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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四世同堂-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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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宣只迷迷糊糊的听着,不说什么。对这些什么念经,开吊的,在平日,他都不感觉兴趣,而且甚至以为都没用处,也就没有非此不可的必要。今天,他不便说什么。文化是文化,文化里含有许多许多不必要的繁文缛节,不必由他去维持,也不必由他破坏。再说,在这样的一个四世同堂的家庭里,文化是有许多层次的,象一块千层糕。若专凭理智办事,他须削去几层,才能把事情办得合理;但是,若用智慧的眼来看呢,他实在不必因固执而伤了老人们的心。他是现代的人,但必须体贴过去的历史。只要祖父与妈妈不象瑞丰那样贪热闹,他便不必教他们难堪。他好象是新旧文化中的钟摆,他必须左右摆匀,才能使时刻进行得平稳准确。
  李四爷作了总结束:“好啦,祁大哥,我心里有了准数啦!棺材,我明天去看。瑞宣,你明天一早儿到坟地去打坑。孙七,你匀得出工夫来吗?好,你陪着瑞宣去。刘太太,你去扯布,扯回来,帮着祁大奶奶赶缝孝衣。念经,就用七众儿吧,我去请。鼓手,执事,也不必太讲究了,有个响动就行,是不是?都请谁呢?”
  韵梅由箱子里找出行人情的礼金簿来。祁老人并没看簿子,就决定了:“光请至亲至友,大概有二十多家子。”老人平日在睡不着的时候,常常掐指计算:假若在他死的时候,家道还好,而大办丧事呢,就应当请五十多家亲友,至少要摆十四五桌饭;若是简单的办呢,便可减少一半。“那么,就预备二十多家的饭吧。”李四爷很快的想好了主意:“干脆就吃炒菜面,又省钱,又热乎;这年月,亲友不会耻笑咱们!大哥,你带着她们到庙里看看吧。到庙里,告诉老二,教他明天去报丧请人。好在只有二十多家,一天足以跑到了。大哥!到那里,可不准太伤心了,身体要紧!四妈,你同天佑太太去;到那儿,哭一场就回来!回头我去和老二守灵。”
  李老人下完这些命令,刘太太赶快去扯布。祁老人带着李四妈,儿媳与小顺子,雇了车,到庙中去。
  刘太太拿了钱,已快走出街门,李四爷向她喊:“一个铺子只能扯一丈哟,多跑几家!”
  韵梅也想到庙中去哭一场,可是看瑞宣的样子,她决定留在家里。
  孙七的事情是在明天,他告辞回家去喝酒,他的心里堵得慌。
  小文没得到任何命令,还继续的一支紧接着一支的吸烟。李老人看了小文一眼,向他点点手:“文爷,你去弄几两白干吧,我心里难过!”
  瑞宣走到自己的屋中去,躺在了床上。韵梅轻轻的进来,给他盖上了一床被子。他把头蒙上,反倒哭出了声儿。
  泪洒净,他心中清楚了许多,也就想起日本人来。想到日本人,他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自己不肯离开北平,几乎纯粹是为家中老幼的安全与生活。可是,有什么用呢?自己下过狱,老二变成了最没出息的人;现在,连最老成,最谨慎的父亲,也投了河!在敌人手底下,而想保护一家人,哼,梦想!
  他不哭了。他恨日本人与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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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睡非睡的,瑞宣躺了一夜。迷迷糊糊的,他听到祖父与母亲回来。迷迷糊糊的,他听到韵梅与刘太太低声的说话,(她们缝孝衣呢。)他不知道时间,也摸不清大家都在作什么。他甚至于忘了家中落了白事。他的心仿佛是放在了梦与真实的交界处。
  约摸有五点来钟吧,他象受了一惊似的,完全醒过来。他忽然的看见了父亲,不是那温和的老人,而是躺在河边上的死尸。他急忙的坐起来。随便的用冷水擦了一把脸,漱了漱口,他走出去找孙七。
  极冷的小风吹着他的脸,并且轻轻的吹进他的衣服,使他的没有什么东西的胃,与吐过血的心,一齐感到寒冷,浑身都颤起来。扶着街门,他定了定神。不管,不管,不管他怎样不舒服,他必须给父亲去打坑。这是他无可推卸的责任。他拉开了街门。天还不很亮,星星可是已都看不真了,这是夜与昼的交替时间,既不象夜,也不象昼,一切都渺茫不定。他去叫孙七。
  程长顺天天起来得很早,好去收买破布烂纸。听出来瑞宣的语声,他去轻轻的把孙七唤醒,而没敢出来和瑞宣打招呼。他忙,他有他的心事,他没工夫去帮祁家的忙,所以他觉得怪不好意思的来见瑞宣。
  孙七,昨天晚上喝了一肚子闷酒,一直到上床还嘱咐自己:明天早早的起!可是,酒与梦联结到一处,使他的呼声只惊醒了别人,而没招呼他自己。听到长顺的声音,他极快的坐起来,穿上衣服,而后匆忙的走出来。口中还有酒味,他迷迷糊糊的跟着瑞宣走,想不出一句话来。一边走,他一边又打堵得慌,又有点痛快的长嗝儿。打了几个这样的嗝儿以后,他开始觉得舒服了一点。他立刻想说话。“咱们出德胜门,还是出西直门呢?”
