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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督军-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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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沐浴在月光中,以平稳的速度前进,赵冠侯与沈金英却并没有在车上。方才的战斗里,他缴获了三匹马,藏到林子里,躲过这一波追兵,等到天亮上了马再走就是了。想追车的,就由着他们去追,最后也注定什么都找不到。
  沈金英的家当,已经被赵冠侯搬到树林里,看着他忙的头上见了汗,沈金英也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方才我以为是那些人,结果就放枪了。我该先看看人的,可是我太害怕了……”
  幸亏她从来没使过枪,拿惯了毛笔的手,拿不得手枪,弹惯了琵琶的手指,也不适合扣动枪机。虽然打响了枪,但是后坐力却是她从没想过的事,枪口直接朝天,一枪打破了马车的蓬顶,倒是没能伤人。
  饶是如此,亦是大为不该。眼前这人并不是简单的戈什哈,而是十格格的相好,若真是伤了他,自己可该怎么向十格格交代。加上森林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时不时有不明的动物发出叫声,让沈金英更为恐惧,越发觉得,眼前这个男人才是自己的保护神。她心里忽然想起了三国演义里的千里走单骑,大抵那位神勇绝伦的关夫子,保护皇嫂过关斩将时,便是这般模样吧。
  赵冠侯无所谓的笑了笑“夫人不必自责,万事都有第一次,紧张是难免的。犯错误也很正常。其实即使您的手不抖,想打中我也很难。我躲起来很快的,像您这种第一次使枪的人,轻易打不中我。”
  他边说边检查着自己的战利品,五支时下最为先进的米尼步枪,以及数十发米尼弹。这种枪可以远距离杀人,自己又占据了地利,即使真被追兵发现,凭借步枪和地形,自己都能杀的他们落花流水。
  见他娴熟的装填弹药,没有丝毫其他的意思,沈金英放了心,有这么个勇士在,自己就什么都不怕了。她挪动了一下身子,坐的离赵冠侯近了些,开始问了他两句闲话。
  “多大了,成家了没有?”
  可是话没说两句,赵冠侯忽然一把捂住她的嘴,将她按在了地上,沈金英只当他起了歹意,意图施暴,正自惊恐之间,只听赵冠侯小声道:“追兵过来了,别出声。”
  被枪声惊动来的马队,人数并不多,一边奔跑,一边还能听到喝骂声。“五个人追一个人,怎么还被人料理了。这都是干什么吃的,连枪都被剿了,太丢人了。”
  “那马车上是空的,人不知道藏在哪,要不然,咱们进林子里找吧!”
  一听到对方要进林子,赵冠侯轻轻挪开了手,如同一只灵巧的狸猫,移动到了一块大石之后,将枪架了起来,竟未发出半点声音。
  沈金英吃他一扑,只觉得半身发软,终究是许久未叫男人近过身,被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这么一按,心里总觉得像被点着了团火。凉风扑面,总算是把这团火吹的灭了,她亦缓缓的挪动,爬到了箱子后面。待会枪弹相击,自己总不能成为累赘。就是那支手枪被收走了,自己想全节,也没了东西。
  搜索者,似乎有了进林的打算,但是很快又退缩了。有人嘀咕着“遇林末入,这可是老话了。那边五个都让人料理了,咱这点人太单,进去准吃亏。”
  “是啊,那几个兄弟把枪都丢了。这家伙手里有五条枪,这搞不好,要吃大亏。还是再等一等其他几路人马,最好有百十人,才好进去搜。”
  山风呼啸,狼嚎枭啼,沈金英的后背紧倚着箱笼,手紧紧捂住自己的嘴,若非如此,怕是难免就要惊叫出来。林间的飞虫,时不时撞到脸上,身上,仿佛有几万只蚂蚁在身上行军,让这位从来在班里享受惯了的红倌人直欲作呕。偷眼看一看赵冠侯,只见这男子宽厚结实的后背,在夜色中如同山岳,又想到他手杀五人的手段,心里就渐渐安定下来。
  外面一骑快马跑来,一个大嗓门高喊着“王爷有令,回府!”很快,马蹄声响起,这一队人马,来的快,去的也快,不知为何竟然收兵。
