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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猫寻之旅-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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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的,都最终安安分分地留在人类身边,进入了自己的位置。
    我也有自己的位置。我只是在暗中,把打算到建房子的材料里头占点便宜的家伙一个个打发。至于貌似,它只需要给我通风报信,我的电芒,很容易地让一条条肥胖的蛀虫翻着白肚掉到地上抽搐。
    我在新房子完工那天悄悄离开了这个小村庄。他请邻居们会餐的时候,炉膛里枝叶燃烧的清香依旧弥漫,夕阳依旧凄美,但这些并不属于我。不管我给旁人带来的是不幸,还是幸运,我都只是在自己的旅途中奔走着,没法子停留。我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不让自己留在任何人的身边。
    “想不想留在这里当只住家老鼠?”我问貌似。
    “坦白说这建议很不错;但我更喜欢到处走走。”它承认自己是只老鼠。它跳上了我的脖子,我看起来像是驮着一颗松果,“要不然我怕被谁一不小心烤成了叫化老鼠。”
    我很干脆地把它从脖子上甩了下来,看着它挣扎着从地上爬起,三步两步赶上了我,走在渐渐远离小山村的路上,我满意地吁了口气。
    这才是我的伙伴。





    正文 第十三章 营救
       
 更新时间:2008…9…19 12:23:49 本章字数:3407

    这一天上路早了些儿,图着方便走了小路。虽然一只猫和一只老鼠结伴而行是那样的另类,但我也从没怎么考虑过安全问题。直到睁大眼睛发现我俩被数十只野狼拦在山间小径中间,进退不得,我才知道自己犯了个很严重的错误。它们虽然看起来不是很饿,但张开的大嘴里有的是白森森的锋利牙齿,舌头上热腾腾的涎水不时滴落,就胃口来说,它们好得不得了。我不一定会输给它们,但貌似要是不躲在我嘴里,是怎么也逃不掉的。倒霉的是它一身的蓑衣使它像只个头颇大的刺猬,又像个不太新鲜的菠萝,我的嘴里装不下这么大的东西。
    野狼们倒也不冲动,它们就这么静静站在路上,前一拨后一拨。看它们厚实柔软的皮毛,对这冬天的严寒是不太在乎的,可为什么把我们拦在这半路上呢?
    “说不定是为了等我们冻成雪糕然后再吃掉。”我对貌似说。它闻言浑身发抖,左顾右盼企图择路而逃,当它确认路路断绝后,又很努力地在路中间开始挖洞,可是左挖右挖都是石头。我相信它的忙碌不会有什么结果,除了不让自己冻成雪糕。
    在它费劲折腾的时候,我也不急着告诉它我的一个发现。这群野狼显然是有求于我们,否则冲上来撕碎一只猫和一只老鼠,哪里需要费那么多手脚?出动这么多的成员?血洗整个村庄都够了。至于为什么把我们拦在这里,我想很快我会得到有效的沟通的。所以我和众多野狼一起欣赏着貌似的逃命行动,不时发出一两声赞叹。
    当貌似终于吐着舌头趴在地上喘气时,一只特别雄壮的野狼走出狼群,径直向我走来。它步子镇定自若,全身肌肉放松,显然是并不把我放在眼里,或者从另一角度判断,就是它并不打算做开饭的准备。但我发现它的眼神,里面有着深深的忧虑。它该是狼群的首领,或者叫狼王。
    “你们从哪里来,亲近人类的生灵?”狼王彬彬有礼地开口向我询问,它说话的时候,其他的野狼都自觉踏前了一步,拥护在它的周围。
    “我们是旅行者,强大的首领,”我斟酌着词句答复它,“离开了人类的居所很久,我们来自遥远的他方。”
    “最强悍的狼族也不敢轻易单独离群,你们一定具有我所未知的勇气!”狼王赞叹道,它指着山林深处,“不知道我是否有这个荣幸,得到两位客人光临寒舍的答允?”野狼们应声分开,列道两旁,道路通向狼王所指的方向。
    刚才没有路,现在有了一条。我没有犹豫,对狼王点了点头,拎起貌似扔到了一条野狼的背上,我自己则跟在狼王的身后,随它前往。
    众多亲随之中的狼王,一路上并没有跟我随便搭讪,它始终如一地迈着大步前进,雍容大度。狼群围拥着它,井然有序地来到了它们聚居的地方。
    坐定后三几句寒暄,狼王也不客气,直奔主题:“我族虽然强大,却也有难以做到的事情;两位有非凡的勇气,请助我一臂之力。”
    “感激您热情的款待,”我低头狠狠瞪了瞪闭着眼睛吃个不停的貌似,这家伙肚子和胆子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肚子填得充实,胆子也不小了。“但不知道有什么我们可以效劳的地方?”
