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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姑娘,下手轻点儿-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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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千城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他清楚知道眼前这个男人的危险性,也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曾经救过自己,于是,他在任初伸手之前伸手握住了又霖的手,代替回答了任初的问题:“好啊!”
    而任初,却无半点恼意。
    原来,这男人在她心中已经有了如此重要的地位。
    “哥哥!”又昕端坐在位置上,哥哥不在,他不会自己吃东西,于是就很安静又很焦急地等着。
    又霖笑了笑,揉揉他的头,说:“给你介绍,这是哥哥的朋友,阿初姐姐和城子哥哥。”然后又面向任初和魏千城,笑着说:“这是我弟弟,又昕。”
    “很好听的名字。”魏千城也咧开笑容,半弯了身子,朝又昕伸出了手:“你好,我叫魏千城。”
    又昕开心地弯了眼角,小小的手掌握住魏千城的大手,很大声地说:“你好,我叫又昕!”
    松开那柔软却又纤瘦的小手,魏千城直起了腰,又霖已经拉开椅子,三人相继落座,忽而听到又昕惊喜地欢呼,小小的手掌上摊着一个精致的钥匙扣,那双大眼睛里黑蒙蒙一片,闪着璀璨的星光。
    “不知道今天是又昕的生日,所以就把身上唯一一个勉强可以当做生日礼物的东西拿了出来,喜欢吗?”魏千城浅浅笑着,轻声问。
    “喜欢!”又是很大声地回答,魏千城突然有些喜欢小孩子了,嗯,如果有这样一个儿子的话,或许也蛮不错,这般想着,魏千城的眼神已经慢慢飘向了坐在身边的任初身上。
    那一眼,意味分明。
    因着魏千城送了礼物,尽管不是精心挑选的,但从来懂得知足的又昕并不觉得有多难以接受,相反的是,他很开心,是这些年来最开心的一个生日了,虽然没有爸爸妈妈,但是有最爱的哥哥,还有哥哥的朋友们。
    又昕大大的眼睛如同夜幕中最亮的那颗启明星,光华夺目。
    任初坐在边上,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又昕的头,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纪念币放到又昕手中:“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也不怎么会挑礼物,所以这个纪念币给你,如果以后出了事,就拿着这个纪念币去找我,我允你一件事。”
    看了看静静躺在手心里的纪念币,然后又看看另一只手里的钥匙扣,小小的又昕抬起头,看看哥哥,再看看魏千城,然后又看着眼前朝他微笑的任初,怯怯地问:“什么事都可以吗?”
    任初一愣,然后点头。
    “那……”又昕眨了眨眼睛,小心翼翼地问:“那我现在可以拿着这个纪念币换一件事吗?”
    “你现在就要用吗?”任初有些诧异。
    还是小心翼翼地点头,任初笑说:“你说。”
    “你可不可以……亲亲我?”又昕瞪着明亮的眼睛看着任初,苍白的小脸因为这句话而飘上了一小抹浅淡的红霞。
    从没被提出过这样的要求,饶是任初也有些禁不住,但也只犹豫了半秒钟,就伸手抱住了又昕,很小心的,像抱着一个易碎的琉璃珠,轻轻地,在他柔软的小脸上啄了一口:“纪念币我不收回,就当做是你明年的生日礼物。”
    “真的?”
