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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重生为文学巨匠-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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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梦儿抬头看着唐宋,笑着说道,“跑上来的?”
“废话,您老人家那性子,万一真跳楼怎么办?那样的话,我岂不是成了杀人凶手了!”唐宋愤愤地说道,“以后,再跟我说那种话,就再也别想见到我了。”

“为什么?”沈梦儿不解地问道。
“因为,很可能,在来的路人,我被车给撞死了!”唐宋是真气坏了,竟然自己诅咒起自己来。
“你现在的样子,也挺迷人的!”沈梦儿话锋一转。唐宋就哭笑不得了。
“你把我约来,不会就是跟我说这个吧?”唐宋苦笑。
“当然不是。我是让你来听故事的!”沈梦儿抬头冲着唐宋笑着说道。
听故事?
我一个写小说的,大老远的跑到这里来,听你一个高中讲故事?
唐宋很是鄙视地瞪了沈梦儿两眼。
“听还是不听?”沈梦儿反问道。
唐宋翻了翻白眼,“都来了,不听岂不是白跑一趟了。”
“那我就开始讲了啊!”沈梦儿将手里的那本《诗经》合上,随即就开始讲了起来。





第一百六十二章:我喜欢的你的真正原因!



第一百六十二章:我喜欢你的真正原因!
沈家虽然没有名列魔都三大家族之一,可是沈家在魔都的力量,却是谁也不能小瞧的。
因为魔都地下世界的主宰就是沈家。
沈南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叫沈国文,十五年前因为一件特殊的事情离开了这个世界。沈国文的女儿就是沈梦儿。
从小到大,沈石对自己这个孙女可以说宠到了骨子里。
沈南不想让自己这个孙女步自己的后尘,所以,从小到大沈梦儿的朋友就是各种书籍。
别的孩童在游戏玩耍时,她在读书她在背诗。
别的孩童夜晚被妈妈抱着睡觉时,她却抱着书籍在默默抹泪。
别的孩童跌打摔了后,会有爸爸妈妈的搀扶与安慰,她却只能把泪水把肚子里咽。
因为,旁边没有爸爸没有妈妈。
正是这样的原因,使得她比同龄人都成熟。
上学后,她能够通过老师今天上课状态好坏身上的衣服干净程度,来推断出老师家庭是否和睦等等详细情况,而且从来没有出过错。
她爷爷不止一次问过沈梦儿自己的梦想是什么。沈梦儿每次的回答都一样,从五岁到现在一直没有变。
“爷爷,梦儿的梦想就是,希望以后,能有源源不断的作品来读。那样的话,我高兴的时候,它们会鼓掌;我失意的时候,他们会安慰我;我摔倒的时候,他们会冲我微笑;我夜晚睡不着时,他们会给我讲故事;我晚上做恶梦时,他们会紧紧地抱紧我……”
而每次沈梦儿说完这番话后,她爷爷沈南都会面带笑意,讲这样一番话,
“梦儿,与其说你喜欢那些作品那些书,到不如你喜欢的是写作品的人。爷爷相信,总有一天,会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在你的梦里的…………他骑着高头大马,一身白衫,头戴状元帽,手拿山河扇,迎着朝阳,伴着春风,在全世界人的瞩目下,出现在你的面前!”
从小到大,沈梦儿虽然受万千宠爱于一身。可是,真正伴她成长伴她度过一个个夜晚的却是由文字组成的一部部作品一首首诗歌。
她爱文字,就像别的孩子爱自己的爸爸妈妈一样。
可是,自从上了高中后,就很少再有作品能够进得了她的视野了。
是的,她的才气与眼光,都提升到了一个寻常人达不到的地步。
就像紫霞仙子在等待那个能够拔出她手中宝剑的有缘人一样。
沈梦儿也在等待。
她相信,爷爷说的那个骑高头大马的他一定会出现。
尽管,每一次梦中的那个他,都看不清楚具体的模样。
每每再向前一小步便能看清楚他的模样时,却发现,梦醒了。而眼角处却留下了泪痕。
自己的亲身经历,沈梦儿讲得自然栩栩如生了,甚至讲完这个故事时,眼角已然出现了幸福的泪花。
当然了,她没有直接说故事中的那个女孩就是自己,而是用她来代替。
她讲得很细腻,唐宋听得很认真。
“擦擦吧!”唐宋很是绅士地递过去一张纸巾,随即接着说道,“想必那个女孩那个她,就是你了!”
“没错!”沈梦儿坦然承认,“还记得魔都第一届诗词大赛吗?”
唐宋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我在梦中终于看清楚那个骑着高头大马的他长什么样子了。”沈梦儿眼神灼灼地说道,“和你一模一样!”
