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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大乔小乔爱上我-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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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指点江山神气活现的父亲去哪里了?

    糜竺凝视着糜贞巧笑倩兮的姣好面容,一个念头忽然在他脑中闪过。

    糜竺对女儿道:“贞儿,你觉得刘玄德此人如何?做你的夫婿可算般配?”

    糜贞俏脸一红道:“爹,你怎么突然问这个,你叫女儿如何回答。”

    糜竺道:“说出你的心里话就行。”

    糜贞沉吟片刻,说道:“刘玄德是大英雄,女儿虽然崇拜英雄,但是女儿更想嫁给自己心仪的如意郎君。”

    糜竺问道:“你的如意郎君是谁,他叫什么名字?”

    糜贞幽幽道:“我也不知道,我还没遇到心仪的人。对了爹,你还没告诉我刚才那人到底是谁啊?”

    糜竺长长一叹道:“他是我们糜家命运的掌控人,今天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给我的,你说他是什么人?”

    糜贞震惊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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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 大乔要寻夫

    江东孙刘之战如火如荼之时,豫章太守朱皓被笮融计杀,笮融代理郡事。

    扬州刺史刘繇看透笮融本性,起兵攻打笮融,融不敌而逃,辗转数县后率军投入孙策麾下。

    孙策打下秣陵后,一面大肆征兵扩军,一面遣使于溧阳吴景,让吴景继续拖住刘敢大军。

    吴景有过教训,知道刘敢大军战力不容小觑,所以他不敢与刘敢单独展开大战。

    此时的吴景有一万军士在手,以溧水为界,将刘敢大军拖在溧水以南。

    “父帅,我们终于有机会为哥哥报仇了!”

    吴祺站在吴景身边说道,他们父子三人前后都败在刘敢手中,父亲吃了一场败仗,弟弟兵败被擒,哥哥更是被敌方大将斩杀于阵前,他们对刘敢可谓是恨之入骨。

    吴景两鬓以白,长子吴奋的死令他痛心疾首,短短数月,整个人看起来仿佛苍老了十岁。

    吴景盯着自己唯一的儿子,沉声道:“祺儿,以后我吴家就要靠你一个人了,你一定要争气!袁术那里我们不能再回去了,伯符是你姑父最器重的孩子,你要好好辅佐他,以他的能力,将来一定会称霸整个江东!”

    吴祺连连点头。

    吴景又道:“说起来,这刘敢也算百年难得一遇的将才,如果给他一点时间发展或许可以与伯符一争高下,可惜他遇到的对手是伯符,是堂堂江东猛虎破虏将军的儿子,他注定要成为伯符的踏脚石!可惜你大哥已经看不到那一天……”

    吴祺第一次见到父亲眼中流出泪水,不由心生感叹自己的父亲是真的老了。

    庐江郡,皖城。

    大乔轻纱遮面,急急忙忙地出了桥府,才一出门,一位不速之客便已悄然而至眼前。

    “陵容。”

    来人是陆儁,自从上回大乔将他骂走,他已有好些日子没来了,但是不论时间过去多少,他还是一副风度翩翩的谦谦君子模样,如果选夫婿就是单论外貌和气质,那他的确是上上之选。

    大乔颇为意外地看了陆儁一眼,她没想到陆儁还会来见她,疏远道:“有事吗?”

    陆儁尽量靠近大乔,说道:“都这么久了陵容还在生我的气?不管怎么说我们两个都是一起长大的,你就不能对我有个好点的脸色吗?”

    大乔想到桥家与陆家的关系,不禁轻轻一叹:“小女子如今已是有夫之妇,陆公子若是没有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

    语毕,大乔转身而去。

    陆儁连忙绕到大乔前面,浓眉大眼紧紧凝视着大乔肌若凝脂的俏脸。

    大乔不动声色地退开一步,不悦道:“陆公子还想干什么?”

    “其实我这次来皖城是向你告别的。”陆儁轻叹了一口气,缓缓道:“我打算离开庐江,离开庐江就代表我可能很长时间见不到你,你就一点不想知道我要去哪里吗?”

    见大乔没有说话,陆儁又道:“我打算去南阳。”

    大乔惊讶道:“你想去投靠袁术?”