    任初并不答话,只轻轻揉乱了他的发。
    一餐饭,吃得平静而快乐,魏千城因为吃醋任初同意了亲那小又昕,面上不能发作,最后找了一个冠冕的理由带着任初离开了。
    餐厅里,剩下快乐的又昕和快乐中带着些许寂寞的又霖。
    “为什么会提出那样的要求?”在任初走后,又霖看着又昕手中的纪念币,轻声问。
    又昕抬头,认真的小表情又浮了出来:“唔,因为妈妈没有亲过我,我觉得,那个姐姐身上有妈妈的味道。”
    “想妈妈吗?”又霖有些心疼,又昕太早懂事了,17岁的年纪正好是大多数孩子的叛逆期,可又昕的叛逆期从来没有来过。
    这一回,又昕没有思考,脱口而出:“就在刚才,不想了。”
    摸摸又昕的小脑袋,牵住他的小手离开餐厅,那样因为孩子残废而将孩子狠心抛弃的父母,一点也不值得待在孩子的心里。
    不想了,也好。
    天边火烧云连成一大片,又霖牵着又昕的手站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对面灯光闪烁,闪过一幕一幕光影。
    谢谢你,阿初。

  ☆、日我们,来日方长

华灯初上,远处霓虹闪烁,看起来热闹非凡,却藏不住那华丽背后的冷清。
    冷清,如此时站在高楼顶上的这个男人的心。
    他摊开双手,脉络清晰,生命线、感情线、事业线,绵长之中夹杂少许错杂。小的时候,算命的人告诉他,他是天之骄子,老天爷都舍不得让他受太多苦。是的,的确是这样,从小到大,受苦的都是他身边的人,父母、兄弟、朋友,到最后,只有他一个人走到最后。
    握紧,这双手可以握着很多很多东西,只要他想要。
    但是,只有一个人,他握不住,不是不想握,是不敢。
    那女人……
    呵呵。
    冉有轻轻笑着,这辈子游戏人间二十多载,从来没为别人考虑过半分,他所能想到的不过是自己玩得开心,适当的时候让别人也玩得开心,毕竟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外人总道,至尊突然崛起是靠强权和强钱来巩固的,其实不然,在崛起之前那段漫长的岁月里,天知道冉有是过着怎样惨不忍睹的生活,说是地狱,恐怕也不过如此吧?
    放低自己的尊严,像条狗一样求着那人训练他,然后像条狗一样在角落里苟延残喘,权、钱,他都要,女人么?有了这两样东西,还会缺?
    但是,还真就缺了。
    不是没想过用手段,只是他来得慢了一步,那女人眼里已经没有了自己,如果,如果来得早一些,会不会……
    冉有摇了摇头,唇边泛起一抹苦涩,不会的,感情的事情天定的,就算他早来一步又能如何,谁知道是不是让他陷得更深,而那女人却全然不知呢?到那时,还不是一样的结果?
    现在这样,保持着不好不坏的关系,不近不远的距离,似友似敌,这样有时候还可以去找她,或者远远看她,怎样都好。
    她想要的,他能给,但是她不要。
    一个笨女人,不是吗?
    怎么就莫名其妙喜欢上了这样一个女人呢?
    怎么就莫名其妙变傻了呢?
    很多时候,冉有都这样问自己,可没有答案,感情的事三言两句如何说得清呢?他不是一个擅长让自己长期处于困惑中的人,想不通,就不想了,想不通,那就顺其自然吧,时间是这天底下最好的医生,还是让那女人慢慢淡化在记忆里吧,偶尔想起来,还不至于太过大悲大喜。
    这样,挺好的。
    “阿初……”冉有再度举起手掌,摆在自己面前,轻轻抚摸掌心那条感情线,坚硬又柔软,那两个字脱口而出,仿佛不知不觉刻进了这条感情线中,再也拔不出来,等他恍然惊觉的时候,却发现已经来不及了。
    忘不了啊,大概成绝症了。
    “真是,绝症了。”对着前方五彩缤纷的都市,冉有站在高楼之顶,狂风而作,掀起他的衣摆,狂乱肆意,嚣张跋扈。
    多愁善感,不是他。
    玩世不恭,才是他!
    狠狠一甩手,冉有抬起头,这座城是他的,这座城里面的人也是他的,生杀大权,权势顶峰,有什么他不能给?有什么他不会有?
    不过,一个女人而已!
    上次,不过是小小的交锋,小小的人情,小小的游戏而已。
    只是今夜,他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突然有些舍不得,在这里的时间不长不短,却莫名有了让人放不下的东西,第一眼看见她,并非在这座城市,而是在法国,那个浪漫的地方,她趴在墙壁上,小心地打开了窗户,避开了警报器,虽然夜色深沉看不清她的脸,但回国第一次与她交锋的时候,他就认出了她。
    那样潇洒恣意,那样淡漠凉薄,长得也并非绝色,可那样带着她独有气息的拳头挥过来,没有打在他身上,却实实在在打在了他心上。
    “真是,哪有那么容易说放就放啊?!”冉有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刚才心中的豪言壮志转瞬间烟消云散。
    有时候,越不能想,就越是会想,然后越想越多,如同滚雪球一样完全停不下来。
    不行!再这样下去根本就做不了事了,他都没有和她正正经经相处过,怎么就这么对她念念不忘了?
    这是不对的,这是不正常的!
    可是,这世间之事,尤其感情,有什么时候真的正常过呢?
