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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为奴-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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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一出,果然让莘奴回过神来,有些不敢置信地望着启儿道:“他……来了?”
  启儿见莘奴的反应,突然有些后悔自己的多舌,当下懊恼地道:“姐姐,我又说了不该说的,你到时可不要闹,不然……家主定然要责罚我的……”
  莘奴抓了抓自己垂落在身侧的长发,迟疑道:“他……可安好?”
  启儿略迟疑道:“听说在宋国为卿……迎娶了宋国之相爱女为妻,应该是安好的吧?”
  莘奴没有说什么,两年前的那一别离,她已知与他今生难续前缘,所以他已经立业成家本就是情理中,倒也没有什么可惊讶的。
  那时,她痛失双亲,王诩又禁止她与父亲的弟子接触,软禁在院落里,每日总是哭闹不止,王诩初时还有些耐心,到了后来,便整日不见影踪。
  偌大的宅院里,除了几个老仆外,竞连个同龄人都没有。她便是那时认识了替叔叔前来送饭的孙伯。
  谦和而幽默的少年从那以后总是时不时为她送去后山新采的野花,或者是锁在竹笼里的蛐蛐。
  彼时情窦初开,又彷徨无依,孙伯每隔几日的偷偷造访成了莘奴唯一的慰藉。

  ☆、第 12 章

  本已经沉入心潭的回忆,却突然涌入心头。
  当初二人不知天高地厚,只以为出了鬼谷,就是自由的田地。那些日子,王诩待她越来越乖僻。有时,竟然可以坐在她的对面,默默无语地盯着她,却什么也不说。那眼里的异光让她越发觉得忐忑不安。于是告知孙伯。二人决定携手出逃。
  却未及出谷三十里便被双双抓回。那是泪如婆娑的他们身子在一脸阴沉的鬼谷家主犹自山盟海誓着彼此永不分离。可惜最后,还是被那竖子的霹雳手段悍然分开。
  她被烙印彻底沦为鬼谷王家的私奴,而孙伯似乎是被他的叔父痛斥一番,猛然惊醒自己出逃的后果。为了叔父,更为了自己的幼弟的前程,承诺与莘奴永不相见,这才得了谷主的宽容相待,只做了少年的荒唐一场。
  那些曾经的浓情,便如清晨闪动着异彩的甘露一般,美好而转瞬即逝。到如今,竟是连半点存在过的痕迹都找寻不到了。
  莘奴并没有与故人相见的兴味。如今物是人非,再见也是徒增喟然。然而还没到入夜,宛媪便绷着脸吩咐莘奴着装梳洗,今日随侍在家主的身边伺候酒水。
  启儿连忙将妆具取出,分取了里面安置的三层妆盒,将香脂用竹勺挖出,在油灯一旁微微烘热成膏,再与朱砂调合成唇脂,里面的香草之味顿时盈满屋室。
  家主爱淡雅,所以谷内的女子并不像谷外诸侯宫廷行走的妇人一般,涂抹厚重的铅粉。精挑细选才可入谷的容貌,何须粉白黛黑?是以只需描绘一点红唇,修饰了细眉便可。
  莘奴本不欲这般隆重,可是启儿却不干,替莘奴在束起的长发上系上玉坠后道:“若是平时,尽可素面,今日万万不可。今日盛宴上众位弟子定然携带女眷,姐姐岂可被孙……别人的妻妾比得失了颜色?
  当初若不是孙伯那厮一味撺掇,姐姐何至于与他私逃?可最后却是姐姐一人承担责罚,他却一路高官厚禄美妻娇儿,这是何道理?便是要争一口气,看他娶的那个什么宋国的相女比得上姐姐的花容月貌?”
  启儿可没察觉自己这番话狠狠地戳了莘奴的心窝,只是女儿家天生爱在颜色上较高下的心思罢了。
  莘奴垂下微翘的眼睫,语气转冷道:“就算姿容出众又如何?也不过是供男子玩乐之物,哪个士卿之妇自降身家,拿自己与一贱奴相比?”
  说完伸手取了一旁的巾布,沾取了铜盘里的净面水,将唇上的唇脂尽数抹掉,然后说道:“就这般吧,启儿自己梳洗得漂亮便好,你与我不同,当年你父母卖你时,言明乃是二十年的短契,将来若是解契嫁人,生下的孩子也不必落入奴籍,总也算是有个盼头。我……是全然无望的。
  启儿听了眼圈一热。她知道莘奴话里的意思,莘奴是烙了奴印的死契贱奴,以后就算有机会脱离奴籍,却再难以如正常女子一般嫁人了。烙了奴印的女子就算甘愿为妾,将来生下的孩儿也难以在世人面前堂正做人……那是剜肉剔骨才能掩饰的污点啊……
  家主看似对弟子宽厚谦和,为何对莘奴姐姐却是这般硬冷的心肠?
