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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7章

疯巫妖的实验日志-第6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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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美好未来的蓝图中,有恶魔和魔鬼的位置吗?有哪些混沌邪神的位置吗?有哪些深渊领主的位置吗?”

深渊居民的位置?我当然……

我沉默了,怎么会去考虑恶魔的位置,这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哪些邪恶混沌爱好厮杀的家伙,千百年来不都一直在深渊厮杀吗。

让恶魔去搞建设?去和其他种族和平相处,别开玩笑了,这从本质上都不可能,远古恶魔怎么样我不清楚,但现在的下位面居民,他们天生就是杀戮者和吞噬者,只有通过厮杀和吞噬才会进化,战斗和厮杀就是他们的生命线。

灵魂是他们的粮食,难道还可以让猛兽该吃素吗?

“再说了,你能担保当圣战结束后,当主位面的主宰者强大到一定程度,他们不会尝试征服所有的位面,不会根除下位面的邪恶混沌?”

我……不能,谎言毫无意义,若主位面真的强大起来,彻底清理掉深渊是必然的。

魔导技术的进步,必然会进一步拉近种族的天赋差距,最大的受益者显然是有文化体系和社会结构的人类,最大的受害者,恐怕就是靠天赋吃饭的恶魔了。

或许,对以进化为根源的恶魔族群来说,迎接晶壁外的不可知,才是更好的选择?

高大的深渊王子已经快要完成最后的变化,他怂了怂肩,一脸无所谓。

“看,你们从一开始就忘掉了我们。”

“她们选择了我,大概,恶人也需要自己的救世主。”

“我自己?玩的开心就够了,但是,哥哥……”

瞄了一眼恶魔们的残骸,卡文斯露出了得意的笑容,那是何等诡异的自豪?

“……我可没有输掉的理由。”

我沉默了,四色的波动重新在掌心被点燃,下一霎,一切重新被点燃,我们的厮杀再度继续。

“对对对,罗兰,我要的就是这个!三百年就我们就懂了,在这个世界,无力的言语能改变什么?厮杀后的强者,才是正确的存在!”

“闭嘴,傻瓜!”

第820章复仇

胜利者才是正义的吗?不,那是因为只有胜利者,才能活下来,才有机会声张自己的正义。

正义的是胜利者吗?不,这世界从没有绝对的正确和正义,那听起来无比正确的言论和行径,即使代表着大多数人的利益,但总有人会因此受伤。

严苛的法律保护着普通人的日常,但那些被剥脱了自由和生命的罪犯,也就是这“秩序”的淘汰者吧。

世人眼中的善就真的善吗?那些古代的英雄,若放在今世的标准,那个不是杀人如麻的凶徒,早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在古代,偷盗等些许罪行就足以被绞死,通奸等道德上的瑕疵,比普通的死罪更加恶劣,而贵族弄死一个平民,却最多只要赔点钱。

这是正常的吗?至少那个时代的人,认为这是正常的,那么,所谓的善恶,只是一个时代的标准?一个随时可能变化的评价?

平民需要拯救?恶人和恶魔就不需要拯救了吗?为保护羊而杀了狼,就能够说是正确的吗,若羊群进化成了强盛的文明社会,被狩猎或关进动物园、标本博物馆的,恐怕就是那些过往传说中危险无比的狩猎者了。

“闭嘴,傻瓜!”

当灭世的洪水覆盖了大地,那唯一的诺亚方舟之上,谁有权利决定最终的乘客?上帝?自己无法决定的事情就丢给神明?还真是狡猾。

不,是傲慢,是谁给了你权利,来界定善恶,来界定谁能够被拯救,谁又必须被踢下船。

大多数人的利益?大多数人的选择?笑话,多数人就是正义的吗?历史上那些愚蠢之极的抉择,不都出于多数人的选择吗。

或许,卡文斯才是正确的,不用选择,把一切交给残酷的自然淘汰……

“闭嘴,傻瓜!”

我在怒吼,圣剑的光辉照亮了整个世界,卡文斯却一直笑着,一言不发。

我知道,他试图用言语搅乱我的心,但这个时候,我无比羡慕对方的性格,有时候,能够少想一点的确是一种幸福。

我知道,他隐藏了真相,之前在谈判的时候提都不提,却选择在这个时候告知我,就是为了动摇我的决心。

但他肯定也知道,我的心智没有这么脆弱!

