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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我等你等我-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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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特朗格是国内数一数二的贵族学院,我去玩过,听说过你的鼎鼎大名。”
  叶轩情正要抬头说一说她,明明比自己小却反过来教训自己,但是实在是不胜酒力,眼一翻,昏睡过去了。
  迷蒙中感觉有人叹了口气,然后是自己的身体被搬动的感觉。梦中似乎听到谁说了句:“柳御莞,对不住了哈,你还是早点出现吧,不然这笨蛋以后没那么好的运气次次都遇到我哦!”
  是谁?!竟敢骂他笨蛋!
  这笨蛋都没想到,之前薄荷还装作不认识他来着。
  宿醉的代价就是早上起来口干舌燥加头疼,喝了口温水缓一缓,叶轩情发现自己还穿着昨天的衬衫和裤子,于是在洗了个澡之后他收拾东西准备回米卢斯了。
  路过前台时,忍不住去问了问前台小姐:“昨晚,我是自己回来的?”简直不敢相信。
  前台小姐抿着嘴笑:“是一位小姐把您送回来的,送到之后就走了。”
  原来是薄荷送他回来的,那么好心?
  “她有留下什么话给我吗?”
  “没有,先生。”
  拖着行李,他去了昨晚的酒吧,找了一圈都没有发现薄荷,于是找来老板问,老板说昨晚结了工资就走了。叶轩情想他记得昨晚她说过她在巴黎高等商学院留学,有必要的话就去那里找她!
  这个笨蛋,竟然没怀疑下薄荷是不是随口说的。
  回到米卢斯。
  “怎么样,有进展吗?”柳芸急切地问。
  “没有。”叶轩情摇摇头,也是一脸沮丧,“那个女店主只说她的确来过,音乐盒也是柳御莞亲手做的,但在这之后就没有联系了,更别说她现在身在何处这种事。”下意识地没有说出薄荷这个小插曲。
  柳芸失望地叹气。
  “女店主说,那是她见过的最精致的木制的音乐盒,还说她是个帅气逼人又彬彬有礼的绅士。而且,看起来,她很喜欢孩子。”
  喜欢孩子……柳芸迟疑地说:“那她会不会因为我生了孩子寄信回来给我?”
  叶轩情眼睛一亮:“有可能。”
  于是他收回了之前想好了的辞行之词,准备在这里多留几天,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消息。
  话音刚落,门口传来“叮咚——”一声。
  柳芸几步走过去打开门,门外是个送快递的小伙子,见了这么漂亮的女人直乐:“您好!请问您是柳芸女士吗?您的快递,请签收!”
  柳芸点头签了字,接过不大不小的快递盒子,在发件人信息处一看,竟然是个不认识的男人的名字——“罗比”。亚当斯顿拿来剪刀拆开,里面竟然是一串用贝壳制成的风铃整个风铃除了用来衔接的细麻绳之外就只有大大小小的纯白的贝壳,最上面的用来悬挂每一根麻绳的贝壳呈扁平状,而下面垂下来的贝壳几乎都是螺旋状的。
  “真好看。”柳芸忍不住赞叹。
  风铃拿起来之后底下有张卡片现出来,亚当斯顿拿起来,翻开,操着中文念道:“苦尽甘来,恭喜……柳、御、莞!”
  叶轩情首先激动地抢过来,上面真是她的字迹!
  苦尽甘来,恭喜。——柳御莞
  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暂时忽略了为什么发件人是一个叫“罗比”的人这件事。
  亚当斯顿:“这封快递没有发件地址。”
  柳芸:“这个叫‘罗比’的有可能是假名。”
  亚当斯顿:“这家快递是全球快递,所以那女人有可能离这里有半个地球那么远。”
  柳芸:“要不然,问问刚才送快递的那个人?”
