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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铁血宏图-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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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不多半个时辰后,赵紫玉推开了房门,细致尖巧的下巴微微抬起,表情说不出的平静安然。深深吸了口外面的清新空气,微微笑了一下,回身把门带上,缓步朝着都督的后花园走去。

  赵紫玉刚到后园入口,远远便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只见后花园间一袭白衣的人正在跑着步,花园中那似锦繁花衬得他的身形越发修长挺拔。

  赵紫玉的位置虽说看不到他的脸,可不用看也知道是谁,是那个人!

  在这督府中之中,只有那人会有那相闲情逸致,每天晨起之后于后花园中跑步,这一圈下来至少有一里出奇,每日他都会于此跑上二三十圈,日夜如此。

  “哼哼,成天这般练跑,估计也是为了练逃跑!”

  带着一脸嘲弄的笑意,赵紫玉又把笑容一收,从这后花园走了出来。

  不经意间,在转弯的时候,朱宜锋看到了远处的赵紫玉,只是看了一眼,然后便继续跑着,每天坚持晨练,是他在这个时代最好的习惯,现在他发现自己的身体比过去更为强壮,非但可以轻易跑上个五六公里,甚至就连同200斤重的石担也可以轻易举起,做上几十组卧推,如此强健的身体又怎么可能不爱惜。

  更何况这本就是一个蛮力的时代,作为“大汉义军”大统领的自己,自然需要有一身蛮力,只有如此才能真正震慑军中诸人允文允武,文自己是不行了,这武……嗯,至少就是凭着这一身蛮力,在这义军之中,还是能够超过不少人的。

  当然,在即将到来的后膛枪的时代,个人的武勇已经退居其次,而身为大汉义军统领的朱宜锋根本没有机会展露个人武力——甚至他就连转轮手枪都不需要。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每日锻炼身体,以保持一个健康而又强壮的体魄,毕竟,嗯,即便是在床上也是需要体力的。

  想到昨夜灵芸在床上委婉承欢的娇柔不堪征伐无力的模样,他的心底便是一热,想着这几日冷落了的婕妤,心下忍不住幻想起三人大被同眠的一幕来,当然这也只不过是稍加幻想罢了,毕竟她们两个都是面嫩之人。

  “将来若是有机会的话,到是可以试上一试……”

  又过了半个钟头,结束晨练的朱宜锋在走出后花园时,从仆人的手中接过了布巾,擦了下脸上的汗水。

  “不知道现在毛巾有没有发明出来,若是将来建个毛巾厂的话,不知道有没有销路……”

  用粗布布巾擦汗时,朱宜锋不由的想到了后世的毛巾,不过,这也就只是一个念想,实际上,在这个时代生活的越久,他就发现需要“发明”的事务就是越多,比如说,最近一段时间,他正在研究着膛线以及米尼弹,当然,目前仅局限于理论上的研究,研究着如何能将几万支老旧的火枪,变成发射米尼弹的线膛枪。

  不过在购进机器设备运抵之前,也仅只能居限于理论上的研究了,不过尽管只是理论,但至少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只待机器购进之后,就可以尝试着改造旧武器 。

  “等到完成旧武器的改造,差不多就能去取荆州,夺湖北了!”

  嘴里这般念叨着,朱宜锋又想到了另一个地方——曾国藩!

  人的名,树的影。

  不论现在他曾国藩如何,也不论现在湘军战斗力如何,单就是凭着其在历史上的名声,便足以令朱宜锋生出如芒在背之感,更何况,这曾国藩还正好卡在岳州,让朱宜锋处于进退两难之境。

  “曾剃头,到时候,非得看看,是我剃你的头,还是你剃我的头!”

  嘴里这般念叨着,尽管对其心存敬畏之意,但深知湘军初时“屡败屡战”的朱宜锋对将来到是充满信心,原因非常简单——就凭着三万八千人多达十二个团的洋枪队,便足以让大汉义军横扫湖广。

  当然,现在这支洋枪队至多也就是十几年后的淮军水平——军官顶多只是粗通军事,士兵也只是操练“洋操”,虽说有些不尽人意,可对于朱宜然而言,他并没有其它太好的选择,除非……

  又一次,朱宜锋取过桌上的一份文件,准确的来说,是他规划起草的一个方案——建立军事学校的方案,而根据这个方案,将会从文山学校中抽选15岁以上的男生,进入学校学习军事理论。当然,这一前提是,军事学校必须要先有其教官。

