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大明星-第3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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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签售会上,翰林院北美分舵的粉丝们专门前来捧场,不论男女在签完名之后都想要跟林翰合个影,见到林翰可不容易。
甚至还有Youtube的博主直接把手机拿到了书店现场开启了直播,让世界其余不能来现场的读者们尝尝鲜!
明明这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又一个读者往前面挪动的身影,偶尔等林翰跟读者合影的时候,观众们才能从视频里面看到林翰的真面目。
可是闻讯前来观看直播的人络绎不绝,这个油管的直播间人气迅速增加,随着博主排队接近林翰,视频里面的人越发清晰起来!
……
周晨从小就跟随父母移民到了美国,他如今正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读书,平时是Youtube上面的网络红人,喜欢剪辑、直播一些有趣的视频,所以热度挺高的。
他五岁就来美国了,但中文的学习一直都没有停下来,所以能说普通话,看懂汉语。自从林翰的小说在美国走红之后,他总是率先通过中文版小说阅读到的,只不过因为购买实体书不方便的原因,周晨都是看的电子版!
现在新华书店居然在洛杉矶的唐人街开业了,他当然想一次性把缺失的林翰科幻经典作品全集购买,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打开手机开始直播起来。
因为这是粉丝自发直播的原因,只是在翰林院内部小规模流通,来看视频的几乎都是林翰的粉丝,现在国内都已经是半夜了,还有夜猫子用中文在一边的评论区聊天。
中英文混杂的评论区非常有趣,甚至还有周晨看不懂的其余文字,他慢慢往前面移动着身体,看着自己距离林翰越来越近了!
“林老师你好,我很喜欢你的小说,我们学校的科幻协会甚至每周都在赏析你的小说。”
周晨一边说着,一边将自己手上的《海伯利安》放在林翰面前的桌子上,其余书他则是背在身后的背包里面没有拿出来签名。
林翰狐疑的看了看周晨的手机,他开口说道:“很高兴你们能那么做,你最喜欢哪本书?”
“我最喜欢《三体》,当然《侏罗纪公园》也很不错。”周晨看了看林翰唰唰唰就签好的名字,开口说道:“林老师,我现在正用手机开油管的直播,很多人都在看呢,能跟大家问声好吗?”
林翰咧开嘴笑了起来,他就知道不会有人平白无故拿手机对着自己,既然是粉丝的话一切都好说,“哈喽,大家好,我是林翰。现在是在洛杉矶的新华书店跟大家见面,第一次上这种直播有点奇怪,下次有机会再研究研究!”
到底是签售会,不是周晨专门的直播间,他不可能在这边逗留太长的时间,这种冒昧的直播其实很多明星是拒绝的,幸亏林翰人比较好。
这边继续签售的林翰还以为周晨是在国内的那些直播平台上面直播呢,他还在心里思考着会不会有人打赏几个免费的鱼丸……
……
签售会完成之后,林翰就跟陈佳璇在洛杉矶玩了两天,当做是旅游的消遣,毕竟好莱坞对两人来说还算是新鲜。
不知不觉中,11月的脚步就已经悄然临近,林翰那部《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在全文连载完成之后终于迎来了上市的时候!
捆绑林翰许久的钟铉也算是松了口气,他的《三生石》早点上市的话就少受点白眼跟嘲讽,毕竟从预售开始,《三生石》就表现得十分糟糕。
另外《红玫瑰与白玫瑰》这个中篇小说因为不是幻想类,所以林翰跟李文渊合办的《幻想时代》并没有刊登它,交给了《青年文摘》去转载,也算是跟那本杂志的整体属性符合。
只是最开始媒体热衷的爱情小说对决到现在早已没了悬念,《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在一众铁粉还有女性读者的支持下,预售量高达80万册!
