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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重生松鼠大作战-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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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丰百无聊赖地蹲坐在阳台上,一边晒着暖洋洋的太阳,眯着眼睛看着下方的小区草坪,一边思考着。

    现在已经回到家中,重新成为家庭的一份子,陆丰感到相当满足,虽然他也曾经想过将自己就是陆丰的事实说明,但在最终考虑到姚乐欢和父母的而身体状况之后,陆丰决定缓上一缓,徐徐图之。

    再说,就算讲明了,以自己现在小小的松鼠身躯,有能够做些什么呢?

    “汪汪汪汪!”

    “喵喵喵喵!”

    天气这么好,小区的居民都出来遛遛家里的宝贝,此刻阳光普照的草坪上,十几条猫狗正活蹦乱跳,追打嬉闹,撒发着被关在家中多日的活力。

    不过,陆丰是不会下去和它们玩耍的,毕竟他的脑海中,大部分还是人类的思维模式,只有一小部分被松鼠的本能侵占。

    “吱!”

    好无聊啊!

    找点什么事情来做呢?

    在山林中时刻为了生存而奋发努力,一刻也不敢松懈休息,一下子变得如此空闲,让陆丰感觉难以适应。

    要不去泊江公园看看?

    抱着脑袋想了一会,陆丰跑回房里,就着客厅里的落地镜将脖子上的项圈解下,然后又从窝旁边为自己准备的食盆里捞出一大把的各色坚果,将颊囊塞个半满,最后从花盆的间隙里将放着小匕首的刀鞘取出,重新背负到身上,又回到落地镜前扶着小匕首的刀柄摆了几个自认为帅气的动作。

    “吱!”

    不错不错!

    要是再有顶小斗笠就好了!

    现在,松鼠侠客,再战江湖!

    松鼠的灵活度不是猫狗等可以比拟的,就算是猫也无法只依靠一根水管爬上六楼,但松鼠可以。

    从六楼缓缓爬下,钻进草坪边的花木丛,陆丰小心地躲过草坪上成群的宠物,然后爬上小区的树荫中,向着小区旁的大公园进发。

    作为城市的绿肺,泊江公园更像是一座城市里的小森林,只不过多了一些步行道和广场,将公园的功能散发利用起来。

    每天清晨,居住在公园附近小区的人们都会到泊江公园里进行晨练,而现在,正是最早一波晨练的青年人退去,老年人粉末登场的时段。

    “你是我的小啊小苹果”

    最中心的广场被广场舞大妈们占据,正依照节奏感超强的歌曲翩翩起舞,而散落在四周的小快区域的,则是各个老年组织,有舞蹈,越剧,京剧,古典歌曲,民族歌曲等等。

    也幸亏泊江公园够大,这才能够满足这么多样化的需求。

    “吱!”

    陆丰的需求和晨练的老人们又有所不同,他在树丛中跃动,向着更加广袤深邃的位置前进。

    说是几千亩,听上去数额巨大,实际上也就相当于陆丰曾经在笔架山侧峰上的领地大而在树冠中不断窜动的陆丰,却是有了一种再次返回大山的感觉,神清气爽,活力满满!

    花费一个小时左右,陆丰迅捷地爬上泊江公园最高处的一座露台旁,在一颗大松树上站定,掏出颊囊中的坚果,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欣赏着山脚下如玉带般环绕的泊江,心满意足地啃食起来。

    “咚!”

    不过陆丰安坐没有多久,一块小石子突然从露台上投射出来,重重地砸在陆丰脚下的树枝上,让树枝震荡不已。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小凯,你看那只松鼠的傻样,肯定是被吓到了!”

    “我们再投几个,吓死它!”

 第一百零五章 有颜色的雾

    在人类社会中,有这样一种生物,叫做熊孩子。

    基本上每一个男性人类在三到十三岁都会变成这种生物,帖花惹草,猫厌狗嫌,就算是亲爸亲妈,火起来,照样一顿抽。

    此刻,从露台上向陆丰投石子的正是这样一对熊孩子,年纪十岁多点,正是破坏力最为旺盛的阶段,面对陆丰回头怒瞪的样子,熊孩子不但不害怕,反而哈哈大笑,向陆丰投出了更多的石子。

    “噼里啪啦”

    小石子雨一般地落在陆丰所在树枝的周围,打得枝叶零落飞散,甚至有一个小石子正好落向陆丰的脑袋,害得陆丰立马丢掉手中的坚果,伸爪接住飞来的石子。

    然后怒气衍生,陆丰的眼眸在不自觉的情况下,缓缓变成了翠绿。

    “小凯,好神奇,这只松鼠竟然用爪子接住了石子!”

