滛魔教师-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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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不更饿,可是他又实在没有脸面没有胆量去那种小饭让吃饭,自己如果只是一个人,吃吃也无妨,可是身边有这么一位姿色出众的大美人……毛鹏程没辙,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身边走着的是谭莎莎,也是没有办法,毕竟毛鹏程是第一次来白水镇,他怎么会知道哪里有好些的饭店呢?他又不是神仙,看来谭莎莎也是够饿的了,因为他走在毛鹏程的旁边一开始还谈兴很浓,慢慢地他也不怎么说话了,因为她也饿得很,毛鹏程连饥带渴,心情可想而知了,他既是如此,相信身边的美女谭莎莎也不会好到那儿去,他们现在的目的非常明确,那就是找一家饭馆,说具体点是一家过得去的饭馆就行。
第三十八章 与美女第一次共进午餐(2)
毛鹏程真想折回去到刚才自己看到的那几家小饭让随便吃点什么算了,饿得实在有点难受,可是毛鹏程还是怕谭莎莎到时候笑话自己,这时候,肚子与面子究竟哪个重要呢?其实对毛鹏程来说,都很重要,不过,对一个男人来说,有的时候,肚子问题其实远没有面子那么关注,不是有种说法“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吗?所谓脸不就是面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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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莎莎似乎看出了毛鹏程内心的难受,于是笑着说道:干脆我们随便买点什么吃得了,或者我们就去小饭馆吃吧,这地方要找家好一点的饭馆还真有点难,不说难于上青天,至少也是难得你不想再找。
功夫不负有心人,毛鹏程终于发现了一家不错的酒店,还几层楼呢。毛鹏程脸上立马堆上了笑,对着一旁的谭莎莎狂欢道:哇,终于找到了。
说着,毛鹏程招呼谭莎莎往酒店奔了过去,进了酒店,才发现,这里面场面并不是太大,不过比起那些小饭馆来说,已经是相当的不错了,毛鹏程与谭莎莎找了一个靠窗的餐桌坐了下来,这里是一楼,是大厅式的,不有二楼的包厢,毛鹏程本想去包厢的,但继而一想,我和谭莎莎还是第一次见面,而且是因为同事的关系才认识,第一次吃饭就去包厢,有点不妥,更有一点不雅,再说了,我也没有打算要追她呀,算了,干脆就吃大厅吧。
一会儿,服务小姐走了过来,毛鹏程问谭莎莎:你喜欢吃什么菜呀?
“我随便,什么都吃”。
“真的呀”。
“那还有假,我是口吃四方。夸张了一点。”
“两人每人点了两个菜,毛鹏程喜欢吃猪肚,他一看菜单上有猪肚这道菜,于是二话没说,就点了它,毛鹏程还特别喜欢吃鱼,于是他又点了一个他特有吃的清蒸草鱼。
谭莎莎喜欢点了一道啤酒鸭与一道猪大肠。再要一个小菜,这就算齐了,就两个人吃饭,再说了,这也是一次普通的吃饭,没有必要搞得太隆重,两人点好后,都说好,于是菜就算是点好了。服务小姐写好了菜单后,问道:要喝酒吗?这一问还真是把毛鹏程给问愣了,因为刚才饿得两眼发昏,毛鹏程已经没有喝酒的念头了,只想着快点能够有饭吃,不至于让自己的胃再闹抗议,再闹抗议,说不定就真要得胃病了。毛鹏程一看服务小姐站在原地没有动,于是立刻将眼光扫向了谭莎莎,谭莎莎发现毛鹏程看着她,知道他是在向自己征求意见,于是微笑着对服务小姐说道:我听他的。
毛鹏程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既然听我的,说明她是喝酒的,一般来说,女人都是这样,如果她不会喝酒,他一般不会说“听他的”,她会直截了当地回复说“我不会喝酒,你喝吧”。于是毛鹏程对着服务小姐说道:给我们来两瓶燕京啤酒吧。
两人无事可干,于是无话找话说,无非就是问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无关痛痒。不一会儿,就开始上菜了,毛鹏程一看首先就来了一盘水蒸草鱼,心里那个美呀,简直无以言表。不过毛鹏程再饿总不能马上就开吃吧,于是他拿起一瓶啤酒,打开了盖子,为谭莎莎倒满了一杯,谭莎莎并未拒绝,看来,毛鹏程的确没有说错,谭莎莎确实会喝酒。
毛鹏程举起酒杯对着美丽的谭莎莎道:来,为我们自己接风洗尘,同时也是我们第一次认识干杯,谭莎莎随即应声道:干。于是两人一扬脖子,都把一杯啤酒喝了个见底。