“这算是…………你的再次表白吗?”唐宋嘴角泛着笑意说道。
“不算!”沈梦儿眨了眨眼睛,盯着唐宋说道,“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这就是………真正的原因!”
“那为什么选择今天告诉我这一切呢?”唐宋讲出了心中的疑惑。
“因为,我发现你很抢手。去趟岭南都能无端地多一个儿子。”沈梦儿突然用怪异的眼神盯着唐宋,接着说道,“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不是青春期那懵懂的模糊的好感,也不是盲目地追星。”
“我喜欢你。从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注定要等待这一天!”
“我喜欢你。因为,无数个日日夜夜,你都出现在我的梦里。”
“我喜欢你。因为,你的文字让我再次找回儿时那种安全归属感。”
“我喜欢你。因为,我知道,早晚有一天,你也会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我。”
“……”唐宋拼命地眨眼睛。
这一刻,他害怕跟沈梦儿的眼神对视。
“唐宋,你为什么不敢直视我?是怕会在这一刻爱上我吗?”沈梦儿追问道。她仿佛能够看明白唐宋的心事般。
“你放心,我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末了,沈梦儿又补充了一句。
“你想多了,我只是………眼里进了一粒沙子!”唐宋找了一个很低级的理由。
“是吗?”沈梦儿娇滴滴一笑,“给别人吹沙子,我最在行了!”
沈梦儿身子又向前挪了挪,两人现在之间的距离也就一拳之隔。唐宋甚至能听到沈梦儿的心跳声。
砰!
砰!
在她的纤纤小手碰到唐宋的脸颊和眼皮时,唐宋的心猛得一颤啊。
“不是右眼,是………左眼!”
“没事,今天我有时间,两只都看看!”沈梦儿很是大方地说道。
“好了,好了。可以了,完全可以了!”
现在两人的姿势是这样的,唐宋坐在那里微微抬着头,而沈梦儿就如同一股风般包裹着他。
在她的手碰触唐宋脸颊和眼皮时,她的胸部如同那雨后的彩虹般,是那么地耀眼那么地夺目。
唐宋发誓,自己真不是有意看的。而是……
“真的好了?”沈梦儿此时吹气如兰般地,冲着唐宋的眼睛吹了口气,带着一股难以形容的香气。
唐宋险些醉掉。
“好………了!”他咬着牙,艰难地说道。
而就在这时,突然间沈梦儿的小嘴儿,趁唐宋不注意,猛得亲了下他。
动作是那么熟练,那么地准,一点不带拖泥带水的。
一瞬间,唐宋的脸就变得绯红了。“你脸红了!”沈梦儿见此情景,笑呵呵地说道,“就像夕阳般。”
离开书店的时候,唐宋发现这沈梦儿跟里面的工作人员非常地熟,而且他看得清清楚楚,她还向他们做了个V型手势。
唐宋眨了眨眼睛,顿时就明白了。怪不得刚才没有顾客呢,怪不得这沈梦儿讲到尽情处时,竟然还有应场景的音乐响起…………这是一场阴谋!
“你去哪?”出了书店后,沈梦儿盯着唐宋问道。
“我去人民医院!”唐宋回道。
“我也去!”
沈梦儿跟墨香,当初在诗仙网举办的诗词梦想主题赛时就已经见过面了。而且彼此可以说才女惜才女。
只不过,那时的墨香还是盲眼墨香罢了。
唐宋万万没有想到,这沈梦儿跟墨香见面后,两人就如同知己如同十年未见的闺蜜般,直接把自己当成空气给忽视掉了。
无奈,唐宋只好离开病房。
而病房外,酒肉已经在那里等他了。
“晚上我们去一剑山!”酒肉冷冷地说道。随即抱着酒坛子,便向着楼道的另一头走去。
唐宋追了过去,拦住其去路,不解地问道,“十日之期不是明天嘛,为什么今天晚上去啊?”
酒肉没有解释,身子一闪,就继续向前走去。
这时,楼道的的另一头,传来了九指跟叶沛然的声音。一个追一个跑,一个骂一个吵,场面甚是好笑。
唐宋回头,就看到了这一幅。
“老大,救我。她又逼着我吃药!”九指如同看到了救星般。
“你吃不吃,不吃的话,信不信我打断你的狗腿。哎呦,还给我翻白眼,我看你是活够了……”叶沛然虽然穿着白大褂,可是却丝毫不注意影响,俨然一幅火暴炸弹脾气。
“老大,让我出院吧,这里我一会儿也不想呆了。老大,你别走,啊!我不吃药,不吃……”



第一百六十三章:一剑山
第一百六十三章:一剑山
一剑山,位于魔都东北部。因其形状似一柄剑倒插在地上而得名。
夜色笼罩,一轮明月当空。
一个被黑袍包裹的人坐在山巅,望着明月,眼神中尽是复杂之色。
仿佛想起了儿时的往事,又仿佛想起了自己的家乡。
亦或是,想起了那个曾经深深爱过的人。
突然,身后一股微风袭来。
很微弱!
