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尸走肉之生存法则-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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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荣荣的声音没了之前的开心,带上了一丝哭腔:“我想我妈妈了。”
我一愣,这才想到,刚刚那首歌!该死的,我怎么把这个给忘了。
除去上次荣荣生病时,其他时候她都欢天喜地的,我早就潜意识里将她当成了一家人,亲妹妹,可却把她对父母亲的想念给忘的一干二净。
荣荣抽抽搭搭的哭了起来,或许是想极了父母,一直被她那小小的心灵强压在最深处,今天却被我给引了出来。
我试图哄好她,可根本没用,荣荣懂事的为了不吵醒其他人而压低了哭声,但依然一抽一抽的,不停抹眼泪。
睡在另一边的沈雪叹了口气,做起了身子,有些无奈冲我说:“陈炀你说你,初中就是有名的五音不全,音律全无,这会怎么突然抽风要唱歌,唱就唱吧,你说你唱啥不好,还偏唱这个。”
我有些尴尬的透着黑看了沈雪一眼:“你都说我抽风了,抽风时候干的事能用常人思绪理解么?”
“服了你了。”沈雪无奈的回了我一句后,起身走了过来,将一直抹眼泪的郑荣荣给抱到了怀里。
沈雪和荣荣呆一起久了,摸通了该怎么哄她,蓉蓉被她抱在怀里没多久,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为了防止我再弄出什么不靠谱的事情,沈雪干脆将荣荣抱到她那边和她睡一起。
重新躺下身子,我多了一丝郁闷。以后打死也不会再开口唱歌了!
隔着架子另一边此起彼伏的呼噜声虽然有些吵,但我还是睡着了。
这人呐,其实说到底是最能伸缩的,就拿我来说,以前不仅有洁癖而且睡觉要求十分高,温度,亮度,都能影响到我。
可这才几个月过去,我竟然穿着浑身看不出原本颜色的衣服,躺在铺着被子的超市脏地板上,将那些呼噜声当成睡前音乐听。
我记得丽丽和王军刚跟我们回去的那天夜里,我还被丽丽的呼噜声给吵的没法子,跑到客厅躺了一夜。
凌晨,我被沈风给摇醒的时候正在梦里挥舞着大刀砍杀行尸,迷迷糊糊的被弄醒有些分不清现实,眯着眼睛看着蹲在我身边的沈风,下意识的就差点拔刀捅上去。
还好理智思绪回归的比行动快一些。
做起身子,双眼呆滞的发了一会愣,才终于撑着站起身,朝大门外面走出去。
迷迷糊糊中我想着,络腮胡今天质疑的对极了,我就是脑子有病,才会主动申请守夜。
朝外走时,沈风在后面对我说了句:“陈炀,外面来了个小东西,你去瞧瞧,保证你喜欢。”
我困的昏天黑地,胡乱的嗯了两声后就打开了门走出去。
毕竟是冬天了,外面比屋里要冷一些,特别是还刮着寒风。
刚出门,就被一阵冷风给刮的直打哆嗦,脑袋也瞬间清明了不少,将门给带上,我刚准备朝前走,眼神一扫,突然看到门边窝着一团什么毛茸茸的东西。
也不知怎么想的,我瞬间就将那一团毛茸茸定义成耗子,下意识就想尖叫,但在开口之前,我又转念一想…哪来那么大耗子?
暗暗鄙视了自己一通,我猫着腰朝着那团小东西凑了过去,难道刚刚沈风说的小可爱就是这玩意?
还没凑上前,地上那团东西似乎感觉到了我的靠近,身子一动,一骨碌从地上爬起了身子。
我这才看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在看清小东西的脑袋时,瞬间就被萌碎了心。
竟然一只小小的哈士奇,看样子应该是刚出生不超过两个月才对,这个品种的狗一直以来都是我的最爱,时常还在网上查找哈士奇图片,也曾经想过要买一只,但是无奈那时候照顾阳阳已经够让我心力交瘁,实在是没精力分出来再照顾一直狗。
我伸出手又凑上前两步,小家伙和郑荣荣一个样子,也不怕人,小鼻子一耸一耸的就朝着我凑了过来我伸手摸了摸它的小脑袋,绒绒的毛还没长结实,摸上去舒服极了。
蹲在角落里我很快就和小家伙熟悉了,我被它可爱的模样逗的前俯后仰,不停的笑着,完全将守夜这回事给抛到了脑后。
原本我也是临时加进守夜队伍的,那些守夜的黑衣人也干脆不理我,任由我在那跟只小狗玩了整整俩小时!