  说话间,莘奴已经起身换了深衣,不同于其他奴仆身着土麻色的素衣。她身上的乃是有着美丽花纹的罗绮,一如在谷中一般,家主虽然严苛对待这个女子,却用最好的绫罗绸缎包裹着她的芳华美好。
  启儿跟在她的身后,忍不住被她轻轻摆动的腰肢吸引。柔顺垂至腰际的长发被串着玉坠的小牛皮绳紧紧缠绕成一束,在腰际轻轻摆动。而腰肢却挺拔婆娑如柳,端雅的气质哪里像奴婢呢!
  不过启儿的担忧会与孙伯见面的顾虑倒是多余的,当她们来到厅堂时,直接顺着一侧的通幽长廊来到坐在上位的家主身旁。
  此时长庭里雅乐高奏,在编钟丝乐声里,腰肢款款的舞女正在随乐起舞,鬼谷家主身居高位,两侧垂挂着长长的帷幔,当莘奴坐在帷幔之后时,只映出了纤丽身影,并没有引起众人的注意。
  王诩今日着一身黑,很有秦地风范,头饰以委貌玄冠,未用金玉,仅以一根花雕香木固定,倒是显得这一身玄色深衣愈加出尘不俗。
  长庭里的众位宾客多是久不见恩师的鬼谷弟子,因为进谷拜师时的年岁不等,所以既有意气风发的弱冠青年,也有两鬓斑白,面带沧桑的中年男子。他们多在各国为卿,多年的仕途生涯,各自都养出了不同的沉稳贵气。
  可是此时入了庭院,无论在外如何显赫荣耀,尽是褪去各自属国的锦衣华服,换上了当年学师时穿着的玄色麻衣长袍,头戴竹骨长冠,跪坐在庭下两侧,如一当年聆听恩师教诲一般恭谨虔诚。
  而他们的家眷妻子则是坐在距离长庭更远的侧庭里,并没有入了这长庭中来。
  一曲舞罢,舞姬退下,只弹奏古琴编钟,渺渺清音为众人饮酒助兴。
  于是众位弟子开始互相寒暄,同时各自有序地单独走到恩师的席座之前低声向恩师述说着自己近来理政难事。
  莘奴隐在帷幔后,用杓将温好的酒液盛入酒樽之中,再垂首伏地双手高举给端坐在正中的家主。
  王诩看也未看她一眼,只单手接过酒樽与弟子细声倾心相谈。
  此时跪坐在王诩面前的弟子,名唤邹忌,乃是齐国之相,更是位有名的美男子。以善于劝谏而闻达于世。
  当年齐国易主,新王不思进取,只顾赏乐,于是他便以琴师的身份亲近齐王,以“抚琴不弹,摆空架子”的道理说服齐王勤政,进而得到重用。至于邹忌借着与城北美男子徐公比美,不停询问自己的妻妾宾客,而感悟“王之蔽甚矣”的轶事更是在各国公卿中传诵。
  此时这位身修八尺的俊美男子跪在鬼谷子面前,一脸感激道:“邹忌能有今日荣光,离不开恩师当年的教诲,当年忌有心劝谏,又恐言语有失,让王降怒而踌躇不前时,是恩师亲自书信鼓励弟子,那齐王虽然顽劣耽于享乐,却是个心胸豁达之人,只要注意劝谏言语,不必担忧王会降罪。弟子这才敢假冒琴师,前去劝谏得到了王之重用。”
  王诩微微一笑,将杯中之酒亲自递给了这位英俊不凡的弟子,开口道:“为师也不过与还是公子时的齐王有一面之缘。
  他为人豪爽,在街市上听闻一乞儿能用树叶吹奏不同的鸟鸣之声,竟然能坐于尘土瓦砾之上,与那满身脏臭的乞儿讨教口齿之技。这等人物不拘小节,不耻下问,将来为王必定善待有所长之臣子。你在我鬼谷的众位弟子中,向来以能言善辩而擅长,若是去了昏聩暴烈之侯的城邑,反而不得施展,言语稍有错处便引来杀身之祸。若是能来到善于纳谏的王侯之前,必定前途不可限量。”
  邹忌双手高举恩师赐给的美酒,一直匍匐着身子洗耳恭听,听到这,竟有恍然大悟之感:“弟子当年愚钝,一心男儿志在四方,不想回归故里而想去魏国闯荡,却被恩师劝阻,原来是因为这点原因,夫子心思真是堪比弟子之父母亲,此番桃李之情无以为报!”
