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画师-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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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距离此地不远处的位置,有个小型的废水处理厂,因为这个工厂平日里的工作量不算特别大,所以前来此地运送化工原料的车也很少。
发现尸体的人是一个前来此处运送化工原料的货车司机,尸体被发现的时间是中午十一点多,据报案人介绍说当时的尸体是跪在河里的。
本以为是有人想要在河边干些什么,可当货车司机走近后才发现,原来此人并非是跪在河里,而是被人砍去双腿并插在了河内的淤泥中。
在经过了一番大致的尸体勘验后,法医则带着一份简短的尸检报告来到了子悟的身边,并低声介绍道:“死者身份还仍需要进一步调查。”
“死者,女性,死因应该是被钝器击打后导致的颅内出血,死亡时间大概在昨夜十二点到凌晨一点之间,死者双腿被凶手利用工具切下。”
“详细的报告等返回警局做进一步的尸检后,我会再次交给你。”话音至此,法医则转身离开,并跟随携带尸体的汽车一并返回君市警局。
而此刻的罪案组则迈着沉重的步伐来到了附近的污水处理厂,并从处理厂的方面了解到,他们这个工厂平日里购买化工原料并不算太频繁。
基本上是一星期才买一次,而运送化工原料的司机一星期来一次竟还碰到这种事情,真不知对方是“运气好”还是有人故意安排他看到这些。
据工厂看门大爷介绍说,昨夜大约十二点多的时候,大门口的狗老是汪汪乱叫,因为狗叫的实在烦人,所以大爷还特地出来踹了狗一脚。
只是令大爷感到有些奇怪的是,平日里这看门狗还挺安静的,可昨夜却突然汪汪叫个没完,因此,在这当中绝对存在着一些古怪的问题。
出于内心中的诧异,大爷还有意无意的朝着狗叫的方向瞥了一眼,却是突然看到了一个古怪的黑影闪过,不过此后就再也没有看到过了。
在污水处理厂了解了一番情况后,罪案组则返回了君市警局,并从法医方面得到了详细的尸检报告和尸体的身份信息:“死者名叫严玉。”
“女性,年龄二十岁,君市本地人,是一家便利超市的服务员,死因是因为钝器击打后导致的颅内出血致死的,死者双腿被人强行切下。”
“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昨夜的十二点到凌晨一点之间,从死者尸体上的反馈并未发现有任何反抗的迹象,应该是凶手从死者身后一击毙命。”
“通过死者下体位置的切割痕迹能够清楚的推断出,凶手所采用的切割手段特别的粗糙,并未利用专业的切割工具,切割时也有些慌张。”
“以至于在第二条腿被切到三分之二的位置时,凶手估计是因为内心中特殊原因,而刺激的他直接将死者尚未切割完毕的腿给强行扯下。”
“尸检报告只是这样,其他的事情就交给你们了。”话音至此,法医则放下了手中的尸检报告,随即转身离开了罪案组的临时办公室。
而此刻的罪案组,却因为法医先前所作的报告而陷入到了深深的沉思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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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混混李西
一双蕴含着暗夜幽芒的目光总是会伴随着银白色的月光一起出现,漂浮在那诡异的虚空之中,静静的俯视着这浩瀚的大地和那鲜活的人类。
当它那双嗜血的獠牙已无可抑制时,就必将会突显而出,森白与暗黑的完美搭配,能轻而易举的调动人类内心中的恐惧和那对生存的渴望。
在严玉的尸体出现之后,罪案组的众人则陷入到了沉思的状态之中,他们在思考究竟是否能将此次的杀人案件与尸体丢失案件作并案处理。
如果这两类案件是同一人所为,那么此人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而这个凶手连续盗取死者双腿,又是为了要满足自己内心中的什么欲望?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个人的犯罪动机,不过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两起案件就是同一人所为,也有可能是有人在故意的模仿作案。
所以,目前罪案组申请的并案处理并未予以批准,但罪案组却可以先从严玉的方面开始查起,说不定顺藤摸瓜还能找到些尸体被盗的线索。
事后罪案组驱车来到了严玉工作的便利超市,并对超市内的人员予以了详细的询问,罪案组发现在案发当晚死者严玉曾在便利超市内值班。
