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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文艺生活-第1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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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小雪的大冒险》第一部的故事,小雪和魔法石。

    林子轩把一个来自东方世界的角色加入原有的故事之中,大体上的故事情节不变,只是故事里角色的主次关系发生了改变。

    原本的故事很完整,加入一个新角色难免会出现不协调的地方,即便林子轩费劲心思的修改,也不可能做到完美的融入。

    这就是同人故事不好写的地方,尤其是对于读过原著的读者,会格外的挑剔。

    不过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哈利波特》,那么就没有对比,读者很难发现不协调的地方。

    再说了,这是童话故事,在童话故事里不需要太过严谨,只要故事足够精彩就好了。

    林子轩刚刚完稿,就被林晓玲拿去看了,她看完后还拿给了徐晶蕾,她们是这个故事最早的一批读者,林晓玲只是囫囵吞枣的看了一遍,徐晶蕾就看的细致多了。

    林子轩不急着拿到杂志上发表,他想让身边的人先看看,提出意见,再进行修改。

    有时候,自己发现不了的问题,其他人或许能发现,这就是集思广益。

    当然,能够阅读这个童话故事的都是相当可靠的人。

    徐晶蕾没想到林子轩的新作是一本写给孩子的童话故事。

    作为一名忠实的读者,她知道林子轩几年前写过童话,那篇叫做《葫芦兄弟》的童话还被拍成了动画片,深受小朋友的喜爱,在电视台经常播出。

    在国内文坛,童话作家不受重视,很多童话作家都是兼职。

    如果林子轩能多写几部像《活着》那种厚重的作品,他早就成为国内著名的作家了,可他写了武侠小说《卧虎藏龙》,又写了这本童话故事。

    以前徐晶蕾不了解林子轩为什么这么做,看了这本童话故事她觉得自己理解了。

    在这部《小雪的大冒险》的扉页上,写着这么一句话。

    “献给我可爱的女儿,小雪。”

    有这个理由足够了,一位父亲给女儿写了一个童话故事,创造了一个神奇的世界,伴随着女儿一路成长,这无疑是一份非常珍贵的礼物。
………………………………

第三百一十四章 初衷

    林子轩上次写童话故事是在六年前,那时候他还在京城广播电台少儿栏目组上班,每天的工作就是给收音机前的孩子们讲故事。

    他有时候会接到小朋友的来信,小听众们想要听新鲜的童话故事。

    可童话故事不是他想讲就能讲的。

    这不是在家里给孩子讲故事,什么题材都行,而是面向京城的小朋友,不能乱讲,你要是讲个神仙鬼怪的故事,说不定就被说成是宣扬封建迷信。

    所有的稿子都要经过审查,要在杂志或者童话书中出现过才行。

    即便你写了一篇新的故事,也要交给领导审核,领导往往嫌麻烦,不予理睬。

    有现成的童话故事不讲,弄这些东西干嘛,出了问题谁来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林子轩写了几篇童话故事投到了位于沪城的儿童文学杂志社,其中以《葫芦兄弟》的影响最大。