  没有教官一切都是空谈,就像现在的义军一样,看似练着洋操,可实际上,其不过只是由一群半吊子西洋冒险家训练出来的“使用洋枪的洋枪队”,仅此而已,根本谈不上什么近代化的陆军。

  虽说对于军事,朱宜锋并不怎么了解,可他却非常清楚,近代化的军队并不仅仅只是编制上的变化,更不仅仅是装备上诸如洋枪之类的武器,至于学会走正步,更不是近代化军队的标准,至于被穿越者视为灵丹妙药“一抓就灵”的政委制,同样也不是什么“灵丹妙药”。

  军队的威力在于素质优良,而军队的作战潜能,基于军官团教育的培养!

  没有一支近代化的军官团,根本不可能建立一支近代化的军队,仅仅只是臆想着“用思想武装士兵的头脑”就能战无不胜,更只存在于某些人的臆想之中。就像太平军的日夜“讲道理”一般,并没有讲出一支战无不胜的“阶级军队”,最终这支拥有“思想”的军队,被另一支封建的,以赏银为基础的封建军队所击败。

  在军事上本就没有什么灵丹妙药,所谓的“灵丹妙药”不过都只是人们的臆想,素质足够优秀的军官团才是军队的基础,至于其它所谓的“捷径”,不过只是臆想罢了。

  但也就是这个看似最简单的“基础”,正是最难建立的,即便是现在那个所谓的“随营学堂”,所学的不过只是基本的“洋操”,只是让那些人和士兵一样懂得“洋操”,不至于如淮军一般,官不知操。

  归根到底,现在义军的那些素质可以用低下的军官们未能成长为全格的军官,一是因为没有经历数年残酷战争的洗礼、淘汰,进而成熟起来,二则是因为没有人指导他们在未来的战争中避免错过,从而更为迅速的成熟起来。这才是军事学校的意义,也是引入外*事教官的意义。

  战争或许是最好的学堂,但问题是,自己有那个资本去战场上让素质低下的军官们成熟起来吗?谁又能有那个资本?

  “教官、教官……”

  嘴里念叨着这个词,朱宜锋又一次想到了早已离开武昌的习之墨,自己交待给他的使命之中,最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看看能不能寻得真正的军官,那怕只有一个人。

  “但愿,这次他回来后,能给自己带来一些好消息吧!”

第141章 雇员(求月票!)

  

  天上彤云密布,阴沉沉的,风呼啦啦的鼓着帆,为了应对那劲风,那帆只张了一半,虽是如此,作为以快捷而著称的飞剪船“特普号”在长江上仍保持着十三四节的高速,若全帆的话,其航速至少可以达到十八九节。

  不过在江上,十三四节的高速,委实太高,若是舵手稍一不留神,便有可能撞上江岸或浅滩,但船上的舵手总能灵巧避开一切,使得这艘近千吨的洋船像是舢板一般灵活的于长江上航行着。

  “乖乖,这洋船……”

  又一次,从舱中往外张望,瞧着外间疾速掠过的江岸,纵是有过曾顺江而下至天京的经历,此时孙以茂却仍惊讶的于这船速。

  作为东王府府中的簿书,他此次之所以踏上这艘洋船,全是因为这洋船将驶往武昌,而他则是奉东王之命,前往武昌去见一见那位自称“大汉都督”的朱宜锋,游说其归顺天国,进而配合天国西征。

  至于他之所以会搭乘这艘“特普号”洋船,除了因为这洋船洋商向天国卖了十几门洋炮以及千余支洋枪,更重要的是,现在天国大军尚未西征,作为钦差的他,想去武昌,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贩运私盐的盐船,一个便是这洋船。

  相比于早已继绝的盐船,这舷边带着十六炮的洋船无疑更妥当的一些,毕竟这船上的洋商,总需要东王府开出的护照,若是没有那护照,莫说是武昌,恐怕就连江宁他们也过不去。

  可他却没想到,这船居然会这般快,不过只是一天的功夫,便出安徽过九江,一路朝着武昌狂飙而去。

  “这些洋人,果然是擅于操舟……”

  嘴里这般念叨着,孙以茂显然忽视了一个事实,这船上的水手大都是国人。

  “也不知道,那位大都督到底是个什么人物?”