毛鹏程又将酒给倒上,又很热情地叫谭莎莎吃菜。谭莎莎看来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一点都不慌乱,更没有表现得不自然,她好象就是在自己家里吃饭一样,显得很随意,这让毛鹏程很是高兴,觉得谭莎莎这个人还好相处,不像有的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让人猜不准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是谭莎莎不是这样的人,谭莎莎其实也发现毛鹏程这个人挺有意思的,所以才会与他说话这么投机,这么有话说。俗话说,人逢知己千杯少。想想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呢?当然毛鹏程与谭莎莎还算不上什么知己,可是人世间往往就是这样,有缘的人有一天总是很熟识对方,会走到一起,当然,这个走到一起并不是说一定就要结婚,有时只是一种子很要好的朋友的意思。所谓知己也是朋友中的一种,而且知己并不一定指异性,同性之间同样存在知己,或许更多。
喝了一杯酒后,毛鹏程便叫谭莎莎添饭,不过他并没有帮谭莎莎端饭,他只是把饭盆递给了谭莎莎,叫她自己盛,谭莎莎盛了一平碗饭,毛鹏程便也端起来了饭碗,往饭碗里盛了一碗饭,因为他确实很饿,再说了,空腹喝酒并不是什么好习惯,一方面容易醉,另一方面也伤身,毛鹏程觉得没有必要这个逞什么英雄。吃了一碗饭,两人又开始喝酒,不过这一次谭莎莎没有再喝满杯,毕竟他是女人,他怕自己喝醉了丑态百出,或者出什么洋相,毛鹏程也没有勉强她,人家是女人,你勉强别人干吗呢?莫非你对别人有不良用心,或者垂涎别人的美貌。其实毛鹏程是个性欲很强的人,但他绝对不会乘人之危,或者下流无耻,他还是很讲义气的。
吃饭的时候,毛鹏程了解到谭莎莎来自天鹏市区,她家就住在天鹏市内,家里就她一根独苗苗,父母并不是什么高官,他父亲是天鹏市文化局的一个科长,他母亲则是天鹏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内科医生。
谭莎莎自然也知道了毛鹏程来自天鹏市属下一个县城的小镇。父母是个体户,家中也只有他一根独苗。
他们还知道对方,一个是学中文专业,一个是学美术专业。
当然这些并不是对方要刻意去问,而只是一种无意聊天时捕获的信息。你说,两个初识不久的人能够聊什么呢,无非就是问些诸如出生地,毕业学校,个人喜好,家庭情况等等。
说话的时候,毛鹏程并没有太过注意到谭莎莎的脸部变化,当他吃完饭,准备去结账时,猛一抬头,才发现,原来谭莎莎喝酒红脸,你看他的脸上有不少的红块,乍一看,就像新娘子出嫁时脸上的红晕呢,要有多好看就有多好看,要有多迷人就有多迷人。毛鹏程不看不知道,一看差点被惊呆,没想到谭莎莎喝了酒的样子这么可爱,毛鹏程忍不住多看了她几回,谭莎莎用余光一扫,发现毛鹏程正聚精会神地看着自己呢,不免一下子感到有点不好意思,这样以来,她的脸更红了,样子更是诱人了。毛鹏程一看,如此情形,赶紧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毛鹏程结了账,两人便相跟着走出了这家酒馆。
第三十九章 帮谭莎莎整理房间
走出了刚才喝酒吃饭的酒馆,毛鹏程发现谭莎莎的脸还是有点红,于是有点于心不忍,是自己叫喝酒的,这不,现在弄得别人成为这个模样,这样要是走到学校去,别人看了,没准会说什么呢?毛鹏程最担心的倒不是这个,他担心的是万一谭莎莎要是喝醉了说胡话怎么办?哪可就真麻烦了。不过他看见谭莎莎步伐还很稳健,没有看到有喝醉酒的迹象,而且她说话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毛鹏程观察了几番后,发现谭莎莎并没有因为喝酒有什么不佳状态,只是脸有些红而已,更要命的是她的这种红不是一般的红,而是那种很诱人的红,让人看了第一眼还想看第二眼的红,毛鹏程有点怜爱,但他的确又不好表示出来,因为他心中还有杨娜娜呢,怎么能够喜新厌旧,到了新地方,就忘了老朋友呢?那样不是如同禽兽,不是忘恩负义了么?毛鹏程今天也喝了几杯酒,看着身旁姿色撩人的谭莎莎,说句实在话,他的下边都有了一点生理反应,而且有一种愈来愈强烈的趋势,毛鹏程想把这股欲火压下去,可是他努力了很多次,都无功而返,这股欲火不但没有能够被捕灭,反而愈燃愈烈,毛鹏程没了办法,甚而他今天穿的是牛仔裤,要不然,可是他的下面就要像电线杆一样了。他于是凑过去对谭莎莎说:“你没有喝醉吧,要不要紧啊”?