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半左右,有人前来和严玉交接班的时候,严玉这才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并顺带在便利超市内买了些快捷食品后方才离开。
通过便利超市内外两个监控摄像头的录像罪案组能够了解到,在案发当晚,并未出现什么可疑人士,每个人从表面上看,都是那么的普通。
不过在严玉值班的过程中却是抓到了一个偷东西的贼,对于这种中大型的便利超市,一个月内发生一两起他人偷盗商品的事件是很正常的。
可当罪案组查看便利超市门口监控录像的过程中,却是突然间看到,先前被严玉抓住的小偷,此刻竟然躲在了不远处的一个偏僻的角落中。
先前罪案组在前往便利超市的时候曾经无意间看到过这个角落,里面是一个死胡同,周围的墙面都有将近三米的高度,想翻越不是很容易。
所以,目前罪案组的人则能够大致的推断出,这个小偷躲在这角落之中,应该是另有所图,而罪案组的猜测则在大约半小时后得到了印证。
能够清楚的看到,在严玉交接班之后,她则迈步走出了便利商店,并走向正西的人行横道,而在她行走过程中必将会路过小偷躲藏的角落。
透过监控能够罪案组发现,在严玉路过小偷躲藏的角落时,对方并没有立刻动手,而是在严玉走出不远后,方才悄悄的跟在了严玉的身后。
这个被严玉抓到的小偷可能因为内心中的愤怒而一时冲动才对严玉有了加害的念头,加之对方的作案时间也完全能和严玉的死亡时间成功匹配上。
所以,目前的罪案组则派人找到了昨夜跟踪严玉的那个小偷,据警员介绍说,当时找到小偷的时候,对方还正美滋滋的在网吧里玩游戏呢。
看到警察出现后,对方则立刻迈步朝着网吧的后门逃窜,步伐快而杂,可想而知此人平日应该经常被人追赶,所以才练就了这么一套跑法。
在被警方抓到之后,对方的嘴里还在一个劲的念叨着说什么自己是冤枉的,什么坏事都没干过,在警方说明了原因后,对方这才恢复正常。
经过警方的人口调查分析后,罪案组了解到此人名叫李西,外号小西瓜,是本地的混混,经常干偷鸡摸狗的事,在君市的警局内也有案底。
在审讯室内,罪案组的王津愤怒的一拍桌子,成功的给对方制造了一个下马威,随即厉声询问道:“说,昨晚十一点到凌晨一点干啥去了?”
被王津的举动吓得有些惊慌,此刻的李西脸色却是突然一愣,随即怯怯的回应道:“我,我昨夜啥都没干啊,就在网吧打游戏一直到今天。”
“还在这和我放屁,你昨天晚上明明去了一家便利超市,还在里面偷东西被抓到了,我想你应该知道我们的原则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王津此话一出,李西的脸色则变得更加紧张了起来,可李西却始终不愿意说自己昨夜离开便利店后究竟干些了什么,就好像是在故意隐瞒。
“李西,你现在涉及到了一起杀人案件,如果你不如实讲来的话,我们很难确定你是否与犯罪嫌疑人有所勾连。”子悟此刻脸色严肃的说道。
而当其听到了子悟口中的话语后,他却是诧异的睁大了自己的眼睛,随即急切的说:“不可能,我平日里也就干点小偷小摸,不会杀人的。”
“昨夜,你在便利超市不远处的角落内藏匿,在严玉下班回家后,你则一路尾随在她的身后,不知道你这么做是想干什么?”子悟低声询问。
听到这里,对方脸色却是变得更加古怪了,不过他似乎是想要让自己尽可能的摆脱掉犯罪嫌疑人的名头,稍作迟疑后他则回答了子悟的问题。
经过李西的一番详细讲述后,罪案组了解到,李西昨夜的确是有过想要报复严玉的念头,所以才会选择在附近的一个角落中悄悄的藏匿着。
可随着时间的不断过度,李西却觉得自己如果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绝对会给自己摊上官司,因此,当时的他则决定抢走严玉的皮包就行了。
而在严玉离开了便利超市后,李西则跟在了对方的身后,可没走出多久,他就感觉自己的脑袋部位一阵眩晕,随即便突然间昏倒在了地上。
在昏倒的霎那间,李西看到了有一个人影出现在了不远处的严玉身后,当李西第二天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后,方才发现自己已经出现在医院。
因为不愿意付医院的医药费,所以,李西这才趁着医院的护士不注意逃出了医院,并前往了自己经常会去的网吧,可谁知还没玩几分钟,警察就来这里把李西给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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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装神弄鬼
目前,对于严玉的死亡,警方正在竭尽全力的调查当中,与此同时,其余的人则将全部注意力倾注到了搜查各个隐蔽的角落。
现在需要弄明白的一点是,这个盗取尸体的人究竟和杀害严玉的人是否为同一个,如果是,那他带走尸体的双腿又有何目的?
