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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章

假命天子-第2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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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本村的阿哥,他也喜欢我,我告诉他,义父对我怎样怎样,他说他喜欢我,不在乎,然后两个人偷偷的私奔,被族长带人抓回,拷在祠堂里,要把我们两个用火烧死,我不怕死,能跟那个阿哥死,我很开心,可是,那个阿哥竟然对族长说,是我勾引的他,我不但勾引了他,还勾引我的义父。族长把义父抓来,义父也承认是我勾引的他,族长就说我是狐狸精转世,叫大家准备好了柴火,烧的旺旺的,然后把我推向火里……

就在此刻,仿佛天神下凡,一个人出现,救了我,他背着我就跑,跑了很远,到了他住的地方,他告诉我,他叫杨秀云……”

“谁?”简旭听到这个名字,不禁插话问道。

野猫平静的说道:“杨秀云,岭南一枝秀,我对他讲了我的故事,什么都讲了,觉得他是我的恩人,不应该瞒着他,他也很同情我,让我在他家住了下来,他每天都早出晚归,我就做好了饭等他,两个人像夫妻过日子一般,某一天,他对我说他喜欢我,我很高兴,以为总算是遇到好人,可以不再受苦,就准备要嫁给他,谁知他说,我们就这样过,他不能娶我,因为他做的事情很危险,怕连累我,我说我不怕,他就是不同意,无奈,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我只有答应他。

后来,我有了身孕,满心欢喜,以为有了他的孩子,就就会娶我,还没等我对他说,他就不知去了哪里,一去不回,一直到我生下儿子,他才回来,谁知……”野猫说到这里,看了看简旭,眼里全是惊恐,“可怕的事情生了,我原以为他看到儿子会非常高兴,可是,他非但不高兴,还骂儿子是野种,骂我是个连ji女都不如的女人,说我勾引我义父,然后又勾引本村的阿哥,然后又勾引他,说这个儿子不知是谁的,我非常伤心,抱着孩子想离开他,可是,他竟然抓起孩子,孩子,孩子……”

野猫浑身不住的颤抖,眼睛惊恐的瞪着,仿佛那恶人就在眼前,简旭抓住她的双肩,安慰道:“不说了,不说了,以前的事情都忘了。”

野猫摇摇头,“我要说完,我要说……他抓起孩子,举的高高的,突然摔在地上……”然后,野猫又是放声大哭。

简旭的眼泪一滴一滴的落在伏在他腿上的野猫身上,拳头攥的紧紧的,牙咬的咯嘣嘣的响。

野猫哭了半天,平静了一下心情,继续说道:“孩子没了,他走了,我疯了,后来,我就恨死了男人,我见了男人就打,当然,大家也打我,我被赶进这野猫岭,这里毒蛇猛兽出没,以前是没有人来过的,我在山上住下来,我要报仇,我整天的与毒蛇猛兽厮打,练了一身本领,一直要找杨秀云报仇,给我的儿子报仇。

后来,我总算找到他,可是,我打不过他,还差点被他打死,我又跑了回来,招兵买马,我要拥有自己的队伍,人多了,我就会打败他,在我去找人手的时候,我故意说是一枝秀,冒他的名,臭他的名。其实,这些男人不是我的奴仆,他们是我的朋友,都知道我的身世,可怜我,所以我疯的时候,都让着我,他们不是怕我,你误会了。”

简旭此时,长出口气,总算野猫是正常的,“那你身上的伤……”简旭以为,那是某个男人伤害她的。

野猫用手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身子,说道:“这些刀疤,都是我自己留下的,我一想起孩子,想起那个男人,我就恨,我就会疯,我控制不住自己,就在身上割一刀,一疼,我就安静下来,就这样,我割得浑身都是伤疤。”

简旭突然伸出双臂,把野猫搂在怀里,呼吸都有些颤抖,说道:“野猫,以后不要这样,你这样,那恶男人也不会心疼你。”

这时,野猫猛地推开简旭,噗通跪倒在地,“请皇上,还我一个公道,请皇上赐杨秀云——死”

简旭吃惊,“你知道,我的身份?”

