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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大乔小乔爱上我-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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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目光纷纷集中在两人身上,唯独童渊心不在焉。

    只见童渊忽然凑到王越身边,低声道:“一坛女儿红,怎么样?”

    童渊心里也没有绝对的把握战胜王越,但是身为酒痴,他忽然想到,如果每个月能多一坛女儿红,那么拼一拼还是值得的。

    王越竖起两根手指头,笑意十足。

    童渊又说了一番话,讨价还价半天,发现王越这只老狐狸寸步不让,打定主意要两坛女儿红。

    “好,两坛就两坛,我还不信了我。”童渊突然豁出去了,毕竟论起单挑,他还从来没怕过谁。

    即使对手是王越,那又如何?

    王越闻言,一副奸计得逞的模样,一张笑脸之上看似信心十足,只有王越自己清楚,在童渊答应之时,王越心中也稍稍泛起了一丝激动的波澜。

    王越知道这两坛酒想赢下来,并不会轻松。

 第一百六十三章 赌注和赌注

    王越和童渊两人都爱酒成痴,同样的,也好武成痴。

    不同的是,王越更喜欢剑。

    童渊则更钟爱枪。

    这就像男人喜欢女人,有人喜欢骨感匀称,偏偏也有人喜欢丰满圆润。

    这是个人喜好,并不冲突矛盾。

    王越的剑术登峰造极,童渊的枪法也是无出其右,两人俱是当世枪剑双绝的代表人物。

    若不是因为长枪带在身边太过笨重,刘敢兴许也会考虑,跟童渊学习一下枪法。

    不过刘敢也清楚自己习武太晚,已经错过了最好时期,他注定成不了王越这样的宗师级高手。

    所以,他从来没有把过多的精力放在练剑之上。

    孙仁献和孙朗的比试,最终还是孙仁献技高一筹。

    孙朗输了,桥封还不服气,心高气傲的拉着冯则下场一较高下。

    结果两人还没开打,王越和童渊已经打起来了,他们要争两坛女儿红。

    “刘大哥,我师父怎么打起来了。”

    孙仁献小跑到刘敢身边,虽然在问刘敢,目光却落在场下的剑光枪影之上。

    刘敢瞧了孙仁献一眼,只见少女满头大汗,微微喘息,显然即便赢了孙朗,也费了不少力气。

    “你师父跟我师父赌了两坛酒。”刘敢道。

    “两坛酒?这酒有那么好喝吗?居然为了两坛酒打架,真幼稚。”孙仁献没有喝过酒,不知是什么滋味。

    “幼稚好啊,幼稚的人才活得快乐。”刘敢微微一叹,心情忽然变得有点低落,因为他忽然想起了小乔。

    小乔有时候就很幼稚,但是她活得很快乐。

    刘敢不够幼稚,所以他活得很累。

    “刘大哥,你怎么了?”孙仁献关切问道。

    “我没事。”刘敢强颜欢笑,问道:“仁献,你觉得他俩谁会赢?”

    孙仁献心知刘敢有话憋在肚子里不想说,她有心追问清楚,但是也知道此时的场合不对,问太多反而不大合适。

    此时王越和童渊斗的平分秋色,孙仁献也看不出谁能赢下胜利。

    “他们赌酒,不如我们也下个赌注?”孙仁献忽然脑洞大开,说道:“我赌我师父,你赌你师父,怎么样?”

    “小小年纪什么不学,学赌博不好吧。”刘敢摸了摸鼻子。

    “哼,你是不是怕输不起呀。”孙仁献道。

    “这么浅显的激将法,你认为我会上当么?”刘敢笑道。

    “哎呀,你真没劲,就说赌不赌吧。”孙仁献不满道。

    “你先说赌什么。”刘敢不急不缓道。

    “嗯,待我想想。”孙仁献低头沉思,说道:“输的人要答应对方一件事。”