  说了这半天终于有办法了,叶轩情迅速追出去,还好那人还没走远,但是等到叶轩情快跑近了的时候,那小伙子一跃上了快递车子,并且很快启动开走。
  虽然车子越开越远,但是这么不容易得来的机会,叶轩情怎么可能轻易放弃。默默记下车牌号,当即转身跑回去,亚当斯顿从楼上扔下一把车钥匙,叶轩情眼疾手快地接住,直冲进车库,开着亚当斯顿的车就追了出去。
  亚当斯顿的车子配置不仅齐全,还挺高档,可能是柳芸建议的,车里竟然有追踪功能的仪器。
  点开路况直播,输入快递车的车牌号,马上就找到了那辆车的具体位置。
  一路飞车过去,终于在红灯面前拦住了送快递的小伙子。
  奇怪,刚刚亮起的绿灯怎么会马上又变回红灯呢?看了看一旁的人行道是绿灯,真是奇了怪了!司机摸摸脑袋。
  叶轩情也发现了这个时机,脑海中突然就浮现出薄荷的那句话“看在你那么傻但是那么漂亮的份上,我就帮你这一回吧。”但是又马上否定,明明还是个学生,怎么会动得了法国的交通系统,一定是人家的系统出错。
  虽然这么说服着自己,但是潜意识里还是觉得一定跟薄荷有关。
  开车的另一个小伙子不理解地看着这个狂追他们车的男人,看着他气喘吁吁地要求他们下车,心想,这男人是疯了吗?难道是想抢快递!赶紧准备好向总部报告。
  而站在快递车子面前挡路的叶轩情气喘如牛,国内还有大量工作正等着他批示,他老爹也在催他,心里则在想,去他的工作吧!自己老爹还年轻,让他先操心着。自己赶紧给他把儿媳妇找到才是正经!
  “啊切——”远在国内的叶太太没由来地打了个喷嚏,“C市这天气啊,还真是阴冷得很,大夏天的也下大雨。”
  旁边的叶父默默喝了口热茶,嘀咕着:“这小子跑了好几天了,也不知道回来,不就是朋友生了个孩子,看一看、送点东西就早点回来吧!真是……”
  “你看儿子的朋友都生孩子了,咱儿子连个女朋友都还没有,真是让人着急!”
  “急什么,好的总是在后面,咱儿子这是眼界高,才不像别人家的孩子一样随意。别什么歪瓜裂枣都往家里带。”
  叶太太“切”了一声:“我看那个田因愔就挺好的,长得标致,又听话,哎,她哥哥还是一天公司的总经理!”
  叶父点点头:“那个一天公司最近几年风头正盛,早些年我就说那是支潜力股,果然现在发展得挺好。”
  叶太太对他自己夸自己的行为不屑一顾,又听见自己丈夫说:“不过田因愔这个孩子吧,就是缺点大家风范,之前啊,我看那一天公司的总经理就不错,人漂亮、有能力,处事杀伐果断,以后那俩人一定能互相扶持。可惜啊,早些年就说出去旅游了,现在也没点消息,总经理的位置也拱手让人了。”
  “不好不好!”叶太太皱眉道,“那个女人太强势了,轩儿性子比较冷淡,以后咱儿子一定会被吃得死死的。不好不好。”
  这个柳御莞她也知道,轩儿的毕业会上来过,人确实是很漂亮,身材也很高挑,但根据她的了解,这个这么年轻就做了总经理的极有能力的女人是很强势的。
  她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宝贝儿子落入另外一个女人的掌握之中!
            

  ☆、第十九章

  叶轩情一个人坐在机舱里,闭目养神。一个黑衣男人急匆匆地走近他,俯下身,毕恭毕敬地道:“老板,查到了。”
  “讲。”叶轩情仍闭着眼。
  “是在美托夫斯拉·多尔斯曼小镇,不很出名,但这个这个小镇是以两个人的名字命名的,嗯……据说有段故事在里面。”
  上个世纪,那个平凡的小镇出了一个力大无穷的男人,名叫多尔斯曼,传说他无畏无惧,连山上的老虎、海里的鲨鱼都怕他。他有一个青梅竹马,名叫美托夫斯拉,两人私定了终身。美托夫斯拉喜好花草,多尔斯曼就每天替她翻土、浇水。美托夫斯拉是孤儿,多尔斯曼的父母很喜欢这个温柔善良又美丽的女子,便同意两人在一起。
  该国内战爆发,原本处于偏远的小镇的多尔斯曼被国王派出去作战,孤身作战,于是他提出条件:军队永远不得踏足小镇,他要小镇永远保留着他离开时的模样。国王欣然同意。
  美托夫斯拉从此开始了一日又一日的无尽等待,国王胜利地保住了自己的王位,但她却听到了多尔斯曼战死的消息。
  她整日以泪洗面,她种植的花朵也渐渐枯萎。
  某日,国王下令将这个小镇改成武器试验地。美托夫斯拉站出来指责他背信弃义,小镇的其他人也说国王的不是。但国王听不进去,一概忽视,并将带头“诽谤国王”的美托夫斯拉捆在一片花田中央。