野猫道:“正因为知道你是皇上,我才把你留下,恕野猫有私心,因为我的这个仇,实在是难报,杨秀云现在是江郎身边的红人,江郎势力非常大,所以,除了皇上,没有人能替我报仇,请皇上为我鸣冤啊”

简旭急忙点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杨秀云他杀了你儿子,我定要判他死刑。”

野猫听简旭一说,高兴的又大哭,然后说道:“谢皇上大恩,为了报答皇上的大恩,我告诉你一个杨秀云的秘密。”

第三卷 南巡记 第一百二十三章 歌者

杨秀云的秘密?听野猫说,简旭心里暗想,不会是说他要与江小郎决裂之事吧。

不出所料,野猫道:“杨秀云在魔牙岭附近的黑雾山存了不少兵力,他要伏击皇上。”

杨秀云与江小郎背道而驰不新鲜,想伏击自己也不新鲜,让简旭有兴趣的是,魔牙岭和黑雾山,简旭来和江小郎交战,一直没有确切的地址,江小扣在简旭身边之时,也绝口不提,简旭也就不问,明知道江小扣和江小郎的关系,若是问,江小扣不告诉,很为难,告诉,很为难,再说,从江小扣那里把什么都打听详细,这有点作弊的意思,所以,简旭要凭自己的能力,去斗败江小郎,让江小郎心悦诚服。

“那魔牙岭是哪儿?黑雾山又是哪儿?”简旭问。

野猫道:“皇上不知吗,魔牙岭就是江小郎的总寨驻地,黑雾山是魔牙岭的门户,黑雾山并非是杨秀云驻守,而是九当家的甘霖,甘霖和杨秀云要好,最近杨秀云频频在黑雾山出现,我想他们一定是要对付皇上。”

简旭问:“你为何了解这么多?你又为何能料定他们是要伏击我?”

野猫道:“杨秀云对我,是什么样的意义自不必说,这几年来,我注意他比注意我自己还多,为何知道要伏击皇上,那是因为岭南百姓,谁都知道江小郎的为人,说一不二,大家也都知道皇上御驾亲征,并且,就在最近对江小郎招安,江小郎可以信守承诺,归顺朝廷,但杨秀云这个人,我太了解,他就是那种无风起三尺浪的人,他不会让江小郎这样顺利的被招安的,想当初,我问他为何不肯娶我,他说,江小郎的夫人是名门之后,而我,不仅仅来自一个小山村,还是一个历经坎坷的人,这会给他丢脸,他这个人,非常的高傲,谁也不服,把江小郎既当做目标,又心怀妒忌,只是他能言善辩,除了我,恐怕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面目,所以,他不会老老实实的什么都不做,江小郎和皇上斗,他也不愿意,怕江小郎成了大事,他什么都不是,江小郎和皇上好,他也不愿意,怕皇上厚待江小郎,他还是比不上,反正,我知道的,都告诉皇上了,请皇上小心,君子好斗,小人难缠,这并非是因为杨秀云与我有仇,我才如此的说,而是他的秉性如此。”

虽然简旭知道杨秀云的为人,也肯定江小郎已经知道他唆使冷夕雪去刺杀江小扣的事,他一定会对杨秀云采取行动,但是,这江小郎的所在,魔牙岭对自己非常重要,黑雾山这个门户也很重要。

“你对魔牙岭知道多少,就是说你对那里的地形了解不了解?”简旭问野猫。

野猫摇头,“我只知道江小郎在那里,但是,他们把守很严,一般人不能靠近,就是黑雾山,我也是冒险去看过,但是,有很多老人家在江小郎没有起兵造反之前,经常的去那里采药打猎,若是能找到那些老人,就没问题。”

简旭想了想,也对,虽然赛诸葛对这里的地理环境做了功课,但是,贸然而进还是不好,若能找到一个了解魔牙岭的人,绘制一张地图,那就事半功倍了。

说道:“野猫,阿哥有个不情之请,你能不能出山,助阿哥一臂之力,顺利招安江小郎,等抓住杨秀云,任凭你处置。”

野猫听简旭称他自己为阿哥,感动非常,这可是皇上,而且还帮她抓杨秀云,即使抓不到杨秀云,能帮皇上一点忙,都是她的荣耀,于是赶紧点头,“我当然愿意。”

说好,两个人出来,找大家喝酒,野猫再也不是那个满腹仇恨的野猫,虽然仇恨还在,但已经释放出很多怨气,人就开朗快乐多了,和大家说说笑笑,变了个人一般。

麻六凑到简旭身边,小声说道:“老大,又得手了。”

简旭刚把一口酒灌进嘴里,看麻六那神秘兮兮的样,知道他话里的意思,没有搭理他,站起,大声说道:“大家静一静,朕,现在宣布一件事情,那就是,野猫,从现在开始,就是朕的义妹,朕,就是野猫的阿哥。”