    原来,这一群狼世居于此,平时极少离开山林。前几天,狼王的女儿——一只可爱的小狼崽——尽情玩耍,不小心越走越远,竟然走出了狼群的区域,来到了人类的地方。人类打伤了狼王的亲随,掳走了狼王的女儿。狼王得到了亲随的报信,却无计可施。
    “以狼族的厉害,不能夺回您的女儿吗?”我感到奇怪。
    “我族与人类语言不通。要杀光他们并不为难,但一来小女难以保全,二来没了这群人类畜牧,我族口粮必减,权衡再三,我族虽然彪悍,却无一良策救回小女。”它苦笑说道,“因此恳求两位,费心拯救小女。”
    我答应了狼王。其实不答应也说不过去,貌似的肚子吃得鼓鼓胀胀,实在是吃人的嘴软。狼王临行留下了貌似,说是便于行事,会多加照顾,其实也是怕我一去不回,拿它当我的把柄。我倒没有异议。村子里家家户户养猫养狗,它同去的话恐怕比留在狼窝里更危险。我辞了狼王,独自上路。
    小村庄在狼窝以西三十里,依山傍水,鸡鸭猪牛成群,三五十户人家,多以畜牧为生。庄内屋舍错落,横竖各五六条小巷,宽窄最多容两头黄牛来往通行,连条大路都没有。我进了村庄,已是半夜。一路走走停停,探寻着狼王女儿的踪迹。
    夜深人静,各家各户渐渐熄灯。有一户人家却***通明,我正寻不着狼王女儿,就三窜两跳上了这家的屋檐,探探虚实。
    “爸,妈,你们都老糊涂了!”一个粗犷的声音震得屋瓦都在颤抖,“一只活生生的小狼崽,在城里肯定能卖个好价钱!三叔说杀掉,你们说不行;我家小妮子说养着玩,你们说不行;我要带到城里卖掉,你们也说不行!那你们说说,到底该怎么办?”踏破铁鞋无觅处,我一听来了精神,三转两转攀援到窗旁玻璃前头,往里张望。
    屋里人虽然听到响动,但村里有猫本不稀奇,都没注意我,继续争论。
    “柱儿,你不要急躁,这事要从长计议啊!”一个山羊胡子老头颤巍巍拄着拐杖在屋里来来回回地走,满脸的忧虑,“东边三十里,那是好大一群狼!你今儿打伤两头,活捉一头,村里上下自然夸你厉害。可万一狼群前来报仇,你一个人怎么挡得住?这狼崽,你留着是个祸根,听爹的劝,好生把它放回去吧!”
    “娃儿,听你爹的没错,上月你听了你爹一次,那窝猪仔不是多赚了不少钱么?”床头坐着的老太太,一面低头织着毛衣,一面说,“一条小狼崽,就当积个阴德,不好么?”
    “柱,听爹的吧,”一个年轻女子怯生生拉着一条大汉的手臂,声音低柔,“老人家见得事儿多,再说,咱也不稀罕多几个钱,平平安安就是福啊……”她扯住的大汉袖子里头,我看到有雪白的绷带。
    大汉气呼呼一甩袖子,大步流星走了出去,只听得对门砰地一响,关上了。
    年轻女子轻声劝了老头几句,寻那大汉去了。老头老太太年纪高大,禁不住熬夜,各自埋怨唠叨了几句,也就熄灯歇息。我听得真切,小狼崽就在这一户家中,便纵身入内,细细搜寻。
    房子不太大,可结构精致,处处地方安排得甚是巧妙,足见户主心思缜密,虑事周全。我嗅嗅闻闻,一路来到畜栏。东一栏鸡,西一栏猪,中间放着个大木头笼子,木料结实沉重,还上了锁。里头果然是只小狼崽。
    小狼崽睡得正沉,皮毛灰黑发亮,跟狼王的毛色很相似。我朝它鼻孔一口气吹过去,它忽的惊醒,纵身立起看着我,满脸警戒的神色。
    “想不想逃?”我懒得废话,单刀直入。
    它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显然,它嗅到了我身上同族的味道。
    我想救它,它也想逃走,现在唯一缺的,就是打开这个笼子。笼子被铁链紧紧锁住,我带不走。
    要是貌似在这里就好了。我有点后悔,早知道应该把它带在身边,它们一族的牙可是出了名的快,像这样的木头,充其量也就是一顿饭功夫。
    我往村里兜了一圈,想逮个老鼠来用用,谁知平时随处可见的老鼠在这儿连个鬼影都没有,猫倒是不少。见鬼,这么多猫,什么老鼠敢到这里安家落户?我自认倒霉,只好另想办法。
    我回到畜栏,笼子空空,我愕然四顾,小狼崽居然无影无踪。
    我不相信它能飞上了天去。一路闻闻嗅嗅,我沿着它的味道,居然来到了村口。小狼崽正被一个年纪小小的女孩子抱在怀里,爱不释手地抚摸。
    “小狗小狗,爸爸要把你卖了挣钱,我不舍得,”她把小狼崽放在地上,双手握着它的两只前爪,“你这就逃跑吧,我不怕爸爸骂,反正他也不会打我,你逃得越远越好,不要再被人抓住了,好不好?”小狼崽乖巧地舔舔她的手,眼睛一眨一眨地。她放下小狼崽,一边跑一边频频回头,终于走远了。
    小狗……我哭笑不得地看着兀自依依不舍的小狼崽,样子还真有点像呢。
    我把小狼崽驮背上带回了狼族。千恩万谢的狼王听说是人类的小女孩把自己的女儿放了回来,楞着说不出话来。
    “她把你女儿当成小狗了,我看着也像。”我跟狼王问起一个问题:“你们跟狗为什么那么像?”
    “其实狗也算我们的同族,我们都一样地忠实:只不过它们的主人是人类,而我们的主人则是自己的灵魂。”它摇摇头,“它们最终选择了把灵魂交给人类,去享受舒适的生活,而我们选择的是自己的灵魂。”
    轮到我愣着说不出话来。





