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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血腥的盛唐-第2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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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王忠嗣生长在宫中,与太子李亨从小一起长大,关系亲密,所以李林甫就授意手下人指控王忠嗣,说他之所以违抗圣命,消极避战,目的就是为了保存实力,然后再拥兵尊奉太子。

尊奉太子干什么?

当然是篡位登基了。

玄宗闻奏,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当即下诏解除了王忠嗣的兵权,并命他即刻回朝,接受御史台、刑部和大理寺的三堂会审。

很显然,李林甫在这起案件中采取的手法,跟去年的韦坚案一模一样,都是一边铲除威胁他地位的政敌,一边把火引向东宫,打算借机扳倒太子。

上次是企图一石三鸟,这次是准备一箭双雕。

然而,李林甫的如意算盘再次落空了。

三法司刚一开审,玄宗就给这起案件定了调子。他说:“吾儿居深宫,安得与外人通谋?此必妄也!但劾忠嗣沮挠军功。”(《资治通鉴》卷二一五)明确宣布此案与太子无关,只须追究王忠嗣阻挠军事行动的罪责。

虽然这些年来,玄宗对李林甫打击异己的行为一贯采取了默认和纵容的态度,但在废黜太子的问题上,他却始终保持坚定的立场和难得的清醒,从未被李林甫的谗言蛊惑。这其中的原因,首先当然是因为太子一直夹着尾巴做人,没什么真正的把柄落在李林甫手里;其次是因为东宫每次遭遇险情,都有高力士在玄宗面前力保;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当然还是在于玄宗本人的态度。

对玄宗来说,宰相与东宫关系不和对他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只有这两股政治力量互相牵制,他才能坐稳自己的皇位;只有他们一直处于剑拔弩张却又相持不下的状态,玄宗才能让自己始终处于仲裁者的地位,也让自己的皇权始终保有决定性的力量,从而对双方都形成一定的制约和威慑,进而维护政治上的平衡与稳定。

这就是玄宗的帝王术。

假如李林甫和太子李亨不是目前这种敌对状态,而是成为政治上的盟友,那玄宗势必落入危险的境地。因为太子已经年近四旬,其迫切渴望入继大统的心态可想而知。倘若有了宰相做靠山,他就完全有可能动用武力迫使玄宗下台。作为一个靠政变上台的皇帝,玄宗这方面的神经特别敏感,所以绝对不会让宰相和东宫拧成一股绳。

而居于同样的理由,玄宗也不会让李林甫真的把太子整垮。因为李林甫的权势已经非常大了,从玄宗即位以来,还没有哪个宰相拥有他这样的权势,倘若再让他扳倒李亨,另行拥立太子,那他的权力岂不是大过天了?日后还不得把皇权玩弄于股掌之中?所以玄宗绝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况出现。

综上所述,除非太子李亨自己出了问题,否则不管李林甫再怎么折腾,其结果都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太子李亨总算又躲过了一劫,但是王忠嗣这回却是在劫难逃了。

负责审讯王忠嗣的官员都知道,皇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所以,他们都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做。

很快,三法司就得出了结论——王忠嗣“沮挠军功”属实,论罪当诛!性命攸关的时刻,有个人站出来替王忠嗣说话了。这个人,就是当时正在大唐军界冉冉升起的新星——时任陇右节度使的哥舒翰。

哥舒翰,西域突骑施人,将门之后,其父哥舒道元官任唐朝的安西副都护。由于父亲官位高,家境殷实,所以哥舒翰就成了典型的“富二代”,天天游手好闲,领着一帮纨绔子弟到处瞎混,除了喝酒就是赌博,几乎没干过一件正经事。

不过,哥舒翰也不是完全没有优点。他性格豪爽,仗义疏财,重然诺,好任侠,天生就是当大哥的料。

哥舒翰就这样逍遥自在地混到了四十岁。直到有一天,他老爸死了,他才从浑浑噩噩的生活中猛然清醒过来。哥舒翰知道,再这么混下去,迟早有一天会坐吃山空。无奈之下,他只好跑到京师,准备找一份差事养活自己。没想到,在长安整整住了三年,身上的积蓄差不多花光了,他却连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也没找到。有一次,不知道因为什么事得罪了长安县尉,还被对方狠狠羞辱了一番。

到这一步,活了大半辈子的哥舒翰才真正意识到了生存的艰难,也开始模模糊糊地思考做人的意义。最后,哥舒翰痛定思痛,毅然决定到边疆从军。(《旧唐书·哥舒翰传》:“慨然发愤折节,仗剑之河西。”)