    陆儁点头道:“你猜对了,袁氏一家四世三公,南阳户籍数百万众,袁公路麾下更是兵精将勇人才济济,而且据我所知袁术手中有一件全天下人都想争夺的宝物。”

    大乔淡漠道:“祝陆公子早日扶摇直上九万里,我还有事,先告辞了。”

    瞧着大乔自始至终都冷淡如冰山的神情模样,陆儁心里感到异常的气愤,他知道这一切都归因于刘敢。

    刘敢文不成武不就,他凭什么能够得到佳人倾心相许?

    陆儁朝着大乔的背影大喊道:“刘无双要完了你知道吗?他马上就要被孙策击败,他会败的一塌糊涂!他一定会死在孙策手上!”

    声音传来,大乔一步也不作停留,头也不回地迈步离去。

    只是,在大乔的心中,此时刘敢的安危忽然令她变得忐忑不安。

    她改变了方向,径直走回了桥府,来到桥渊的书房。

    “爹,你在吗?女儿有事相商。”大乔推门而入,她看到桥渊正在桌前奋笔疾书,眉宇之间也是微微皱起,显然是有什么事令桥渊颇为忧心。

    桥渊让大乔稍等片刻,写完书信后,这才询问大乔所来何事。

    大乔面对桥渊,问道:“爹,夫君与孙策要打仗了是吗?”

    桥渊不由好奇道:“你怎么知道的?”

    大乔不答反问:“夫君会打赢孙策吗?”

    桥渊轻轻一叹,负手背立:“战场上的事很复杂,你一介女子就不要过问了,你也不必过于担心无双,为父自会想办法助他成事。”

    大乔幽幽道:“我怎么可能不担心,我知道他时时刻刻都在危险之中,上次听琴写信告诉我他遇刺的时候,你知道我心里当时的想法是什么吗?我很害怕,我怕自己再也见不到他,我怕自己会永远失去他,好在他那次没有出事,但是现在他又要打仗,他的敌人还是大名鼎鼎的孙策,你让我怎么能不担心……”

    顿了顿,大乔鼓足勇气道:“爹,我想去丹阳,我想在夫君身边陪着他,我不想他独自面对所有的危险,我要和他一起面对一切!”

    桥渊严词拒绝道:“绝对不行,你妹妹不懂事胡闹跑出去也就算了,你也想跟着她一起胡闹吗?一旦你们有什么意外,你让为父一个人怎么活下去?”

    大乔神色激动道:“我会把妹妹送回来的,爹,我求你了,让我去丹阳,我一定要去丹阳,不然的话我会疯掉的。”

    见桥渊依然板着脸不为所动,大乔忽然跪在地上。

    “爹,你若是不答应我,我就一直跪在你面前。”大乔一脸决绝。

    “你!”桥渊一脸怒容,开口便想将大乔狠狠教训一顿,然而当他看到大乔脸上梨花带雨的神色后,心里顿时软了下来。

    “哎,罢了罢了,真是女大不中留啊,大的小的一个个千方百计的都想离我而去,去吧,都去吧,为父一个人也落得耳根清净。”桥渊一阵摇头,语气之中满满的都是无奈。

    “谢谢爹,我现在就去收拾东西!”大乔破涕为笑,欢快而去。

    大乔离开后,桥渊把桥封唤到跟前,细心嘱咐:“桥封,你多带点人,护送小姐去丹阳,一路上多加小心。”

    桥封必恭必敬道:“桥封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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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 孙吴宗室

    秣陵,孙策军大营。

    孙策一袭红色长袍加身,犹如一团炽热的火焰,登高而立,犒赏三军。

    “秣陵一战,我叔父孙静当居首功第一,诸位可有异议?”

    孙策意气风发,朗声说道,台下众将纷纷出言支持,毕竟孙静从头到尾数次指挥攻城大战,首功之名当之无愧。

    “我意任命叔父为奋武校尉,为我都领前方军事。”孙策说道。

    “伯符,我老了,有好机会还是留给你们年轻人吧,我儿孙暠年纪尚浅,我希望他能留在你身边多多历练一番,至于我这个老家伙,还是回富春养老算了。”孙静态度坚决地推辞道。

    众人都感到一阵可惜,孙静的能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其实,在诸位将领里面,孙静的威望也是最高的,这种威望隐隐超过了孙策,再加上他是孙坚的弟弟,也许正是因为众望所归功高盖主,孙静选择退下一线。

    孙静虽然退下了,但是他还有儿子,长子孙暠,次子孙瑜,两人都是前途一片光明的将军之才。

    对于孙静的拒绝,孙策颇为惋惜地叹了一口气,最后也同意了孙静的决定,将富春长的位置空出来腾给孙静的同时,孙暠与孙瑜两人也得到一定的封赏,孙暠更是名正言顺的接收了孙静留下来的部队。

    “孙皎,你哥哥当将军了,真羡慕他,我也好想领兵打仗啊!”