  “都差不多。”瑞宣心中还发噤,实在不想说话。“出德胜门吧!”孙七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而只为显出自己会判断,会选择,这样决定。看瑞宣没说什么,他到前面去领路,为是显出热心与勇敢。
  到了德胜门门脸儿,晨光才照亮了城楼。这里,是北平的最不体面的地方:没有光亮的柏油路,没有金匾,大玻璃窗的铺户,没有汽车。它的马路上的石子都七上八下的露着尖儿,一疙疸一块的好象长了冻疮。石子尖角上往往顶着一点冰,或一点白霜。这些寒冷的棱角,教人觉得连马路仿佛都削瘦了好些。它的车辆,只有笨重的,破旧的,由乡下人赶着的大敞车,走得不快,而西啷哗啷的乱响。就是这里的洋车也没有什么漂亮的,它们都是些破旧的,一阵风似乎能吹散的,只为拉东西,而不大拉人的老古董。在大车与洋车之间,走着身子瘦而鸣声还有相当声势的驴,与仿佛久已讨厌了生命,而还不能不勉强,于是也就只好极慢极慢的,走着路的骆驼。这些风光,凑在一处,便把那伟大的城楼也连累得失去了尊严壮丽,而显得衰老,荒凉,甚至于有点悲苦。在这里,人们不会想起这是能培养得出梅兰芳博士,发动了五四运动,产生能在冬天还唧唧的鸣叫,翠绿的蝈蝈的地方,而是一眼就看到了那荒凉的,贫窘的,铺满黄土的乡间。这是城市与乡间紧紧相连的地区;假若北平是一匹骏马,这却是它的一条又长又寒伧的尾巴。
  虽然如此,阳光一射到城楼上,一切的东西仿佛都有了精神。驴扬起脖子鸣唤,骆驼脖子上的白霜发出了光,连那路上的带着冰的石子都亮了些。一切还都破旧衰老,可是一切都被阳光照得有了力量,有了显明的轮廓,色彩,作用,与生命。北平象无论怎么衰老多病,可也不会死去似的。孙七把瑞宣领到一个豆浆摊子前面。瑞宣的口中发苦,实在不想吃什么,可是也没拒绝那碗滚热的豆浆。抱着碗,他手上感到暖和;热气升上来,碰到他的脸上,也很舒服。特别是他哭肿了的,干巴巴的眼睛,一碰到热气,好象点了眼药那么好受。嘘了半天,他不由的把唇送到了碗边上,一口口的吸着那洁白的,滚热的,浆汁。热气一直走到他的全身。这不是豆浆,而是新的血液,使他浑身暖和,不再发噤。喝完了一碗,他又把碗递过去。
  孙七只喝了一碗浆,可是吃了无数的油条。仿佛是为主持公道似的,他一定教卖浆的给瑞宣的第二碗里打上两个鸡蛋。
  吃完,他们走出了城门。孙七的肚子有了食,忘了悲哀与寒冷。他愿一气走到坟地去——在城里住的人很不易得到在郊外走一走的机会,况且今天的天气是这么好,而他的肚子里又有了那么多的油条。可是,今天他是瑞宣的保护者,他既知道瑞宣是读书人,不惯走路,又晓得他吐过血,更不可过度的劳动,所以不能信着自己的意儿就这么走下去。“咱们雇辆轿车吧?”他问。
  瑞宣摇了摇头。他知道坐轿车的罪孽有多么大。他还记得幼时和母亲坐轿车上坟烧纸,怎样把他的头碰出多少棱角与疙疸来。
  “雇洋车呢?”
  “都是土路,拉不动!”
  “骑驴怎样?”即使孙七的近视眼没看见街口上的小驴,他可也听见了它们的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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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宣摇了摇头。都市的人怕牲口,连个毛驴都怕降服不住。
  “走着好!又暖和,又自由!”孙七这才说出了真意。“可是,你能走那么远吗?累着了可不是玩的!”
