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唐双龙传开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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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睁开了眼睛,叹了一口气,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
张晓之所以不打下去,是因为张晓虽然还记得接下来的导引图,但是心法口诀是什么早就忘了。
毕竟张晓前世看《易筋经》只是出于兴趣,可没有想过要把整本《易筋经》给背诵出来,能把前三式背下来已经证明张晓对于武学的痴迷程度了。
“这就是读书少的后果吗。”张晓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要是能够把全本的《易筋经》背下来,那情况必然不同。
“算了,这些事,苦求不得。”张晓叹了口气,然后停止了今天的练习。
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当一天徒弟,就得做好一天的本职工作。
张晓练习《太极拳》和《易筋经》已经花费了不少时间,张晓要是再不做晚饭的话,那么李老和张晓就都该饿肚子了。
总体来说,在“泽生医馆”的日子还是不错的,毕竟李老是一个好人,或许是因为自己和他的儿子很相似的缘故,对于张晓十分的照顾,交了张晓不少医术,甚至似乎隐隐有要传张晓他的并很所学的意思。
武学可以也许可以不学,但是饭不能不吃。
饿过肚子的张晓对于“吃饭”问题变得比什么都重要。自己怎么死都行,但是绝不能而被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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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大厦将倾
“天明,帮他的创口给缝上。”李老看着躺在地上的壮汉,叹了口气,然后对张晓吩咐道。
天明,就是张晓给自己取的字,没有什么太多的意义。“晓”实际上就是“天明”的意思。
至于用针线缝伤口,那是张晓“首创”的。
张晓前世虽然不是医生,但是没吃过猪肉,没见过肥猪走吗?用酒精杀毒,用针缝伤口,等等有名的急救措施,张晓还是了解的。
“好重的伤势。”张晓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胸口中了三刀,大腿中了六刀,胳膊上挨了四刀,致命的伤就有足足五处,如果不是李老已经用针灸给大汉止了血,光是流血就能将他活生生流死。
地上的大汉名叫何五,是猛虎帮的一个香主,反正是一个比较高级的打手,实力不算弱,据说在猛虎帮能够排到前五。
不过在张晓眼里,他的武功也就是那个样子了,虽然看上去五大三粗,但是在江湖上连三流好手都算不上,就算在不入流的好手之中,那也算不得拔尖。
虽然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强者可以说是强悍到不可思议的地步,但是大部分人还仅仅是普通人,或者练几下庄家把式罢了,真正高深的武学,中原的武学要么在佛,道,魔三家之中,要么是四大门阀的不密之传,大部分的江湖人修炼的都是不入流的功法。
幸好没有人知道张晓所修炼的“太极拳”和“易筋经”是何种武学,否则张晓面对的绝对是灭顶之灾。
虽然张晓手中的缩水版“太极拳”和残缺版“易筋经”仅仅是二流的武学罢了,但是要是在一般的江湖人眼里,那可以说是盖世神功了。
例如这个名为何五的家伙,一看他那粗糙的大手,就知道他修炼的是赫赫有名的“铁砂掌”。
虽然何五铁砂掌似乎已经得到了几分精髓,但是这种武学也就是那个样子了。
像“铁砂掌”,“五虎断门刀”,“斩铁刀法”一类的外门武学,看似威风凛凛,但实际上却压根不值一提。
开始的时候,张晓对于这些江湖人还有点恐惧,但是见多了也就不当一回事了。
与何五的武功比起来,张晓更感兴趣的其实是何五的性情。
一直到现在,何五一直是沉默不语,但是真是因为他的沉默不语,却令张晓真正的敬佩不已。