  危机一去,沈金英总算长出了口气,片刻之后就惊叫了一声。原来不知何时,脚下竟然盘了条蛇,却不知是不是被不速之客惊醒的。
  赵冠侯忙走过来,猛的出手,将蛇捉起来,在沈金英惊叫声中,蛇已经被他扼死。
  “夫人别怕,这是条没毒的长虫,伤不了人。您今天累了,休息休息,等明个天亮,咱再动身。”
  白天里准备着搬家,并没有睡多少觉,沈金英自己也是个贪睡的人,确实是倦了。加上有这个男人在身边,她心里就不觉得害怕,连打了几个哈欠,将身子靠在箱子上,便睡了过去。
  直到几滴露水落到她脸上时,她才清醒过来,睁开眼,见天已经大亮了。低头一看,见身上不知何时,已经盖了一件燕尾服,再看赵冠侯穿着贴身短打在不远处练拳,就知道这衣服是他盖在自己身上的。心里一暖,看着他打拳时的身形,以及侧脸,又微微一笑,这小子,倒是个虎将的坯子。
  这人倒是很不错,对自己不但恭敬有加,还知道照顾人,也难怪十格格看中他。再想到他昨天晚上的筹划,将几十名王府追兵摆布的团团转,智勇二字,却可算占的完全。自己既入袁府,亦须外援,若是有他这么个人成为臂助,倒也不怕内宅里的明争暗斗。或许,是该好好的拉拢他一番了。
  赵冠侯一路拳打完,见沈金英已醒,上前见了个礼,又拿了些准备好的点心出来,送到沈金英面前。沈金英并没有自己吃,而是让给赵冠侯“你是武人,比我们女人饿的快,才需要多吃一点。我不饿的。”
  “沈夫人好意心领了,不过该吃还是得吃啊,我们一时还动不了身。您的箱笼这么多,我们没了马车,不能携带,就只能就地掩埋了。等我待会去买把铁锨,把东西都埋起来,我们再走。”
  沈金英看看那些箱笼,忽然做了个决定“这些东西都不要了,就这么扔着。若是慰亭肯认我,这些东西用不了几年就能置办出来。若是他不肯认我,这些东西也没什么用处,要着也没什么用。虽然不知道端王府为什么收兵,但是万一他们再追出来就不好办了,事不宜迟,我们得抓紧动身。”
  她只带了细软银票以及几身极贵重的衣服,最后就是袁慰亭当年手书的那幅对联。这些东西不多,一个小包裹就放的下,随后见赵冠侯牵了一匹马过来,她摇摇头“你说的对,南船北马。我的骑术是为了好玩学的,只能慢跑,这种时候是要误事的。你带着我,咱们一马双跨就好了。”
  赵冠侯倒是不介意一马双跨,可是男女授受不亲这种事,自己不讲,沈金英总是要在意的。她又是袁慰亭的女人,将来为这事闹出风波总是不好。沈金英看出他的顾忌,嫣然一笑“我都这么老了,难道还怕你对我起歹意。”
  “别这么说啊,沈夫人国色天香,可万万不能称个老字。这一马双跨,似乎还是不够妥当。”
  沈金英摇摇头“行了,你难道想要我做糜夫人,跳了井么?到时候谁帮你去向慰亭讨人情。我都不怕,你怕个什么,我是什么出身你又不是不知道,难道还怕他吃干醋?这样吧,我们两个就在这里认做一对姐弟,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兄弟,我就是你的姐姐。姐弟两人骑一匹马,总是不怕闲话了。今后遇到什么事,我们都要互相帮忙,守望相助。”
  赵冠侯原本也是想着和沈金英拉拉关系,套套近乎,可是不曾想,这女子却是比自己想的果决的多,主动提出要和自己拜姐弟。这也不难想,她毕竟与袁慰亭几年未见,彼此感情如何,心里没底。即使进了门,也可能吃亏受排挤,有一个有本事的兄弟在外面,她在内宅里,就有个奥援。
  而于赵冠侯而言,袁氏内宅里有自己的一个干姐,自己也就成了袁慰亭的心腹。提拔起来,肯定会快一些。自己如今和十格格有了这层关系,也确实需要快点升官,有了一定的权柄,才好与她真个做了夫妻。对于这种提议,也就不会拒绝。
  等两人乘着马,奔驰在路上时,沈金英大方的靠在赵冠侯怀里,任对方的手环过自己的腰。
  她看人的眼光很准,这个人临危不乱,决断本领都有,日后必成大气,与他认个姐弟,恐怕将来还是要自己得他的好处。今日结下善缘,他日必得善果,说不定未来的大造化,就着落在他的身上。
  
  第102章 叫姐夫
  
  三日之后,新农镇附近,一处幽静的院落之内。沈金英看了看四周的陈设,点头道:“差不多了,当初我与容庵初遇时,就是这么一副情景。只是如今,桃花依旧,人面不再。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落魄书生,我也不再是侯家巷的头牌红倌人。冠侯你看看,姐姐是不是又老又丑了?”