事后罪案组曾对严玉的尸体予以了一番详细的勘查,发现在死者严玉的身上除了头颅的撞击伤外,便只有腿部的切割伤。
除此之外,罪案组便再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而在之前那丢失双腿的死者李金身上,罪案组却发现了两个奇怪的划痕。
这两条划痕在子悟看来应该并非是空穴来风,因为划痕出现的位置比较特殊,是在尸体左侧的腰胯部位,并且还非常的明显。
这如果不是作案人故意留在尸体身上的,那么就很有可能是一种利器在切割的过程中所间接性造成的,这是个不错的突破口。
在经过了罪案组的一番详细比对之后,罪案组发现这是一种老式的切割工具,虽然切割刀比较锋利,但它的框架却存在瑕疵。
很多人当初在利用这东西对家禽的肉体进行切割的过程中,经常会在肉体的表层留下一些明显伤痕,这很影响整块肉的销售。
毕竟很多购货商都会不惜一切在肉体本身寻找瑕疵,然后在利用各种借口对供货商进行砍价,能省一分钱他们都能感到自豪。
因此,这个切割工具只在市面上流通了一小段时间后就已逐渐消失,而如果想找到偷取尸体双腿的人,说不定能从此处入手。
事后,罪案组派出大量的警力到附近的五金店中去对曾经购买过相应的切割工具的人员予以详细的调查,希望能够有所收获。
可最终反馈回警局的消息却全部都是大同小异,基本上没人记得当初购买过此类切割工具的人,毕竟这些商家只认钱不认人。
目前罪案组能够得到的线索可谓非常的有限,而前后两起案件之间还尚未找到除丢失双腿外的任何关联,此刻案件调查只能进入了停滞状态。
坐在罪案组的办公室内,子悟目光接连不断的扫视着面前的白板,白板上记载的乃是一个个有关尸体丢失和杀人案件的信息。
在三起尸体丢失案中,子悟发现在每个尸体的左侧腰胯部位都曾出现两道清晰的划痕,但在切割右腿的边缘内侧却并未发现。
如果说是因为工具的特殊原因而在尸体上留下来的划痕,那么在人体的其他部位的皮肤上,应该也会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划痕。
即便这些划痕不是特别的明显,但必然会存在,因为这是切割工具上的一个固定因素的影响,它并不会因为切割部位而改变。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目前能够与尸体上的划痕产生匹配的便只有三种猜测,一个是作案人在切割第二条腿的时候换了工具。
可从犯罪行为学的角度来讲,作案人是绝对不会同时带着两把同类工具前往案发现场的,并且另外一把还是特别陈旧的工具。
那么第二种可能就是,作案人在利用工具切割掉尸体的双腿后,故意在死者的身上留下了划痕,这可能是作案人的一个标志。
也有可能这只是罪案人一时兴起想要宣泄自己内心中的一种特殊情感,故而才会利用特殊的工具,在尸体的身上留下了划痕。
总之目前通过尸体上的伤痕能大致的推断出,这应该是作案人特地留在现场的,至于是标志还是一时兴起还有待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