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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怪物帝国-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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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岚急忙拉住他的手,“你去哪里?”

紫风咧嘴一笑:“我们不能像死人一样等着被人来杀,要想办法变被动为主动。”

紫岚道:“我和你一起。”

小美女也抓住他,目光很坚定,“我也要和风哥哥一起!”

紫风难得的露出一丝正经的笑容,不过怎么看都有几分自我安慰的味道,“放心吧,我死不了。小美女,去帝都,擦好蜜油等着我,我很快就来。”

有两个如此国色天香的大美人儿关心在乎自己,死,似乎也不是那么恐怖了吧。
“那你一定要来找我们。”

紫岚很清楚,他说得很对,被动的等死,不如主动反击,虽然不一定能改变结局,但至少不会死得那么冤枉。

“风哥哥,我……我一定擦……擦好……”虽然很想跟着去,但她清楚,自己一个孱弱的法师,干这种斗智斗勇的追缉勾当,并帮不了多少忙。紫岚同意了,小美女也不得不同意,小脸逼得通红,没有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紫风明白,紫岚也明白,这就已经够了。

“放心吧,老子是主角,哪里那么容易挂!”说着,紫风又像条蛇一样向后退去。

“紫风,”紫岚又抓住他,道:“你要敢骗我,就算你真死透了,老娘也会把你鞭尸的,我肯定!”

紫风翻翻白眼,道:“行了,婆婆妈妈的,跟个八婆一样。”




第一百二十一章 反追
从射出的箭矢的数量上判断,对方的人数不会超过三人,因为每次射出的箭矢,不多不少,恰好三支。

两千大兵,并且有人站岗守夜,他们还能藏住身子放箭暗杀,已经说明这几人的实力远超白天那十几人。

紫风知道他们会来,躺在七女马车顶上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保护紫岚和小美女,果然不出他所料,神秘的天行者真的来了。

“嘿咻,你悄悄升到天上去,想办法绕到他们背后控制他们,老子从前面悄悄摸上去,给他们来个前后夹击。”紫风不想惊动大兵们,几千人呼压压冲上去,震慑力是很大,但对这种擅长藏匿的暗杀者,尤其在夜色掩护下,除非把他们合围,否则对他们构不成多大威胁。

漆黑的夜色给天行者以最好掩护,同时也给了嘿咻最好的掩护,紫风话声落地,一道白光静悄悄的升上天空,转眼就被浓浓夜色彻底吞噬。

似乎对自己的箭术极有信心,一口气射出十几只利箭,藏在暗处的天行者停了下来,不过紫风确定,他们还在哪里。

“光头小子,你还没死?”

紫风躲在马车背后,静静等着嘿咻的消息,突然有人在背后拍了他肩膀一下,吓得他险些尖叫出来。

“靠!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啊。”看清来人,紫风呼出一口气,小声鬼叫道。

来人正是伍德森,见他全副武装,手握长剑,隐隐透出一股子威严的气势,不怒而威,“对方只有一人,但实力强悍,恐怕是天行者中的佼佼者。”他轻描淡写的说完,虎目如炬,死死盯着前方黑暗处。

紫风却是被他的话吓了一跳,自己的判断对方最少三人,他却肯定的说对方只有一人,难道他们有一腿?“你怎么知道?”

“气息!”伍德森不回头,轻声道:“等你到了我这种实力自然就明白了,方圆百米内,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我的眼睛,不过……”迟疑了下,他接着道:“对方的气息很古怪,似人非人,这也是我迟迟不出手的原因。”

他难得的说这么多,紫风奇怪的多看了他几眼,道:“你害怕?”

伍德森咧嘴一笑,不答。

“啊……”

此时,前方灌木丛内传出一声惊呼,而后一切又归于平静。

听的这声惊呼,紫风马上从马车后弹身而出,鬼叫着发足狂奔,“嘎嘎……嘿咻,这么快就摆平了,你他M太能干了,不枉老子栽培你一场,最后一刀留给老子啊。”

“喂,等等!”伍德森脸色一变,伸手去拉已是不及,只得也发足跟上。

那声轻呼,引起了站岗卫兵的注意,看到紫风发足向自己奔来,正准备吹响号角召唤同伴,被伍德森及时制止,这才没引起大的骚动。

没有大兵阻拦,紫风很快冲出营地,来到伸手不见五指的灌木丛中,只见前方不远处一道白影漂浮着,若隐若现。

紫风咧嘴大笑,狂奔到白影处,一屁股跳了上去,“嘿咻,怎么样,人呢?”

‘咻咻咻!’

