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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一朝天子一朝凰-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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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一出门,碰到墨白拎着食盒从门口经过。我叫住他:“你怎么没走?”
    他回身诧异地反问:“走去哪?”
    我诧异于他的诧异:“当然是去住客栈啊。”
    他一脸疑惑:“这里有房子我为什么要去住客栈?”
    我大叫:“有房子也是我的房子,你交房租了没有啊!”叫的太过用力,肚子咕噜响了一声,他弯起眉毛轻笑。
    我狠狠瞪他一眼,余光看到墨白身后走来阿央的身影,我欢喜地跑过去问她早饭买的什么,她十分抱歉地盯了我良久,挠了挠头,说:“我正想跟你说这事……银子花完了……”
    肚子恰到好处地长鸣了一声,鸣出山路十八弯。
    墨白不急不缓地走来我旁边,笑着低头看我捂住肚皮,故意调笑:“饿了?”
    这副看热闹的眉眼将我激怒,这个人,他总爱看别人出丑,还总是一副嘲笑模样。我气的把脸偏向一边,大叫一声:“不饿!”刚叫完,肚子也跟着大叫了一声。
    “真不饿?”他声音含笑。
    我绝不能没骨气地就此认输,继续扭着脖子:“真不饿!”结果肚子又不争气地惨叫了一声。
    耳畔传来脚步声,越来越远,听到轻飘飘一句:“你最爱吃的油酥糕。”
    我惊讶地回过头,他手中的食盒已捧在阿央怀中,盖子半开,油酥糕整齐排列在里边,他已走下台阶。我小跑几步拽住他,他低头,我羞红了脸小声对他说:“住下吧。”说完又补充:“房租免了。”
    墨白就这样顺理成章地住在颖王府。
    我还住在栖凤山时就听得九州一位独步天下的剑圣,名曰令狐剑南。所谓高人,首先要有一个配得上高人的名字,显然剑南兄的父母在这一点很有先见之明。相传令狐剑南独创一套醉仙剑,抚琴饮酒间,剑法高山仰止。
    后来得知剑南兄是墨白的朋友,我死缠烂磨让墨白请剑圣来王府一叙,也让我见识见识,结果才知道剑南兄本行是个酿酒的,平时爱研究剑谱,一次朋友聚会喝醉了,众目之下耍了两招,结果此事一传十十传百,传得神乎其神,凡是家里有点台面的都争相重金聘请剑南兄舞剑,请得到剑南兄的顿时蓬荜生辉,身价百倍,剑南兄因此发了横财,将酒铺转卖给他人,改行做了剑圣。
    这件事告诉我但凡称号里加了“圣”字的,事实上并没有人们传说的那么邪乎。
    墨白就另当别论。
    画圣的名号是否名副其实尚且不论,墨白住进颖王府一向深入浅出,却还是在第一时间传到整个凤翔的年轻姑娘耳朵里,这些姑娘整日堵在王府门前哭诉自己爱慕墨公子已久,只求墨公子一幅真迹了作念想,哪怕画个鸭蛋也心满意足。而这些声称爱慕墨白的姑娘各个都不简单,要么亲爹是名震四海的商业巨贾,要么亲爹在朝廷位列三公九卿,那些亲爹没本事的,心里也是爱慕墨公子的,只是没资格在王府门前排队而已。
    出现这种情况绝对在我意料之外,对此我和阿央的一致看法是:这也太夸张了吧……
    于是我私下觉得墨白更适合做情圣,而他博得九州之中画圣的名号,一定是托了他那张脸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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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夙沙炎虽然顺利进宫,可进宫之后又是否能一帆风顺?
    墨白和墨源同居颖王府,看起来关系近了一大截呢,可是他们之间的感情是否真的能有进展?墨源对前世的执念是否能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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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 野心初露

拜墨白所赐,颖王府几乎每天都门庭若市,休假日也不例外,墨白倒是很有主见,从不不轻易将水墨送人,就算千金搬出来的是当朝宰相。然我和阿央却倒了霉,每次出门都有一种被千金们的目光射死一万遍的感觉,让我被迫养成了深入简出,能不出就不出的好习惯。
    墨白说:“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幸运?”
