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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天龙之我是大理王子-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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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他将“小无相功”练到大成境界,而“天山六阳掌”“天山折梅手”“生死符”早就纯熟无比,只是“一阳指”尚在四品,离炉火纯青的境界尚有一段距离。不过他已经很满足了。以段延庆的话来说,如此年轻已经是达到旷古烁今了。十六岁年纪就将“一阳指”练到四品的真是前无古人。
  “琅嬛福地”中的武功也已牢记于心,并学会了“斗转星移”、“拈花指”、“无相劫指”“凌波微步”等奇功。
  遗憾的是“六脉神剑”这门号称天下第一奇功,却不尽人意,六路剑法齐施,则内力涌动不出,单使少泽,少冲等一路剑法倒是挥洒如意,但威力却不高于“一阳指”功,精微玄奥反逊于“拈花指”、“叁合指”。
  “云儿,这是急不来的,此功法被誉为世上第一神功,“少林易筋经”、‘降龙十八掌’尚在其名下,岂是可一蹴而就?云儿如今有此修为,已是天纵神武。假以时日,待你内力精进,必然神功大成,圆转如意。然而,故老相传,‘六脉神剑’极耗内力,他日若是大成,若非万不得已,切莫惩强使之。切记,切记。”论武学造诣,段延庆被凌云甩了很远很远,特别是凌云对武学的见解让他不得不服。不过这位饱经风霜的老人到晚年之际已浑无妒忌之心,反而为自己见证着凌云的成长而欢欣鼓舞,怎么说凌云也是自己的孙子,不是吗?
  几年来,凌云朝练夜悟,时日越久,对前人的智慧愈加钦佩。他从武学中感觉到了前惊人的创新能力。
  “琅嬛福地”武学众多,遗憾没套剑法适合自己,少林的“达摩慧剑”威力无穷,然而防守有余,攻击却嫌不足。这种挨打被动的武功他是不会喜欢的,而别的剑法都只是一流剑法,也没有他所想要的。
  “琅嬛福地”中的武功都能轻松潇洒使出,当然是得益于他所学的“小无相功”了。
  ……
  此时,凌云默默地想:这一年多来几乎毫无进展可言,自己是不是应该出去闯荡了?闭门造车终究比不过实战。实战是迫使人进步最好的方法,唉!就怕娘亲不同意,舍不得让我到外面去受苦。
  想起母亲,心中一片柔软。王语嫣就是太溺爱自己了,这些年自己无忧无虑,过着大少爷般的生活,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如果自己不是从后世来的,肯定早就放弃了闯荡江湖的打算,想至此处,不由得暗自摇头。
  坐在石凳上,捧起桌上的瑶琴,拂去雪片,轻轻弹奏,琴韵响起,曲调柔和之至,宛如一人轻轻叹息,又似是朝露暗润花瓣,晓风低拂柳梢。突然琴声一变,高亢起伏,有石破天惊之势,又似狂风骤雨,无穷无尽,刹那间,琴音充满无穷斗智。许久过后,琴音渐渐平息,一切如前,温柔如水,诉说无尽情意。
  手离瑶琴,闭目思忖,思量着江湖中的热血沸腾,想象着与无尽高手拼搏。心,飞得很远很远。
  蓦然,一个清脆悦耳悠悠叹息,在凌云的耳际萦绕。声音里似乎透着深深的哀怨,她轻轻的说:“哥哥,你又有有心事了,这些年,你的心事似乎越来越重了,我和娘看着你却只能着急,娘很担心呢!小妹知道哥哥武功大成,想要去江湖成就惊人功绩,却又放不下娘,所以心中难受。不过哥哥要是有什么打算,娘和小妹都会全力支持,虽然不舍。”
  凌云轻轻回首,温柔看着来人。她天生丽质,艳冠群芳,眉如远山横黛,目似秋水彻盈,唇若朱丹,齿若含贝,体态轻盈如迎风杨柳,软软的语音似出谷黄莺。这姑娘是凌云在十年前与平婆婆去姑苏城观赏元宵花灯之际,捡来的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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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首那晚,凌云和平婆婆兴趣盎然的在大街上边走边观看四周的灯火,忽然一个衣衫褛烂的小乞丐拦住自己,想抓却又害怕的样子。