    “那怎么行,万一你提一件我做不到的事怎么办。”刘敢一口拒绝。

    “又不一定是你输,还有你怎么比女人还胆小,这样可不是我心中那个,敢作敢当的大英雄。”孙仁献道。

    “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大英雄,我是个小鼻子小眼睛的小男人。”刘敢笑眯眯道。

    “不行,你必须答应,不然我就告诉桥姐姐,说你欺负我。”孙仁献道。

    刘敢默然无语,大乔倒是很宠孙仁献,可以说除了小乔之外,大乔最宠爱的就是孙仁献。

    “行吧。”刘敢思付一番,最终答应孙仁献的赌注。

    在刘敢心里,孙仁献只是个小孩子,即便真要求他什么事,也不会是什么大事。

    再说了,这场单挑还没比完,也不一定就是刘敢输。

    王越的本事,刘敢还是清楚的,看王越无数次,至今罕逢敌手。

    童渊虽然厉害,对上王越却不好说了。

    只见两大宗师一个使枪,一个用剑,你劈我一剑,我回你一枪,攻势如潮,守势稳固,两人之间有来有回,半晌看不出谁占上风。

    “这都打了半个时辰了,这么打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

    “童渊的出枪速度好像慢了。”

    “王越也一样,两人都力竭了。”

    “精彩,我从未见过这么精彩的决斗!”

    ……

    众人滔滔不绝的展开讨论,有的人眼睛都快看花了,仍然舍不得挪开目光。

    孙朗和蒋氏兄弟站在一旁,观战的同时,纷纷握起武器比划起来,似是在学那些精妙的招式。

    又斗了半个时辰,王越和童渊几乎都有些力不能支。

    “接下我这一招,算你赢!”

    童渊忽然放出狠话,手中银枪宛若长龙升天。

    孙仁献笑道:“我师父要出绝招了,你输定了!”

    刘敢眉头微皱,紧盯前方动态,不言不语。

    就在众人期盼童渊能甩出什么惊世骇俗绝招的时候,王越忽然动了。

    他脚下速度其实并不快,人们不眨眼仍然能够看清楚,但是王越的手上动作,却是快若鬼魅,有影无踪。

    快!

    太快了!

    众人大吃一惊,因为这一剑实在太快,令人眼花缭乱,令人目不暇接,令人忍俊不禁拍案叫绝!

    刘敢也是从未见过如此快剑!

    王越一剑挥出,童渊呆若木鸡。

    童渊的绝招才一起手,便被王越一剑封锁,死死顿住。

    好气啊!

    童渊要使的绝招乃是百鸟朝凤枪,可是遇上王越,竟然连出招的机会都没有。

    “承让了。”王越抱拳一笑。

    “厉害,心服口服。”童渊长叹一声,大摇其头。

    “童老弟,别忘了每个月两坛女儿红。”王越气喘不止,却仍然不忘赌注。

    “每个月两坛是你说的,我说的是两坛女儿红。”童渊喘息道。

    “你小子,耍无赖是吧?”王越吹胡子瞪眼睛。

    “我可没耍赖,不信你问问你徒弟,他可听到的。”童渊狡辩道。

    王越看了刘敢一眼,哼道:“少来打马虎眼,说好的每个月两坛,别想赖账。”

    刘敢站出来充当和事老:“好了好了,不就是女儿红嘛,以后我这的女儿红,您二位随便喝,管够。”

    童渊顿时一喜:“当真?当大王的就是不一样,豪气!”

    王越不爽了:“白让你小子捡了大便宜。”

    刘敢倒是真不差几坛女儿红,如今旗下的女儿红销量遍布扬州、徐州、荆州、豫州等四大州县,各地商铺老板争相哄抢,随着女儿红的名气增大,女儿红的出厂量也一天比一天赠多。

    可谓是名利双收,水涨船高。

    大乔每个月数钱算账都会算错好几次,没办法,销量太大,数目甚广。

    童渊输了,孙仁献也跟着输了。

    赌注要不要兑现呢?

    孙仁献倒是落落大方,主动认输:“我输了,你说吧,想要我答应你什么事?”

    刘敢微微一笑:“先欠着吧,等哪天我想好了,再找你讨还。”

    孙仁献道:“那可不行,过时不候。”

    “你这是要逼我呀。”刘敢眼珠一转,笑道:“这样吧,你换身裙子穿给我看,很简单吧。”

    刘敢这么说是有原因的,孙仁献自从来了庐江之后,几乎一直都是一身男孩子打扮。

    听大乔说,孙仁献的衣柜里甚至没有一件裙子,都是一些紧身练武的衣服,要么就是男款的长袍子。

    孙仁献似乎不喜欢穿女人的衣服,也许她认为这样就可以和男子一样。

    可惜的是,她骨子里身体上始终还是一个女孩子。

    女孩子,还是穿裙子最好看。

 第一百六十四章 山野乡村的冲突

    寿春以南,无名小村。

    这是一座人烟稀少的荒山村落,整个村子三面环山,人迹罕至。

    每隔一段山路,路上零星的就能看到些许茅屋。

    时至黄昏,在羊肠山道上,两匹骏马一前一后飞驰而来。

    这骏马上的两人,便是从寿春逃出来的小乔和赵云。

    为什么说是逃?

