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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一朝天子一朝凰-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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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十年磨一剑,李怡用十年的时间稳定民心,推广农耕,盼的正是有朝一日挥师北上,如今国库充盈,民丁兴旺,正是宝剑出鞘露锋芒的好时候。”墨白在疯狂的崇拜者拥挤间勉强将这一注下了,他声音飘悠悠道:“不知墨某以这桌上青竹下注,公子可还满意?”
    结果他这样一押注,他的崇拜者们纷纷跟着他下注,偏偏全大唐好像除了我所有人都膜拜他,连下反注的褐衣男子也挠挠头说:“那个……我能不能也押皇帝会出兵……”
    局面完全失控,要想从人群中钻出去已经完全不可能。我正被挤得连眼睛都睁不开,心里咒骂墨白上次把好端端的饭局毁了,这次又将好端端的赌局毁了,突然他一手将我拉进他怀中,以桌子借力,一个飞身跳上街角旁的房屋。人群中几个浓妆艳抹的姑娘看到墨白怀里还有个小姑娘时直接气晕了过去。
    墨白带着我从房上跑了整整一条街才跳回街上来。他长吁了一口气,将我松开,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他感觉到我异样的目光,身子颤了颤:“你想干什么?”
    我悠悠道:“我一直都纳闷你是个作画之人,怎么还练得一身好功夫,见了如今这场面才知道原来你的功夫都是被这样逼出来的。”
    “……”
    “说真的,你真的觉得李怡会出兵河湟?”我问他。
    他信步往前走:“他出兵是一定的,但方才那人所说也不无道理,如此战事一旦爆发,他积攒了十年的贤德之名恐怕要付之一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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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五章 远征河湟

半月后,我和墨白被邀入宫中小住,那是李怡出征的前夜。
    那天傍晚李怡、晁凰、墨白、我、还有温儿五人一起简单吃了晚饭,饭桌上并未过多讨论战事,免得晁凰忧心,只喝了两盏酒,预祝大军凯旋而归。饭后,李怡还需做临行前最后的安排,临走时把我叫了出去。
    我跟着他一路走到含元殿,我不知道他想跟我说什么,更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站在含元殿上,整座长安城,整个大唐,皆可尽收眼底。
    他伸手指向远方的山脉,连绵起伏的轮廓在斜阳的余晖中若隐若现,天际铺满绚丽的彩云,热烈猖狂,秋雁排着人字形的队伍朝南方飞去,一轮红日已有一半沉入地平线下。
    他的一席紫衣在火红的夕阳中显得格外华丽。
    “还记得十年前你曾提醒我,如果我先喂了百姓蜂蜜,之后若突然喂他们清粥,他们会比从一开始就喂他们泔水更加仇视我。我也曾许诺过,十年之内绝不会有扰民之举。”他将目光从远方收回来:“十年,一晃就过去了。”
    “这十年你做得很好,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我在凤翔几乎每日都可听到百姓对你的颂扬声,他们说你重现了当年的贞观之治,说你是大唐又一个唐太宗。”我倚着栏杆,方才那队大雁已飞的不见踪迹:“可战事一起,这些美名便要烟消云散了。”
    他嘴角噙着自信的笑:“十年间我一直在想,一定会有两全其美的解决之道。”
    我有些讶异:“这么说,你找到了破解之道?”
