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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百宠千爱-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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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宠千爱
作者:林千夏
一切的最初。 

墨云逐日,步步紧随,怎能因为墨的颜色,便责备他的追求是不正当的呢?         
常言道,女人活得好不如嫁得好。到底怎样才算嫁得好?     
  
一位知书达理的良家女,虽有些小j小e,仍可鉴定为‘秉性c良,根正苗红’。回到古代后,却每每遇人不淑。        
思想正统的标准男主因为g家大义,终究忍痛舍弃了她——虽然她至始至终没办法理解这份挣扎是为了什么;

楔子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在广袤的大陆上,有一个富饶美丽的王朝,居天下之中,幅员辽阔,人民勤劳、勇敢,智慧,拥有四大发明等灿烂的文化瑰宝,号称礼仪之邦,谦逊和顺,富饶而繁荣,四方城邦莫不以‘天朝’为尊。
  只可惜百年前,这个中土疆域最广阔,山川壮丽,物质丰裕的国度遭到了外族的入侵,拉开了一连窜屈辱历史的帷幕。
  一名穿越者以生命为代价,意图力挽狂澜,怎知蝴蝶效应,无奈奸佞当道,他反倒害得一干忠臣枉送性命,天朝更从此偏安一隅,延口残喘,衰败得一塌糊涂。
  无独有偶,数十年后,另一名穿越者来到了这个时空,遇上了被奸臣迫害,流落民间的嫡皇子——皇十子毓昱景,一代皇后林千夏的故事由此展开。
  没有惊世才名,没有夺目容颜,没有歌舞妖娆,没有曲意逢迎,淡雅如菊的一代皇后林千夏亲眼见证了中华雄狮之崛起,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巍巍华夏,无愧四方来朝——
  陋字拙笔,一切堪堪开始……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看过动物世界的都知道,那些个摄影师,专家们从来不敢踩踏、覆盖动物们的足迹,这是必须的平衡,破坏生态规律是不可饶恕的大罪,蝴蝶一振翅,后果很严重。
  千夏自认没有能力颠覆历史,玩弄异世界。她也从不准备将自己的足迹覆盖在自然的足迹上。
  但她总得混口饭吃,扮丫鬟人家嫌她装嫩,当奶妈先天条件不足,当嬷嬷婆子更不容易,人家都是从基层做起的,她一没经验,二没人脉,应聘粗使的婆子还被嫌弃手无缚鸡之力。
  千夏心酸地感叹,在山野荒村觅食求生真不容易。
  不过,生物总能自己找到出路。
  正因为穷乡僻壤,面朝黄土背朝天,有学历的知识分子不多,于是乎,男子扮相一揖身,她终于混得不少敬仰,在小村子的一户乡绅家中混到一份西席工作,负责教一名女学生学些启蒙知识。
  根据质朴、外表憨厚纯良的乡绅老爷反映,他膝下有三儿一女,儿子们已到私塾读书,小女儿乃嫡妻所出,年龄还小,但生得玉雪可爱,聪明清秀,父母无不爱若珍宝,便欲让她也读书识几个字。
  这世道民风并不开放,女娃娃自是没有资格进入学堂的,是以乡绅欲聘千夏入府教学。
  两人的想法如此投机,怎不一拍即合。
  于是乎,千夏成功混入了当地唯一一间有石狮子看门的大宅院里。
  乡绅姓毓,千夏的女学生乳名昱景。
  不像一个女孩子的名字,这是千夏对女学生的第一印象。
  毓府的三名公子,嫡妻所出长子昱昊,年仅十八,但在学里已颇有风采,性喜读书,精通文墨,阖府上下无不对他寄予厚望;次子由姬妾杨氏所出,名昱晏,十七岁,也懂事乖巧,可惜上不及兄长才华横溢,下不似弟妹顽劣淘气,并不很受重视;老三名昱晟,另一房姬妾游氏所出,未足十六岁,其淘气劲却堪比混世魔王。
  毓昱景虽然女儿身,但从了兄长之字。
  千夏不禁喟叹一声,早前她误会了。
  原以为入学儿童的启蒙教育,这女娃娃必定年岁不大,谁知毓昱景已有十二三岁的光景,只因身体极怯弱,娘胎里带下了病根,早年离不开病榻,日日与药为伍,直到近两年身体才渐渐好些,家里怜惜她身子不好,便想让她学几个字。