    台下,一名约莫十来岁的小孩,对另一名差不多年纪的小孩子说道,说话的小孩名叫孙翊,他是孙策的弟弟,他口中的孙皎是孙静的第三子,两人因年纪相仿又是堂兄弟,故而经常出双入对无话不谈。

    孙翊年纪不大,却天生勇力过人,同龄人之中没有一人是他的对手,以勇力而闻名,孙家所有人都认为孙翊跟孙策是最像的,孙策因此也一直最疼爱孙翊这个弟弟。

    孙翊羡慕孙暠,孙皎又何尝不是,孙皎看着哥哥威风凛凛地登上高台,幻想着自己有一天也要这样万众瞩目,接受别人或羡慕或嫉妒的目光。

    孙皎道:“比起我哥哥,我更羡慕你哥哥,孙策哥哥一个人统领那么多人,真的很了不起。”

    孙翊笑道:“那是当然,你也不看看那是谁的哥哥,我哥哥是天下第一的大将军,没人是他的对手。”

    一旁,孙权听到他们的谈话,不由插嘴道:“翊弟,不要空口说大话,这天下很大的,英雄豪杰多如牦牛,连爹当年都不敢称自己天下第一,大哥只是打了几次胜仗,怎敢当得起天下第一的称呼!”

    孙权比孙翊痴长两岁,在家中排行老二。

    在孙翊眼里只有大哥孙策,至于孙权他还真没放在眼里,因为打架孙权不是孙翊的对手。

    所以,面对孙权的训斥,孙翊轻哼道:“你个书呆子懂什么,在我心里大哥就是天下第一,等我长大了,我也要跟大哥一样领兵打仗!”

    孙权很想教训一下这个目无尊长的弟弟,但是孙策偏爱孙翊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两人真要发生点什么冲突,孙策肯定也是偏心站在孙翊一边,在这一点上吃过几次亏的孙权心知肚明。

    犒赏仪式很快就结束了,当孙策下台后,他第一时间来到孙翊面前。

    孙策见两位弟弟脸色迥异,顿时知道这两人之间又发生了不愉快,他只当是小孩子吵架不以为意。

    孙策笑道:“正事做完了,我想放松放松,你们几个可有兴趣陪我出去打几只野味,晚上回来也好美餐一顿。”

    孙翊连忙说道:“大哥,我陪你去,我要射一只野猪回来!”

    孙皎跃跃欲试道:“孙翊去我也去,我也要射一只野猪……算了,野猪皮太厚,我还是射一只兔子吧。”

    孙策见孙权沉默不语,不禁问道:“权弟,你呢?”

    孙权虽然也很想去,但是他不想与孙翊待在一起,当下有些犹豫不决。

    孙策一眼洞悉全局,抓起孙权的手,笑道:“一起去吧,人多热闹,把其他几个小辈也叫上,大哥今天为你们一人打一只大家伙!”

    孙权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孙策平常最喜欢的就是打猎,小到老鼠兔子,大到老虎狗熊,还有天上飞的各种飞禽,只要山上有的生物都难逃孙策的利箭。

    孙策把所有打到的动物下锅而煮,还把它们的皮毛制成衣物御寒,他最喜欢猎杀野猪,因为野猪皮糙肉厚一箭射不死它,他喜欢一边追赶野猪,一边一箭又一箭的折磨野猪。

    这个过程孙策很享受,所以对待敌人他也喜欢这样做,胜券在握的时候,他往往不会马上歼灭敌人,他会一点点慢慢击溃敌人的希望、意志,直到敌人恐惧、乞求,然后再给予致命一击彻底断送敌人的命运。

    孙策觉得今天是个幸运日,因为他发现了一只大野猪,而且这头野猪不同以往,它的体型巨大,却有灵敏的步子。

    孙策张弓射箭,一连两箭射出都被野猪躲过。

    “大哥,把这头野猪让给我吧,我帮你把它抓回来。”

    孙翊骑着骏马,一脸笑意地道,他见孙策连续射失两箭,顿时起了好胜之心,心想大哥射不中的猎物若是让我射中了,岂不是证明我比大哥更厉害?

    孙策笑道:“好,不过你千万别放跑了它,我还想着晚上拿它下酒的!”

    孙翊自是一口答应下来,携弓带箭,拍马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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