稀疏疏,虽然带着份青色,颜色却很浅,但是在融合了晶体的灵气后,这份青色加深,几乎肉眼都可以看得到。

关键的还是,这所有的元气,能量波动愈发的强烈,现在同样体积的股元气,足足比的过去两股的元气。

强忍着心里的狂喜,他望着手里的晶体,晶体外围的ru白色光晕依旧,虽然吸收了这么久的时间,但是晶体的灵气并没有减少多少。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他身体内剩余的元气实在有些少,提升这部分元气的品质,所耗费掉的灵气也就少的多。

“鼓作气,恢复了全身的元气。”看着晶体内依旧充盈的元气,庄林索性再次的向晶体内注入元气,继续吸收里面的灵气。

在吸收了足够量的灵气后,他体内的元气似乎已经达到了饱和状态,再也无法融合灵气来提升品质,接来进入到他体内的灵气,分解后,在他身体的脉络囤积了来,缓慢的朝着元气转化。

庄林运转着养气的功法,开始炼化这些囤积在了脉络的灵气分子,这些纯净的灵气分子,几乎没有什么杂质,炼化起来十分的容易,只是很短的时间里,他体内的元气,便已经恢复了大半。

当他体内脉络的元气达到饱和状态,再也无法增长后,这才停止了从晶体继续吸收灵气。

经过了他这段时间的吸收,那晶体外围的ru白色光晕,颜色有些暗淡,晶体之的灵气,比起最初的时候,减少了四分之。

第三百九十四章沙漠

黄沙漫天,楼兰沙漠,华夏最神秘的地方,在这浩瀚的沙漠之间,埋藏了太多属于古楼兰王朝的秘密。

荒凉冰冷的沙漠之间,此时,由数量越野车组成的车队,急的奔驰着,卷起片的沙尘。

第三辆越野车,庄林坐在后排,在他身边,换了身山地羽绒服的孔庆华,闭着双眼靠坐在车座,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睡去了。

庄林望着脑袋靠在了自己肩膀,睡过去的孔庆华,笑了笑,随后将光再次投向了车窗外,那浩瀚的沙漠之,此时的沙漠,片的荒凉死寂,看不到任何的生物。

从沙漠边缘的那座小镇离开,真正的进入到沙漠,这已经过去了半天的时间,头顶的那轮太阳,也已经落到了西方去,眼看着再过两个小时,天就要黑了。

就西伯利亚狼所说,那座大墓,深处于大漠之,从边城小镇到那里,起码需要两天的时间。

驱车赶往那里,尚且需要两天的时间,如果骑骆驼的话,只怕是时间更加,当然了,如今已经入冬,冬天的戈壁沙漠,气温冷的怕人,特别是晚的时候,能够活活冻死人。

这次前往大墓的人,除了他和孔庆华,西伯利亚狼和山狼外,以及另外的三个狼崽子,还有四位专家教授,以及七位相关的科研人员。

因为知道那座大墓危机重重,庄林本不想带着孔庆华通前来的,可是孔庆华再坚持,而且他也有心在结束了对这座大墓的探索后,进入沙漠深处去寻找那楼兰王城,所以就将孔庆华并带了。

