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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阿南王-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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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好古思很忙,每天都要检视军队,忙到很晚才回来。为了不打扰她,古思总是在东厢客房睡下。

    作为一个少女,谁没有憧憬过温存。但她又怎么好意思去叫醒疲惫的古思:“到房里来睡吧!”

    同时,也正是这样的距离,使素筝公主得以偷偷观察自己的丈夫。

    他果然如传说中的一样,待人彬彬有礼,对国家鞠躬尽瘁,眼神真诚,体态威猛……

    “我没有理由不爱上他!”素筝公主这样对自己说,实际上,她也喜欢上了古思。如果要谈到爱,那还须更进一步接触。

    所以,她拿起了绣盘,向侍女学了一点针线。给古思的头盔做一个软垫吧!

    虽然古思全身披挂的样子很威猛,但其中的麻烦只有自己知道。一年三百多天,一天十几个小时,戴着十几斤重的铁盔,头皮都要磨出茧来。

    素筝公主将自己对爱情的渴望,一针针密密缝入软垫。心绪也如针线一般,包含着对爱情的生涩,对未来的执着。

    “公主!”门外古思轻唤。

    素筝公主的心跳了一下,随即又消沉下来:“他总是这么有礼貌!”有礼貌并没有什么不好,但夫妻间总需要一点激情吧?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府了?”她打开房门时,还是抑制不住喜悦。

    “明天,我们去郊外。”古思连眼睛都没抬。

    素筝公主早就想去草原上看看,可古思一直以安全为由拖延。她笑道:“好啊!总算可以去看看沙漠草原了!我一直想在那儿骑骑马呢!”

    古思心中酸楚异常,暗叹道:“她真的是记不得阿南了!”

    “明天,你可以陪我骑一天马吗?”素筝公主问道。

    “可以,”古思抬起头道,“还会有我一个最好的朋友,他也来。”

    ***次日,布鲁克城郊,古思和素筝公主并骑而行。

    “草原真是太漂亮了,周围一点遮挡也没有。不象城里,好郁闷啊!”素筝公主开心地纵马驰骋,“我总觉得在梦中,我来过这个地方!你说怪不怪啊?古思?”

    “哦,是啊,人常有这种感觉!”古思有点魂不守舍。

    对素筝公主来说,被消去的记忆就象忘却的梦境,她对草原还有一点印象,那她见到云镜南时会有什么反应呢?

    素筝公主如果记起云镜南,那古思将有如何面对御赐婚姻的问题。如果素筝公主不记得云镜南,古思将有如何处理今后与素筝公主关系的问题。他无法确定自己更希望哪种结果,只能任由命运将自己引向前方。

    一匹白马静静伫立在前方,马上乘者身着神族服饰。

    “阿南!”古思远远挥手叫道。

    “阿思!”云镜南策马迎来,立时看到了古思身边的素筝公主,“阿筝!”

    素筝公主显得很开心:“你怎么认识我?我们没见过面啊!哦,我知道了,一定是古思提过我的名字。”

    “是啊!是古思和我说的。”云镜南努力笑笑。

    “你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古思的朋友!”素筝公主更开心了,但随即疑惑起来,“可是,你怎么叫我阿筝呢?和我父母叫得一样……不过没关系,这样叫更亲切。古思,你以后也叫我阿筝好不好?”

    古思垂首应道:“我还是称呼公主比较习惯。”

    “好吧!”素筝公主有些失望。

    “公主,你不是喜欢一马平川的感觉吗?我和阿南还有些话说!”古思插开话题。

    “好啊!”素筝公主早就按捺不住疾驰一番的冲动,双腿一夹马腹,素手扬鞭,“呀呜”,轻啸一声,向草原深处奔去。

    “阿南,你为什么不早些回来!如果你早些回来,一定可以阻止这件事。”古思道。

    云镜南微笑着望定素筝公主的背影,道:“她能和你在一起,比和我在一起要幸福得多!”

    “这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我无法接受她是我妻子,她曾是你的恋人!不管怎样,我是会痛苦一生的,而她……我没有和公主同过房,以后也不会!”古思终于将积压数月的话一口气迸了出来。

    “那你要我怎样?你要我重新去勾引阿筝,把阿筝带回不堪回首的往事中吗?你要让她想起,我与她父亲不共戴天的仇?在蓝河的这几个月,我明白了,我爱的是忆灵。和她在一起时,我没有想过阿筝,以前和阿筝在一起时,我却无时无刻不在想忆灵。我和阿筝之间是清白的,相信我,你可以把她当成素不相识的人,去关心她,去爱她!”云镜南话已出口,心里却不禁产生犹豫:我真的对阿筝没有一点感情?