那么,就只有一个解释了……这丫就是纯粹为了恶心我!

“圣光啊,审判这个邪恶。”

即使怒火在胸口燃烧,剑锋却没有一丝颤抖和混乱,面对高大的巨人,目测距离,发力跳跃,展翅,停滞在半空一瞬,错开巨剑的斩击,够近了。

“破邪斩!”

金色的光华是剑刃本身,但真正的杀手锏,突然增长的光刃。

但剑锋提前被预判,杀招却被他轻巧的躲过,仅仅划破了脸颊。

果然,和索福克里的战斗,泄露了我太多的情报。

“来来来,往这里砍,你们圣骑士总是喜欢说审判、正义之类的废话,考虑到这么多做什么,反正厮杀到最后的幸存者,就是正义者。”

一边指着自己的脑袋,大笑着说着让人痛恨的话语,明明知道我最讨厌这个世界的,就是那弱肉强食、强者才是正义的潜规则。

“弱肉强食,胜者为王?那还要律法和道德做什么,那和野兽有什么区别?若想要进化的仅仅是爪牙和牙齿,人类返祖成猴子还比较好吧。”

或许是前世文明的影响,这种原始的丛林规则始终让我无法接受,偏偏这却是这个世界的主流观念。

而和世界主流观念始终无法适应的个体,大概,就是所谓的“异类”,九成九的情况下,他们都会成为被淘汰的对象,但总有些稀有个体……却是疯狂到却改变这个世界,而这样的个体,偏偏有了两个。

“罗兰,你觉得就算一切按照你的未来发展。就算你的无眠者真正的完成了律法之道,就真的能够消灭世界大战吗?呵,别天真了,只要智慧生物还有私心和欲望,战争是必然的,强行压制下去,下一次激发的只会更加残酷。”

“闭嘴!卡文斯!我比谁都知道无法彻底消灭战争,我期望的,只是……只是这个世界稍微好上一点,至少给弱者一点生存空间和话语权吧!”

“……罗兰,弱者有了话语权,原本的强者也自然变成了弱者,你还没发现吗,你的律法,不是和恶魔一样正在用拳头来说服对手。说句实话,你比恶魔还过分,你在强迫狼吃草,羊吃肉,至少恶魔不会强制别的种族遵守自己的规则,决定别人的生活方式。”

剑锋交接之处,口舌之争却没有停止过,明明两人都知道厮杀的胜利者才有决定权,明明都知道对手不是言语能够打动的对象,明明知道言语起不到任何作用,明明知道两个人的想法都没有错误,明明有些事从一开始就没有答案,却无法停止下来。

鲜血飞溅,圣光灼烧肉体的烤肉味也随之而来,剑伤在双方的身上不断增多,在丢出更多的底牌之前,双方还保持着微妙的均势。

但是,我的目的已经达到,那麻烦的王牌武器的前置条件,终于被准备周全。

“条件一,涉案者有着伤害的事实。”

卡文斯的剑刃再度被挡下,但剑气让我的右臂瞬间血肉模糊,低唱圣光的赞美,下一霎一切恢复如初。

在这场拉锯战之中,恶魔的恢复能力明显占优,但我的圣光也兼具治疗的效果,以伤换伤谁也不怕谁。

“卡文斯,你这个混蛋,你就没有考虑过开门后会有多少人因此死亡。”

“……和我有关吗。弱者去死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此时的卡文斯,笑的异常欠揍。

条件二,加害者对伤害有了言语上的陈述,对罪行和伤害动机进行了说明……达成。

我沉默了,目光投向了迪迪娜,此时扯断了双腿无法行动的她,是这片空间的唯一幸存者。

条件三,条件四,目击证人和中立的旁观者陪审员……达成。

“一切条件达成,开庭吧,法剑·复仇。”

第821章双刃

“法律的本质?阶级统治的工具而已,它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是统治者规范各种社会行为的手段。”

在某个世界的某个国度,任何一个法学学士,都会在刚入门的法理学上,学到关于法律本质的定论。

或许是因为这个国家深受锤子镰刀思想的烙印,它对于法律本质的定义,也满是阶级斗争的味道。

“法律,统治阶级的工具。”

在那个国家,这是公论,这是正统,这是定论,甚至在大多数法学学者、从业人员眼中是真理……却不是全部,至少,我不认为这是全部。

很明显,这样的论断,只会在国家和阶级出现之后才会化作现实,而当社会结构并不健全,比如说没有成文、成系统法的原始社会,那些基本的社会准则,就不是法律了吗?

