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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滛魔教师-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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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按的时候,免不了两人要发生肉体上的接触,一对大Ru房老是在毛鹏程的头上与身上晃来晃去的,弄得毛鹏程一身火烧火燎的,好不舒服。
  不到二十分钟,小姐便要开始给他来特殊的按摩,毛鹏程也不阻止,任由她去摆弄自己的身体,不过毛鹏程一般是不与小姐寻欢,偶尔也有例外,比如今天的这位。
  一番云雨之后,小姐又给他按了一会儿身体,两人才起身走出房外。王一杭不一会儿也出来了。两人一看时间不早了,毛鹏程到妈咪那里结了账,便叫上王一杭,两人相跟着走出了佳年华娱乐中心的大门。拾上一辆出租车,霎时,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之中。
  第二十二章   与王主编畅饮
  出租车在天鹏师专的校门口及时的停了下来,毛鹏程与王一杭两人相跟着下了车,一看表,才九点钟,毛鹏程想,这么早回到租房里,又能够干什么呢?再说了,如果杨娜娜在自己身边,自己多少还有个牵挂,可是现在杨娜娜不在身边,她回自己家去了。回到租房,还不是要一个人独守空房,那样还不如在街上逛一会呢?毛鹏程于是走上前对王一杭说道:王主编,时间还这么早,不如我们去喝点啤酒吧。王一杭一看毛鹏程兴致如此之高,随即答应,于是两人又来到了天鹏师专附近的一家中档酒馆,随便地点了几个菜,其实这王一杭跟毛鹏程是再熟悉不过的了,也不会计较吃的是什么,两人图的也就是一个心情愉快,再说了,大家都是消费者,平常又几乎天天见面的,你说要别人请多好吃多名贵的,反而会有点让人见外,生分,因此,当毛鹏程将他带到附近一家并不高档的酒馆喝酒,王一杭一句话没有说,他是半点意见也没有,这才是哥们啊。吃喝都只是一个形式,重的是感情。
  两人选定了一个包厢,要了一打啤酒,便坐了下来,不一会儿菜就上来了,王一杭也不再客气什么,拿起一瓶啤酒往嘴边一放,顿时,啤酒瓶盖被打开了,他看毛鹏程看着他,于是又帮毛鹏程也如此打开了一瓶啤酒,因为毛鹏程没有他这种力量,打不开,所以他就代劳了。毛鹏程一瓶,王一杭一瓶,两人便碰了啤酒瓶,开始喝起来,因为只有两个人喝酒,两人也不着急,加之时间也的确还早,所以都喝的不急,边喝边吃边聊。别有番滋味。
  虽然两人共事在一起,而且从大一便一起干事,直到现在的大学毕业,可以说,两人再熟悉不过了,王一杭对毛鹏程那是无话不说,两人也算是关系很铁了,有什么事情,互相也不会隐瞒什么,互相还是比较信任的。
  这王一杭比毛鹏程略大一些,不过也没有大多少,就大那么一岁多一点。但人看上去有些老成,就是有点显老,于是许多人在背后都叫他老王,而很少叫他王一杭,但编辑部的人通常都叫他王主编,毕竟是一部之主,总不能随便乱叫吧,那样也显得太没有规矩了。毛鹏程在这方面似乎很知道一些,总是叫他王主编。显得尤为礼貌。虽然两人私底下简直无天不谈。
  人世间,总是这样,有的人与你我毫无缘分,你们即使是天天在一个教室上课,但也会形同陌路,甚至读书几年,两人一句话也不会说,但是如果两个注定有缘那就不一样了。王一杭与毛鹏程便是如此,他们是从大一开学不久便互相认识了,那还是在中文系的《白雪文学》编辑部的招聘会上,两人同时被选上了。一个主编,一个执行主编。两人本来不认识,因了这种关系,两人渐渐地变得非常熟识了。
  王一杭家里背景也不深,就是有一个姑父在本校当副校长,但他很少去他那里,他说是怕影响他工作,同时也是想: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不要老是想着去麻烦别人,所以他一般是不去他的那个姑父那里的。不过因为他是中文系《白雪文学》的主编,多少还算一号人物。有时有些公众活动便会看到王一杭的身影,当主编嘛,在系里面,尤其是在学生当中,也算一个公众人物了,中文系就没有不知道王一杭的。