他刚在嘿咻柔软的背上坐定,陡然三声闷响破空而来,紫风笑容僵化,顿时面色大变。

这声音,他太熟悉了。

全力一个蛙扑,紫风又一头从嘿咻背上扑了下来,三支闪烁着寒气的利箭贴着头他的皮飞了过去,瞬间在他高挺的股上开了三道口子,最终没入一片黑暗中消失不见。

“哎哟……”紫风吃痛,哎哟痛呼一声,急忙捂住了嘴巴,大气不敢出一声。

唔,这难道他M的就是传说中射手的最高境界——听声辨位?唔,这家伙不简单,不简单。

捂着屁股摔在地上,紫风一双眼睛咕噜噜扫视着四周,想当年,他是经历过‘死亡特训’的,虽然没有伍德森那么牛,但视线能及之处,一切都休想逃过他的眼睛。

果然,正前方五十米左右,漆黑中有条黑影晃了晃。

强忍屁股上撕裂般的疼痛,帅哥紫风咧嘴笑了。

八四式微型手枪,缓缓出手,毕竟有‘曾经是神枪手’的美称,夜间射击,也是他拿手好戏之一呢。

要说弓箭和枪的区别,不言而喻。紫风相信,只要对方再动一下,他有把握一枪干掉他。

显然,对方很擅长潜藏,等了许久,紫风再没看到他再动一下。

‘砰砰!’

咧咧嘴,紫风对着前方漆黑处空射了两枪,而后急忙翻身换了个位置。

对方不动,那就让他动,所谓打草惊蛇,就是这么来的。

果然,两颗子弹横飞而过,对方再不能保持镇静,只听他大骂一声,一条黑影急速窜了出去,“靠,老子用冷兵器,你他M用枪,这他M公平吗?”

不,这根本就不是公平的战斗。

听完那声大骂,紫风顿时僵住,连追上去都忘了。

“嘿咻,他M的快点,驼着老子追上他。”足足愣了半分钟,紫风才反应过来,鬼叫着追了出去。

“嘎嘎……”

嘿咻化为一条白影,急速从他胯下钻了过去,稳稳的将紫风驮了起来,怪叫着窜了出去。

“他M的小声点,老子们是在捉迷藏。”紫风急忙阻止它的怪叫。

那条黑影速度很快,只见他穿梭在漆黑的灌木丛内,发足狂奔,身影矫健,可谓飞檐走壁,极尽逃跑之能事儿。

紫风骑在嘿咻柔软的背上,也不顾屁股上的伤,满脸都是微笑,远远地吊在他身后,不让他跑了,也不让他把自己甩掉。

“嘿嘿,他M的大仙,敢射老子屁股,叫你跑,不把你累得口吐白沫,老子紫风的名字就倒过来写。嘿嘿……唔,幸好你他MD没在箭头上抹毒药,不然老子还不被你弄挂了。唔,等着,老子会连本带利找回来的。”一路狂追,紫风一路喋喋不休的嘀咕着,时而嘿嘿淫*笑,时而目露凶光,时而猛拍光头。其下嘿咻,三个恐怖的怪头猛摇,不知道骑着自己的这光头是不是神经病犯了!
…………
紫风有个最佳损友,名叫朱大仙。

其实他的本名不叫朱大仙,只不过实在太损了,紫风多次吃亏上当,所以连他的真名都懒得记了。朱大仙不过是这人的外号。

话说朱大仙这家伙,人长得不帅,心眼儿非常坏,天生就一无赖。像什么身高一米六,腰围也一米六,很多时候就是用来形容他这种人的。

其实紫风很想叫他侏儒,不过,被那家伙背后放冷枪拍砖头什么阴过几次后,不得不痛苦的把侏儒的称呼改为朱大仙。朱大仙的称呼,完完全全是种尊称了,和他本身的形象性格没有一丁点关系。唔,也算是此地无银,自我安慰的外号了。

朱大仙很凄惨,家里面穷得只剩钱,老爸老妈成天顾着挣钱,很少鸟他。和所有富二代、二世祖一样,这家伙就一纨绔子弟、败家子。

两人之所以会认识,并最终成为最佳损友,还得归功于大美女紫岚。
朱大仙是个好色之徒,什么‘女的分明马叉虫型、暗马叉虫型,对女人不能温柔’等等风*骚的话,紫风就是从他那里学来的,可想而知他好色到什么程度,并且对女人有过深入研究,曾一度以‘两性研究专家’自居,只不过没见他研究过男性罢了。

话说这家伙见到紫岚,就像发情的公猪见到了老母猪,血红着双眼一头扑了上去,对其展开了疯狂的攻势。好几天之后,紫岚鸟都不鸟他这个败家子。
朱大仙没有放弃,他看上的女人,那就是板上钉钉子,铁打的都要上,不然他会一辈子睡不着!