  但毓老爷所言不虚,这女学生粉雕玉琢,真真玉雪一般的人物,已可窥见日后倾国倾城的盛事,且极聪明,悟性极高,即使不教导她什么,千夏肯定她也能自学成才,只是这品性太遗世独立了,日后恐怕人生的劫数也就大了。千夏怎舍得任其陨落。
  按照千夏的理解,恐是怕她的学生因为生理不健康,难以生育,嫁到夫家以后不受待见,最终导致心理变态,无所依托,觅死觅活的,才让她读书习字,有个心灵寄托。
  因此千夏总教导昱景些励志,发散思维的辩证思想观,也顾不上细分现代思想与古典正统思想的界限,努力让学生心胸开阔些。
  相处的日子一久,千夏惊骇的发现,不单名字无重男轻女之风,这女学生竟还是达尔文进化论中凤毛麟角的基因突变者,虽然还只是雏形,她可能遇上了这时代最了不起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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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头房里密布着一条条石头巷子,亭台楼阁,雕廊画栋的美景在宅子的另一头,是老爷内眷们的独享的景致,千夏这寄居的穷儒便与内院里等级高一些的杂使仆役们住在一处。
  毓家是大户人家,很多奴役们是内生的家养奴才。
  毓老爷虽未考取过什么功名,毓家也算是书香世家,读书仕宦之族。
  毓老爷的曾曾祖父在京里做过大官,据说还与天朝的开国功勋XX公有着什么关系。只不过,吃皇粮的基业在毓老爷父辈时已尽了。
  虽与杂使仆役们住在一处,毓老爷对于千夏,仍旧给予特殊待遇的。他以读书人自居,千夏纵然家境地位不济,到底还与他在同一层次上,自然不能与其他下人们一样。
  故以,千夏与毓家的账房先生住到了一处院子里。
  那位账房先生也是屡试不第的读书人,表字别号工工整整的。与千夏谈话间,每每感叹命运多舛,怀才不遇,若非受了毓老爷一个大恩,宁愿以卖字作文为生,也不愿降低身份到毓家来的。
  不过,读书人永远不会失掉的便是‘节气’。
  尽管身价低了,账房先生仍旧不会与小厮们同流合污,平日里只愿与千夏,毓老爷之流说说话,尽管洗衣打扫的婆子们看不上他微薄的行囊,背地里十分厌弃他,他却从不会亏待自己,按需求指挥着他们做事。遭到冷嘲热讽时,他便红着脸轻哼一声,‘市井之流,安知鸿鹄之志?’
  千夏比不得他正统,因为只得一身换洗衣物,每每勤洗勤换,倒与洗衣的小丫头们混熟了,因她面皮白净,举止斯文不失活泼,暗地里,甚至有小丫头对她起了情愫。
  对此,千夏毫无所觉。并非她性情鲁钝,实在是她与女孩子们厮混了二十多年,很难感悟到来自同胞的诗情画意了。
  虽然毓老爷也有几房貌美,正值心情容易波动年岁的妾室,不过戏本子上的风月戏码尚未在千夏身上发生。毓家的内眷们是真真正正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即便窜门,也窜不到千夏住的院子来。
  至于千夏,她在内院的活动范围至多只到女学生的书房里。
  虽说是启蒙思想,怎知这女学生早已会读书写字,毓老爷所谓的识得几个字不过是谦虚的说法。
  上学的第一日,昱景看到千夏的握笔姿势先是一愣,然后竟然诚心诚意的请教,还以为她要书写什么绝作,害她好生尴尬。幸亏最后混了过去。四书五经她更是教不来,大学语文也没真正学过四书五经呀。
  也幸亏昱景是个女孩子,原也不需要学这些东西的。至于诗词歌赋,恐怕昱景已在她之上,千夏连对子也不能对得齐,全靠卖弄些诗仙诗圣的名句充充场面。
  书到用时方恨少,千夏平日看书杂,喜欢弄些博闻强识的东西,但系统深入的精确理论到底涉及的少。所以只能努力塑造学生的人生观了,一些学习的理论经验她还是可以传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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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菱花镜依稀映照出形容尚小,但顾盼生辉,灵气逼人,让人见之忘俗的绝色容颜。