这显然并不是林翰的历史最佳成绩,但考虑到这是他半转型的一部小说,能有这么高的预售量显然就是惊喜。
而且全国各地的新华书店也开始逐步发力,现在正是林翰跟它们合作的蜜月期,既然林翰带来了那么多的关注,它们也投桃报李,将各自店内最好的位置跟展架交给《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三生石》这边的预售可以用凄风苦雨来形容,失去了原本的读者支持,而且在中立读者眼中也没有了口碑,等待它的可能就是书店一日游,到正式发售的那天起,预售量还不到十万册。
要知道钟铉上本书《双生花》总销量可是好几百万,按理说续集的预售量不可能只有这么一点,谁让他跟湛蓝文化作死的想要倒贴林翰宣传,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而把一部畅销级别的小说弄成了现在的扑街模样,恐怕后悔都已经来不及了!
………………………………
第495章 《长生不死》
这边《时间旅行者的妻子》热热闹闹的销售,那边《海伯利安》在世界几大英语国家也开始同步热卖,身为林翰的读者,好处就是总有新书可看,不用催促他,林翰自己就自动发书。
回到燕京之后,林翰将全部精神投入到了《这个男人来自地球》的筹备工作当中,这部小说也好、剧本也好都是他写作这么久以来最大的挑战,涉及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要说服别人,首先得说服自己,如果连作者自己都不相信小说里面的主角是一位生存了一万多年的老古董,那还能指望别人能相信吗?
他现在有的只是一个初步的创意,真正要写出来的话,恐怕还得相当长一段时间,要让每个环节、每一句台词都能经得起推敲。
《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是依靠剧情取胜的,所以在剧情上面不能掉以轻心,林翰不想让这部电影变得破绽百出,那简直就是自砸招牌!
……
林翰朝着北大校园开车过去,今天虽然不是他的授课时间,但却关系到他新书的进展,所以得过去找那些真正的专家们熟悉一下才行。
“既然把背景都换到了国内,那以前的名字用起来也不是那么好,这个男人来自地球还是作为英语名字吧,中文名字就入乡随俗!”
他自言自语的开口说着,脑袋里面闪现出一个又一个的备选名字来,几经选择之后终于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既然主角活了那么久,古代的皇帝想要的就是这个,就叫《长生不死》好了!”
新鲜出炉的《长生不死》除了跟原版的《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拥有同样的创意外,真正的内容几乎都不一样,留给林翰的就是无穷的挑战。
显然《长生不死》这个名字就是这个剧情的最佳名字,充满了中国本土的特色,一个能长生不死的人,见证了中国几千年灿烂的文化,也见证了世界发展的日新月异!
按照林翰的想法,就是自己先把小说写出来,然后依照小说改成剧本,这样演员们在表演的时候也可以参照一下小说的描写。
这部小说带来的就是一场头脑风暴,足以让每个看到它的人产生思考,不管是相信还是不相信,或者是心存疑惑,都是一场胜利!
不多时,在林翰抵达停车场之后,他才猛然想起,自己居然不知道自己在北大的办公室在哪里,现在处于双眼摸瞎的状况!
林翰狠狠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平时他并不需要来北大坐班上课,每周只需要来一次而已,都是踩着铃声进教室,上完课就开车走人,有办公室跟没有一样。
现在突然想要使用了,找不到很正常。
不过他也没有着急,而是拿出手机来,给教务处打了个电话来寻求帮助。
“您好,这里是北京大学教务处,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林翰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很抱歉打扰一下,我是中文系的特聘教师林翰,之前一直没有去过自己的办公室,现在有些忘记地点了,能帮忙查询一下吗?”
电话那头的教职员工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她快速在电脑上面搜索一下之后就回答说道:“林老师您好,你的教研室在未名湖的东北角,人文学苑6号楼1…8。”
“谢谢啊,这可帮了我大忙!”
林翰连忙道谢起来,他知道人文学苑的地点,所以这并不算什么难事,就是有些丢人,作为一名教师居然没去过自己的办公室,幸亏他还记得把钥匙给带上了。
上午十点多的北大校园看起来很安静,落叶被风吹得打转,路上骑着自行车上学的年轻人们风驰电掣的,三三俩俩的学生抱着书闲聊着。
眼前的这办公楼看起来就是古色古香的建筑,跟北大这种名校书卷气息沉淀相得益彰,林翰找到自己的教研室之后,门边则是写着林翰的名字,再也不担心走错了,他用钥匙打开,第一次走进去。
眼前的教研室看上去几乎都是崭新的,桌子、椅子、书柜、一体机电脑、沙发茶几应有尽有,透明的玻璃窗可以让阳光照射进来,采光非常好,整个房间就算不开灯也是亮堂的!