  当下又是一阵感激涕零。
  类似这样的话语,垂首跪坐一旁的莘奴听了不下数段了。每个弟子无论在外如何威风如展翅雄鹰一般,此时都犹如久别鸡圈的小鸡雏,欢腾不已地扑入恩师的怀里。
  有时她也在怀疑,虽然当年王诩经常坐于父亲的讲堂下聆听教诲,可是父亲一向推崇儒礼,所传授学说也是当世正统。那王诩后来传授给弟子的制衡谋略诡计之术究竟是从何而来?
  不同于儒家的仁爱君臣,王诩传授给弟子们的乃是最实用功利之技,却似乎无意修整弟子们的为人品德素养。
  比如方才那邹忌溢美恩师之后,期期艾艾地述说着自己与同在齐国为官的武将田忌的不和时,为人师者,本该教诲弟子应该文官武将以和为贵,不可因为大王一时的宠信略有偏颇而起了嫉妒之心。
  可是王诩听了邹忌不足为外人所到的心结,却静默了会道:“他军功显赫,自然张扬了些,不过也是莽夫一个,不足为惧,但若他得了有心机的左膀右臂,你便要多些留心了。”
  这等挑唆文武不和之言,是父亲生前打死也不会传授给弟子的。更何况王诩的这些个弟子们,如今哪个都不是什么寻常身份,他轻飘飘的一句话,很有可能引起一国动荡的飓风狂浪。
  莘奴虽然这些年不得在讲堂听课,可是毕竟十二岁前一直得父亲的亲手传授,自然觉得王诩的种种言行甚是乖僻刺耳。
  也难怪近年来频频有儒生挑衅鬼谷一门,甚至在市井里烈火焚烧鬼谷王诩著书之事。这种毫不掩饰的追逐名利的诡学,就算是争鸣兼容的百家中也是犹如水入热油一般喷溅不可相容。
  那些个儒生就是不得入了谷,不然擒住了鬼谷本人,只怕也是要将这邪佞扔到沸水中烹熟了的吧?
  就在莘奴胡思乱想时,耳旁突然传来了陌生而又带着些许熟悉的声音:“弟子孙伯拜见恩师。”
  正在执握着木杓的素手不由得微微一顿,在温酒的铜器上发出细不可闻的声响。
  偏偏这时王诩突然转头道:“莘奴,再倒两杯温酒。”

  ☆、第 13 章

  莘奴慢慢抬起头,一双眼直直地望向鬼谷家主。王诩却并没有看她,而是一脸慈爱地看着自己那久别重逢的爱徒。
  她紧抿着嘴倒满了两尊酒,先递给了安坐在上位的王诩,然后端起另一酒杯,慢慢以膝蹭地,出了遮身的帷幔,半低着头将酒樽递出去。
  可酒樽递出后却无人去接。莘奴慢慢抬起头,终于看清了眼前这多年未见的故人。
  记忆力的少年,是白皙文静,身形挺拔如山中翠竹一般惹人喜爱的,每次他爬墙过来递给自己野花时,那如白陶一般的脸颊上总是滚落下滴滴的汗珠,流转到形状美好的下巴,在羞涩的笑意里微微一颤,消失了影踪。
  可是……眼前这个真是记忆中的那个如翠竹一般的少年吗?那个正愣愣看着自己的男人竟然因为明显的肥胖而有些看不出以前的轮廓,鼻翼两侧分布着粗大的毛孔,因为刚刚饮了酒而泛着一片暗红色,争先恐后地冒着油脂,曾经轻灵的双眼如今也被挤压得有些看不清晰了……
  这下莘奴倒是忘了闪避,径直呆愣望着他,终于还是在他隐含着痛苦羞愧的眼神里辨认出他的确是那个两年未见的孙伯。
  就在这昔日一对青梅互相对视时,一旁传来了暗哑低沉的男声:“敬了酒就退到一旁吧。”
  莘奴低下头,慢慢地退回到帷幔下,可是心内似乎被填埋了一块油腻腻的肥肉,卡在嗓子眼怎么也吞咽不下去。
  而那孙伯也有些失常,回答鬼谷恩师的询问显得有些语无伦次。他显然没有料到竟会此时遇见了二年未见的梦里佳人,心内翻搅起的波澜从他那微微发颤的话音里便能听得出。
  不过这时,王诩却不再看向那语无伦次的弟子,而是垂眸看着面前果盘里剥好的甜栗,一颗颗都是那么饱满,只待人轻轻一捻就能送入口中。
  当初他不重罚这孙伯狗儿,道理很简单: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罢了,不过因为年方十八,生得一副白净的模样,便哄得山中没有见识的女子迷得失了魂魄。
  他不惩治,不让这对私奔的小情人如愿地泪眼婆娑,相互山盟海誓,彼此忠贞不渝。相反,他要让这孙伯衣食无忧成为人上之人,抛弃曾经盟誓的女子,将她一人留在炼狱之中。
  所以孙伯最后去了宋国——一个朽气沉沉,储君暴虐骄纵的没落侯国。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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