    因为两人得罪了袁术的女婿黄猗,被黄猗派兵一路追踪,无奈之下这才进了这荒山野村。

    眼见天色渐黑,赵云提议先找个地方落脚。

    两人下了马,敲响了一户人家的大门。

    这家户主是一位中年汉子,姓鲍名平,还有一位姿色秀丽的妻子,李氏。

    这李氏挺着大肚子,一看便是身怀六甲。

    鲍平人挺热情,不但为赵云和小乔提供暂住之所,还为两人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来,二位兄弟尝尝,这是我昨天刚打回来的兔子肉。”

    鲍平含笑而语,一边为赵云倒酒,一边说道:“我家娘子最擅长的就是做这兔肉,你们今天有口福了。”

    小乔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赶紧尝了一口。

    “好吃,嫂嫂手艺高明。”小乔由衷赞道。

    虽说小乔是从小吃惯了大鱼大肉的主,却也头一次吃到如此美味的兔肉。

    这手艺比起许多大厨来,也是丝毫不会逊色半分。

    小乔边吃边道:“这兔子肉做的这么好吃,嫂嫂不如跟我去庐江,好让我那姐姐姐夫尝尝,什么叫人间美味。”

    “喜欢吃就多吃点。”李氏微微一笑,主动给小乔夹了一块兔子肉。

    “小兄弟是庐江人士,怎会来到此地?”李氏随口问道。

    “就你话多,吃你的菜。”鲍平虽然在指责李氏,手上却给她夹了一块肉,夫妻俩的感情看上去相当不错。

    赵云拖了拖腮帮子,若有所思。

    鲍平双手青筋毕现,老茧满布,一看便是常年使兵刃的练家子,这样的人决计不是什么寻常的山野村夫。

    赵云虽然心有疑问,但是也明白他们终究只是萍水相逢,很多问题也不方便问出来。

    四人用过晚餐,天色也整个漆黑一片。

    茅屋不大,所以赵云和小乔被安置在隔壁的一间柴房之中,这是李氏平常生火造饭的地方。

    柴房很小,倒也足够两个人平躺,可是赵云却无法静下心来入睡。

    因为男女有别。

    “你睡吧,我去门外守夜。”赵云主动退出柴房。

    小乔也没客气,直接倒头就睡,赶了一天的路,她已经浑身乏力。

    小乔是睡着了,赵云在门外来回度步,心事重重。

    这时,鲍平从房中出来小解,正好看见了赵云。

    “赵兄弟这么晚了,怎么还没歇着?”

    鲍平来到赵云身边,随口聊起来:“赵兄弟应该不是一般人吧。”

    鲍平也是心思缜密之人,赵云所骑的白马,一看就不是普通品种,何况赵云马上还挂着一把长枪。

    这年头,携刀带剑的人倒是不少,随身带着一根长枪在身上的,却是极为罕见。

    “鲍兄也不是普通村夫吧。”赵云深深地看了鲍平一眼。

    “那你还真猜错了,现在我还真是个普通村夫。”鲍平微微一叹。

    现在是普通村夫,那便是说,从前不是普通村夫咯。

    赵云听出了这话的言外之意,问道:“鲍兄何以沦落至此?”

    鲍平笑道:“沦落?”

    赵云抱拳道:“在下失言。”

    鲍平摆摆手:“这天下不太平啊,我只是过腻了打打杀杀的日子,现在这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挺好的。”

    赵云沉默不语,他能明白鲍平的选择。

    有的人喜欢乱世,天下越是混乱他们越是喜欢,而有的人就喜欢和平没有纷争的生活,与世无争就是他们的一生夙愿。

    “听口音,赵兄弟应该是北方人吧,怎么来南边了?难道是因为那位姑娘?”鲍平问道。

    “鲍兄看出来了!”赵云有些意外:“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小乔现在的装扮,看起来和一个男子没有太大区别,换做不知内情的人很难发现,至少之前的赵云就看不出来。

    “猜的,现在看来,我猜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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