    古思明白了,自己现在的情况不会改变,自己想将素筝公主推给云镜南,可是即使推过去,事情也只会变得更糟。他第一次恨自己的兄弟。

    “阿南,你是个混蛋!”他一将云镜南从马上扯下。

    “你打吧,古思,趁阿筝看不见。”云镜南没有一点反抗的意思。在整件事情中,他承认自己是个混蛋,是他把事情搞得一团糟。

    古思将拳头停在半空,最终没打下去,他无奈地接受了现实。

    “我会补偿阿筝的,尽量补偿,可绝不是你说的这种方式。”云镜南道。

    “你们在干什么?”素筝公主骑了一圈马,看见两个男人在草地上,古思的手还扯着云镜南的衣领。

    古思一言不发地站起身来,整了整衣装,翻身上马。

    云镜南用手肘撑着上半身,笑道:“没事,我们闹着玩呢!”

    “哦。”素筝公主道。

    “公主,走吧,该回布鲁克城了。”古思对云镜南怨气未消,不想多看他一眼。

    “哦。”素筝公主又看了一眼云镜南,策马追上古思,“怎么你也不和朋友道个别,我们会再见到他吗?”

    “他是个商人,很忙的。”古思编了个谎话。

    “哦。”素筝公主在古思面前象一只绵羊,完全没有从前在云镜南面前凶悍的样子。

    她偷眼看了看神色严肃的古思,又看了看云镜南,心里嘀咕道:这个阿南,好象在哪见过似的,嘴角上总带着奇怪的笑……我应该见过才对啊!呵呵,我怎么可能见过一个神族商人?

    她肩上的咬痕有些痒痒,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会开始痒,作为淑女,她总不好意思挠吧!

    “幸好没人知道这道奇怪的咬痕!”素筝公主暗自庆幸。

    (对于云镜南先生在世元380年的感情纠葛,笔者觉得遗憾。在此之前,在笔者心目中,云镜南先生一直可以游刃有余地面对所有问题。而云先生本人对这段往事的感慨是:“阿筝很幸运……如果可以,我也想喝下忘忧水。”看来,无论平民还是伟人,在感情面前都一样束手无策。不过,从历史的角度,我们庆幸地看到,当云先生和古先生有时间为感情徒增白发时,还是天下相对安定的时候。世元381年,那才是一个史册上不能不记载的时间。)
第五集 第43章 部盟~第44章 密信
    第43章部盟

    世元380年,兰顿大将红雪在苏曼城暴亡,直接影响了维斯妮洲大陆的政治形势。

    雄心勃勃的兰顿王不得不暂时压制住燃烧的野心,转而积蓄国力,再图西进。兰顿国内抛起“大节约”运动高潮,贵族节省金属用度,波旁城更建立义务督察队,以检举监督大吃大喝的奢侈风气。在酒楼、饭庄、瓦舍、勾栏纷纷倒闭的时候,兰顿国库日益充实起来。

    明镇王朝在风雨飘摇之际,得到了宝贵的安全期。大权臣明恒的遮天之手,将李系势力逐步掌控或予以取代。整个王朝军政体系中,明恒无法染指的,恐怕只有古思的东线军团。

    云镜南这个从小没有家的孤儿,现在的身份仍是神族部落的寄居者。天下大势与他没有关系,他只顾着布鲁克城和草原牧族间的铁矿、皮毛生意。

    到了381年,无聊的云镜南终于找到了乐子——德德和青蛾的儿子诞生了。令人感动的是,从小缺乏关爱的云镜南,毫不介意自己有缺憾的人生,丝毫未感叹上天不公,对小德德表现出无比爱心。如果说,小德德每天要青蛾抱五小时,那其余十九个小时肯定在云镜南怀里……

    总之,天下太平。除了王朝上空有一小片阴云,世元381年维斯妮洲东、南大部地区的天气预报是晴朗天气。

    这年夏季的一个傍晚,一个神族商队从阿南要塞东面蜿蜒归来。与众不同的是,见惯了商队进出的要塞居民群集东门。

    一对年轻男女站在要塞东门迎接,男子手中抱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踮足翘首东望。那女子身材玲珑有致,眉眼间英气逼人,那男子生得苍白消瘦,骨子里透着英气帅气,兼带着些匪气流气,此时看到满载货物的商队,多少还有点丧气。

    这正是要塞的两个头面人物——水裳、云镜南,以及云镜南怀里的小德德。要塞里的商人、战士、煮奶的婆婆全都聚拢过来。

    “会让阿南大人和水裳一起迎接的,一定是很重要的商队!”