而在这个多种族共存的异世界,旧时代的法律观念更是反复被冲击。

比如说白银矮人一族,他们很诡异的实现了全族同等,没有官员,没有酋长,却更加诡异的异常严格的遵守部落的规则,那么,连统治阶级都没有的前提下,经典的阶级论法律本质就成了笑话。

不如说少数种族的蚁人族,他们全员都是为蚁后而生,都为蚁后服务,但实际蚁族人根本没有自我,他们成功的将所有的意志联合成一个整体,全族都只有一人的前提下,谁统治谁很难说清楚,蚁后被牺牲也是常事。

比如说都是死人的亡灵种族,还有社会结构更加诡异的龙族……

这样的情况并不是少数,在这个世界,精灵、人类社会的严谨周密、贵族和平民的阶级性才是少数派,比白银矮人更加奇怪的社会结构我都不知道见到了多少。

在大部分种族并没有建国的前提下,依旧使用阶级意志论作为法律的法理基础,显然是一个笑话。

若依旧使用这样的法理基础,前世世界那个“恶法也法”的驳论将越演越烈,甚至变得根本无法解决。

抽象的理论或许难懂,那么,举个例子,暴君的暴政、恐怖组织的内部制度、杀手社会你死我活的潜规则也被承认为法律的话,那么,新生的法律之力,将成为恶徒和暴君手中最强有力的武器。

看起来这是抽象的理论思考,但实际上,为“法律”的本质进行诠释,是给法律这个概念进行定义,是法律之力的诞生、发展的源头,就如给圣光定义为“净化”一般。

在意志既力量的艾希,思想上的不严谨,绝对是一场灾难。

基石若出了问题,上层建筑就算不会坍塌,也迟早会长歪。

“难道法律仅仅只是统治的根据吗?他引人向善、惩戒恶徒的社会功能,就能够被简简单单解释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吗。或许,那一份善意和社会功能,才是它的真正本质。”

最终,在这个世界的根源法典上,我放弃了曾经当做“圣经”的经典理论体系,根据这个社会自身的特性,提出了我个人对于法律的理解。

“他,应该是引人向善的。”

从此刻开始,艾希法典和某国法典已经完全是两回事,“恶法也法?”的争执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发生,暴君的恶法从一开始被剔除在法典之外。

“他,应该是平等对待每个犯罪者的。”

从那刻开始,律法之力只因罪行而行动,不会因为对方的身份、力量不同而所有偏移。

“他,限于神之律和人之法……”

当我一条一条的进行定义完毕之后,却很诡异的发现,一个被旧时代人类社会所唾弃的行径,却成了我的“法律”的最佳解释。

“……居然会是血腥而原始的……同态复仇。”

名词或许是法学上的特指,但实际意义却非常简单。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伤害者、杀人者,做了多少恶行,就会被同样对待,挖眼者被挖眼,杀人者被杀死,在原始的部落社会,大部分情况下是被受害者的血亲执行复仇的,因此,它还有一个名字……血亲复仇。

由于太过野蛮和残忍,过于残酷,早就被近代国家淘汰。

但或许正是因为这个世界同样太过残酷和野蛮,最终,我的法律之力,却是以这样的载体出现在世间。

它以更加残酷的手段威慑恶徒,即使生前逃避了审判,事后一样会被追加刑罚,没有人能够例外。

它赋予了受害者复仇的权利,当恶徒的行径被放置在阳光之下的时候,当冥河的大厅法典中记录了凡人的历程后,那沉重的罪行,最终将化作勒死他的绞索。

它赋予了无辜者和弱者必须的安全感,因为那些暴徒的首级,依旧高高悬挂在城墙之上,震撼着后来者的抉择。

它赋予了执法者和守护者无双的利刃,他们是弱者和平民的守护者,更是受害者的复仇代行者。

很明显,这很偏激,很血腥很野蛮,很不讲道理。

但在这个残酷的世界,若依旧使用现代律法……那连死刑都开始废除,花钱就可以保释的“和平时期律法”,才是真正的不适合时代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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