    我说:“幸运你个头。”
    好在后来千金们求不到墨白的真迹,兴致也渐渐淡了,毕竟爱上一个被千万姑娘爱上的男人是件痛苦的事,显然千金们不会让自己痛苦。
    ……
    会昌四年夏,暴雨连下两天两夜,山农摘了新鲜山桃运到凤翔城里,一斤卖到了十六文钱。
    时间就像院里鸢尾花开了又败,四个三百六十五天只是弹指一挥,世人觉得四年漫长光阴用弹指一挥来概括太不恰当,我不知墨白和阿央作何感想,至少对我来说再恰当不过,死人的时间是永恒的,无所谓短暂漫长。
    四年里的确发生了太多事,譬如瑶妃举荐了一个寒门子弟拜兵部尚书,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个叫枕怡的年轻人充兵充粮,锻造兵器,震大唐军威,得到李瀍的重用,两年内官拜宰相;譬如大明宫里死了刚刚满月的小公主,流言说小公主死于后宫妃嫔争宠;譬如雍亲王内盍自命为回纥可汗后,蛮族内部又相继爆发了数场内乱。
    但这些事,亦或朝政、亦或宫廷秘辛、亦或他国战事,对百姓而言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谈一谈就过去。唯有两件事是我最上心。
    一件是阿央常常夜不归宿,我偷偷跟踪才发现她是跟一位紫衣公子约会,公子身材高大,玉树临风,我未看得相貌,也不知长得好不好看,不过我看着好不好看没什么打紧,只要阿央瞧得上眼就好。女大当嫁,我拐弯抹角向她表明我的立场,虽然她曾经是我的婢女,但那只是曾经,现在她已经没有任何义务留在我身边,如果她遇到心上人,只要他对她好,我会准备最好的嫁妆把她风风光光嫁出去。
    她听得出我话中的意思,却从不肯告诉我那个紫衣男子是谁,我想她或许是没有准备好,就像我喜欢湛儿很多年,也一直没准备好承认。
    还有另一件事,就是李瀍自登基之后一直在倾全国之力查一个人——李怡。
    这个人着实复杂,我不能很准确的给他一个定位。他是我父皇的弟弟,女婢所生的庶子,虽辈分上我喊他一声皇叔,实际上他比我还要小一岁。父皇当年是嫡长子即位,李怡一个庶子根本没有夺嫡的资格,当年父皇和其他皇叔为争夺皇位闹得翻云覆雨,他却从不涉及其中。后来父皇登位,几乎杀光了所有曾经和自己作对的兄弟,但却看在李怡从无夺位之心的份上,不仅放了他一条生路,反倒加官进爵,封为光王。
    这正是李怡高明的地方。当年的李怡不仅比其他皇子小很多,而且没什么地位,更没什么实力,若那时就和其他兄长一争天下,恐怕第一个就会被捏死,所以他作壁上观,看着父皇把其他兄弟一一杀死。父皇登基后,给了他爵位,并将他的生母追封为夫人,从那之后他也算作名正言顺的皇弟。
    那,就是他显露野心的开始。
    无论朝堂还是后宫,他开始结交自己的势力,这时候父皇才明白,李怡不想跟自己争皇位,却想跟自己的儿子争皇位。
    然而还没等到他和湛儿争皇位,他就因一桩事而被排挤出朝廷。
    那一桩事,源于李瀍。
    彼时父皇患上咳疾,早朝荒废,有朝臣提议将李怡册封为皇太弟。父皇当时已经有四个儿子,却没人提议册封太子,而是要册封皇太弟,这让父皇很是恼火,但李怡当时在朝中已经一呼百应,父皇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打压他的势力。
    恰巧那时候李瀍迷上刀剑之术,整天拿把长刀在御花园里挥来舞去。又刚巧有那么一个风和日丽的晌午,李怡经过御花园,李瀍拿着刀不偏不倚正向他刺去,他本能的拔剑防卫,却不小心刺伤了李瀍。
    那日我和湛儿正在御花园里画牡丹,听到阿瀍哭啼后立马奔过去,就看见阿瀍倒在一滩血泊里,而李怡手里握着剑,剑尖还有一抹嫣红。好在当时我和湛儿到得及时,保住了阿瀍一条小命,男孩子身子骨硬朗,也没留下什么后遗症。
    当时的我很快也就明白过来,这一切都是一个局,包括那天湛儿执意带我去御花园画牡丹,都是为了能在第一时间将李怡人赃俱获。
    父皇得知李瀍被李怡所伤后,当即下令将李怡处死。毕竟给他扣上了一个蓄意刺杀皇子的罪名,大臣们再怎么护着李怡,也没办法求情。但御林军到李怡府上抓人的时候,李怡已经不见了踪影,从那之后就再也没出现过。
    时过多年,不管李怡是否还在人世,李瀍想要为这件事求一个结果。