  喝着喝着,两个人的话自然就多了,两人几乎什么都谈,谈《白雪文学》,谈编辑部,谈理想,谈女人,谈时事,谈学校,当然也谈文学,谈工作。谈到工作,两人便不免又是一阵感叹,生活无常啊,这么好的兄弟,说分开就得分开了。原来王一杭被分配到了市日报社,这还多亏了他那姑父帮忙,虽然王一杭的确是个人才,可是光他的本事要想进天鹏日报社,还是会有一定的难度的,但是有了他姑父从中帮忙,事情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再加上王一杭在学校就表现不错,又在中文系《白雪文学》当主编,所以他就去了天鹏日报社,有系里的推荐,有他姑父的帮忙,也有他自己的能力。三者几乎缺一不可。王一杭看来对这份工作不算很满意,但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怨言,毕竟这年头找份正式的工作太难了。而且还是在天鹏市。所以他打心眼里还是很感谢他的姑父的。
  毛鹏程则被分配到了本市最近的一个镇中学——向前中学教初中。想起这个工作,毛鹏程没有什么牢骚,自己家境本来也就不咋的,有这个去向就先去做吧。
  不知不觉间,两人已经喝了九瓶半啤酒,毛鹏程喝了三瓶半,王一杭喝了六瓶。看看时间已近十一点半,夜色已深,两人准备撤离,于是毛鹏程便去结了账,走出了那家酒馆。
  第二十三章  无尽的空虚
  回到家里,毛鹏程澡也懒得洗,一个人洗澡有啥意思呢!拿个脸盆到洗漱间洗了一把脸,涮了一回牙,便脱了衣裤,上床睡了,因为喝的酒有点多,借助着酒的力量,毛鹏程一觉睡到了第二天的早上十点钟,本来他是不会容易入睡的,毕竟杨娜娜才刚刚走了,没有杨娜娜的日子真难过,并不是说自己在那种生理方面有多么强烈的需求,主要还是有些不舍,这个很容易理解。尤其是热恋的男女想必体会会更加深刻。然而喝了酒,尤其是喝了那么多酒后则完全不同了,自己在潜意识中便睡着了。
  一觉醒来,毛鹏程还觉得脑袋有些涨痛,或许是因为昨晚多喝了吧。其实三瓶啤酒也不算多呀。可是毛鹏程还是很明显地感觉到了从脑部散过而来的痛疼感。他根本就不想起床,于是乎,他拿起了床上的电视摇控器,想找点什么好电视来看看,然而电视机一开,里面尽是广告,要有也是那没完没了的泡沫剧,毛鹏程不喜欢这个,他喜欢看单本的电影,一个小时最好,最多不要超过一个半小时,看完了,心里也没有多少挂念,不像看电视剧,有的电视剧长达七八十集,一集一集地看下去,挺累人的,有时每天还只能看一到两集,很没劲,毛鹏程觉得看那样的电视剧根本就不是享受,简进就是折磨,所以他通常是不看的,除非杨娜娜要他看,否则就是天塌下来,他也是不会看的。
  一看电视没有什么看头,外面一片明亮,天气似乎不错,他于是伸了伸懒腰,准备起床,他边穿衣服边习惯性地往左侧一望,他还希望能够看到杨娜娜的美丽睡姿呢!可是这一次他还是落了空,因为杨娜娜已经回家了。失望中,只得一个人先下了床。
  没有什么人来访,他也懒得去找别人,随便弄了点吃的,毛鹏程便看起小说来,看完一篇,似乎想到了什么,他又打开电脑,打开D盘,找开其中的一个文件夹,再打开一个WORD文档,那是一个他上次写了两段文字的小说稿,停放在哪里都已经好长时间了,他想趁着今天没有什么事情,加之心情也的确不咋地,把这篇小说完稿了。毛鹏程这个人世间缺点不少,但优点也是很突出的,不像有的人,一看全是优点,然而背后的人,或者真正与他生活在一起的人才发现原来呀,这种人缺点实在太多,他的那些所谓优点,全是装出来的。毛鹏程不这样,自己是什么样就什么,很少掩饰自己,也正因为如此,与他在一起相处,你会觉得挺轻松,不必太过注意什么,更不必刻意拘束。与他交往的人,也大多觉得他这人还不错,值得交往。
  写完一篇小说,时间逼近了已近下午的一点,毛鹏程不想去修改,保存了一下,便关闭了文档,可是他似乎不想关闭电脑,于是就又点开了F盘,打开了其中的一个别文件夹,好家伙,里面全是黄片,毛鹏程找了一个日本的片子看起来,这片子或许太经典了,也许是太符合毛鹏程的审美标准与欣赏口味了,看得毛鹏程是浑身火热火热的,真是既难受又舒服。
  看了二十来分钟,毛鹏程索性关了电脑。