  “慢慢的走,行!”虽然这么说,瑞宣可并没故意的慢走。事实上,他心中非常的着急,恨不能一步就迈到了坟地上。
  出了关厢,他们走上了大土道。太阳已经上来。这里的太阳不象在城里那样要拐过多少房檐,转过多少墙角,才能照在一切的东西上,而是刚一出来就由最近照到最远的地方。低头,他们在黄土上看到自己的淡淡的影子;抬头,他们看到无边无际的黄地,都被日光照亮。那点晓风已经停止,太阳很红很低,象要把冬天很快的变为春天。空气还是很凉,可是干燥,清净,使人觉得痛快。瑞宣不由的抬起头来。这空旷,清凉,明亮,好象把他的心打开,使他无法不兴奋。
  路上差不多没有行人,只偶尔的遇到一辆大车,和一两个拾粪的小孩或老翁。往哪边看,哪边是黄的田地,没有一棵绿草,没有一株小树,只是那么平平的,黄黄的,象个旱海。远处有几株没有叶子的树,树后必有个小村,也许只有三五户人家;炊烟直直的,圆圆的,在树旁慢慢的往上升。鸡鸣和犬吠来自村间,隐隐的,又似乎很清楚的,送到行人的耳中。离大道近的小村里还发出叱呼牛马或孩子的尖锐的人声,多半是妇女的,尖锐得好象要把青天划开一条缝子。在那里,还有穿着红袄的姑娘或妇人在篱笆外推磨。哪里都没有一点水,到处都是干的,远处来的大车,从老远就踢起一股黄烟。地上是干的,天上没有一点云,空气中没有一点水分,连那远近的小村都仿佛没有一点湿的或暖的气儿,黄的土墙,或黄的篱笆,与灰的树干,都是干的,象用彩粉笔刚刚画上的。
  看着看着,瑞宣的眼有点发花了。那些单调的色彩,在极亮的日光下,象硬刺入他的眼中,使他觉得难过。他低下头去。可是脚底下的硬而仍能飞腾的黄土也照样的刺目,而且道路两旁的翻过土的田地,一垅一垅的,一疙疸一块的,又使他发晕。那不是一垅一垅的田地,而是什么一种荒寒的,单调的,土浪。他不象刚才那么痛快了。他半闭着眼,不看远处,也不看脚下,就那么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他是走入了单调的华北荒野,虽然离北平几步,却仿佛已到了荒沙大漠。越走,脚下越沉。那些软的黄土,象要抓住他的鞋底,非用很大的力气,不能拔出来。他出了汗。
  孙七也出了汗。他本想和瑞宣有一搭无一搭的乱说,好使瑞宣心中不专想着丧事。可是,他不敢多说,他须保存着口中的津液。什么地方都是干的,而且远近都没有小茶馆。他后悔没有强迫瑞宣雇车或骑驴。
  默默无语的,他们往前走。带着马尿味儿的细黄土落在他们的鞋上,钻入袜子中,塞满了他们的衣褶,鼻孔,与耳朵眼儿,甚至于走进他们的喉中。天更蓝了,阳光更明暖了,可是他们觉得是被放进一个极大又极小的,极亮又极迷糊的,土窝窝里。
  好容易,他们看见了土城——那在鞑子统辖中国时代的,现在已被人遗忘了的,只剩下几处小土山的,北平。看见了土城,瑞宣加快了脚步。在土城的那边,他会看见那最可爱的老人——常二爷。他将含着泪告诉常二爷,他的父亲怎样死去,死得有多么惨。对别人,他不高兴随便的诉委屈,但是常二爷既不是泛泛的朋友,又不是没有心肝的人。常二爷是,据他看,与他的父亲可以放在同一类中的好人。他应当,必须,告诉常二爷一切,还没有转过土城,他的心中已看见了常二爷的住处:门前有一个小小的,长长的,亮亮的,场院;左边有两棵柳树,树下有一盘石磨;短短的篱笆只有一人来高,所以从远处就可以看到屋顶上晒着的金黄|色的玉米和几串红艳辣椒。他也想象到常二爷屋中的样子,不单是样子,而且闻到那无所不在的柴烟味道,不十分好闻,可是令人感到温暖。在那屋中,最温暖的当然是常二爷的语声与笑声。
  “快到了!一转过土城就是!”他告诉孙七。
  转过了土城,他揉了揉眼。嗯?只有那两棵柳树还在,其余的全不见了!他不能信任了他的眼睛,忘了疲乏,他开始往前跑。离柳树还有几丈远,他立定,看明白了:那里只有一堆灰烬,连磨盘也不见了。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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