她知道他来了!
“你终归是来了!”被黑袍包裹的那个女人极力控制住自己激动的情绪,故作平淡地说道。
酒肉抬头望了望那轮明月,绝情地说道,“月亮还如同当年那样,可是,人却变了!”
黑袍女怪笑一声,用沙哑的声音说道:“没错,是变了。月也有阴晴圆缺,更何况人呢。”
其语气,让人无法分清楚,她到底是恨还是喜还是忧。
“从悬崖下落下的那一瞬间,我就明白了一切。”酒肉狞笑一声,冷笑道,“王子不死,公主怎么继承王位呢。我现在是应该称你为公主呢,还是修罗女王呢?”
“公主跟女王这个称号,我更喜欢女王。”她咬了咬牙,用冷冰冰的声音说道,“我只恨,只恨当初没有要了你的命!”
“谢谢。”酒肉哈哈一笑,道,“既然如此,那就把我徒儿身上的血蛇蛊解掉。你我今夜,把十年前那场战斗接着打完。”
“不急,打完,再解!”黑袍女缓缓地站了起来,其身体四周已经被一股杀气包裹。
唐宋实在看不下去了,这公主为何要见王子他不清楚。但是,唐宋心里很清楚一点,这王子对公主的情那还在。可是,为什么两人这番对话如此绝情呢,就好像两人之间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似得。
一剑山巅,月圆之夜,暖风袭袭,这样的场所,不正是约会谈情的最好地方吗?
十年不见,按常理来说,两人应该叙旧拉手,然后肩并肩地靠着,王子搂着公主,公主躺在王子的怀里。
就那么地静静地坐着,直到第二天太阳从东方升起,一起看日出,一起欣赏那第一缕阳光笼罩这个世界的美景。
那场面,多么地温馨。
可是,现在呢?
唐宋很无语。
“那个,公主,我急,真急。你看啊,你们高手较量,我就别在这里碍眼了。这人也到了。按照约定,你先把我这血蛇蛊给解了吧。”唐宋笑呵呵地说道,“毕意诚信第一嘛,以后,呸呸,再也没有以后了!”
然尔,公主却没有理会唐宋,如同把他当成了空气一般。
明月下,一袭黑袍突然一跃而起。
嗖!
一柄长剑已经在手,在月光下,闪烁着冰冷的剑芒。
“好剑!”王子抬头点评道。
剑光一掠,剑在前黑袍在后,以凌云压顶之势,向着王子袭来。
王子站在那里没动,只是静静地看着。十年不见,她的剑法的确增进不长。
剑尖映入眼帘,王子身子微微一侧,身影如同鬼魅般躲闪了开来。
“女王,你擅用蛊,还是弃剑用蛊吧。”王子嘲讽道。
王子擅用剑,公主擅用蛊。
而如今,公主拿已之短攻人之长,如何能胜呢。
“十年前,我就想用剑杀了你。今日,我定要如了当年的愿!”公主嘶吼一声,黑袍一抖,又一道剑芒飞出。
她竟然使双剑!
嗖嗖!
剑光游离,似游龙似火蛇。
不过,在唐宋看来,这一幕,就如同过年时,他拿着点燃的两根烟花在乱舞一般。
眼花缭乱!
剑光交错!
王子望着这一幕,点评道,“剑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舞的。尽管,你舞的像小丑一样。”
他在激怒她。
“是吗?”她冷笑一声,双剑凌厉似虎似狼,向着王子袭来。
快!
若闪电般!
至少唐宋是这样觉得。
他只看到两道剑光一闪,被攻击的对象身体就如同长了翅膀般,飞了起来。
紧接着,王子跟公主就在夜空中展开了战斗。
公主攻势急狠,王子却如流水般,巧然地将这一招一式化开。
唐宋觉得,这两人不是在决斗,到像是在…………调情!
月圆之夜,一剑山之巅,舞剑调情,这说出去也是人生一大幸事啊!
唐宋觉得,要是自己是空中的王子,那么逼格一定会更高。
“出剑吧!”公主很显然没有使出全力,她要跟他比剑,然后将其击杀。
“我不用剑了!”
“王子不用剑,哈哈!”公主冷笑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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