    正文 第十四章 苦劝
       
 更新时间:2008…9…20 6:29:19 本章字数:3572

    狼和狗,虽然外貌类似,但内在的性格却是天壤之别。狼阴险狡诈,凶狠恶毒;狗忠诚热情,聪明机警。这两者真的出自同源吗?我怀疑地询问狼王,结果得到他肯定的答复。
    “不会有错。不管是狼是狗,从爪子和牙齿的模样就可以辨别,天底下的动物生灵,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狼王半开玩笑地回答我,“至于我们跟狗性格的差异,其实也不奇怪。我们在野外自生自灭,适者生存,结果成了这种性格;而狗类跟人类相处久了,耳濡目染,性格就相应地发生了一些变化。”
    这么说,狗变得那么可爱,是因为人类的缘故了。
    这四五天因为救了狼王的女儿,在狼王的族群里受到盛情的款待,貌似足足胖了一圈,我都替它害臊。所以到了第六天,我坚决要走。
    “是时候继续我们的旅途了,”我对狼王告别,“我会记得贵族上下的盛情款待,那是我们难忘的回忆。”
    狼王热情挽留我俩,看到我坚持要走,只好作罢,带着妻儿送了一程又一程,直到人类的地方。
    “前面是人类的地方,我们就送到这里了。”狼王说,“今后若是有缘经过这里,务必再到蜗居盘桓。”我自然应允,一番惜别,各自前行。
    貌似一路走,一路问我上次救狼王女儿的事。可我这几天已经反复说了很多遍,有些不太耐烦了。
    “那是在深夜?”
    “嗯。”
    “路上有猫吗?”
    “有。”
    “猫大不大?”
    “大。”
    “有没有狗?”
    “没。”
    “开始没有找到?”
    “嗯。”
    “后来在那一家找到了?”
    “嗯。”
    “你是不是很小心?”
    “嗯。”
    “前面有个坑。”
    “嗯。”
    扑通一声,我掉了下去。
    狼狈万分地爬出来以后,我拒绝再回答它的问题。
    就这样一直走,越过了这个与狼族毗邻的村庄,我们来到了江边的渡口。冰雪覆盖着江面,天与地一片白茫茫。有的地方冰厚点,有的地方冰薄点。有人在薄点的冰面上砸了个洞钓鱼,有人穿了冰鞋在厚冰上滑着玩儿,也有人省了船钱,小心翼翼步行渡江,走到对岸的渡口去。我们俩躲开他们,另找平坦的冰面过江。
    走在冰上是件很奇妙的事,薄的冰面很是松脆,能看见底下的水波荡漾,有时甚至看到鱼儿游过;厚的冰面表面斑驳纵横,看不见下面的景象。每一步下去都滑溜得很,站不住脚,只能一步步向前磨蹭。
    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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