    “百姓不愿再起战火,无非是害怕官兵征粮征兵,只要这一仗我不加百姓的兵役赋税,他们就没理由有半句怨言。这些年,我节俭持政,所省费用全部充当军费,并且我一直在精心训练已有的部队,这场仗我要靠他们打赢,我的部队要胜在精,而不是胜在多。”
    这是我和墨白都没有想到的地方,一直以来我们总以为出兵和安民非此即彼,而李怡已有了两全之策。
    我看着他迎着夕阳的眉宇,他脸上是一个成功帝王的庄严。
    我说:“我永远做不到不恨你,但并不阻碍我欣赏你。我虽然知道我的一生碌碌无为,甚至担着很多骂名,但我很少欣赏别人,而你算其中一个。如果你觉得我的提醒对你的确有些受益,如今我还想再提醒你一点。”
    他偏过头。
    “当年大唐积弱,而回纥是草原上最强的部落,我军尚能剿灭回纥;如今我大唐日渐昌盛,而吐蕃只是在回纥灭族后才发展壮大起来的新部落,所以很多人说这场仗还没有开始,却胜负已定。
    这种说辞的确很能鼓舞士气,但你需知道大唐当年能够战胜回纥,主要原因并非我唐军英勇善战,而是回纥内乱,再强大的民族,一旦内乱就是一盘散沙,使得唐军在很大程度上不战而胜。如今大唐虽兴盛,但如你所说,兵役不加,征粮不加,唐军在兵力和后援方面必然不占优势,而吐蕃虽刚刚壮大,却正因它是刚刚壮大起来,其部落上下才更加团结一心,这样相差下来,大唐未必占优势,所以这一仗,你需万事小心。
    这些年我对靖怀的了解虽然不多,但也听说过一些他的政见,他并没有治国之才,这一点你应该比我清楚。你若真想传位给他,就只能自己再辛苦两年,多为他打下些基础,所以这一仗一旦生变,你得赶紧撤回来,虽然打败仗听起来窝囊,但大唐和靖怀还都少不了你。”
    “果然和清源谈话能叫人神清气爽。”他笑着转身,走下含元殿前百步汉白玉石阶:“这些话我记着,我不在,你便留在宫中多陪陪晁凰吧。”
    ……
    翌日清晨,旭日东升,浩淼苍穹染了鲜血般壮阔,三军将士列阵长安城外,甲光向日,金鳞闪闪。
    晁凰立在城墙之上,金黄盛装如同曜日,李怡回过身远远望着城墙上的晁凰,四目相对时两人相视而笑,他张了张口,用口型对她说:“等着我。”
    然后毅然决然调转马头,霍然拔出长剑直指青天:“出发!”
    三军将士击节而歌。茫茫瀚海,亲亲我家。滚滚尘土,悠悠我穴!朗朗乾坤,男儿热血,浩浩苍穹,佑我柔然!
    戎歌依然响彻天地,世事早已换了乾坤。
    我想,如果李瀍如今还在,他也一定希望看到河湟收复。
    晁凰扶着城墙目送军队消失在北方连绵秋草中。
    直到最后一个兵卒的背影没入清晨的朝霞,晁凰才收敛起脸上的笑容,侧身看着我,手指用力抓住城墙的砖块。“阿源,你莫要瞒着我,告诉我,这场仗是不是会很艰苦?”
    我看着眼前的晁凰,已不能将她和画境中看到的那个穿着嫁衣,哭的梨花带雨的女孩联系在一起,金色的长裙如同凤凰。虽然当初她嫁给李怡只是一场闹剧,但我看着他们十年的相敬如宾,这份感情是真的。
    我宽慰道:“你放心,他不说了让你等着他么?”
    我望向北方,那个只在地图上见过的河湟,入目的只有一望无际的万丈朝霞和连绵秋草。李怡帅十万将士远征河湟,长安城留下太子靖怀监国,宰相令狐绹辅政。
    但愿战事不要生乱,皇城更不要生乱。
    ……
    自大军出征之后,晁凰每日都站在北宫门上盼着视线里出现归朝的队伍,秋去春来,北归的大雁整日飞过城门上空,向着河湟的方向飞去,民间常有鸿雁传书以寄思愁的诗句,也不知道这些鸿雁有没有把晁凰的思念带给李怡。
    好在每一次她盼来的虽然不是纵马归来的李怡,但好歹都是战场的捷报。
    靖怀虽无治国之才,好在李怡出征前已将政事打点好,靖怀要做的不过是依葫芦画瓢,况且还有几位李怡钦点的重臣在一旁出谋划策,故而朝中也太平安稳,并无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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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爷不求上榜,也不会为了码字而码字,只希望能认真写一段故事,这里边出现的每一位皇帝,都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情节上虽然有很多虚构,但年份和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都是真实哒~少爷为了这个文也查了很多史料,虽然第一次写文还有很多不足,但希望能得到大家的鼓励哦~谢谢大大们啦~

  ☆、第七十六章 无缘之蛊

我出入大明宫更加频繁,其实晁凰身边时刻有温儿陪伴,压根不会寂寞,但我非常好心地认为她还是需要有个同龄人说说话,主要是入宫就可以不刷碗不做家务活。
    李怡出征一年之后的初春,大军已接连收复了原州、乐州、秦州三州,还有驿藏和石门二关,凤翔城外西郊开了大片黄缨花。
    我写信给皇城中的晁凰,想她整天憋在宫中终是无趣,如今唐军连战连胜,她一直悬着的心也该放一放,遂邀她赴凤翔赏花。很快便收到她的回信,五月初旬就携着温儿一起来凤翔小住。
    五月初三,晁凰的马车如约停到了颖王府门前。
    她推门进屋的时候,我正和墨白争论洗碗事宜。
    关于洗碗的事我已经很久不和墨白争论,主要是因为我的步摇还在他手中,就算争论我也处于下风,但昨天趁墨白睡着,我成功把步摇从他身上偷了出来,于是今日说话都觉得底气十足。
    他终于拗不过我,抱起一摞碗碟,斜斜望我一眼:“连碗都不想刷,真怀疑将来有没有男人敢娶你。”
    我得意地做个鬼脸:“我才不嫁给天天让我洗碗的男人。”
    刚说完就瞥见晁凰领着温儿站在门口,晁凰捂着嘴偷笑。
    墨白抱着盘子走,我觉得这样显得自己太不贤惠,于是几步跟上去帮他,结果凤翔重聚就演变成了我、墨白和晁凰一起洗盘子。
    晁凰十年未干过这等粗活,不过有多年前的经验,干起来依然十分顺手,她将盘子擦净,对我一笑:“这过去许多年,你和墨白还跟以前一样打情骂俏。”
    我也笑道:“你和李怡不也跟以前一样……”说到一半突然觉得不对:“谁跟他打情骂俏!”