张晓给何五的伤口都死死的疯了起来,一共缝了十六针,虽然何五咬着牙,眼睛几乎要从眼眶里面冒出来了,可是硬是没有吭一声,一句话没有说。
他身边有几个兄弟或者是手下,仅仅是挨了几刀,和和何五身上的伤势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结果一个个大呼小叫,如丧考妣一般。
张晓不得不承认,何五可以算得上是一个豪杰。
因为何五是一个可以流血,但是不会流泪的汉子,不得不让人敬佩。
“这样的好汉子决不能白死了。”张晓在心里面暗暗想到。
何五伤的太重了,几乎到了频临死亡的地步,虽然伤口被张晓缝好了,但是失去的鲜血却无法补回来,因此张晓有八层的把握,何五绝对挺不过今晚。
幸好何五遇到了张晓。
张晓用手握住了何五的脉搏,然后将体内那几丝微薄的内力尽数输入到何五的体内。
在六天前天,张晓终于练出了自己的第一股真气,算得上是最低层次的“高手”。
不过张晓用的功法既不是“太极拳”也不是《易筋经》而是《长春功》,李老交给张晓的《长春功》。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太极拳是用来强身锻体的,培育血气。而《易筋经》是用来提升身体资质的,都不是那种专门用来修炼真气的功法,若是完整的太极拳和《易筋经》也许能够帮助张晓修炼出真气,可惜的是一个是缩水版,一个残缺了。
《长春功》到手的非常容易,在张晓在医馆打工的第十二个晚上,李老郑重的将这本祖传功法交给了张晓。
当时张晓几乎是惊呆了。
毕竟张晓原本以为李老会扫闭自珍,不可能将压箱底的功法交给自己,至少不是现在。
按照张晓的估计,至少得考察个三四年,毕竟去公司打工,试用期还得有三个月呢。
毫无疑问李老既然把《长春功》交给了自己,那么毫无疑问他是真的将自己视作是子侄了。
《长春功》不是那种极为奥妙的功法,通篇不过三百个字左右,附录八篇导引图,修炼的真气极为中正,根本是用来杀人的,而是用来救人的。
因为这个缘故张晓修炼的时候还犹豫了好长时间,毕竟《长春功》附带的攻击力太差了。而尽管张晓以前没有杀过人,但是张晓知道自己以后如果想要活下去的话,那么必然会杀人。
毕竟真正的乱世就要到了。
这一点不仅仅是张晓看出来了,就连李老都知道这个道理,李老之所将《长春功》交给张晓,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然后未雨绸缪的将自己的一身本事传下去。
就像地震的时候,虫鱼鸟兽都变得躁动不安一样,隋朝尽管看上去依然强悍无比,但是已经有了末世的迹象。
别的不说,这些日子以来,病人一日日的变多,而且大多不是那种头疼脑热,而是血淋淋的刀伤,虽然李老和张晓极力救治,但是每天被一张席子卷走的尸体绝对不下一手之数。
大厦将倾,于是树倒猢狲散,只要是脑袋足够好的人都能够感觉得到那股末日即将到来的气氛,然后一个个都开始为“末日”的到来做好准备,一个个开始囤积钱粮,兵器。一个个帮派开始血淋漓的厮杀,似乎要以养盅的方式,抉出最后的盅王。
仅仅是在洛阳城中,短短的半个月中,就已经有八家帮派被灭门,吞并了。
张晓现在有些着急了,尽管他知道自己急不得。
在大势之下,自己这点小胳膊小腿就如同蝼蚁一般。
虽然因为每日修炼《太极拳》的缘故,张晓的双臂至少有了二百斤力气,至少李老家里那个重大八十斤的水缸,张晓能够挥舞的舞舞生风。
但是光有力气是不行的,张晓毕竟还是肉身凡胎,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喽啰拿着一把普通的匕首就能将张晓给捅死。
例如说这个何五,虽然张晓的实力要比何五高,但是真是要搏命杀起来,张晓死掉的机会至少在八层以上。
虽然无论力量,速度,内力,张晓都要抢出这个叫何五的强上不止一筹,甚至真论起来整体实力至少是他的三倍以上。
可是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张晓的实战经验太差了。
何五能在自己身上中了五六刀的情况下继续拼命,能和对手以伤换伤,以命换命。
可是张晓做不到,因此打起来,死的将会是张晓。
当然若是张晓武功强悍到一定境界,能够一力破千会,那自然没有问题,可是张晓距离那个境界何止十万八千里。
更何况武功的问题真是急不得,真气都是一点一滴慢慢积累的,没有人能够一口吃个胖子,一步就成为天下间的绝顶高手的。
张晓知道武功的事情急不得,那么就只能找一颗大树来为自己遮风挡雨了。
