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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部队大院的八零后-第44章

小说: 部队大院的八零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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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母鸡抱窝似的乖乖在家呆着。
  他们很快敲定新的方针路线,这当口儿对外界最有力的自卫反击无疑是让他俩尽快结婚,既然女儿是个意气用事的愣头青,那就从致远下手。虽然他打了包票要娶晓芙,但那毕竟是口头的,务必尽快落实,然后他们就是五花大绑也得把她绑给马致远。
  晓芙爸是在一个周六晚上给致远打了电话,言简意赅地说:“明早一道跑步去吧。”
  致远比他还言简意赅地答:“好。”
  晓芙妈坚持着也要去,这样,晓芙爸抹不开面子的时候她还可以帮帮腔。晓芙爸一听老婆也要去,马上五心烦躁起来,随即脑子灵光一现,很有诚意地正视着老婆说:“我俩跑三千米,愿意你就来吧!”
  这一招很奏效,晓芙妈马上不言声了,她光听听腿就软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晓芙爸在门口穿运动鞋,从来都睡懒觉的晓芙妈这时候蓬着头从卧室走了出来,叮嘱这叮嘱那的:“……记得跟他说,咱俩收入都不错,还有两套房子,以后绝不拖他俩后腿,年底我退休了还能给他俩带带孩子……”
  晓芙爸很不耐烦地截断她的话:“我认识他比认识你的日子还长,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我比你清楚。”然后就赶紧出门,把晓芙妈紧跟而来的叨叨关在了家里。
  俩大老爷们绕着新月湖附近的老城墙只跑了一千多米,就去了附近的一家“秣陵茶社”吃早饭,是晓芙爸提议的。这家茶社据说是□□的一个医官开的,历经半个多世纪的风风雨雨,几经易主,十几年前让个扬州老板接手了下来,老店新开,大玩怀旧风。
  他俩拣了个靠窗临湖的位子刚坐下,一个头戴瓜皮帽,肩搭白毛巾的堂倌马上手执长嘴大铜壶走了过来,在离桌面两三尺处分别给他俩面前的茶盅里精准地注入茶水。
  晓芙爸熟门熟路地冲那堂倌说:“老郑,给我们先上一屉老胡的生煎包子。”那堂倌应声去了。
  致远摇头笑道:“这就是给你们这拨儿文人骚客准备的!”
  被框进“文人骚客”这四个字显然让晓芙爸很受用,因为他马上就说:“我一般下午没事,喜欢来这儿找人下个围棋。”他顿了一顿,说,“晓芙小时候,我也常带她来下棋。”
  致远搭讪着拿起茶盅呷了一口:“唔,她下得好吗?”
  晓芙爸马上摆手:“她不成,坐不住,光闹着要吃点心,还爱听人说书说相声。”
  致远笑了:“怪不得有时候听她说话跟说段子的似的。”
  晓芙爸叹了一口气,道:“她呀,你别看她也长得人高马大的,其实就是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主儿,还倔得很,让她妈惯的不着边儿!但我这姑娘为人实在,心眼儿也好。你比她大,也沉稳,把她交给你,我们放心!”
  致远“哎”了一声,然后又拿起茶盅,转过脸去对着窗外一饮而尽。
  晓芙爸看着他的喉结幅度很大地上下滑动了一下,心也跟着上下滑动了一下,他是过来人他不傻,致远有多心不甘情不愿他心知肚明,可事情到这一步谁都没有转圜的余地。
  太阳已经升起来了,很旺很旺地照在这座形如新月的人工湖面上。晓芙爸看着那阳光普照的湖面,说:“她要不懂事儿的时候,你就看我的面上,大人别记小人过,好好带带她,哄哄她。”
  “我懂您意思了!这事儿是我一开始鲁莽了,我一定负责到底,好好弥补!”致远说得颇为郑重。
  晓芙爸就心情复杂地点头笑笑。
  没一会儿,堂倌端着一屉热气腾腾的生煎包子上来了。
  晓芙爸马上说:“尝尝。咱食堂原来的胡师傅,就那个老‘灰机’‘灰机’的绩溪老头,退休后不知道怎么让这茶楼老板找到了,就给弄到这儿来了,你以前不是最爱吃他做的生煎包子么?!”