    很多时候,人们为已经过去的事求一个结果,只为了心中一席安稳。
    阿央和紫衣公子约会,墨白在房中专心研究画理,我被大雨困在房间百无聊赖,趴着窗户观赏庭院里的葡萄藤被狂风暴雨折磨地东倒西歪,伴着雨点敲打石阶的节奏快要睡着,房檐外忽有一只白鸽飞进来。白鸽羽毛被淋湿,飞不起来,奋力扑扇着翅膀撞到葡萄架上,摔到地上拼命挣扎。
    鸽子腿上绑着竹筒,是只信鸽,纳闷怎么会有人在大雨天里飞鸽传书,若不是事情十万火急就是传书人脑子不正常,正纳闷时墨白已撑伞走进雨里,将白鸽抱起,我凑过去,他正阅读从竹筒中取出的字条。
    我揣了把纸伞,一面揣测是否又是某位友人邀墨白赏花赏月赏姑娘,一面好奇地凑过去。
    白鸽不停抖动,将羽毛甩干,墨白把信鸽装进鸽笼,拎着鸽笼回屋正被我拦住去路。
    “等雨停了,随我去一趟令佛山罢。”
    在家憋了许久终于能够出去抻抻筋骨,我将自己手中纸伞往后一丢,钻进他的大伞下,抬头炯炯看他:“不用等雨停,现在就走好不好。”
    “……”
    墨白没理会我,提笔写下漂亮的字迹:天晴之日必来赴约。
    随后将字条卷成筒状塞进竹筒里,重新绑在信鸽腿上,推开窗呼啦一声将信鸽抛向空中,可怜的信鸽意识到自己又要在雨中艰难跋涉,被放飞时痛苦地哀叫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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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大们尽情猜猜这个“枕怡”的来历吧~别忘他是瑶妃举荐的哦~
    明晚八点小女在此恭候大大们光临~

  ☆、第三十八章 浮生一梦

善解人意的上天在傍晚就将天空放晴,晚霞万丈,从凤翔一直铺展到令佛山。
    墨白收到的字条中说有一幅绝世墨宝现在令佛山上的浮生寺中,由于某种原因毁坏了一部分,若天下还有能修复此墨宝之人,唯独当今画圣,所以想请墨白出手相救。
    据我四年对墨白的理解,千金来求他作画他都淡然相拒,如今要远赴山中救画他却乐意之至,实在难懂,但一想到他曾不远万里赴山东求来子虚图一观,信中所说绝世墨宝必然更要一睹风采。
    时节正值盛夏,山间却清凉无比,满山佛头花盛开,花白似雪,大雨将伸向山路的树枝砸的低垂下来,青石阶上积攒着一汪汪小水潭,墨白拾了根粗木棍拨开挡路的木枝,我跟在他身后拾阶而上,欣赏沿途桃树高大粗壮,茂密的叶子中隐藏着鲜美可口的山桃。
    他突然停下,我专心欣赏沿途仙桃,没有及时发现,一头撞到他身上,连忙后退躲闪,忘记身下是一千多级台阶,还以为走在平地上,一脚踩空,幸好墨白身手好,及时拉住我。他身子前倾了很大角度,自己已是快要倾倒,却还能稳稳托住我的腰肢,真是个高难度动作,他目光盯着我保持该动作数秒,直到看的我脸红才心满意足地收起目光,稍一用力将我拽回来,打哈哈道:“馋的连路都不看了?”
    欣赏我的窘容是他最大的乐趣,而我却总没出息地让他得逞。
    我卯足了劲瞪他一眼,决定不理他,转脸攀山而上,刚走两步身后声音带着笑意:“你这么喜欢吃桃子?”
    话音落下面前伸出一只手臂,修长莹白的手,好看的像白玉雕成,手中握着一颗鲜美水灵的山桃。
    顿时眼睛放光,口水就要流下来,可刚刚被他嘲笑嘴馋,此刻要说喜欢他一定更加嘲笑我,我才不能让他继续嘲笑。“不喜欢,一点也不……”
    还没说完就被他手中的山桃堵住了嘴。
    我原本就对桃子没有招架力,何况现在已经送进嘴里,实在不能再拒绝,流着口水一口咬下去——啊……
    什么味道都没有……
    嘴里塞满桃子,我可怜巴巴地回头瞅着墨白。我已经没有味觉,我却将此事忘得一干二净。
    他看到我一副要哭的模样,好奇问:“不好吃?”
    我原本想大叫一声难吃,又一想,这桃子他亲手摘下来又亲手喂给我吃,若是湛儿也能为我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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