时不时还有巡逻到门前的黑衣人也伸长了脖子瞧瞧,就在我刚把满地打滚卖萌的哈士奇给抱到怀里,远处传来了几声行尸的吼叫。
周围车顶上立即响起了喀喀喀的上膛声。
原本还正扑腾着的小家伙听到那些叫声后,立即呜呜的叫着,死命的把小脑袋朝我怀里钻。
我安抚的拍了拍小东西的身子,勉强用左手抱住它,右手抽出了匕首,远远的跟着两个,托着枪朝着叫声传来方向走去的黑衣人。
这加油站处于小镇街拐角的位置,视线十分开阔,不用担心大批行尸杀过来太迟发现,但是唯一的缺点就是正对着马路,老是有三三两两的行尸时不时的经过,前半夜睡着前,我就听到外面传来的砍杀声。
行尸数量不多,也就十几只,守夜的黑衣人行动十分默契,留下两个依然守卫的外,其他的纷纷快速抽刀冲了上去。
随着噗噗噗的刺穿脑袋的声音,那十几只行尸很快就倒在了地上,我再次忍不住夸赞‘这群人真不是盖的!’
将匕首插回到包里,我挠了挠哈士奇的小尾巴,看来…我主动要求守夜确实有点多余。
不过那些行尸的出现倒是提醒了我一些一直没注意到的问题。
看这小家伙的身形明显是刚出生不久,而世界变成当前这样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这小家伙的母亲应该是在没人喂养的情况下,独自将它生了下来。
这么久它母亲既然要生存就必定要找吃的和水,吃的暂且不说,单单就水来说,哈士奇虽然是很活泼的狗,但也肯定不会打开瓶装水的瓶盖,也就是说它是依靠着喝可能被感染的水存活下来的。
那这样一说的话,现在就有了两个问题,哈士奇没被感染到底是因为当前这病毒只会在人类之间传播还是说…其实水源根本就不是像电影里拍出来的那样,是第一传染源。
我仔细回想起来最近见过的小动物都是否正常,但仔细在脑海里搜索了一圈后却发现…我已经很久没有注意除了活人和行尸以外的任何东西了。
而关于水源是否没被污染这个问题,我注定就是凭自己没法给出答案的,因为我不能让自己或者身边的任何人去冒险尝试。
抱着哈士奇坐到了车里,外面风刮的实在太刺骨,再说外面也不需要我,他们那么多人一个个都跟开了挂似的。
我就不去瞎凑热闹了。
从后座下面拿了根火腿肠出来,撕开喂给小家伙吃,这小东西瞧着挺可爱,吃相却相当不能入眼,不等我给它掰好,直接凑过来抢,我抬手躲开后,它还敢奶声奶腔的汪汪的威胁我。
我有些汗颜……这小东西和郑荣荣那屁孩子绝对是一个德行!
第四十六章药店
第二天沈风喊我的时候,我已经在车里睡的昏天暗地,哈士奇缩在我腿上把自己盘成了个球,也眯着眼睛打瞌睡。
“昨晚瞧见这小家伙就知道你铁定喜欢。”打开车门,沈风一眼就瞄到了那个圆球。
车里猛地灌进一阵冷风,哈士奇甩了甩尾巴抬起头,被突然出现在车门前的庞然大物(沈风)给吓了一个大瑟缩。
我把它提溜到怀里,跨出车对着沈风笑着说:“蛮可爱的,小模样瞧着人心情好。”
沈风也笑了起来:“一会给荣荣瞧见了,可就得是她的了,不然非得跟你闹半天。”
“反正我也没工夫照顾,荣荣如果愿意和它玩倒好了,给咱们省下来多少看她的功夫。”
沈风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其实话说回来,荣荣应该算是很听话,而且很懂事的了,一直以来都没因为她给我们惹过什么麻烦,有时候一些大人都不如她做得好,年龄虽小却很会替别人考虑,就比如那次生病,明明已经病那么久了,为了不给我们添麻烦,她就硬撑着不说。
虽然造成的后果是让我们更加麻烦,但她的本意总是善良的。
果不其然,睡醒了的郑荣荣原本还因为想起昨晚我唱的歌,而窝在沈雪怀里,露出一副一蹶不振的样子。
但当我抱着哈士奇进到超市里时,她抬眼看到的一瞬间,面部立即以一种让人匪夷所思的速度变换了表情。
蹭的一下从沈雪怀里爬起身,咧着嘴,咯咯咯笑着就冲着我奔了过来。
原本还有些迷迷糊糊的哈士奇,在被郑荣荣用一种夸张的力道,捏着脖子一把抱过去时,吓得啊呜啊呜的直叫唤。
我在一旁又开始汗颜…这小东西不会被郑荣荣给玩死吧?
