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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大乔小乔爱上我-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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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日子以来,刘敢和糜竺深入交流多次,讲实话,能得到糜竺的支持,刘敢是既意外又高兴,只是这高兴之下,隐隐有一丝顾虑。

    糜竺是个商人,商人无利不来,糜竺看中刘敢的利是什么,不用说出来刘敢也猜得到。

    糜竺不是第一个想和刘敢政治联姻的人,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刘敢击败袁术之后,威望和声势已经笼罩天下,天下诸侯众多,却无一人能够与如日中天的刘敢相提并论。

    天下所有大家世族之中,如果有什么人是他们最想拉拢靠近的,那么这个人必定是刘敢。

    下到贩夫走卒,上到王公贵胄,如果有这个可能,没有一家人不想和刘敢攀上关系。

    “大王,小妹说过,此生只嫁大英雄大豪杰,放眼这当今天下,也只有大王能当得起这大英雄大豪杰之名!自古英雄配美人,从来好马配金鞍。若拿小妹跟王后比,小妹自然算不得什么美人,但若与天下美人比,小妹也是不遑多让半分!”

    大堂之中,糜竺侃侃而谈,一口气说下来,不但夸了刘敢和大乔,还把糜贞连带着夸了进去。

    客观来说,糜贞的的确确是一位大美人,但是跟天下美人相比较,未免有些夸大其词。

    厉害的是,糜竺夸大的时候把大乔也装了进去,而且把大乔放在了天下美人之上,这是糜竺聪明的地方。

    高帽子人人都爱戴,能不能戴好看了,这里面可是有着很深的一门学问在。

    “子仲口才如此厉害,不去当外交使节真是可惜了。”

    刘敢没有顺着糜竺的话接茬,而是一脸欣赏之色,深深地看了糜竺一眼。

    糜竺苦笑不迭:“大王就别挖苦我了,若我口才真的厉害,也不至于这么多天都说服不了大王。”

    “此事不急,本王听说子仲和桥公关系匪浅,可有此事?”刘敢忽然问道。

    糜竺微微一怔,随即点头道:“桥公与我糜氏有大恩,我也很敬重桥公。”

    刘敢眯起眼睛道:“这么说来,子仲不惜跋山涉水来到庐江,是为了报恩?”

    糜竺摇头道:“一码归一码,桥公的恩情我会还,但不是拿糜氏的未来来还,我是糜氏的掌舵人,我要对糜氏的未来负责任!”

    刘敢沉吟不语,他第一次见到糜竺的时候,心里是非常高兴的,因为糜竺可以提供他充足的资金,糜竺甚至完全可以取代桥渊的位置。

    有了糜竺的资金,刘敢再也不用看桥渊的脸色行事,最起码不会连一个女人肚子里的孩子都保不住。

    冯方女流产以后,刘敢心里一直很压抑,虽然他没有一丝证据,但是他知道流产的事,八成是桥渊做的。

    可笑的是知道归知道,刘敢却拿桥渊一点办法都没有,桥渊掌握着他的经济命脉,他所有的资金来源,有很大一部分是来自桥渊,包括最畅销的“无双酒”在内。

    换了是其他人,刘敢早就一刀杀了他一了百了,但是桥渊不行,他是大乔的父亲。

    桥渊死了,大乔会难过,那不是刘敢想看到的结果。

    也许是因为想补偿刘敢吧,自从冯方女流产以后,桥渊突然主动为刘敢介绍了很多妹子。

    老丈人主动帮女婿拉皮条纳妾,这算什么?

    先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吗?

    刘敢不吃这一套,所有桥渊介绍来的妹子,一概被他拒绝。

    后来,所有人都知道明王有意纳妾,于是各大名门望族纷纷而动,一时之间,前来庐江求嫁的女子犹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

    糜竺只是其中之一。

 第一百八十二章 借一件衣服

    糜贞找人借衣服,第一个想到的是孙仁献。

    因为步练师和孙仁献的身材差不多,而且孙仁献就在旁边的小花园练剑。

    离得近,方便。

    当糜贞出现在孙仁献面前的时候,后者脸上明显有些意外。

    孙仁献对糜贞是抱有敌意的,因为糜贞这个名字,她听刘敢说起过。

    虽然当时只是刘敢随口说出来的话,不过孙仁献却记得很清楚,刘敢当着孙仁献的面,夸了糜贞一句。

    那句夸赞的话语,直到现在孙仁献还记得。

    她眼睛很漂亮。

    简简单单六个大字,孙仁献气了三四天,好不容易忘掉了,今天居然撞到了糜贞本人。

    更令孙仁献心塞无法接受的是,连她自己都认为,糜贞的眼睛很漂亮。

    真相有时候就是那么的残忍。

    孙仁献不喜欢糜贞,从刘敢夸糜贞的时候开始,孙仁献就对这个女人充满敌意,哪怕那个时候她连糜贞是谁都还不知道。

    “干嘛?”