只是这个目标却不好找,因为李老的缘故,张晓不可能在短期内离开洛阳,而若是在洛阳之中,势力也就是那几个。
佛门,独孤阀,王世充,以及杂七杂八的帮派。
可惜的是,张晓除非佛门以外,没有一家能够看得上眼。
不过,若是在没有更好的法子的话,那么张晓也只能矬子里面拔大个,在独孤阀或者王世充两家没有前途的势力中混一段日子了。
大厦将倾,乱世将至,如果张晓不找个合适的地方安身立命,那么只能会如同蝼蚁一般被“大势”的车轮给碾死。
第六章绝色美女
张晓感觉到自己最近有些急躁了。
张晓感觉得到随着修炼“太极拳”,“易筋经”以及长青功之后,张晓的实力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不断地变强。
光以力道来论,张晓的双臂的力气不下于二百斤。
只是张晓发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不对劲。
简单点来说,那就是嗜血。
当张晓看到人血竟然有了一种想要喝的冲动。
每当张晓见到鲜血的时候,生理上面有一种反胃的感觉,但是心里上面却有一种干渴的感觉。
张晓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原因很简单,张晓想要杀人了。
确切点说,张晓想要过那种江湖人,那种刀光剑影的生活。
本是越大,野心越大,张晓已经不安分于做一个医馆的小伙计。
这里虽然安分,但不是张晓想要的。
虽然张晓也不知道自己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但是绝不是现在这种单调的如同黑白色一样的生活。
张晓的生活非常有规律,除了每天给孙老洗衣做饭,以及打下手以外,其他的时间全部用来习武,可以说得上是废寝忘食。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病人很少,因此张晓很闲,本来张晓应该抓紧时间,继续修炼武学,但是破天荒的,张晓没有了修炼的兴趣,而是打算在洛阳走一走,看一看。
洛阳是天下三大都城之一,繁华无比,毕竟若论内外水陆交通的便利,天下没有一个城巿可及得上东都。除洛水贯穿其中外,还有东瀍河、西谷水、北金水渠、南通津渠、通济渠、伊水、漕渠、道渠、重津渠、丹水渠与大街小巷纵横交错,车船相接方便无比。街旁遍植樱桃、石榴、榆、柳等各式树木,中为供帝皇出巡的御道,际此春夏之交,桃红柳绿,景色如画,美不胜收。
大道两旁店铺林立,里坊之间,各辟道路,与贯通各大城门的纵横各十街交错,井然有序。
因此张晓于是说是散步,倒不如说是逛街。
不得不说,洛阳现在还大致稳定,因此江湖人并不多见,虽然时常看到有持刀弄枪的江湖人,但是当街厮杀的缺一个没有。
但是张晓知道这仅仅是表象,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以及黑夜的时候,就会上演一场场血雨腥风。
否则,泽生医馆里面安歇缺胳膊少腿的“病人”是怎么出现的。
“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这是因为大隋这个庞然大物还没有轰然倒下,秩序还是存在的,因此江湖人都不敢闹得太凶,但是等到隋炀帝自尽之后,那又是另一番摸样了。
张晓略微有些感叹,但是也仅仅是感叹罢了。
因为张晓对于自己的未来同样不甚了解。
忽然张晓看到了一群江湖人,而且其中不凡异族之人。
看这些人的形色似乎有些匆忙,似乎要赶往某个地方。
张晓没处可去,一时兴起,想要看看他们到底要往何处去。
结果,到地方一看,张晓不由得哑然失色。
这些一家酒楼,一家有名的酒楼。
董家酒楼。
张晓看到这里叹了口气,然后打算转身就走,以张晓现在的身家,根本没可能有钱进入这个高档的会所。
在这里面吃一桌酒席,估计可以和张晓一年的工钱相等了。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张晓不由自主的低声吟诵出这一句千古名篇。
“公子,且慢咧。”
然后张晓就见到了一位美人,真正的美人。
此女皮肤如雪似玉,白得异乎寻常,黑衣白肤,明艳夺目。她如玄丝的双眉飞扬入鬓,乌黑的秀发在顶上结了个美人髻,一撮刘海轻柔地覆在额上,眼角朝上倾斜高挑,最使人印象深刻是她挺直的鼻梁,与稍微高起的颧骨匹配得无可挑剔,傲气十足但又不失风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