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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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叔叔莱昂十二的名字是以降生时正在执政的教皇的名字命名的外,其余几个的名字都是在她的姓氏后面加上一个从圣徒列传中随意选来的教皇的名字。名叫弗洛伦蒂诺的那个人,是所有哥儿几个的外祖父,弗洛伦蒂诺这个名字,超越了整整一代教皇,传给了特兰西托·阿里萨的儿子。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保存着一个他父亲写爱情诗的笔记本,其中有些诗是从特兰西托身上获得灵感的,每首诗的眉题都点缀着受伤的心。有两件事使他颇感意外。其一,是父亲那独特的字体,竟跟他的一模一样,可他却是从一本字帖上的许多字体中挑选他最喜欢的字体学来的呀。其二,是找到了一句他以为是自己的座右铭,但他父亲在他出生之前很久就把这句话写在一个本子里了: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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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看到了他父亲仅有的两张照片。一张是在圣菲照的,照片上的父亲很年轻,就跟他第一次看见他时的年龄一样,父亲身穿大衣,仿佛钻进了一只狗熊的身体里。他靠在一座雕像的墩座上,雕像只剩下松开的绑腿那部分了。站在父亲旁边的那个小孩就是叔叔莱昂十二,他头上戴着一顶船长小帽。在另一张照片上,父亲和一群战士在一起,从父亲身上,他知道那是连年战火中的哪一次战争,父亲的猎枪最长,胡子里的火药味儿从浑身上下散发出来。跟几兄弟一样,父亲是自由党人和共济会会员,然而他却希望儿子进神学院。阿里萨没觉得象人们所说的那样他和父亲长得很象,据叔叔莱昂十二说,父亲也讨厌情书般的文件。总之,照片上的父亲不象他,也跟他记忆中的父亲不一样,跟母亲描绘的模样也不同——因为爱,母亲美化了父亲的形象——更跟叔叔莱昂十二以其善意的冷酷丑化了的父亲的形象不同。不过,许多年之后,阿里萨对镜梳头时发现了这种相似之处,也只有在那个时候他才明白,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他不记得父亲住在文塔纳斯街。仿佛听说过有段时间他在那里过夜,那是他和特兰西托刚刚相爱之时,但自从他出生以后,父亲就没再去看过她。
洗礼登记在许多年里一直是我们唯一有效的身分证,阿里萨的洗礼登记——在圣·托里维奥颁发的——只是说,他是一个名叫特兰西托的未婚私生女的私生子。洗礼登记上没出现父亲的名字,但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天都在秘密地供养儿子。这种社会地位,使神学院对阿里萨关上了大门,同时也使他逃脱了在我国最残酷的战争年代服兵役的义务,因为他是一个未婚母亲的独生子。
每周礼拜五,放学之后,他都坐在加勒比内河航运公司办公室门口,翻看那本看了千百遍的一翻直掉渣儿的动物画册。父亲身穿那件后来母亲特兰西托不得不改给他穿的明子大衣走进办公室去,看都不看他一眼,脸上的表情跟祭坛上的福音书作者圣约翰一模一样。好几个钟头过去了,父亲出来的时候,悄悄地把下一周生活费递给他。父子俩不说一句话,不仅因为父亲不想说,而且也因为他害怕父亲。一天,等了比平常长得多的时间以后,父亲出来了,给钱的时候对他说:
“拿着,以后别再来了。”
那是他最后一次见父亲。后来他才知道,叔叔莱昂十二——他比父亲小十来岁——继续在给特兰西托送钱。父亲患腹痛病不治去世之后,是叔叔在照料母亲。他没留下片纸只字,也没来得及采取任何维护独生子——这个野孩子——的措施。