  “哪里的话,姐姐你这话就不对了。这不是有现成的穿衣镜么?你照一照,咱别说这小地方,就是四九城里,模样比的上姐姐的,我看也没几个。我们袁大人一见到你的手书,魂不守舍,连军务都顾不上,就要来与姐姐见面。这份情义,又岂是假的。我看他家里的几房妻妾,捆在一起也不如你。”
  赵冠侯将沈金英带到新农后,并未让她直接前去拜见袁慰亭,酱缸打碎,架子不倒,侯家巷的花粉状元,就更要个体面。因此暂时安顿在了这处乡下的农舍里,又雇佣了几个仆妇伺候着,俨然是个阔太太一般。
  他的心极细,各处安排的无微不至,让沈金英大为满意,这个兄弟也就叫的极顺口了。赵冠侯则心里暗想,现在有两个女人喊自己兄弟,一个在津门内呼风唤雨,一个则即将走入袁家内宅,将来却不知要得谁的好处。
  他回营缴了令,袁慰亭粗略的问了问过往,听说他见到了李连英又得了皮硝李的指点,倒是很满意。毕竟进京里跑关系的官员极多,走李连英门路的何止千百,可是李连英只有一人,哪里见的过来。能见他侄子三大肚子一面,已经算是万幸,前后二万两左右的银子,能买到李连英几句话,乃是个极便宜的价格。于赵冠侯也勉励了几句,至于马家堡一事,则从头到尾未曾提过,似乎压根不知道发生过。
  沈金英这里没布置好,便也没提让袁慰亭过来,直到这里布置的与当初相见时一样,才写了一封书信,由赵冠侯交到袁慰亭手上。袁慰亭只一看那书信上的字迹,神色就变了变,随即便问了赵冠侯,在哪里遇到沈金英。听说是他将沈金英带回的津门,便只说了一句晚间前来相见,其他并未多说。
  太阳尚未落山时,袁慰亭就已经到了。他带的人不多,只有十几名扈从以及唐天喜。赵冠侯站在院落门外,上前施了个礼,袁慰亭摆了摆手“不必客气了。我今天过来,只是来看看金英过的好不好,不谈公事,亦不必俗礼。”
  唐天喜带了几个部下,就待进去先检查一番,却被袁慰亭喝住“不必!金英永远不会害我,如果她要害我,也不必等到今天。你们都在外面守着,冠侯,天喜你们两个随我进去。”
  等到进了客厅,袁慰亭身子僵在那里,赵冠侯偷眼观看,见他脸上的肌肉,在微微颤抖。这也不怪袁慰亭失态,房间内的布置,实在是太熟悉了。
  当年的他,是科举不利,功名无门的落魄书生。而沈金英,却是名动京师,结交公卿的红倌人。在她身边围绕的,既有名动京城的大才子,亦有部院大臣,宗室亲贵亦不在少数,岂是自己一个连学都不曾算进过的人能高攀得声?自己也从没想过,能得如此佳丽青睐。
  却不想,沈金英慧眼独识,不但真的让自己留宿,又倾其所有,助自己打点关节。正因为有当日沈金英与一众姐妹替自己接待贵客,才有今日的袁慰亭。他也并非薄幸之人,等到发迹之后,自己也曾派人到旧地寻访,却再也找不到人。本以为一段缘分就此了断,竟不想今日竟能重逢。
  房间里高挑着红烛,两边挂的,正是袁慰亭手书的那幅对联。沈金英穿着的乃是旧日服饰,端坐于正中,怀抱琵琶,一言不发。这幅对联装裱的很是精致,主人也极爱护,一别数年,并无破损,饶是袁慰亭素来沉稳,见到此情此景,也忍不住紧走几步,来到沈金英面前,叫了一声“金英!”
  赵冠侯与唐天喜两人对视一眼,悄悄退到了外面。唐天喜看赵冠侯的眼神有些复杂,拱拱手“赵二爷,小的以往倒是小看了你,没想到,您的心机居然如此深沉。不言不语,就把大人的心头好给找了来,今后,天喜怕是要仰仗赵二爷保全了。”
  “天喜兄,客气了。”赵冠侯知道,自己的作为肯定会有人嫉妒,乃至内宅里,也会有人对自己生恨。这是没有没有办法的事,自己不可能讨所有人喜欢,只能把宝押在一个人身上。
  他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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