    这个故事被拍成动画片,在全国各地的电视台不断播出,深受小朋友们的欢迎。

    可以说,这部动画片让沪城美术电影制片厂翻了身,重播的次数越多,他们的收益越大。

    美术电影制片厂后来还拍了《葫芦兄弟》的续集,同样获利丰厚。

    不过这和林子轩就没有关系了,他从中只拿到了几百块的改编费。

    这就是国内作家的境况,比如《活着》这部小说,张亿谋用三万块拿到了小说的改编权,拍成电影后赚多少钱就和原作者完全无关了。

    作家处在文艺创作的最底层。

    作家投稿给杂志社,杂志社付稿费,这就两清了,没有说卖出去一本杂志给作家提成的。

    作家最为可观的收入是版税,这是按照书籍销售数量进行提成。

    至于其他改编成影视剧、动画、话剧等艺术形式,一般都是一次性付清改编费用,不会让作家参与后期盈利的分成。

    除非是这个作家的影响力能够左右电影的票房,才有资格和制片方进行谈判。

    这种情况在国内的影视行业还没出现,不过在西方,那些顶尖的畅销书作家会和好莱坞的电影公司签署票房分成协议。

    林子轩没有因为几百块卖掉了《葫芦兄弟》的动画改编权而后悔。

    一个是国内影视行业的情况就是如此,再说他把《葫芦兄弟》写出来更多的是为了让小朋友们有新的童话故事,有一个童年的美好回忆。

    这是他的初衷。

    现在回想起来,林子轩觉得挺好。

    如果他没有写《葫芦兄弟》,就不会应美术电影制片厂的要求设计葫芦兄弟的形象,葛尤也不会介绍冯晓刚和他认识,那或许就是另外一番光景了。

    六年时间过去,林子轩早已离开了播音主持岗位,有了新的生活。

    他这次写这部《小雪的大冒险》,主要是为了送给女儿一个能陪伴她成长的故事,还有就是让国内的小朋友有新的童话故事可读。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想法,想通过这个故事进行文化的传播。

    如果只是为了书籍畅销,拍成电影赚钱,或者建设主题公园什么的,他没必要费尽心思的改编,直接把《哈利波特》的原著写出来就行了。

    那样的话不仅省时省力,成功的几率也会大上许多。

    这些年,都是西方的童话故事传到东方,而不是东方的童话故事传到西方。

    这里面的原因有很多,林子轩想做一种尝试。

    他借助原著的故事情节,加入东方的元素,把中西方的文化元素融合在一起,通过这本《小雪的大冒险》让西方的孩子也能接受带有东方元素的童话故事。

    这是一个西方孩子熟悉的魔法世界。

    他们看完之后,或许会对东方的神秘法术感兴趣,接着对东方的文化感兴趣。

    这就是互相交流。

    当然,事情要一步步的来,他先把故事写出来,看看读者的反应,再决定下一步怎么走。

    林子轩打算把故事寄给儿童文学杂志社,在杂志上发表。

    说起来有点尴尬,虽然《葫芦兄弟》受到欢迎,在全国的电视台播出,但很少有人知道林子轩是原作者,小朋友看动画片不会去记这些。

    而且,林子轩写童话故事属于玩票性质,以后就没写了,不被人关注很正常。

    他最有影响力的小说应该是《活着》,可惜电影在国内被禁映,没有出版社敢出版,在文学圈子里知道的人很多,普通读者就不大清楚了。

    这就造成林子轩在读者那里处在两极分化的境况。

    了解他的读者极为喜欢,不了解他的人根本不知道林子轩是谁。

    作为作家,他在读者中的知名度不高,不过随着《卧虎藏龙》系列武侠小说的出版,他以武侠小说作家的身份逐渐走红起来。

    他把《小雪的大冒险》寄给了位于沪城的《文艺少年》杂志社。

    杂志社在接到稿件后立刻安排资深编辑阅稿,连主编都被惊动了。

    林子轩在文学圈子里的名气已经今非昔比,六年前,他还是个不为人所知的新人作者,现在光凭《活着》一部小说就能在文学圈里占有一席之地。

    《活着》在海外屡获好评,除了法国和荷兰,意大利和日本也准备相继出版。

    《文艺少年》杂志社的编辑们看完故事,发觉这不是一部普通的童话故事,这个故事有着极为详尽的背景设定,把一个魔法世界完整的呈现在了读者面前。

    这和国内的童话故事不大一样,国内的童话故事在背景设定上往往很简单。

    比如《葫芦兄弟》,就是葫芦娃和妖精之间的斗争,简单明了,孩子们都能看得懂。

    但在《小雪的大冒险》里,不仅有着庞大的背景设定,还有众多出场的人物,每个人物都有各自的故事,埋下了不少的伏笔。

    这显然只是一个系列故事的开端。

    光是背景介绍就花费这么多的笔墨,可以想象接下来的故事该是如何的曲折离奇。

    编辑们一方面为国内出现如此厚重的童话故事而高兴,一方面觉得遗憾,如果这个故事的背景设定在国内就好了。

    比如说昆仑山上的那个术士世界,应该会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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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五章 矫情