  致远一下就想起那回晓芙把一盒生煎包子搁他办公桌上,还留了张挺有意思的字条,那会儿他笑了,这会儿他也笑了,只是有些苦涩。
  ……
  晓芙的孕吐总跟垃圾短信似的时不时来狂轰乱炸一番,比如清早上班的公共汽车上,谁在她附近啃了个肉包子、煎饼油条什么的,她马上一阵翻肠搅肚。她就弄块橘子皮,一上车就罩住鼻子下头的两个通风口,这是她小时候她妈给她治晕车晕船的法儿。
  每天一进办公室,要是坐她附近的谁端了杯咖啡进来,她马上就一捂嘴快步走向洗手间,一阵惊天动地。一开始大家还关切地问她:“小张,你没事儿吧?”
  她还遮掩:“没事儿,这两天有点儿受凉,一吹空调我就恶心。”
  后来大家渐渐悟出了什么,就不再问了。
  这天,她刚半死不活地从洗手间出来,天不凑地不巧地和刚从男厕出来的桃花眼打了个照面。那厮一脸来不及掩饰的嫌恶之色,显然,男女洗手间之间的隔音效果不是那么好。
  晓芙喊了声“周总早”,便脸红脖子粗地走开了。
  课后,她收了条致远的短信:晚上有空吗?
  这是一个礼拜以来他头一回找她,也是她在他跟前像个夜叉婆子似的举刀后的首次联系,想起自己在他面前那个歇斯底里的样子,她的脸上就一阵作烧。
  不等她想好怎么回,他就“呗”又一条短信过来:姥姥想让咱俩去她那儿吃顿饭。
  她马上就想到了那回在姥姥家吃的猪肉炖粉条、小鸡炖蘑菇什么的,然后那些气味都在她心里变得具体起来,她又一捂嘴忙不迭地往洗手间去了。
  同事们眼神怪怪地彼此相看了一番,这一切都被恰好也在现场的桃花眼收录眼中。
  午后,他就把她召唤进办公室:“你这一天两吐是怎么回事?要不要请假回家休息休息?”
  晓芙忙说:“不用了,我就是这两天有点儿受凉。”
  那厮也不知信是不信,意义不明地问了句:“不影响你上课的时候扭啊蹦的吧?”
  晓芙瞅着那双细长的眯眯眼,说:“不影响。”心里早把他咒骂了成百上千遍:你丫不拿姐开涮,就浑身刺儿挠是不?!
  他慢条斯理地说:“行了,我就随口问问,你出去吧。”
  不知是不是她神经过敏,她总觉得她起身的时候,他冲她的腹部仔细打量了一眼。
  她还没出他办公室的门,背后又传来他的声音:“喝点儿柠檬水能缓解缓解,”他顿了一顿,追加仨字儿:“各种吐!”
  晓芙转过身,发自肺腑地说了句:“谢谢周总。”然后面红耳赤地出去了。
  她琢磨到下班,也没琢磨出他是不是猜出事情的真相了。
  但她还真采纳了他的意见,下班回家,她就手在路边的超市里买了几个柠檬,刚闻到那股香气,她就一阵神清气爽。
  刚进钓鱼巷二十三号,就看到致远的车停在香樟树旁,他大概是从后视镜里看见她了,也从车里下来了。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去。
  他俩就在树下面对面立住了。
  同样的一棵树,不过几个月的光景,两人却都有些犹似经年之感。
  秋风一过,芬芳依旧。
  “收到我短信了吗?”他问。
  “嗯。”她吭了一声。
  “打算以后永远都不搭理我了?”
  “我忘回了。”她真忘了。她最近非常健忘,已经连着两个晚上睡前忘记反锁门了。
  他看她不像前几回那么犟头犟脑的,就说:“上车吧,姥姥还等着咱们呢。”
  “我不想去。”她说。
  他以为她那腌豇豆的劲儿又上来了,没想到她找补了句:“我现在不想吃东西,我一闻到饭菜的味道就想吐。”说得有些无奈。
  他看她的脸都快瘦尖了,忍不住伸手抚了一下:“那也得吃东西啊,胃里越空你越想吐。”
  她轻轻躲开他的手。
  他没计较,扫了一眼她拎在手里的那袋柠檬,问:“光想吃酸的是不是?”