    “我们再投几个试试它还能不能接住!”

    “阿华,别试了,你看这只松鼠的眼睛是绿色的,好渗人啊!”

    二个熊孩子的破坏力还是有区别的,虽然都处于年龄阶段的顶峰,但是一个最多巅峰状态,还知道害怕,另外一个则已经爆表,天下他最大。

    “吱!”

    后面没人!

    或者说后面的人还没到!

    将爪中的石子丢下,陆丰伸长身体,向着熊孩子们的身后张望,没有人,或者说还没有到达。

    熊孩子们所处的露台,已经是泊江公园的最高处,可以看到整个公园的全貌以及远处的高楼大厦,同时只有一条不断扭曲上行的台阶山路连通,九曲十八弯。

    在茂密的山林之间,有时候只相差数米,却必须穿过拐角才能看到前方的景象,同时每一个转折,面前的景色便又完全不同,充分体现了公园设计师的功底。

    有一个专门成语用来形容这种情况,叫做移步换景。

    “噼里啪啦!”

    “哈哈哈哈”

    又一阵石子雨落下,有些害怕的小凯的劝说并没有发挥成效,熊孩子战力爆表的阿华手一挥,又是十数枚从地上刚捡起来的石子飞出,砸向陆丰所在的位置。

    “吱!”

    呵呵!

    你吓我!我也吓吓你!

    陆丰的嘴角咧开,反手将背上的下匕首抽出,然后四肢猛然用力,如同一道灰红的闪电从大松树上射向露台,同时一道寒光闪过,毛发纷飞!

    “咚!”

    “啊!啊!我的头!”

    “阿华,阿华,你怎么了?”

    刚才还无所畏惧的阿华猛然的跌坐在露台的水泥地上,一手捂住右半边脑袋,一阵凉飕飕的气息让这熊孩子不由自主地发出惊恐的喊叫,而刚才劝说阿华的小凯,也是一手紧紧捂着嘴巴,看着那只携带寒光的松鼠冷冷的咧嘴一笑,然后窜进了树林深处。

    “踏踏踏踏!”

    受到熊孩子喊叫的吸引,纷沓的脚步响起,从露台下方的台阶拐角处,几名成人快步跑上来,直冲到露台上。

    然后其中一位胖乎乎的中年妇女将惊吓到的阿华搂在怀里,小心翼翼地拿开了熊孩子捂住脑袋的手。

    “呵!”

    她不由倒抽了一口凉气。

    一道如刀切的痕迹从额头直贯到后脑勺,没有伤口,但青渣渣的头皮已经完全显露在冬日的寒冷中微微抽搐,顶上的头发已经随风而逝

    大人们自然会询问熊孩子事情的经过,但陆丰并不关心后续事件的发展,无论是大人相不相信熊孩子们说出的譬如,一只松鼠从身后拔出一把刀,一下子窜过来,把头发给剃掉了的说法,后续的事件都和陆丰无关。

    所谓的熊孩子,都是熊家长培养出来的。

    面对这种状况,最好的方法就是以彼之道,还之彼身。

    自己没有管教好孩子,不代表别人也会原谅你孩子的所做所为,总会有人站出来替你管教!

    在树林中重新爬上一颗更高的大松树,陆丰依旧挑选了一处朝阳的大树枝,取出颊囊中,在冬日的暖阳中享受着美食。

    “磕磕磕磕!”

    好吃

    食盆中干果的种类相当混杂,陆丰是随意塞进颊囊中,此刻啃食的是一枚葵花籽,俗称香瓜子,是向日葵的种子,也是人类种植和食用最为广泛的干果之一。

    “磕磕磕磕!”

    早晨来到泊江公园,距离离开家园已经有了半天时间,陆丰这算是熟悉家的周边环境,毕竟从松鼠的角度和从人的角度进行观察是完全不同的。

    陆丰的人身就常来泊江公园,但那时候的观察绝大多数聚集在美丽风景上,行走的位置也都在公园里已经修建完成的各项基础设施上,根本不会进入到无人的山林。

    而从松鼠的角度出发,陆丰根本不可能行走在公园的水泥路面上,而是穿行在泊江公园了无人迹的山林间,也算是了解了泊江公园的另外一半面容:充足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还有许许多多被遗弃的家养宠物在山林中讨生活。

    “磕磕磕磕!”