    孙仁献双手抱胸,一脸不善地盯着糜贞。

    与孙仁献的态度截然不同,糜贞倒是显得很和善,落落大方道:“找你借一件衣服。”

    孙仁献眉毛动了动,冷声道:“不借,我的衣服,只有我能穿。”

    “放心吧,不是给我穿,我也穿不到。”糜贞抿嘴一笑,她比孙仁献高出不少,外形也比孙仁献丰腴,的确穿不到孙仁献的衣服。

    “那也不借。”孙仁献拒人千里。

    孙朗上来插嘴道:“小妹,要我说你就借吧,不就是一件衣服嘛,反正你那衣服多的穿也穿不完。”

    孙仁献瞪了他一眼,孙朗立刻讪笑闭嘴。

    糜贞觉得这两兄妹挺有趣,当哥哥的居然怕妹妹。

    “衣服是给练师穿的,她的衣服破了。”糜贞撒了个小谎。

    “啊,有这种事?她在哪里?我借衣服给她!”孙朗忙问道。

    “这种事情,你一个男孩子,不大方便吧。”糜贞笑道。

    孙朗这才反应过来,喃喃道:“是哦,小妹……”他刚想让孙仁献借衣服,却见孙仁献已经走远。

    “跟我来。”孙仁献头也不回地说道。

    孙朗屁颠屁颠跟上去,却被孙仁献骂了回来:“没叫你,滚一边练剑去!”

    糜贞笑了笑,这才不慌不忙地跟上了孙仁献。

    当糜贞来到孙仁献的房间时,目睹眼前一片男性化的衣服,吃惊的哑口无言。

    “没有一件女孩穿的吗?”糜贞脱口而出,立刻就有点后悔,余光瞄了孙仁献一眼,发现她并无异常。

    孙仁献其实有点犹豫,她倒是有一件女孩穿的裙子,那件裙子她只穿过一次,还是专门为了穿给刘敢看,特地买回来的。

    要不要借出去呢?

    糜贞见孙仁献在发愣,于是出声道:“你怎么了,没有就算了,我随便带一件过去吧。”

    孙仁献回过神来,从一个角落里翻出了一个盒子,随手打开盒子,一件火红色的裙子赫然呈现。

    糜贞眼前一亮,赞道:“这颜色很好看,这么好看的衣服,干嘛要藏起来?”

    “你管不着。”孙仁献白了她一眼,随即率先走出房间,用后脑勺对着糜贞说道:“赶紧送过去吧,记得让她穿完了还给我。”

    一件衣服而已,还用还?

    糜贞神情古怪地看了孙仁献一眼,接着拿好衣服出了门。

    衣服很快就到了步练师手中。

    孙仁献的身材和步练师相差无几,那衣服穿在步练师身上,就跟量身定做的一样。

    换好衣服,一身火红的步练师犹如花仙子般,长裙飘飘地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吸引眼球的同时,还引来两只蝴蝶蹁跹起舞。

    “哇,这是谁家的姑娘,真是美艳不可方物呀!”

    刘敢突然出现,啧啧称奇地赞叹道。

    在刘敢身后,糜竺毕恭毕敬地紧随其后,糜竺一来就朝糜贞使了个眼色,糜贞却假装没看见。

    步练师俏生生地站在那里,小脸微红:“大叔,你这么夸我,我怪不好意思的!”

    大叔?

    糜贞一脸惊讶,没想到步练师和刘敢之间的称呼是这样的。

    明明是个大王,却非要人家小姑娘叫大叔。

    这个大王,看样子很不正经。

    糜贞忍不住在心里悄悄地腹诽。

    步练师和刘敢在一旁有说有笑,糜贞不禁心生感叹,这个家伙对小女孩这么热情,对自己为什么偏偏那么冷淡。

    难道自己还不如一个小女孩?

    糜贞莫名的有点患得患失,刹那间,仿佛神游天外,直到步练师叫唤她,这才回过神来。

    “糜姐姐,今天真是谢谢你,我想请你去我家吃顿便饭,你来吗?”