    黑道之上,利益博弈,所有人都告诉冉有,感情是最要不得的东西,那只是累赘,只是绊脚石,其余的什么作用都没有。
    可人生漫漫,一个人要怎么走下去?
    冉有闭了闭眼,多年沉积下来的孤独寂寞如同龙卷风过境,将他的灵魂席卷一空,只剩下无穷无尽的孤寂。
    昨夜,并不是他猜到任初会去酒吧,而是他一直在那里等着她,原本想着不太可能等得到了,但没想到就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她来了,如同之前那次一样,安安静静地来,然后静静看他弹完一曲。
    那一刻,真想让时间停下。
    她若喜欢听,他就给她弹一辈子,可是,她终究放下了杯子。
    走之前,他清楚地听到她说:“真讨厌。”
    其实,一点也不讨厌吧?冉有心想,还好,有评价,说明她并不是真的讨厌他,她对他是有情绪的,那是不是说明了些什么?
    比如,可以靠近她?
    “嘿嘿。”冉有摸了摸鼻子,有些小小的窃喜浮上脸颊,连他自己都没发觉,此时的他笑得有多傻。
    不管魏千城那小子是不是比他更有优势,没道理他堂堂一个至尊老大会拿不下一个小女人,就算那女人跟别的女人不一样,那又如何?稍稍改变一下策略不就好了,所以,还是要再去研究研究她的资料?
    “何追!”冉有低低叫了一声,身后不远处的黑暗角落里腾地钻出一个人影。
    “老大。”
    “近前。”冉有挥了挥手。
    何追大踏几步在冉有身后站定,仍旧弯着腰,面上却恭敬万分。
    “你说,怎么才能拿下一个女人?”
    何追略略皱眉:“钱?”
    冉有立刻否决:“钱她不缺。”
    “权?”
    想了想:“她似乎对权力也并不感兴趣。”
    “霸王硬上弓。”
    “啪!”
    要是霸王硬上弓能解决,他早上了。
    一个巴掌拍在脑袋上,何追颤了颤,连伸手摸头都不敢,不知道老大今天发什么疯,大半夜跑到楼顶上来,一发呆就是一个多小时,现在又问这些奇奇怪怪的问题,嗯?女人?
    “老大?”
    “嗯?”
    何追舔了舔嘴唇,大着胆子问:“你看上哪家姑娘了?”
    “大概,也不太能算姑娘。”冉有犹豫半晌,抬头望天,按照任初这段日子做的这些事情来看,她的作风的确不太像一个姑娘该干的事。
    一听这话,何追睁大了眼睛:“老大你是基?!”
    “啪!”
    又一个巴掌拍在脑袋上,何追立刻闭了嘴,完了完了,他虽然不说长得很帅,但也长得人五人六的,万一,万一……
    想了想,何追冷得打了个寒颤。
    “银七。”
    何追一愣,随后反应过来,再一琢磨,点头:“哦,对,老大,这女人的确不能算姑娘。”
    然后,何追放了心。
    “老大,按照这女人的尿性,只能智取,不能强攻。”
    “废话。”
    何追咽了咽口水,继续提建议:“老大,您得先让她习惯您在身边,习惯您的存在,偶尔给点小惊喜,她出事的时候,您得立刻出现英雄救美,女人都是细节动物,就算那是银七,也差不离这个规律。”
    “是吗?”不等何追回话,冉有眯起眼睛,似乎已经下了决定:“去,去追踪银七的行踪。”
    “是!”何追点头应下。
    冉有沉默半晌,挥了挥手,何追又退回到了刚才的黑暗角落中。握了握拳头,冉有双手负背,昂首挺胸,一脸睥睨。
    那么阿初,我们来日方长。

  ☆、想结给你我的好(完结感言)

嗯,要就此完结了呢,总觉得没有太多实感。
    说实在话,这并不是一篇十分的现代言情小说,男女主人公也并非会为了爱情各种纠缠怨恨的人,爱情这种东西只是他们漫漫人生途中一剂调味,有最好,没有也没关系。
    阿初和城子,在没有遇到对方之前,都是独善其身的人,他们并不相信爱情可以拯救一切,更多的时候,他们认为爱情这种东西会是一种负累,他们也不希望成为彼此的负累,但若当真明白了自己的心思,他们会全力以赴,将自己和对方牢牢绑住。
    此中种种,他们如同普通人一样,会因为突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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