阿里萨的悲剧在于,他在加勒比内河航运公司做抄写员的时期,放不下自己的抒情之怀,他念念不忘费尔米纳,也始终没学会在起草文稿的时候放下对她的思念。后来,他调任别的职务时,依然情思潮涌,在百无聊赖中,只好把爱情送给那些目不识丁的恋人,在“代笔先生门洞”替他们无偿代写情书。一下班,他就到“代笔先生门洞”去,慢腾腾地脱下外衣,把它搭在椅子靠背上,戴上袖套免得弄脏了衬衣袖子,为了更好地思考,把背心的扣子也解开了。有时候,他一直写到深更半夜,以使人神魂颠倒的书信让那些失恋的人重新振作起来。有些日子,他碰到跟儿子闹翻了的贪婪女人,坚持要领取抚恤金的老兵,被人偷了东西想向政府申诉的人,磨破了嘴皮也难使他们满意,因为他唯一能打动别人的,就是他写的情书。对新主顾,他连问题都用不着问,只要一看他们的白眼球,就明白他们的心理状态。他一封接着一封地写热情洋溢的情信,万无一失的方式就是写信的时候始终想着费尔米纳,除她之外什么也不想。第一个月之后,他不得不建立预约制度,免得心急如焚的恋人们使他难以招架。
对那个时期最愉快的回忆,是关于一个羞答答的姑娘,她几乎是个小女孩,颤抖着求他替她给刚收到的一封无法抗拒的信作复。阿里萨认出,那正是他头一天下午写出的一封信。根据女孩子的激|情和年龄,他用不同的方式写了一封信,字迹也象是她的,他能够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个人的性格特点模仿各种笔迹。他纵情畅想,假如费尔米纳对他的爱情能象那位六神无主的小姑娘对她的追求者一样,将会给他写出什么样的回信。自然,两天之后,他得以写第一封信时的文体、口气和抒发爱情的方式,替小伙子再写回信。就这样,他自个儿对自个儿进行了火热的书信往来。不出一个月,两人分别去向他道谢,感谢他一手包办的在男朋友的信中提出的、女孩子在回信中热情地接受了的建议:结婚。
他们生了第一个儿子之后,在一次偶然的谈话中,双方才发现自己的信是由同一位代笔先生捉刀的,两人第一次联袂到达“代笔先生门洞”,敦请他给新生儿当教父。由于梦想成为现实,阿里萨兴奋异常。他在百忙中挤出时间写了一首诗:“恋人的秘书”。这首诗比当时以二十文的价钱在门洞里出售的、被全市半数以上市民倒背如流的另一首诗更富有诗意,内容也更加广泛。他把幻想中费尔米纳和他相会的一幕幕情景理好顺序,每一幕都根据他认为可能的种种模式,写出了情景交融的来信和复信。最后,他写成了上千封信,分为三集,每集都象科瓦鲁维亚斯字典那么厚,但城里的出版商谁也不肯冒险为他出版,只好在家里束之高阁,特兰西托断然拒绝把罐子从地下创出来,免得将一生积蓄浪费在出版这些信件的疯狂举动上。若干年后,等到阿里萨自己有钱出版这部书时,那些情书早已过时厂,他好不容易才承认了这一现实。
阿里萨在加勒比内河航运公司迈出最初几步并在“代笔先生门洞”无偿代笔写信的时候,他年轻时代的朋友们就确信他在逐渐疏远他们,而且一去不回头了。果然如此,他刚从溯河而上的那次旅行归来时,还抱着冲淡对费尔米纳的思念的希望,访问了某些朋友,跟他们一起打弹子球,参加他一生中的最后的几次舞会,无动于衷地听任姑娘们嘲笑,干各种他认为有助于让他恢复本来面目的事情。后来,叔叔莱昂十二聘他为职员以后,他开始和同事们一起,在商业俱乐部玩多米诺骨牌。终于,他和同事们的话题只限于航运公司,而且提到航运公司时也不说全称,只用其缩写字母C·F·C,到了这个时候,同事们就把他视为自己人了。他甚至连吃饭的方式都改变了。在此以前,他在饭桌上是随随便便没有规律的,从那时起直到他临终之时,他却天天一样,而且大为节省:早饭是一大杯纯咖啡,午饭是一块炖鱼加白米饭,睡觉前来一杯牛奶咖啡和一小块儿奶酪。他每时每刻,不管在什么地方,在什么场合都喝纯咖啡,一天喝三十杯。那是跟原油一样的饮料,他总愿自个儿动手煮,把咖啡灌在暖瓶里,暖瓶伸手就够得着。同他自己坚定的愿望和殷切地努力相反,他与遭受到爱情的致命打击以前已判若两人了。