  她看他一眼,点点头,有点委屈的样子。
  他俩好像很久都没这么心平静气地说话了,他受了点儿鼓励似的:“那你先上去吧,我晚半晌儿再来。”
  她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就一个人先上去了。
  一到家她就给自己泡了一大壶柠檬水,然后便开始备课。先是坐在椅子上备,然后挪到了沙发上倚着靠枕备,倚着靠枕的结果就是她很快就头一歪,盹过去了。
  致远来的时候,敲了几下门,没动静。他试着拧了一下门把,居然开了。他循着她轻微的鼾声走到了沙发边,她正衣冠极其不整地斜躺在那儿,嘴半张,哈喇子挂满一侧嘴角,课件有一多半都顺着她那半垂着的胳膊滑落在了地板上。
  他看着她这副好像被人一拳揍昏过去的睡姿,不觉好笑,从床上扯了条毛巾毯给她盖上,然后就去厨房忙活了。
  等晓芙在米香味中混混沌沌地醒转过来,惺忪着睡眼去了厨房,是他正在给她熬小米粥,他冲她一笑:“醒了?这儿热,你出去坐着,一会儿就好。”
  她看着那双久违的小括弧此刻就在眼前,像做梦一样。她不知道,很多年前,他也是这么热火朝天地给另一个女人熬小米粥,只是他那会儿的心态和现在完全不一样。
  她走出去在饭桌边坐下,这才留心到桌上已经摆好了一碟韩国泡菜,她一闻到那透着辛辣的酸味,马上忍不住伸手拈了一块搁进嘴里,又拈了一块。
  等他从厨房端着熬好的小米粥出来的时候,她正津津有味地吮着手指头上的泡菜汁水,面前碟子里的泡菜少了一小半。
  “你这是饿虎扑食啊!那是给你开胃的,吃两口就行了,过犹不及,喝点儿粥吧。”他把两碗黄稠稠的小米粥搁在桌上,她的那碗上面还卧着两个剥好的水煮蛋。
  她看着那两只白乎乎的鸡蛋,任粥里的热气扑了她一脸,多日的委屈随着两泡泪水涌出眼眶,滴在碗里。他在厨房里问:“你把筷子都搁哪儿了?”
  她拿手背胡揩了把眼泪,走过去,打开最拐角的一个橱柜,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安娜苏的蔷薇礼品匣打开,里面码放了小半盒簇新的毛竹筷子。
  他看她一面认真地挑拣了两双筷子,一面不经意地把一侧长发很女孩子气地绕到耳后,心里猛生出一股爱怜,情不自禁地上前一步把她裹进怀里。
  她的身子哆嗦了一下,然后试图挣开他,他有点命令她似的:“听话!”
  她不听,仍挣。
  “肚子都没填饱还能有这么多劲儿使!”他固执地没撒手,贴着她的耳朵说,“咱俩好好过,我好好对你们娘仨儿,成吗?”
  她又使劲儿挣了挣,他的胳膊却像水草一样越缠越紧,她“呜哇”一声哭了:“马致远,你太欺负人了!”
  他吻着她的额角,心说:哭了就好,哭出来就应该没事儿了。
  她则在心里说:就这么简单,我要的就这么简单,马致远你终于懂了!
  我有话说:
  谢谢大家的耐心等待!我把周一更新的也贴在这儿了。
  因为这是晓芙人生的又一个重大转折,所以我想多看几遍,让一切过渡得更自然。

  ☆、再告诸位

  请大家先做两个深呼吸。
  我要取消周一周四更新的定律,因为实在心有余而力不足。
  对于每个喜欢写小说的人而言,灵感来的时间可能都不一样,我的灵感一般在凌晨最好,所以过去的几个月我都是凌晨四点多起来,蓬头垢面写上两三小时,然后洗漱去上班,有功夫的话,还能自己做个早饭,否则只能去麦当劳解决了。周末的话,造化好能偶尔能写到午后,然后早午餐一起吃。很文艺地说一句,凌晨的灵感对我就像初乳一般珍贵。
  为了这珍贵的凌晨能有个清醒、理性和感性并存的大脑,我必须睡得比农民还早,我必须大多数时候呆在家里,因此就得牺牲一次又一次和朋友出去撒欢的机会,很多以前喜欢叫我去泡吧、旅行、露营……的朋友,现在直接把我给除名了,因为他们就是给我发了短信,打了电话,我不是拒绝就是根本不回也不接。唉!他们中有“刻薄”之辈直接跟我说:“你现在简直跟修女差不多!”有次被几个朋友说服,让载去滑雪(本人非常喜爱的一项户外运动,虽然也就是个中不溜儿水平),人家车都开到山脚下了,我忽然来灵感了,然后对同去的俩姑娘说:“你俩上山玩去吧,让姐一人回房间待会儿。”那二位带着难以置信的眼神瞅着我,然后问:“你确定?你真的确定?”还有一次是答应好和一个同志友人逛街(还是我约的人家),到了约定的那天,我忽然来灵感了,于是只能骗他:“有个大帅哥,大大帅哥(我一连用了好几个hot)约我今天去看电影,没准就是我的Mr。 Right,你说这可咋办?”他比我还激动:“去,一定得去!我太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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