    《文艺少年》杂志社和林子轩商量了稿费和稿件发表的事宜。

    作为国内的知名作家,林子轩现在的稿费可不是几十块钱就能打发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作家的稿费也是水涨船高,两极分化。

    有名气的作家和新人作家的稿费差距越来越大。

    以前作家的稿酬是由国家来定,现在市场放开了,各家报社和杂志社的稿酬浮动很大。

    1977年,国家出版局规定,作家的著作稿酬是千字两块到七块,翻译稿酬是千字一块到五块,到了1980年,著作稿酬提高到千字三块到十块,翻译稿酬是两块到七块。

    当时是特殊时期,这么低的稿酬情有可原,新人和著名作家的稿酬差别不大。

    那时候一首歌曲或者诗歌只能拿到十几块钱的稿费。

    有文艺工作者就曾感慨:我的创作居然养活不了我的艺术。

    后来稿酬有过上调,不过上调的幅度不大,直到进入九十年代,搞活了经济,才让稿酬制度有所松动,一些杂志为了吸引著名作家投稿会开出高额的稿酬。

    比如一位著名作家在杂志上写专栏,不问字数,每篇就能拿到三千元。

    还有一位著名作家对杂志社开出了一个字五块钱的天价,一千字就是五千元,这就背离了市场规律,有点自我炒作的嫌疑了。

    到了今年,国家出版局规定的著作稿酬是千字四十到一百元。

    也就是说,一位作家最高只能拿到千字一百的稿酬。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杂志社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对著名作家的稿酬进行补偿,以此吸引他们来投稿,这就造成作家行业的贫富分化。

    再说了,现在的作家对稿酬不怎么看重了,他们更在乎版税的收入。

    一本畅销书的版税往往都有上百万,这让不少著名作家成为了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

    林子轩就是如此,他现在光靠版税就能过上不错的生活。

    《文艺少年》给林子轩开出了千字八十的稿酬,这和《卧虎藏龙》在《古今传奇》杂志上发表的价格相当,通俗文学要比严肃文学的稿酬低。

    童话故事一般被认为是通俗文学,这部《小雪的大冒险》能拿到一两万的稿酬。

    林子轩对此没什么异议,他和杂志社说了大致的写作计划,这个系列的故事一年大概会写两部,用三到四年的时间写完。

    杂志社会据此做出相应的安排,对这个故事进行宣传。

    他们已经想好了宣传的噱头,《葫芦兄弟》作者的最新力作,魔法世界的冒险之旅。

    经过六年的积累,《葫芦兄弟》这部动画片已经深入人心,相信全国的小朋友们不会错过这部《小雪的大冒险》。

    对林子轩来说,这只是整个计划的开始而已。

    六月份,《没完没了》的拍摄现场,林子轩正在和冯晓刚谈论广告植入的事情。

    由于前两部贺岁片的成功,广告商把目标瞄准了冯晓刚的第三部贺岁片,和圈内人不看好这部《没完没了》不一样,广告商倒是信心十足。

    广告商觉得只要有葛尤出演就值得他们投资。

    到了现在,广告植入的概念已经不再新鲜,都市电视剧里随处可见,这种趋势朝着电影圈蔓延,艺术电影不屑于这么做,觉得是对艺术的亵渎。

    广告商看准了娱乐片,尤其是票房大卖的娱乐片。

    说实话,作为观众,林子轩对在电影里植入广告相当反感,当初拍摄《京城人在纽约》,那是没有办法,才四处找厂家拉投资,把广告放到剧集里面。

    不过他现在是影视公司的老板,从盈利的角度讲,植入广告是收回成本最快的方式。

    广告费用不是票房,不需要和院线分账,赚的都是自己的,只要多植入几个广告,投资基本上就能收回来了。

    那些好莱坞大片和程龙的动作片,里面都有植入广告,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拍摄《甲方乙方》的时候,没有人相信他们会成功,也就没有广告商上门,拍《不见不散》直接去了国外,也没有广告植入,现在倒是来了不少家企业。

    如果一家广告商收二十万,十家广告商就是两百万,相当于电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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