    结果听见墨白手中的瓷盘哗的一声掉在地上。
    “啊,抱歉,手滑。”
    ……
    前两日刚有一位墨白的崇拜者千里迢迢从洞庭前来切磋画技,送了墨白一大批上好的碧螺春。我们坐在一起品茶,温儿不时抬头盯着我看,一脸惊讶和疑惑。
    我看着他的惊讶疑惑,自己也很疑惑,于是疑惑道:“温儿,姨娘脸上有东西?”
    温儿撑着脑袋摇摇头。
    我猜以往每次见他我都会左搂右抱地夸他几句,今日出了一点特殊情况就没来得及夸他,他是不是在疑惑为什么我今天没有夸他?
    想了想觉得有可能,于是赶紧补上:“温儿一眨眼都变成这么大的孩子了,”我比划着:“我记得前几年你才只有这么高。”
    “是啊,姨娘,我长大了,”温儿笑着打断我:“可是姨娘似乎一点都没有变。”
    我一愣,捂了捂脸,他是感觉到我与活人的不同了?我瞥了一眼墨白,面具下的眼睛有浅浅笑意,早知道我出门也该时常戴个面具的。
    眼下我赶紧转移话题:“那个,温儿真是了不起呢,才十一岁的年纪,高超琴艺就已名震大唐。今日春来日暖,莺啼燕啭,不若趁此良辰为姨娘弹奏一曲如何?”
    晁凰约莫猜到我的心思,替我打掩护道:“凤翔是个养人的好地方,看到姨娘永远这么年轻漂亮,温儿应替姨娘高兴才是。”
    又转向我:“温儿前几日在御花园不小心划伤了手指,抚琴怕是……”
    温儿摇了摇晁凰的胳膊,竖起受伤的手指:“额娘,不妨事,你看我手上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姨娘若想听,温儿便为姨娘弹一首,不知姨娘想听哪首曲子?”
    我看了看他手指上的伤,确实已经无碍,就想了想,道:“《千秋岁》吧。”
    温儿眼睛一亮:“姨娘怎知这是我最拿手的一支曲子?”
    琴是现成的,因为墨白本着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原则,平日里除了画画也偶尔抚两把琴,而他平日最爱弹的便是这首《千秋岁》。
    只不过他的弹琴水平和画画水平完全不在同一个境界,此番我想让温儿弹这首曲子,就是想弹给墨白,让他明白我平时默默忍受他的琴音真的非常不容易,让他自觉放弃弹琴,专心作画。
    琴声徐徐响起,仿佛拉开一个帝王在刀光剑影之中建起千秋伟业的故事。
    弹琴与作画有相通之处,或者说所有艺术都有相通之处,那就是一门真正的艺术,不在于技艺,而在于意境。好比一幅画,大唐善画之人颇多,但大多过分追求细腻的笔法,精致的画风,而忽略了每一幅画其实都是一个故事,都是有灵魂有生命的。这也是万千画者之中只有墨白一人被独尊为画圣的原因。弹琴与之类似,琴师拨出的声音不只是一段旋律,而应是一段可供人遐想的故事。
    温儿能在这么小的年纪参悟到这一点实在难能可贵。
    我和墨白,甚至晁凰都沉醉其中。
    琴音却在这时戛然而止。
    温儿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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