  昱景端坐在镜前,贴身丫鬟正在为其梳妆,尽管身体蒲柳一般柔弱不胜,却有一段自然的沉稳态度。
  另一名贴身丫鬟捧着一盒熏香进入内室,细细打量主子一番。
  “姑娘今日身体不错,心情大好呢。”
  她们一名昇屏,一名笙姒,不过年方十几岁,已有一番别致形容。加上衣饰举止不同其他奴婢,堪堪有些小姐的模样。
  仔细将纹金珠翠蝴蝶步摇插入昱景发间,昇屏替昱景/炫/书/网/整理衣角边取笑道,“姑娘心情好,怕还有能够见到林夫子的缘故吧。”
  她们是昱景的伴读丫鬟,正值贪耍爱玩的妙龄,素日见千夏不似其他夫子一样板着个脸,生怕因为科举不利,不得不做个教书先生,被人看扁了,故意端起四不像的官架子,自然敢放肆些。
  昱景似笑非笑的轻哼一声,“别太放肆,仔细嬷嬷罚你。”
  虽然身体不争气,但到底也是活泼好动的年龄,更何况他的身份特殊,自然耐不得静。
  毓老爷早前也给他请了不少夫子,但他们不是一本正经的摆架子,便是战战兢兢的生怕严厉些便弄出个不好,而且还有一点通病,因为他是女孩扮相,他们从没正眼看过他,骨子里看不起他,不愿认真教学。拿了毓家的钱竟然还敢端着架子敷衍他,最后都让他以无趣为由撵了出去。
  “这次的夫子倒与旁人不太一样。”昱景微微一笑,“颇有趣的。”
  笙姒立刻点头附和,“他倒放得开,能与我们说笑,以前的夫子像根木头一样。”
  昇屏急忙阻止她。“夫子自然要严肃些,太过放纵学生,让他们爬到头上,学生可还怎么学得到那些正经的大道理。”
  主子身子不好,不能像其他少爷们一样能骑马爬树,但孩子的顽劣心性倒与他哥哥们无异,早前常作弄夫子们,老爷夫人怜惜他身子骨弱,责难全到她们头上了。
  昱景不以为意,“若今日毓家还似京里时风光,那些书生怕会以门客为名,抢破头要来吧。”
  发觉他的脸色阴沉下来,昇屏纵然欲提醒他‘士农工商’,应该要尊重读书人,也不敢再开口了。
  笙姒也急忙低下头。
  他们主子的个性阴晴不定,年岁虽小,却已十分威严,她们知些缘故,也猜到了他此刻必定心情又焦躁起来。偏偏她们无能为力,不知该如何安慰他。
  其实,具体的事情她们也不是很清楚。
  似乎她们主子是京里某官宦人家的小儿子,结果一日,一名算命先生跑到他家里说这个孩子命不好,尚在襁褓中的主子便被送人了。
  后来,又有一名算命先生找到老爷,让毓府上下好生养着主子,说主子是大富大贵的命,前途不可限量。
  不过主子的身体现在还受不得这般富贵,所以艰难了些,需要将主子当成女孩子来养。至少要到三十岁后,主子才会发迹。
  多么遥远的时间,到时生命都过了一半。这算命先生没什么名气,老爷他们都半信半疑,按照他的说法,主子命中注定的贵人会在这几年自动出现。
  眼看时间一天天过去,贵人却不见踪影,不消说老爷,主子更担心。
  昱景的确在思索着这事,又急又气之下,郁结攻心,猛烈咳嗽起来。
  笙姒递上帕子替她擦拭,昇屏端过一杯茶,轻拍昱景胸口,替他舒缓。
  “姑娘也别多想,医生都让姑娘平日且放宽心,不然这病就难好了。”
  倘若他注定命运悲惨,还要拖着这破身体等待更悲惨的明天吗?
  ‘姑娘’——
  凤眸一沉,冷哼一声,昱景甩手,将昇屏手中的杯子摔到地上。
  “这样死了倒也干净。”
  昇屏觉得委屈,只敢含着眼泪跪在地上道歉。
  “是奴婢不好,竟惹得姑娘生气。姑娘便是要打要骂,奴婢也是受得的,只求姑娘不要憋在心理,气坏了身子,奴婢也没脸活下去了。”
  笙姒也含泪跪下,“姑娘好端端的又多想了,何苦说这气话。倘若姑娘有个万一,笙姒也不要活了。”
  闻言,昱景看她一眼,见她脸都哭花了,跟花猫一样,反倒笑了。
  “都别哭了,小心真弄拧了我今日的好心情。起来吧,快重新梳妆一下,吓到夫子便不好了。”
  他的确有点期待与林夫子见面,他们可以聊很多事情。
  因为被当成女儿身来养,毓家的男孩们即使真心疼爱他,也没多少时间与他厮混在一起。偏他身体不好,但胸怀大志,却得不到周围人的“重视”,这让他内心颇为苦闷。
  虽然林夫子也因为她是女儿家,没有教些四书五经之类的东西,更因顾及他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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