    “听说是从兰顿那边来的。阿南大人的人缘真广,生意越做越大了!”

    “兰顿啊!不知道会不会有小彩画?”

    “什么小彩画?你还不是想看那些光溜溜的美女画。”

    ……

    “唉!”云镜南待商队走近,一看深深的车辙,便开始垂头丧气,“又没成功。”

    “活该!”水裳在这里等商队可不是因为关心云镜南,而是为了取笑他。

    “阿南大人,我们回来了!”商队队长是个健壮的神族战士,声音如雷。

    “她没收下东西吗?”云镜南一面拍着怀中的小德德,一面失望地问道。

    “是。”商队队长答道。

    云镜南沮丧地摇了摇头道:“她说了些什么吗?”

    “蓝河国主说,感谢神族为蓝河所做的一切,她永远是神族人的朋友。”商队队长的声音在要塞中回荡。

    要塞里的神族族民欢呼起来,他们没见过忆灵,但都为这远在万里的友谊感到自豪。

    “她还说了些什么?”云镜南急道。

    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商队队长搔了搔头,努力回忆蓝河国主的每一句话,终于喜上眉梢,用洪亮的声音答道:“蓝河国主还说,问水裳姑娘好!”

    “还有呢?”云镜南真急了,不得不启发一下神族战士的简单头脑,“她就没有提到和我有关的话?”

    那队长恍然大悟,终于想起了忆灵的话,开心地大声答道:“蓝河国主说了,做男人不要学你们的阿南大人。”他的神情极为自豪,估计忆灵还礼节性地夸了他几句。

    此时在东门的上千人中,倒有七八百听到了那队长转述的话。

    没有人哄笑。

    “孩子他娘,该回去做饭了。”

    “唉,昨晚一夜没睡,有点倦了,回去睡觉去。”

    “啊呀,我家的奶茶该糊了!”

    偌大的东门广场,霎时间人去场空。

    “小德啊小德,这个世上只有你知道我是个好人,是不是?”云镜南用手指拨弄着小德德的鼻子。

    “什么味?”水裳皱起眉头。

    一泡童子尿,算是小德德对云镜南的回答。

    那天要塞的风很大,小德德在回屋的路上咳个不停。

    “怎么办,怎么办?”云镜南比青蛾还急,小德德的咳嗽几日不停。

    他们找了神族的一个医生,开了一个治小孩百日咳的偏方:把鲈鱼鳃晒干,烘干研末,开水冲服,每次一鳃,一日二次。

    芦水位于固邦城东北,是神族发源地,那里不但有鲈鱼,而且是四鳃鲈鱼。

    “真好,钓一条鱼可以用两天。”云镜南生意也不做了,和水裳及德德夫妇到芦水边整日捕鱼。偏方果然灵验,小德德的咳嗽不日痊愈,可云镜南舍不得走了:“万一再咳怎么办,我们在这里多住些日子吧!”

    让云镜南恋恋不舍的是德德烹饪的鲜美鱼汤,他们在芦水度过了整个春天。在这段时间,云镜南除了找水裳喝酒,就是找神族战士赌钱,颓废之极。

    “唉,可怜的人!”水裳同情失恋的云镜南,特别是在酒后看着他哭成一摊烂泥。男人的眼泪总是更加金贵,因此也会令水裳特别感动。

    可是,云镜南一发不可收拾,连小德德也不抱了,拼命喝酒。于是,他嚎啕大哭的次数从一周一次渐变为一天一次。——这样的男人眼泪也金贵不到哪儿去,而且,有点讨人厌了。

    终于,在云镜南又一次喝醉,把眼泪和鼻涕成把地涂在水裳腿上时,水裳的同情心彻底耗尽,将他一脚踹到火堆的烧炭上。

    “云镜南,你还算是个男人吗?为了个女人借酒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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