  让自己陷入到了无尽的思索之中,许久,毛鹏程才从漫漫的思绪中抬起头来,看一看窗外,不知什么时候起,窗外已经不见了太阳的踪影,好象要下雨一般,这样的天气,加上这样寂静的环境,毛鹏程的心情也随即变得更加糟糕,他什么心思也没有,什么都不想干,可是就这么呆着也终究不是办法,于是,他开始整理起自己的房间来,自己的工作已经有了着落,八月底,最迟不超过九月一号,自己就得去向前中学上班了。这里的东西也的确需要整理一下了。
  没有杨娜娜在身边,毛鹏程似乎觉得自己的生活失去了意义一般,做起事情来,一点精神没有,干什么都不来劲。大学毕业后的这个暑假,过起来,的确很漫长,因为自己的心上人没有能够呆在自己身边,不过后来,杨娜娜还来看过他几回,然而毕竟不能天天呆在一块,多少还是让毛鹏程感到有些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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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暑假,毛鹏程的时间最充足,有几次,他实在憋不住对杨娜娜思念,于是打点了行李,跑到杨娜娜所在的城市,杨娜娜很是感动,把他招待得像少爷一样,他要怎样,她都满足他。
  期间毛鹏程也回了一段老家,毕竟父母供养自己读完大学不容易,再说了,工作都是老爹给帮忙搞掂的,如果连家都不回的话,多少会让两个老人心里有些想法,所以,毛鹏程还是抽空回了一段老家。老爹老妈看着自己的独生子一回家还给他们带回去那么多的礼物,他们是感动的一又哭又笑的,看来,他们没有白养这个儿子,儿子还是挺懂事的,挺孝顺的。
  第二十四章  告别天鹏师专
  时间就是一个无情的杀手,毛鹏程在自己的租房中,整个暑假都过得很混沌,甚至很混乱,除了看了些小说,反复地看了若干遍黄碟,写了几篇小说之外,他几乎就没有做过什么其它有意义的事情,大学,我那曾经魂牵梦绕的大学,看来,我真的要与你说声再见了,当暑假真正经结束时,毛鹏程才感觉到自己真的要离开天鹏师专了,以前虽然已经毕业,可是自己毕竟租住在学校的附近,所以在心理上还是有一种感觉,以为自己还没有毕业似的,自己的角色也还是一个在校大学生一般,而实质上,他已经毕业多时。
  眼前着离开学的日期越来越近,毛鹏程也慢慢地收回了一颗玩野的心,看着租房中堆得到处都是东西,毛鹏程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他其实很不愿意把这些东西全部处理掉,说实在的,毛鹏程是个很恋旧的人,自己用过的东西,哪怕就是一本杂志,他也不愿意扔掉它,对于自己热衷的事情,他也不会轻易改变,这个,只要与他打过一些交道的人就都会知道。
  八月二十七日这天,毛鹏程准备对自己租房中的东西来一次大的整理。其实毕业以后,许多大学生都是廉价处理自己的东西,能买的,不能卖的,统统拿到废品收购站一过秤,这就算与自己曾经就读的大学拜拜了。毛鹏程可不会这样,他的东西,他热爱着呢!
  不过毛鹏程的东西也实在太多了,所以,他一下子也慌了手脚,不知怎样去整理自己的物品,不过呢,相对贵重的东西是不会丢的,他的电脑与电视机是不会卖的,再说了,旧的又能卖几个钱呢!自己还在电脑中存了好多东西呢!电视机是彩色的,还能够看,为什么一定要卖掉呢?所以毛鹏程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就决定保留下来。至于其它的东西,只要觉得有用的东西,就留下来,这样整理了半天,毛鹏程发现,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有用的,虽然有的东西现在看起来还不会起什么作用,似乎可有可无,可是这并不代表它们将来就没有用,说不定那天就起大作用了呢。所以后来收拾得烦了,他干脆不收拾了,将来把这些东西全部带走,要急用的就带到新学校去,不急用的,就带回家去。
  许多大学生一毕业便把什么都折价卖掉,连电脑也是一样,结果不久就发现自己是干了件傻事,甚至很怀疑自己当时怎么那么傻,电脑才卖那么一点钱,那些好书怎么也卖掉了,而且还是当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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