在意外的得到了那枚神秘晶体后,吸收了其的灵气,他体内的元气,在原先的基础得到了次品质的升华,这无疑让他的实力大增,隐隐触摸到了巅峰境界的门槛。

他有种直觉,这次的楼兰沙漠之行,势在必行,在那沙漠的深处,有着自己冲击巅峰的契机。

冬天的沙漠,生存环境极度的恶劣,寒冷缺水,单单是这两样,就足以要了很多人的命,所以在这个季节里面,很少会有人进入到沙漠的深处去。

为了这次的沙漠之行,他提前也做了充分的准备,在动身之前,特意离开狼牙基地,往西京走了遭。

在西京,他购置了足够他和孔庆华两个人使用三四个月的食物和水,帐篷,保暖的衣物,煤气炉这些个野外探险所必须的装备,他也准备了好几套。

考虑到在结束了对那座大墓的探索后,他们要跟探险队分开,所以在这之前,便又自己准备了辆沙漠越野车,以及好几大桶的柴油,甚至连汽车的备用零件和轮胎,他都准备了几套。

这些物资放在起,那几乎就是座小山,两三辆越野车都装不,不过,这对于庄林来说,却不是事,扳指扫,全都收进了药池空间里去了。

这个季节的沙漠,那就是人间炼狱,特别是他身边还带着孔庆华,如果东西准备的不充足,他们两个很容易陷在沙漠。

“庄林,你不该带她来,太危险了。”副驾驶座的山狼扭头过来,望着靠在庄林肩膀睡过去的孔庆华,低声的说道。

对于庄林带孔庆华进入沙漠,山狼等人是很不赞同的,倒不是怕孔庆华拖累众人,关键是那座大墓危险重重,她个女娃娃家,很容易发生危险。

“她既然想去,便随她吧,她不在我身边,我不放心。”庄林不置可否的笑了笑,简单的应了句。

他之所以带着孔庆华,可不是因为不放心她的安全,放眼国内,还有什么地方比狼牙基地内更安全的呢?就算是堕落骑士吃了熊心豹胆,恐怕也没有胆子溜进狼牙基地内部去抓人。

当然了,他带孔庆华是要去寻找楼兰王朝这件事情,他自然不会跟任何人说。

听到庄林的答,山狼阵的无语,再瞅了那睡的很香的孔庆华眼,虽然他总觉得,庄林带孔庆华进入沙漠,并不像庄林说的那么简单,但没有再说什么。

这次进入那座楼兰大墓,关键便要看庄林的,既然庄林带着孔庆华来,那肯定是有着他的想法,就庄林与教官之间的关系,绝对不可能让孔庆华陷入险境。

简单的对话之,汽车内再次陷入了安静之。

沙漠的旅行,最是枯燥乏味,放眼看去,除了沙子还是沙子,看不到丁点的生气,穿行在浩瀚的沙漠之,你只会觉得自己是那般的渺小。

在那道道由沙子组成的山梁奔行,汽车愈发的颠簸,坐在车内的人,身体也不停的随着汽车晃动,那些个体质较差的专家们,可算是遭了大罪,那个个的脸色煞白。

比起这些个专家们,孔庆华倒是神色如旧,看不出有晕车的征兆,当然了,这也得益于庄林,早在离开狼牙基地前,他先后给孔庆华服用了两株年份到了五十年的雪莲,并且不惜浪费元气将这株雪莲的灵气融入到了她的身体之。

庄林之前在拍卖会买到的那株雪莲,虽然比不得那些真正的先天灵药,但是比起那些后天的灵药来,品质就明显的好了很多。

在来到狼牙基地后,他用帮助那三位专家去除诅咒得到的积分将那株雪莲和虫草都催生到百年份,得到了足够多的种子,随后再用雪莲的种子,催生出了几株五十年年份的雪莲来。

五十年年份的雪莲,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虽然已经没有多大的用处了,但是对于像孔庆华这类体质娇柔的人来说,却是稀世灵药。

这样株雪莲,其的灵气全部被吸收掉后,虽然不能够说是洗精伐髓吧,但也足以祛病消灾,增强人体的免疫力,甚至是增强人的体质。

根据他与狼王的约定,他出手帮助那三位专家去除体内的诅咒,狼牙提供灵药,虽然狼牙提供的这些灵药都是些三十五十年份的灵药,但数量倒不少,足有十多株,庄林也没有客气,直接都收了起来,栽种到了药池。

这些三五十年份的灵药,他自然也没有想着自己服用,而是打定了注意,用这些灵药来提升孔庆华的体质,只要孔庆华的体质提升去,再有那庇护挂坠防身,应该足以抵抗诅咒。

第三百九十五章夜

当然了,他不惜浪费这么多的灵药,甚至浪费自身的元气来帮助孔庆华吸收这些灵药的灵气,也不是想要将孔庆华培养成个高手。

其的,也是在为进入沙漠做考虑,就孔庆华那孱弱的体质,不要说沙漠的恶劣环境了,就说这路的颠簸,她就吃不消。

既然已经决定了要带着孔庆华进入到沙漠深处去寻找楼兰王朝,那他们两个,肯定是要在沙漠呆很长段时间,如果不加强孔庆华的体质,在那恶劣的环境,孔庆华哪里能坚持来呢。

正常来说,快提升个人的体质,是要经过大量的运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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