大家全部都愣住,喝酒的,把酒壶放在嘴边,不知往里倒,吃肉的,拿起停在半路,笑的,笑容僵在嘴角,总之是非常吃惊,连野猫,都是突然愣住。

野猫手下之人,并不知道简旭的身份,野猫之前也没有对大家说明,听简旭称自己为“朕”,不是特别明白,又有些感觉,然后一起回头去看野猫。

麻六在一边看着,怎么都傻了,他解释道:“野猫,从今天开始,就是皇上的干妹妹,是皇亲国戚,懂了吗。”

那个简旭,真是皇上?大家再看野猫,野猫道:“你们这些猪,还不快给皇上磕头。”

众人一阵欢呼,先是跪地给简旭叩头,然后是疯了一般乱喊乱叫,拥抱的,捶打的,总之是非常开心,一来,有生之年能见到皇上,这是多么荣耀的事情,二来,野猫,居然成了皇上的义妹。

野猫没有反应,仿佛对简旭的这个决定,一下子没有适应过来,觉得不真实,做梦一般,红姑过来道:“奴婢红姑,见过郡主殿下。”红姑开了头,赛诸葛等人,也都一起过来见礼。

野猫不懂怎么说,笑笑,点点头,有些受宠若惊,这么多年来,自己仿佛一个弃儿,从未有人这样的尊重自己,自己身边的这些人,多是怕、无奈、可怜,得到外人的尊重,这好像是第一次。

麻六问简旭,“老大,你可真好,认了四大高人为师父,两大美女为老婆,又认了这么一个怪人为妹妹,到处攀亲戚,你是不是想把这个大乾都霸占了。”

简旭道:“我认野猫,是觉得她太可怜,她以前受了太多的苦,以后,希望她能享福。”

麻六道:“你要把她带回宫里?”他的意思,你是假皇上,替那真皇上认了这么个妹妹,不知人间答应不答应。

简旭道:“不必,就留在南方,她是郡主,自有那些阿谀的官吏来讨好,她有房子住,有饭吃,多少能快乐一些,已经足矣。”

一夜*庆,小睡即醒。按简旭的要求,野猫解散了自己的队伍,这里的男人,多半是被她骗来,认识之后,有的是怜悯野猫的身世,答应帮她一起报仇,有的是迫于她的暴虐,这暴虐是野猫对自己的自残,有的是迫于她的暴力,野猫对简旭说,这些人都是她的朋友,其实,很多都是被她打怕的。

听说可以回家,大多数的人非常兴奋,总之,简旭告诉野猫,给她半天时间,安排好这些人的去处。

到了下午,简旭吩咐启程,野猫带路,去寻找了解魔牙岭的老人。

走出野猫岭,骑上马,野猫不禁回头去望。

简旭问:“秀,难舍吗?”他已经把野猫的称呼改了,希望她能望了这些恶梦般的前尘旧事。

野猫摇摇头,“不是难舍,而是难忘。”叹口气,一马当先,跑在前边。

简旭明白,她说的难忘,是因为这里有太多她的故事。

野猫带路,沿附近的村落打听,有没有去过魔牙岭的人,都摇头,那是江小郎的地盘,几十里之外都设了岗靠近都难,别说进去。

野猫并不死心,一定有人去过,简旭也这样认为,江小郎造反又不是百八十年的事,年龄大的老人应该知道,自己也不做声,跟在野猫后边。

傍晚,简旭吩咐找个地方歇脚,方圆百里之内都是大山,白天都不安全,怕有虎狼出没,晚上单是行路都难,再说,离江小郎越来越近,别了什么埋伏,他一天不受降,就一天都是与朝廷为敌,人心难测,另外,更危险的是他身边的那些人,连江小郎自己都不一定了解真实情况,更别说我简旭。

来到一个寨子,多是竹楼,虽然这竹楼建造的非常简单,力气大者如张埝,都能把它推倒,但好歹是个房子,简旭就想在此逗留,还没等说,麻六自告奋勇,要去找户人家,借宿一夜。

野猫道:“皇上,就这么几户人家,而我们人又多,怕是把地方都腾出来才够,不如就在寨子边上,找个平整之地,不过,我是这样露天睡惯了,就怕皇上睡不得。”

听野猫这样说,简旭觉得很有道理,看那竹楼寥寥几个,而自己这里十人,又骑着马,扑腾腾的跑过去,百姓还不以为是山贼,说道:“女人都睡得,大男人如何不可,好,今晚就露宿,也省得打扰到百姓。”

所谓的寨子,就是村落,半坡之上搭着几个竹楼,既然不想扰民,简旭一行人,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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