  凌云看他窄窄地肩膀,瘦小的腰身,轻轻地一握就会抓起来的那种。让人看了心酸,他把脸深埋下来,乱头发滑到他的前面,浓密地正好遮住了他的肩膀,被头发遮住的肩膀一耸一耸地抖动着,显是害怕之极。
  凌云注意到他的脖子上还挂了一个用木炭写着“卖身为奴”的粗糙的木牌,凌云看了有些感动,这种场面对他的震撼异常的强大,以前他最多只是在电视里和小说中见过这样的场面,现在亲眼看见顿时有一种无法言语的难过的感觉涌了上来。
  心生同情,他从怀里拿出了一锭银子柔声对着她说道:“这个你拿去用吧?够不够,不够我再去问我的婆婆拿。”
  那小乞丐抬头看着眼前这位衣裳华贵,面容极好的男孩,赶忙摇了摇头说道:“这太多了,我是个乞丐,值不了这么多,只要三十几个铜钱就可以了(不知宋朝是不是在用铜钱,请勿介意)。”
  凌云看着眼前这个面容脏惜惜的看不清样子的乞丐,心里暗赞道:好一个不谓金钱所动,诚实善良的孩子。
  旁边的平婆婆欣慰看着这一幕,开心的笑了,就算是当年她做完王夫人最重要的事情,也没有笑的这么开心过。
  凌云心中一酸,由彼推已,差点流了辛酸的泪水,深吸一口气,和声道:“小兄弟,不用害怕,你且放心拿着,银子不多,却够你家里用一段时间了。”
  那小乞丐听后,跪下来泣声道:“多谢少爷好意,奴婢自幼丧母,只是跟着爹爹相依为命。自从去年爹爹辞世,我就已经没有家了,请少爷行行好,把我买下来吧!”说着又看着平婆婆,灵活的双眼充满着企求,他似乎也知道凌云做不了主。
  平婆婆却对凌云说:“小少爷,平时你老是埋怨家里没有玩伴,要不我们就买下他吧!让他以后陪你读书也好,小姐也不用太累了。”
  凌云见那小孩子的眼睛甚为灵活,想到自己曾经就是一个孤儿,心中一酸,同意了平婆婆的建议。对小乞丐说:“好吧,我们答应了,你以后就当我的书僮好了,我正缺少一个小书僮呢,对了,你叫什么?”
  那小乞丐见他们答应了,喜极而泣,拭一下眼睛,高兴道:“我没有名字,别人都叫我丫头。以后我一定会好好陪少爷读书的。”
  凌云和平婆婆都吃了一惊,他们见小乞丐脏兮兮的,晚上也瞧不清他的模样,直以为她是个男孩儿。
  凌云对她说:“你是女孩子?真是想不到,要不我帮你取个名儿吧!”
  小乞丐连连点头,亮晶晶的双眼期待的看着凌云,似乎希望凌云为她取一个好名儿。凌云想了一下,反而不知道怎么办了,突然想起今夜是元宵佳节,而且有一名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于是对她说:“你以后就叫千寻好不好。”
  那小女孩似乎在品味着自己的新名儿,旁边的平婆婆却说:“小少爷,这个名儿不错。千寻,很是适合这个孩子的身份和来历,千寻的意思在众多的人群中寻找到的,而且也与我们相遇的情景相符。”那小孩子听平婆婆如此说,也觉得不错,以后就叫千寻了。
  当下,凌云也不逛了,和平婆婆带着新收的侍女直回曼陀山庄。到得庄上,平婆婆带着千寻去洗澡,而凌云则去说王语嫣说了事情的经过,王语嫣也是善良之人,听凌云说千寻身世可怜,值得帮助。不但不怪凌云,反而很高兴凌云拥有如此善良之心。再说了,凌云渐渐长大,自己也不好一直照顾他的起居,确实需要一个侍女帮忙,于是也就同意了。
  千寻洗漱完毕出来见王语嫣母子的时候,母子都呆了,凌云想不到刚才还脏兮兮的小丫头居然长得如此清秀,红通通的小脸很是可爱,那双灵活的双眼更让千灵充满了灵气。
  王语嫣是想不到凌云出去逛了一会,就找到如此漂亮的小美人儿,白了凌云一眼,似乎在说凌云的眼光毒辣,她走过去牵着千寻的手,和声道:“你就是千寻啊!真是漂亮。以后就麻烦你照顾我的云儿了。”
  千寻见他们母子直直看着自己,手足无措。一路上她就听凌云说夫人很善良,她却想不到夫人长得如此漂亮,低下头,轻轻地说道:“夫人才漂亮呢,千寻和夫人相比真的成丑丫头了。以后千寻会很好服侍少爷的。”
  凌云看着坐立不安的千寻笑道:“千寻,不要那么拘束,这里没有人会吃了你的,刚刚听你说话时的言辞语气得体大方,足见你是一位聪明的姑娘,我书房里有所多书,你可以自己看,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我可是这里独一无二的小才子哦?”