    吃完了该回去了!

    将最后一份干果吃完,陆丰浑身被太阳晒得暖洋洋的,抬头看看太阳的位置,已经越过中线,陆丰略微思考了一下,决定回家,因为已经到了姚乐欢从医院往回赶的时间。

    至于陆爸陆妈,则有着各自的工作,要到晚上才会回来。

    陆爸是一名机械工程师,在月华市的一架大型集团公司担任设计师,有着雄厚的工作经验,在业界享有不错的声誉。

    陆妈则是一名百货公司管理人员,同样在一家不错的百货公司上班,福利不错。

    陆丰和陆爸走的是同一条道路,也是一名工程师,只不过那都是之前的事情了,现在陆丰的身体躺在医院中,灵魂则重生到了松鼠身上。

    “吱!”

    站起身,将身上啃食下来的干果碎屑抖去,陆丰站直身躯,正好可以眺望到繁叶华庭所在的位置,他正准备沿着来时的道路原路返回,却突然心有所感,扭头向着后山回望,却正好看到一股如烟的淡蓝色雾气从汉江公园小山包的后山上飘起,凝结成柱,风吹不动!

 第一百零六章 从前有个传说

    “吱?”

    要不要去看看?

    看着那道凝聚不散,宛若虚幻的淡蓝色烟柱,陆丰挠了一下胸毛,稍微犹豫了一下,便头也不回的向着繁叶华庭的方向奔跑。

    “吱!”

    本鼠是松鼠,不是猫,没有九条命,也没有神经病一样的好奇心!

    本鼠要和家人一起跨年,才没空去探险呢!

    沿着水管爬上六楼,陆丰将身上的小匕首藏进阳台上的花盆间隙,然后抖去一身的尘土,干净利落地钻进落地窗,窝在自己的窝里。

    “嘎吱!”

    开门声响起,大门打开,陆丰的耳朵竖起,从沙发的角落里探出脑袋。

    “半尾,今天过得还好吗?”

    “吱!”

    过得很好!

    穿着冬季毛绒大衣,挺着大肚子的姚乐欢笑眯眯地走进屋里,脱了外套,将陆丰从沙发旁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肩膀上,然后走进了厨房。

    而对于姚乐欢的问候,陆丰用一声轻鸣加一记轻吻脸颊作为回报,随后陆丰又爬到姚乐欢的肚皮上,耳朵轻轻贴住,小心的听了一会儿里面的动静,重新爬到姚乐欢的肩膀上,对着她的耳朵轻鸣。

    “吱!”

    今天也一切正常!

    小家伙很活跃!

    自然,陆丰小心翼翼的动作引来姚乐欢的一阵微笑,厨房里一片温馨。

    “开饭啦!”

    “这是爸爸的烧酒!”

    “这是妈妈的饭!”

    “这是半尾你的!”

    晚饭时间,照例是陆妈给姚乐欢夹菜,陆爸小酌着烧酒。不过陆丰也终于在餐桌上有了自己的位置,在原本陆丰放置饭碗的位置,今天多了一个小碟子,陆丰蹲坐在小碟子旁,期待着看着餐桌上空搬运的筷子。

    红烧肉,清炒芦笋,拍黄瓜,花生米,红膏呛蟹都是陆丰爱吃的。

    前几日已经知道半尾并不抗拒任何人类的食物,姚乐欢将每样美味都依照松鼠的食量夹了一点,放到小碟子里。

    “吱!”

    本鼠开动了!

    看着面前的美食,陆丰嘴里的唾液不由自主地分泌,他略略弯腰,准备从盘子里捞出一根芦笋来。

    “吱!”

    好像忘了什么?

    对了,忘了洗手!

    如此想着,陆丰就像几个月前一样,从座椅上站起来,走进厨房,打开水龙头,将手掌清洗了一遍,然后重新回到餐桌旁坐下。

    “吱!”

    你们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本鼠只是洗了个手啊!

    “”

    在熟悉的餐桌上,陆丰忘记了,他现在已经不是人类,而是一只松鼠。方才的那番场景只是他脑海中的想象,事实上,他是从餐桌上跳下,跑进厨房,跳上灶台拧开水龙头清洗了前爪之后,又用双腿直立着走回来,重新跳上餐桌的。

    一只知道饭前洗手,又会自己拧开水龙头洗手,最后还直立走回餐桌旁的松鼠,立时在陆爸陆妈,还有姚乐欢的心中,造成了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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