“没事的”。
“这点酒我才不会醉呢”。
“我知道我喝酒脸红,所以我一般不喝酒,但是喝一两杯也不会醉,不说一两杯,就是一两瓶我也能喝完,而且也不会醉”。
看着一脸红晕的谭莎莎,毛鹏程突然有了一种一定要保护她的念头,虽然他并没有刻意要这样去做,可是这念头不知道为什么很顽强地钻进了他的大脑,驱之不去。于是毛鹏程与谭莎莎挨得更近了,这一挨不要紧,可是却让毛鹏程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却又是极其杀伤力,很富有诱惑力的家伙,那就是谭莎莎的迷人的凶器,她的大Ru房,虽然她遮盖得比较严实,可是因为毛鹏程比较高,又与她挨得近,一眼望去,多少还是看到了几分之一,几分之一呢?具体说应该是四分之一的样子。毛鹏程本想是去保护她的,不曾想自己不小心看到了好怕重要部分,心里更是一番不好意思,可是她那玩意儿又实在太诱人,白白嫩嫩的,虽然只是看到了冰山的一角,可是这诱惑力比那个整个冰山似乎更具有诱惑力。以至于毛鹏程是边走边与她聊天边欣赏冰山一角,毛鹏程甚至觉得自己不厚道,甚至觉得有点龌龊,可是他还是无法拒绝冰山的侵入。
毛鹏程与谭莎莎就这样一路边聊边走地朝向前中学走去,路上也没有谁认识他们,周围的人都以为他们是一对很亲密的情侣或者恋人呢。毛鹏程是一表人材,而谭莎莎则美丽动人,使得从他们身边路过的人总要或多或少地投过一些钦羡的目光,毛鹏程心里感觉怪怪的,因为他一则不是谭莎莎的男朋友,二则他还根本就不曾了解到谭莎莎的内心世界,我们才刚刚认识不久,而且还是因为工作报到的原因,我们其实只是普通朋友而已,如果真的要说有的话,那也顶多就是比普通朋友亲密了那么一丁点。
不一会儿,毛鹏程与谭莎莎就走到了向前中学煌校门, 守门的老头已经看到他们几回了,估计也应该明白他们是新来的老师了,于是也没有问他们什么,再说了,那守门老头,也就是门卫,看来也不是什么好鸟,一看到谭莎莎,眼光突然发亮,好像见到了什么宝贝一般,盯着谭莎莎不放,看他那鸟眼光,好像在说,让我来剥光你吧,让我帮你吧。“妈的,怎么用这么淫邪的目光看人呢”,毛鹏程骂道,毛鹏程对这个守门员没了太大好感,一门之卫居然是如此货色,真是不敢设想他的其他。
穿过了校门,毛鹏程与谭莎莎看着学校里面三三两两的学生,不禁既陌生,又好奇,陌生是因为他们都不认识,好奇是他们想自己马上就要走向讲台给这些学生讲课。
两人看着学校里不同年级的学生,心里寻思着什么。看着并不小的校园,他们有一种新鲜感,即便如此,他们现在也不想去学校里参观,他们刚刚吃过午餐,住房还没有整理,再说了,晚上他们还要开教职员工大会呢。这大中午的,太阳不小,天气又热,这不,穿短袖都不能抵挡住炎炎烈日的炙烤,他们想还是先回住房再说吧。
回到住房里,两人都很累,都想好好地睡个午觉,可是现在房间还没有整理,怎么能够睡觉呢?毛鹏程走过来,对谭莎莎说,我们先把房间整理好吧,今天真是够忙的。谭莎莎忙说,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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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谭莎莎整理房间的时候,毛鹏程帮忙着将她的房间一起整理,铺好了床,毛鹏程着他们将东西一件件摆好,谭莎莎也不说什么,看得出来,她对毛鹏程没有什么戒备,对他很信任。有的人可能要说,这毛鹏程安的什么心,他肯定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或者是别有企图。其实有这种想法也不足为怪,毕竟是孤男寡女相处一室,而且两人认识的确还没有多久,如果毛鹏程不是贪恋她的美色又是什么呢?
然而我想说的是,你大错特错了,毛鹏程这样做完全是出于一种友好,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