    步练师笑靥如花,说话时,主动牵上糜贞的小手。

    糜贞略微感到意外,刚想拒绝,却见糜竺在一旁使劲打眼色,显然是想让糜贞答应下来。

    糜贞无奈一笑,说道:“好呀,练师诚心相邀,我只能却之不恭了。”

    步练师欢快道:“太好了,那我先回家通知我娘多准备几个菜,你一会儿跟大叔一起来哦!”

    闻言,糜贞愣了愣,跟大叔一起来?

    难道说,刘敢也要去?

    糜贞心里忽然很矛盾,有些后悔答应去吃饭,但是隐隐约约也有些小期待。

    刘敢也没想到步练师会邀请糜贞一起去,本以为只有他一个人,而且听步练师说话的口气,似乎糜贞帮了她什么忙?

    这就有点尴尬了。

    要知道刘敢刚刚才婉拒了糜竺的联姻提议,现在转头却要跟糜贞一起去共进晚餐,虽然这顿晚餐不止他们两个人,但是怎么看都觉得有点别扭。

    “那个,本王突然想到,似乎还有一件事没做完。”

    刘敢干咳了两声,信口胡诌道。

    步练师小脸拉了下来,说道:“大叔,你方才已经答应我了,身为大王,总不能说话不算话吧?”

    “这个……”刘敢无言以对。

    糜贞明眸如星,说道:“大王临时改变主意,是因为我吧,要不我还是不去了吧,免得大王为难。”

    步练师不解道:“真的吗?这是为什么呀,大叔你不喜欢糜姐姐吗?我看糜姐姐人挺好的,你为什么不喜欢她呢?”

    刘敢顿时语塞,有心解释一番,却不知从何解释,心知这一顿晚餐是避无可避了。

    既然如此,那就去吧。

    我堂堂一个大男人,还能被一个小女子唬住不成?

    刘敢如是想到。

 第一百八十三章 心地善良的傻姑娘

    要外出赴宴,刘敢自然要盛装打扮一番,换上一套锦衣华服,套上一双新式长靴。

    出了门,豪车的双驾马车以及俏生生的糜贞,在大门口已经等候多时。

    “大王出趟门,莫非也要略施粉黛?”

    糜贞显然等待的久了,神情有些不耐烦,说话也难免夹枪带棒。

    一开口,糜贞就有了悔意,怎么说面前之人都是高高在上的大王。

    在大王面前,说话不注意分寸的话,可是会惹来杀身之祸的,她自己遭罪事小,牵连家里人就事大了。

    余光一瞄,却见刘敢面上并无波澜,想来这位大王并未把方才的话放在心上。

    糜贞不由暗暗长出一口气,心想这位大王还不错,至少大丈夫的胸襟还是有那么一点的。

    “糜小姐,我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刘敢微微一笑道,他倒是一点不在意糜贞的挖苦,这并非做作,也不是他心胸宽大。

    这是一个新时代的男人,最应该具备的绅士品格。

    在女士面前,尤其是一位优秀的女士面前,做为男士,不应该在一些小问题上斤斤计较,因为那样很没有风度。

    而刘敢,无疑是一位有风度的男人。

    “什么话?”

    糜贞和刘敢还不算熟络,自然搞不懂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随口问道。

    刘敢笑容不减地对上了糜贞的眼神,心中暗暗赞赏这对明眸善睐的同时,口中娓娓道来:“有的人生来就好看,不用胭脂粉黛也好看,这叫天生丽质难自弃。”

    糜贞俏脸微红,娇羞之色一闪而逝。

    “不要误会,我说的不是你。”刘敢一脸坏笑,伸手指了指自己,“我说的是我自己,唉,天生就是这么好看,基因太好没办法。”

    糜贞顿感尴尬,还以为刘敢是夸她,没想到竟然闹了个大乌龙。

    暗暗鄙视刘敢的同时,糜贞问道:“基因是什么?”

    “呃……”刘敢一阵语塞,旋即笑道:“时间不早了,练师要久等了,我们快上车吧。”

    糜贞默然无语,不紧不慢地跟着刘敢坐上了马车。

    步练师的家在舒城以东的东城,那里是一块人口密集的繁华地带,明王府与之相隔的距离倒也不远。

    马车一路前行,七拐八拐之后,终于来到步宅大门口。

    马车上,刘敢躺在那里呼呼大睡,似是睡着了。

    糜贞又好气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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