“咦…陈炀,这哪来的狗啊?好可爱~”沈雪也跟了过来,蹲在郑荣荣身前逗弄毛茸茸的小家伙。
有了沈雪在一旁,我总算是暂时不用替小东西的小命担心,荣荣在抱住它的第二分钟内,快速的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郑易易,美名其曰一人一狗加一起就是郑容易了。
虽然对于郑荣荣擅自将郑易易跟了她的姓,让我很不痛快,但想了一圈觉得还是不应该跟她个小屁孩计较那么多,就干脆偷偷在心里将哈士奇改名为陈易易,这下总算是心里舒服多了。
于是,接下来没经过任何人的同意,我们就擅自决定接纳了这个毛茸茸的小成员。
本以为锁天会继续下命令赶路,我们都已经将东西收拾回了车上,做好了出发的准备。
结果锁天那边却突然传来,留下休整一天的消息。
虽然有些奇怪,油加满了,补给也在这家超市里给添足了到底还要休整什么,但转念一想,毕竟我们是在人家的队伍里,既然领导下命令了,跟着执行就是了。
而且停下休整是多么让人舒爽的一件事~这意味着终于不用在路上时那样,想小便一次都得想方设法让车子停在一块有遮挡体的地方。然后忍着尴尬在众人的目光下躲起来方便。
周围虽然时不时有行尸经过,但毕竟有那么多训练有素的人在守着,所以我放心的让沈雪带着郑荣荣还有郑易易出去玩。
和我一同守夜的那些人都回到超市里面睡觉了,我因为之前在车里睡了会,这会不怎么困,干脆就坐在车里躲外面的寒风。
我实在是个挺怕冷的人,在以前冬天的时候,由于之前住的地方不处于北方,所以没有供暖,我就把空调二十四小时的开着,绝不会让屋里的温度低到十八度以下。
今年这个冬天好在一直以来虽然挺冷,但还没下过雪,温度也没曾低到过什么离谱的程度,裹着棉袄还算能过得去。
锁天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车窗边敲了敲玻璃,我赶忙把车门打开裹紧棉袄:“怎么了?有事么?”
锁天挑了挑眉毛,伸出手指了指我胳膊缓缓开口道:“你的伤得处理处理。”
我瞄了眼周围,应道:“我也知道得处理,保持卫生嘛,可是碘酒没了,纱布也没了,上次你车里的也给拿出来用了,这会没纱布没碘酒,怎么处理?”
锁天没出声,回头打量了周围一圈后道:“这镇子里应该有药店。”
我一愣:“镇子里肯定有药店啊,哪里没有药店,只不过…你要去药店里找纱布和碘酒?”
锁天点了点头,绕到车子另一边打开门坐到驾驶位上。
“喂喂喂,你不是真打算去找吧?那样其他人就知道我受伤的事情了,你相信我没事,你那些…呃…队友可不一定会相信。”
锁天没搭理我,打开车窗冲外面不远处的两名黑衣人摆了摆手,又指了指镇子的马路后,没等那两人反应,就扭开了钥匙。
为了防备万一,所有车子的钥匙都是留在车子上的。
反正这种时候了,我们也不需要去防备会不会被小偷给偷走什么的。
这镇子的集市实在是不算大,锁天开着车几乎绕了小镇一圈后终于找到了一家不大不小的药店。
只不过药店的门是在关着的,店门是卷闸门,门前还有两只血肉模糊的行尸在蹒跚游荡,当然,无论他们的造型丑到什么奇特的地步,也都不会再让我感到害怕或是别的什么,对于行尸,我也算得上见多识广了。
看着它们身上还带着鲜红的血肉,我皱了皱眉,这两人应该是刚被行尸袭击死了不久,因为时间久了的话,血肉就会变成暗黑色,而且呈腐烂状。
我突然想到每次砍杀那些行尸时捅烂它们脑袋的感觉,就像是捅烂一块没皮的西瓜一样简单,而众所周知,头盖骨几乎算的上人身上最硬的骨头,是根本不可能软成那个样子,一些外科手术需要开颅也还得费好大一番周折。
那为什么行尸的脑袋会那么不坚固?
我盯着那两只朝着车子移动过来的行尸看了会,脑中反复思索着,在锁天下车抽刀将那两只行尸砍翻在地的一瞬间,我脑中突然灵光一闪产生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会不会是这次行尸爆发的某些原因,好比说类似于病毒,对人的大脑有某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