此时的哥舒翰恐怕连自己也不会想到,四十多岁才当兵的他,竟然在短短几年后就成了享誉朝野的名将。

哥舒翰到河西从军后,在攻克新城(今青海门源县)的战役中一战成名,从此崭露头角,历任衙将、大斗军副使、左卫郎将。有一次,吐蕃军队大举入寇,哥舒翰奉命在苦拔海一带进行阻击。两军遭遇时,吐蕃人分成三个纵队,从山上向下冲锋。哥舒翰一马当先,与敌人展开激战。交战中,哥舒翰的长枪折为两段,可他毫无惧色,毅然手持断枪奋勇拼杀。吐蕃士兵一个个被他挑落马下,“三行皆败,无不摧靡”。经此一战,哥舒翰更是声名鹊起。

天宝六年,哥舒翰因屡建战功而擢升陇右节度副使,兼关西兵马使、河源军使。

就是在这一年,哥舒翰赢得了著名的积石山战役。

积石山,位于甘肃省西南部,处在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界地带,坐落于黄河之滨,峭壁千仞,危石险峰,是保卫陇右地区的重要屏障,唐朝常年在此驻军屯田。当时,每当积石军的麦子熟了,吐蕃必定发兵袭击,将粮食抢劫一空。年年如此,当地驻军莫之能御,嚣张的吐蕃人便把这个地方叫做“吐蕃麦庄”。

天宝六年十月,哥舒翰决定在此打一场伏击战。他亲自率部进驻积石山,同时命副将杨景晖等人率兵埋伏在山外。这一次,吐蕃出动了五千骑兵,仍旧像往年那样大摇大摆地前来抢粮,哥舒翰突然出击,一下子就将猝不及防的吐蕃军队杀得人仰马翻。吐蕃残部匆忙抱头鼠窜,又被早已埋伏在山外的杨景晖截断了退路。哥舒翰一马当先,挺一柄长枪紧追不舍,每追上一个敌兵,就用枪头拍拍对方的肩膀,等敌人骇然回头之际,就一枪刺入咽喉,然后把整个人挑到三到五尺的空中,再重重掷下。

哥舒翰有一个小家奴,名叫左车,年纪才十五六岁,但臂力惊人,每次出战,都会扛一把大刀跟在哥舒翰身边,主子一路挑人下马,他就一路砍人脑袋。哥舒翰挑一个,他就砍一颗,每战皆然,配合默契。对吐蕃人来讲,这主仆二人活脱脱就是一对凶神恶煞!

积石山一战,吐蕃全军覆没,五千骑兵没有一人生还。

从此,吐蕃人再也不敢来光顾这座“麦庄”了。

通过数年的浴血奋战,哥舒翰迅速成为大唐军界中最引人注目的后起之秀。

玄宗当然也注意到了他。

天宝六年十月末,玄宗在骊山华清宫亲自召见了哥舒翰,一番交谈后,对他非常欣赏,旋即擢升他为陇右节度使,兼鸿胪卿、摄御史中丞。此时,王忠嗣正被关在诏狱里,接受三法司的审讯。

就在哥舒翰奉召入朝前,王忠嗣麾下的许多将领就建议他多带些钱,以便入朝打点,想办法营救王忠嗣。可哥舒翰很清楚,王忠嗣此次犯的事,绝不是靠区区金钱的贿赂就可以摆平的。因为他得罪的不是别人,是当朝天子。所以,哥舒翰两手空空就上路了。他知道自己该用什么办法解救王忠嗣。

得到陇右节度使的任命后,哥舒翰照例要入宫拜谢。他借此机会,极力向玄宗陈述王忠嗣的冤情。玄宗不耐烦,起身就走,哥舒翰紧跟其后,并且一步一叩首,声泪俱下地请求——愿以自己的官爵替王忠嗣赎罪。到最后,玄宗终于被感动了,只好网开一面,下诏贬王忠嗣为汉阳(今湖北武汉市)太守。

王忠嗣虽然逃脱了天子的翻云覆雨手,但却没能逃过死神的魔爪。天宝八年(公元749年),王忠嗣在地方太守的任上暴卒,年仅四十五岁。天宝初年最耀眼的一颗将星就此陨落。

天宝八年六月,也就是王忠嗣刚刚去世不久,玄宗就再次下令,命哥舒翰集结了六万大军强攻石堡城。哥舒翰苦战多日,最终以牺牲数万将士的代价,攻下了这座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的坚城。

当哥舒翰踩着遍地的鲜血和尸骸登上石堡城的一瞬间,不知道他的内心深处会不会闪过一丝疑惑——这么干,值得吗?