第一百二十二章 朱大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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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朱大仙花了十块钱找到了紫风,起初说见他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对之非常崇拜之类的屁话想要交朋友,紫风同样不鸟他。
朱大仙有钱,紫风爱钱,大大咧咧从口袋里掏出几千大洋扔给他,帅哥紫风就流着口水和他成为了‘最好的哥们儿’。
有了紫风这家伙搭桥,朱大仙展开了疯狂的泡妞大计,下定决心三个小时内拿下紫岚,不然他就买块豆腐撞死,撕根苍蝇的吸管将自己插死。
誓言很恶毒,现实更恶毒,三个月之后,朱大仙痛苦的宣布自己失败了。
失败后,他就像斗败后的公鸡,不仅垂头丧气,连身上的毛都被拔得不剩几根了。
紫风知道了(其实他早就知道,不过是等着他失败的消息),又敲诈了其几千大洋后,痛数起紫岚的种种叫人发指的‘恶行’,什么虐待小动物、痛打老婆婆之类的算是开胃菜,她最拿手的,就是如何蹂躏异性,皮鞭蘸凉水、滴蜡、开膛破肚……等等等等说了她一大堆坏话,朱大仙听得直打寒颤,冷汗直流,很毅然的放弃了攻下紫岚这座变态堡垒的错误决定。
不过,两人却因此成了‘最佳损友,’以互损为乐,几年如一日,乐此不疲。
那一天,陡然知道紫风那王八蛋消失了的消息,朱大仙痛苦不堪,泪流满面的仰天长呼:“M的,那混蛋被千年老妖抓走了,老子今后的快乐要建立在谁的痛苦之上?天呐,这简直就是人生最痛苦的事儿!”
当晚,处于痛苦中的朱大仙约了所有紫风曾经泡过但没有泡成功的马子,在当地最好的三星级大酒店开了个包房,狂喝一晚,本想替紫风照顾一下他可怜的马子,谁知道不甚酒量,居然被几个恐龙妹妹灌翻,更要命的是,第二天睁开眼睛,他就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
这是一颗庞大的参天古树,比《阿凡达》里面的那颗还要宏伟,而他,就躺在其上某个树洞上,身体,也真的像阿凡达,拥有尖尖的耳朵,唔,还好脸没有畸形,皮肤不是绿色,也没有长长的尾巴。
这具身体非常英俊,简直就是美的化身,英俊的代言,丑了一辈子的朱大仙,欣喜若狂。
不过,四周全是和他一样的帅哥靓女,不多久,他就审美疲劳了。
经过多方打听,朱大仙痛苦的发现,他已经不在地球了,这是一个叫天行大陆的鬼地方,交通靠走,通信靠吼,泡妞靠父母。
悲哀啊,他穿越了,传说中的灵魂穿越,而且穿越到了传说中的精灵王子的身上,并且有了个欠揍的名字——爱德华,还有一个漂亮的妹妹——艾丽莎。
话说艾丽莎是个漂亮的小妞,比传说中的美神还漂亮,朱大仙见了她,就像在沙漠里行走N年的大汉见到了水源,那种欲望差点把他撕裂,不过,他们有一层尴尬的“哥妹”身份,再渴望,他也没勇气干出勾引‘妹妹’的畜生勾当。
精灵的生命是漫长的,痛苦的过了五十年,朱大仙还是一如既往的帅。五十年,他捣鼓出了一个牛B的暗杀组织,起了个牛B的名字——天行者。他的口号是:只要有钱,国王老子也照杀。
五十年的时间,天行者日夜壮大,名声显赫,大陆上人人闻风丧胆,朱大仙窃喜不已。
前两天,朱大仙和帝国一大佬搭上了线,接了一笔大生意,杀几个躲在将军羽翼下的小毛贼。
任务太简单,报酬却很丰富,朱大仙寻思着干完这笔生意就退休休息,安心从操败家子的勾当,泡泡妞,打打灰机过点幸福的小日子,几十年积攒下来的金币,足够他挥霍几辈子了。
天行者有大批高手坐镇,几个小毛贼,朱大仙本不用亲自出手。但他刚好路过,见对方居然干掉了自己好几个低级手下,他怒了。
MD,老虎不发威,当他是病猫啊!
于是,看准了那几个小毛贼的藏身之地,他藏在茂密的灌木丛里蹲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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