  想着到达武昌后要见的人物,孙以茂的心底全是好奇,与府中众人对其的轻蔑,认为所谓的什么“大汉义军”不过只是“投机取巧之徒”,借着天国天兵之威,轻取半个湖北不同,举人出身的孙以茂看到的却是那人的稳健。

  别的不说,便是其夺下半个湖北之后,步步为营的操持地方之举,便能看出其与天国的不同之处来,虽说现在天国看似势大,沿江一路无人可挡,可实际上,若是论及控制的地盘,不见得比武昌多上多少,而今之所以要西征,重新夺回一路上丢弃之地,除了屏蔽天京之外,更重要的是扩充地盘,解决天京城内的米粮之危。

  两者相较,孙以茂自然也就判出了一个高下来,不过,有些话,他不能说,更不敢说,但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对武昌之行充满期待,才会主动请缨前往武昌游说那位大汉都督归顺天国。

  这艘千吨出头的船上,心有所思之人,并非仅只有一个孙以茂,在船艏处,还站着一个人,穿着一身稍显破旧的西装,整个人体形稍胖,脸色苍白的他眉梢眼角,透出一份颓废,再加上那一头凌乱的金发,让人一眼便看出,这不过只是一个落魄的中年洋人。

  不过这个人虽说看起来很落魄,但是他胸膛挺的笔直,纵是只手抓着缆绳,只手抓着酒瓶,也无法掩饰出他身上的气质。

  军人的气质!

  在香港的时候,习之墨曾听其它几位船长用类似的言语去形容过莱纳斯——这个落魄的普鲁士人,普鲁士,即便是对于曾在英国呆在过一年半的习之墨来说,也是陌生的,可是并不妨碍他以每月三百八十两的高薪聘请其来武昌——这个薪金甚至远超过他于香港聘请的四名工程师的薪水总和。

  而原因非常简单,这是他在香港唯一能够聘请到的军官,一名真正的军官,他甚至曾参加过战争,这无疑是极为难得的,毕竟,在整个香港,除了英国人的军营之中,几乎找不到任何军官。

  对于病急乱投医的习之墨来说,莱纳斯则成为了他唯一的选择。但是现在,看着其抓着酒瓶的模样,习之墨却有些后悔了。

  自己该不会是花高价请来了一个酒鬼吧。

  只手抓着缆绳、只手拿着酒瓶,不时的喝着酒的莱纳斯,能够感觉到身后投来的视线,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喝酒,对于他来说,酒即是他的嗜好,同样也是他最好的朋友。

  从十几年前,妻子去世之后,他的手中就再也没有松开过酒瓶,即便是在东印度公司军队中任职时,他也未曾放下过。

  想到去世的妻子,莱纳斯又拿起酒瓶,喝了一口酒,此时,他的那双蓝色的眼睛中满是血丝,那颓废的眼光中总带着一丝牵挂。

  回忆总是让人非常痛苦,就在他试图用酒精麻痹自己的时候,一个穿着蓝色裙装少女却走到了他的身边。

  “爸爸,你也许应该考虑一下戒酒!”

  安妮看着父亲,轻声劝说道。

  “这毕竟是一份不错的工作,如果可以的话,两年后,我们就可以回到普鲁士!当然,如果你不愿意回普鲁士,我们还可以去英国,但是这样,就需要对方多聘佣你一年。”

  尽管只有十四岁,但是安妮却已经早早的规划好了一切,当然,对于她来说,这根本就是没有选择的事情,谁让她的父亲是个酒鬼呢?

  就像现在,她已经计划好的一切——每年要在父亲的薪水中节约出一千英镑,两年两千英镑,这笔钱中的一半将会是她的嫁妆,至于另一半,嗯,可以在普鲁士购买一个农场,供父亲养老。当然,也可以考虑英国,但这又需要更多的钱。

  “而你这样的话,对方很有可能会解雇你,就像在加尔各答一样!”

  曾经,在加尔各答,莱纳斯是东印度公司军队中的一名少校,可是,最终,因为酒的原因,使得公司不得不解雇他。

  “不,安妮,你完全错了……”

  尽管沉迷于酒精之中,但是莱纳斯却深爱着女儿,因为这是妻子留给他的珍宝,不过,他却并不愿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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