  千寻听后“呵呵”一笑,红着脸娇羞道:“是千寻的不是了,奴婢相信,除了我爹爹就少爷你和夫人对我最好了,千寻将来一定会好好的报答少爷和夫人的,即使是做牛做马,也心肝情愿。”
  王语嫣见她果如凌云所言,小小年纪却如此乖巧,心中极为喜欢。她只有凌云一个孩子,心下颇为遗憾,见千灵聪明漂亮,于是动了收千寻做女儿的念头。
  凌云在旁边想,自己以后是要行走江湖的。娘一个人在家里肯定很难过,而这千寻看起来不错,不如让娘收她做女儿得了。母子俩的目的不同,但是想法都是一样,于是凌云把心中的想法说出来,王语嫣心下甚喜,刚才她还担心凌云不同意呢!
  王语嫣对千寻温柔地说:“千寻,你多大了?你愿意做我的女儿吗?刚才云儿都说了,我也很喜欢你。”
  千寻患得患失的看着凌云,待见到凌云鼓励的眼神,激动的流出眼泪,泣声说:“夫人,千寻今年五岁了,千寻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娘。千寻答应,千寻愿意做夫人的女儿。”
  凌云在旁边笑着说:“千寻,我比你大一岁,以后我是哥哥,你是妹妹。还有,你不能再叫夫人了,应该叫娘。记住了吗?”千寻连连点头,向王语嫣跪下连磕几个响头。
  王语嫣生怕孩子受伤,连忙将她从地上抱起,温柔的责怪说:“千寻啊,你这傻孩子,头很疼吧!让娘看看。”
  千寻见王语嫣温柔的样子,一下扑入王语嫣的怀中,放声大哭,似乎要把所有的委屈都哭将出来。



第零二零章 痴芳心,幽馨何归
更新时间2008…7…4 21:24:15  字数:4196

 曾经脏兮兮的小乞丐,正亭亭玉立的站在自己身前。凌云心下感叹,时光真的是最奇妙的造物主,短短十年,居然让一个人变化这么大。
  十年来,千寻几乎替代了王语嫣的工作,照顾着凌云生活起居。凌云从来没有把她视成下人,只想用心去疼爱她、呵护她。
  然而,千寻外柔内刚,决定的事断不会改变。凌云为此不知发火了多少次,每次千寻都是泪眼盈盈的看着他,两只大眼睛蕴着泪珠,楚楚可怜。凌云敌不住她的泪水,无数次落荒而逃。久而久之,凌云也习惯了这个一直照顾自己的妹妹。
  千寻见凌云温柔的看着自己,沉默不语,俏脸一红,低垂致首,复又抬起,却见凌云眼中只有着兄长对妹妹的疼爱,芳心又暖又酸。
  十年来,她在曼陀山庄生活得很愉快,不开心时有凌云为自己说故事,身体不好时有义母精心的照顾。爷爷与婆婆们亦都热心的关怀着,这样温馨的家庭气氛是十年想都不敢想的事。她时时想起那个元宵夜,不断感激上天让自己遇到了凌云。
  随着年龄的增长,对诗书的理解,于是自己的名儿有了很好体悟,觉得哥哥为自己取的名儿确实应情应景应着自己的当初。是啊!自己正是在人群中不断寻找,希望遇到好心人收留,最终,她不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还享受到浓浓亲情。
  千寻也知道凌云责怪自己是因为关心,不想让自己累着,只是自己不想离开他,只有和他一起,心才有安宁、喜悦。
  她习惯有凌云陪着的日子,母子三人一同住在“留芳园”,朝暮相处,感情与日俱增。平日里,和凌云一道读书学武,与以前饥寒交迫的日子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时光的飞逝让自己感觉不到岁月的痕迹,闲暇之际与凌云在岛上四处游玩。夏天,与凌云一起在湖中游泳。因为凌云说过人多一样技能就多一次生存的机会。
  千寻知道凌云是为了自己着想,所以很认真的学着。当自己来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凌云就拉着自己和他一起学武,而自己也傻傻的学着,不知道为什么而学。然而,凌云赞赏的表情让自己清楚了学习的目的,能够让哥哥高兴就好。
  哥哥说过“在这世间,实力决定一切,拥有别人无法比拟实力方能很好的生存下去。几年前,如果不是遇到爷爷,我和娘都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了,所以千寻你一定要认真的学武。即使你不在江湖上行走,但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说不定哪天有人欺上门来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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