实际上,他根本不可能再是从前的地了。夺回费尔米纳是他一生的唯一目标,而且他坚信或迟或早总能得到她。他说服了特兰西托继续整修房子,以便在发生奇迹的时候随时可以迎接她到家里来。跟对待出版“恋人的秘书”这一建议的反应完全不同,特兰西托此时前进了一大步:她用现金买下了房子,并着手全面翻修。他们把原来的卧室翻修成一间会客厅,在顶层另修了一间供夫妇二人住的卧室和另一间供可能降生的儿女们住的房间,两间房都很宽敞,光线也很好。在原先是卷烟厂的那片空地上,修了一座宽阔的花园,里面是各式各样的玫瑰,那是阿里萨利用清晨的闲暇时间亲自动手种的。唯一原封未动的,是那间当铺,那是不忘过去的见证。阿里萨原先住的后房,还跟过去一样,吊床还挂着,大写字台上横七竖八地堆满了书,不过他住到顶层那间拟作夫妇卧室的房间里去了。这间房子是全家最宽敞、最凉快的,还有一个内阳台,海风徐来,玫瑰飘香,晚上呆在阳台上无比的惬意,不过也是最符合阿里萨的苦行僧清苦标准的。墙面光秃秃的,而且粗糙不平,那是用生石灰抹的。除了一张如同苦役犯用的床,一个床头柜,柜上放着一个插蜡烛的玻璃瓶,一个旧衣柜,一只水罐,一只澡盆和一只洗脸盆外,没有别的家具。
修整房屋的工程持续了将近三年,正好和城市的恢复期互相巧合。当时航运和转口贸易激增,这两个因素造就了殖民地时期的繁荣,并使那里在两个多世纪内成了美洲的门户。然而,这也是特兰西托表现出患了不治之症的前期症候的时期。她的老主顾们光临她的当铺时,她已显得越来越老、越来越憔悴和精神恍惚了,她跟她们打了半辈子交道,现在却认不出她们来了,要不就把她们的事情张冠李戴。这对她这类生意来说是十分严重的,因为她所从事的生意历来不签任何字据,信誉只凭口说,一句话就是保证,而且照例被认可。起初,她以为是耳朵聋了,但很快就发现,显然是记忆力出了毛病,才使她丢三拉四。于是,她把当铺关了,除了利用理在地下的罐子里的财富,翻修房子,配置家具之外,还剩下了许多全市最贵重的古老首饰,这些首饰的主人无力把它们赎还。
阿里萨不得不同时兼顾许多事情,却从未削弱他加紧偷偷猎取女人的劲头。他跟纳萨雷特的遗孀做了一阵露水夫妻,打开了寻花觅柳的道路,好几年中,他继续干着勾外夜间无主的小鸟的勾当,幻想借此来减轻失去费尔米纳的痛苦。到了后来,已经说不清他绝望地发泄淫欲的习惯,到底是出于心理的需要,还是一种生理上的恶习了。他到小客栈去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不仅因为他的兴趣有所转移,而且,还因为他不愿意被熟人们认出。有三次,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他采用了过去没有干过的简便做法:把担心被认出来的女友打扮成男人,装起嘻嘻哈哈的夜猫子一起到旅馆去。但至少有两次被人发现,原来他和那位所谓男友进旅馆后不是到酒吧间而是直奔房间。这就使阿里萨的相当狼藉的名声彻底完蛋了。后来,他只去过很少几次,但已不是为了重演故技,而是恰恰相反,是为了找个避难所,以便在纵欲过度中喘一口气。
不进小客栈并非对那种事洗手不干。下午五点来钟光景,刚离开办公室,他就象老鹰叼小鸡儿似的到处捕猎。起初,他满足于黑夜的恩赐。他在公园里和女佣,在市场上和女黑人,在海滩上和交际花,在来自新奥尔良的轮船上同美国女人勾搭,把她们带到礁石上去,在那里,从太阳下山开始,半个城市的人都在于那种事。把她们带到一切能干那种事的地方去,有时甚至还带到没法干那种事的地方去,有不少回,他不得不急匆匆地钻进漆黑的门厅,在大门背后不拘方式地干那种事。
灯塔一直是个幸福的避护所,垂暮之年万念俱灰的时候,他仍然在依恋地怀念灯塔,那是个痛快行事的好地方,尤其在晚上。他曾经想过,他那个时期的风流勾当,在信号灯的一问一答中可能让海员们看到了一点什么。他继续到灯塔去,比到任何别的地方都去得更勤,他的朋友——灯塔看守人——欢天喜地地接待他,那张傻里傻气的脸,使担惊受怕的小鸟们如释重负。灯塔下面有一间房子,紧靠着撞在峭壁上发现雷鸣般涛声的海浪,在那间房子里,爱意更加浓烈,因为有一种遇难的感觉。爱的狂潮之夜过去之后,阿里萨更喜欢到灯塔上面去,因为在那里能俯瞰全城和海上以及远处的湖泊里的万盏渔灯。
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