  心如死灰的美托夫斯拉唱起了谁也没听过的歌谣,一时间蜜蜂不知从何处尽数飞来,对在场的人进行了无差别攻击。眼见许多士兵都被蜇得疼痛难忍,而他自己也难以幸免,国王赶紧命人立刻当场杀死她。
  美托夫斯拉仰望着天空,对于蜜蜂的攻击仿佛毫无知觉。有一个士兵冲上前用长剑狠狠刺穿她的腹部,她也只是闷哼一声,不再作任何反应,失去了痛觉一般。
  鲜血从她被贯穿的位置汩汩流出,一直流,好像流不尽,这一大片花田整个被染成血红色,国王与士兵们就站在她的鲜血上面,竟有些不知所措。
  蜜蜂们也不再进行攻击,而是逃一般迅速飞得远远地,直到再也看不见。花田里的花诡异地呈现出“复活”的姿态:花瓣一瓣一瓣地绽开,而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花朵绽放以后里面露出的不是花蕊,而是婴儿的脸。
  无数的花朵里面都呈现出同一张婴儿脸,而这无数的婴儿脸在同一时刻“唰——”地睁开眼,大张着嘴巴。
  有几个人这才想起美托夫斯拉是怀着孩子的,怀着多尔斯曼的孩子,而那一剑恰好贯穿了她的腹部!好几个月了,估计孩子已经在肚子里成形了,只是美托夫斯拉平时总穿着宽松的白麻裙,也不怎么出门很多人都没看出来。
  后来发生了什么没有人记得,因为国王和他带来的士兵全死了,在场的目睹了全过程的人也齐齐失去了记忆。那片传说中的花田也随着老人们的记忆消失了。
  后来做了国王的人也没再敢踏足这个令前任国王诡异消失的小镇,由于是他们两人救了这个小镇,所以从此以后就改名叫美托夫斯拉·多尔斯曼小镇了。
  “好了,起飞吧。”
  身处高空,叶轩情偏了头看窗外,只有一片白雾,陷入沉思。
  至死不渝、不顾一切……这就是你要的吗?
  下了飞机,他独自一人提着行李去坐长途大巴,颠簸了两天才到达一个极小的市区,夜色已深,他决定找个旅馆住一晚。
  打开手机地图导航,找到了离公交车总站最近的一个小旅馆住下了。
  这个小市区小得跟乡下差不多了,尤其是这个旅馆,充分表现了农村应有的风范——当叶轩情打开房门时这样想到。
  房门一开:墙是灰的,床是乱的,凳子是瘸的,桌子是没有的。
  仔细看看:灯是不亮的,床单是有污渍的,浴室是通风的……
  所幸窗子是好的,到了睡觉的时候窗子、门一关就没事了。叶轩情安慰自己。但是有洁癖的他实在受不了自己在这样的环境下入睡,于是叫来服务员换了干净床单之后,又拖着疲惫的身体开始了大扫除。
  等到窗明几净可以用来形容这个房间时,他终于松了一口气,拿出自带的睡袍进了浴室(通风的洞已被容易心理害羞的某人用杂志糊上了)。
  系好睡袍的带子,叶轩情从浴室走出来站到看起来还不错的电视机前,拿起遥控板打开之后,却发现……只有一个频道!其他的都是麻点!
  手里的遥控板紧了又紧,叶轩情深吸一口气练了一分钟忍功,终于决定放弃对这个房间的期待,打开自己电脑,连好宽带上网。
  打开邮箱,除了秘书发给他的之外,竟然还有几封邮件。有维杰的、司徒星的、田因愔的,还有一封未知名的。
  他一封一封点开看。
  先处理了秘书发来的邮件,然后看了看维杰跟司徒星的,无非就是问他现在到哪儿了,有什么情况没。他给两人回了一样的,说自己到了其所属的市区,明天即将去码头,预计两天内到达。田因愔的则是关心他一路上安全不安全、累不累,他叹了口气,想了想回复:路上很安全,现在正准备休息,你好好工作。
  最后一封无名氏,点开内容很奇怪:
  我想了想,还是算成你欠我一个人情吧,做了无偿的事我心里过不去。好歹也算是那么大一个忙,算是个人情不过分吧。
  句子最后用的是句号,根本没有询问的意思啊!
  虽然内容很奇怪,也没有提到什么信息,但是一想就明白这是那天遇到的那个薄荷给他发的邮件。看来追快递车那次还真是她帮的忙,他梦里的那句说要帮他的话也是真的。
  真是个奇怪的女生,之前还说只是帮他一下,结果现在又说要有偿,不过也无所谓,一个小女生能有多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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