其实,如果玄宗肯采纳王忠嗣的建议,在石堡城后方的积石山一线构筑防御纵深,就能有效阻止吐蕃向东扩张,那么石堡城的战略地位就不会那么重要了。可惜在玄宗眼里,石堡城早已不止是一座边境要塞,而是他鹰扬国威、炫耀武力的对象,更是他的盛世棋盘上不可或缺的一枚棋子,所以他才会不惜一切代价占有它。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据史料记载,吐蕃守卫石堡城的士兵只有区区数百人,而且战后被唐军俘虏的就有四百,可见战死者最多也就几百个人。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石堡城一战,唐军与吐蕃的伤亡比是100:1。

一切正如王忠嗣当初的预言:“若顿兵坚城之下,必死者数万,然后事可图也。臣恐所得不如所失……”(《旧唐书·王忠嗣传》)

当然,王忠嗣已经看不到这一幕了。

倘若王忠嗣地下有知,不知道会作何感想。他是该为自己的不幸言中而摇头苦笑,还是该为自己的一语成谶而扼腕伤悲?

没有人知道。

也许,只有飘荡在石堡城上空的数万唐军将士的冤魂,才能真正理解王忠嗣。而活着的人,心里除了功名利禄和高官显爵,除了厮杀的快感和胜利的喜悦,还能有什么呢?就算哥舒翰曾经有过一丝困惑,但在建功立业的豪情之中,在加官晋爵的利益面前,这样的困惑也只能是萤火虫试比阳光,只能是一滴水汇入汪洋,跟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天宝中期,当胡将哥舒翰在帝国的西北部跃马横刀、屡立战功的时候,在帝国的东北方,也有一个胡人因为日益显赫的边功而逐渐受到玄宗的赏识和宠幸。

从天宝初年开始,这个胡人就奉玄宗之召,一次又一次来到了富贵浮华、歌舞升平的长安,进入了九重宫阙,登上了金銮宝殿,走到了唐玄宗和杨贵妃的身边,给他们带来了无穷的欢乐和笑声,并很快就成了他们最宠爱的干儿子。

在世人的想象中,这个勇悍的胡人很可能跟其他胡将一样,长着一脸横肉和络腮胡子,说话时其声如雷,顾盼间目露凶光。

可事实并非如此。

这个胡人长得又白又胖,大腹便便,生性幽默诙谐,不管在什么场合,脸上始终洋溢着一个真诚而憨厚的笑容。

由于这家伙实在是胖得有些滑稽,所以玄宗有一次忍不住拿他开涮,说:“你这个胡人肚子里到底装了什么,为何大到这种程度?”(《资治通鉴》卷二一五:“此胡腹中何所有,其大乃尔?”)

他马上一脸正色地回答:“什么都没有,只有一颗红彤彤的忠心!”(《资治通鉴》卷二一五:“更无余物,正有赤心耳!”)

众所周知,这个信誓旦旦地宣称自己硕大的肚子里只有赤胆忠心而别无他物的大胖子,就是安史之乱的缔造者、盛世唐朝的掘墓人——安禄山。

第四章安禄山的骚动

【安禄山:偷羊贼的祸福人生】

安禄山,武周长安三年(公元703年)出生,是营州柳城(今辽宁朝阳市)的杂种胡人。说他是杂种并非对他进行人身攻击,而是事实。因为他父亲是西域康国人,历史上称为粟特人,这个民族擅长经商,估计就是因为做生意才来到了营州;他母亲是突厥巫师,姓阿史德,以占卜算命为业。由于安禄山是两个少数民族的混血儿,所以《旧唐书》就称他为“杂种胡人”。

据说他母亲婚后很久没有生育,就到阿荦(luò)山下祈祷,后来果然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婴,便为他取名阿荦山。在突厥语中,“阿荦山”是战神的意思。此时,阿史德女巫当然不会知道,很多年后,这个以突厥战神命名的孩子,将给大唐帝国带来一场生灵涂炭、血流漂杵的战争灾难。

阿荦山的父亲早死,他母亲就带着他改嫁突厥将军安延偃,从此阿荦山就以“安”为姓,并按“荦山”的谐音改名“禄山”。后来,安延偃的部落被打散,安禄山就逃到了幽州,在边境的贸易市场上做了“互市牙郎”。所谓互市牙郎,就是为胡汉各族商人提供翻译和中介服务的经纪人。

安禄山之所以选择经纪人的工作,是因为他有三项优势:一、他父亲是擅长经商的粟特人,他当然也遗传了一些从商的基因;二、他生性狡黠,善于揣测他人心理;三、语言能力超强,据说通晓六种蕃语(还有人说是九种)。

虽然安禄山有这么多优势,但是他做生意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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