别看办公楼外面古色古香的,但里面却是现代感十足,林翰将自己的东西放好之后,就坐在椅子上面思索起来。
《长生不死》里面需要好几名专家教授,可按照目前办公楼的格局来看,基本上都是一个学院一个地方,他想要找生物学家,那就得去生物系的办公楼,这里是找不到的!
再说了,虽然自己现在也算是小有名气,可这些专家们买不买账还不一定。万一那些专家跟自己一样,每周要到上课的时候才来学校,那自己就算去办公楼那边也碰不见他们,这些都得提前找人引荐、预约一下才行。
林翰坐在椅子上,他干脆将这台电脑打开,自己则是开始思考起来,到底要跟那些专家们交流什么问题,这才是关键!
先把自己不理解的,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列出来,然后再去找他们解惑,最后将这些东西融入到小说之后把成品交给他们再度审阅,最好是用论文质疑的缜密程度来看这部小说。
“我就先把小说的框架写出来吧,等会儿再找人帮忙。”
说干就干,《长生不死》这部小说讲诉了一个穴居人从古代一直活到现代的故事,主角既然是中国人了,那肯定不能叫约翰或者大卫什么的,林翰决定给他取一个特别大众的名字,王勇。
王勇是北大的一位历史教授,他在工作十年之后突然宣布辞职,他的同事好友跟恋人前来为他践行,然后大家坐在房间里面闲聊起来。
找不到话题的众人偶然看到了一个鹦鹉喙的錾刀,话题便开始引申起来!
主角的好友、考古学家邓毕荣判定这把錾刀是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古董,也就是燕京周口店山顶洞人那时候。
在解释了一番这玩意儿的用途还有时代背景之后,众人就开始好奇起来,忍不住催促王勇!
或许是时间太久,一个人保守秘密太苦,王勇说出了整部小说里面的关键,如果一个人从旧石器时代一直存活到今天,那会是什么样?
最初王勇的朋友们并没有在意,甚至还开玩笑说林翰在写科幻小说,后面大家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推测起究竟会不会有这样一个人。
另外一个朋友,生物学家则认为山顶洞人跟现代人在解剖学意义上面并没有区别,智力一样,只是现代人知道的更多、身高更高一些!
至于这个活了140个世纪的人怎么活下去,生物学家的推测就是人体细胞的完美再生,依靠细胞完美再生躲过衰老。
至于具体怎么样,林翰只是写了个大概,这还得去问问真正的生物学家,这种方式究竟可不可行!
故事还在继续,众人假定真有一个人保持健康并且不衰老活了14000年,在这样的前提下,似乎一切都有可能。
这时候主角开始阐述起自身的经历来,他曾经从山顶洞人时期活到了河姆渡、半坡时期,甚至见证了第一个奴隶制度国家夏朝的诞生,商汤灭夏、盘庚迁殷、武王灭商的内幕,他曾经跟诸子百家论道,帮助商鞅立法,坐看秦皇统一!
他在秦朝被灭后便往西游览亚欧大陆,一百多年后又帮助张骞出使西域、打通丝绸之路,在印度跟释迦摩尼学习,在耶路撒冷被当做耶稣传教,当大秦王安敦(罗马帝国皇帝)派遣使臣到中国时再度回到中原大地。
他从法国海岸眺望过不列颠群岛,几千上万年来游荡在亚欧大陆上面,见证了一系列的历史!
之后跟随郑和下过西洋,帮助麦哲伦环游地球,在近代更是拿到了10个学位,拥有过无数的身份……
故事的设置很简单,从最开始的原始好奇,主角开始讲故事;到第二部分的初级怀疑,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