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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章

铁血宏图-第3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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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的光复。

  没有人知道为了促成石达开的北伐,朱宜锋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五万支“石井式”前装线膛枪,164门钢质12磅拿破仑炮、8o门8o公厘前线线膛炮,多达三万桶火药,可以说代价是极大的。

  当然回报也是丰厚的——除了136万余两白银、4。75万两黄金之外,其将会把包括省城安庆在内江北太平军控制区交给义军,当然这需要义军自己去“拿”。至少在表面上石达开没有将安徽的地盘交给义军,是义军在其北伐后“趁机”夺取的“地盘”。

  总之一句话,石达开依然是太平天国的忠臣。至于义军不过只是“乱臣贼子”罢了。可朱宜锋不乎,因为他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天国的“臣”,而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毫无疑问,随着石达开的北伐,我军在兵力上与太平军将第一次实现对等,太平军对我军的兵力优势将不复存在……”

  一直以来,受限于经济以及其它等诸方面的原因,义军的兵力一直远逊于太平军,尽管有着绝对的火力以及训练优势,但是至少在纸面上,太平军保持着绝对的兵力优势,而更为重要的一点是,义军的战场并不仅仅只是南京。

  在进攻南京的同时,安徽、江苏、福建都将在这次义军东征的目标范围之内,如果不是考虑到战线过长,甚至连陕西、四川也会成为进攻的目标,至于贵州、云南以及广西大西南地区,按照计划是北伐结束后,借助政治进攻辅以军事加了解决。

  甚至按照骆秉章、张亮基等人的设想,甚至不需要等到统一,一但义军夺取南京,西南诸省就有可能兴义反正,因为西南诸省的总督巡抚非常清楚,到那时,天下没有人再能够挡得住义军,而且也是他们最后的机会。

  要么为新朝之臣,要么为新朝之敌。

  如果是太平军他们自然会考虑一二,但是张亮基、骆秉章等诸位督府要臣的身份告诉他们,新朝不排斥前朝旧吏。

  “我军将沿江推进,先用商船运送一个团接管安庆,待控制安庆后,以安庆作为后方大本营,以6海军两路进攻南京……”

  在作完整体的战略部署介绍后,莱纳斯注意到第一旅旅长林郁青的神情显得非常平静,他只是看着南京沙盘上的南京,相比于其它,他更关心的是战斗。

  或许,这正是汉督任命其为第一旅旅长的原因。小猫知道他又看到其他的三位旅长,于小宝那因为过度肥胖而堆成一团的脸蛋上,双眼眯成了一条细缝,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在军中众所周知,外号“于狗子”他是汉督的一条“狗”,甚至在绝大多数都以“狗”自居。

  而在他旁边站着的身材消瘦,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宋杰,与于小宝相比,水手出身的他,枪法极好,是义军中最早的狙击手——在黄州之战时,正是他和他的狙击手,奠定了义军的第一场大胜。

  而第四旅的旅长显得有些沉默寡言,身材高大的他站在那里,任谁都无法忽视朱富财这个身高不低于1。9公尺的中年人,他虽说是汉督的家仆出身,但是打起仗也是中规中矩。

  他们四个人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是对汉督忠心耿耿!

  尤其是朱富财,或许也正因如此,第四旅才会成为这次东征的“中军”。

  “好了,莱纳斯顾问已经将战略方面的整体部署介绍完了,大家都很清楚,这次东征,直接关系至义军之将来,关系到中国之将来。因为本督将亲率大军收复南京!”

  南京作为明朝的国都,自然不能由其它人收复,而且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朱宜锋深知,这个荣誉不能够由其它人得到,并不是因为在军队中没有制约这些主官的机制,而是随着将来义军的展,他们中的许多人将会晋升为将军,在他们成为将军的时候——收复南京指挥官一职,将会令他人难以越,这会间接的造成一种“不公”。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在军队中制造一种平衡,深知平衡之道他在参军府中弄出了左右两名参军,互相制约,在军队中,用团作为最大单位加以制约,至于将来,在权力真正稳固之前,他也不希望有一名将军过于“杰出”。

  权力需要制约!

  古代所谓的“功高盖主”,实际上就是因为没有相应的制约机制。就像这次东征,以三个旅为核心的三个方向,都会取得相应的军功。这意味着他们三人,在未来是不会有人特别“出色”。即便是林郁青夺取了南京,那也是在朱宜锋的直接指挥之下。不会对另外两人形成压倒性的优势,如此,将来论功行赏的时候,自然也就没有了越他人的方面。

  如果说在过去的四年中,朱宜锋学会了什么,尤其是在张亮基、骆秉章以及胡林翼等人的教导下,学会了什么,恐怕就是为君之道,为君之道在于平衡。

  “此次东征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在道出这句话之后,朱宜锋冲着诸人双手平揖道。

  “本督代身陷贼手的数千万百姓拜托诸位了!”

  这一声“拜托”这一个礼,让周围的十几名将校纷纷以深鞠躬还礼,在废除了跪礼之后,尽管他们互相可以拱手礼以及军礼作为礼节,但在此时,他们纷纷只能以9o度的深鞠作为回礼,即便是莱纳斯等西方军官也是行着同样的礼节,毕竟他们已经归化为中国人。在回礼的同时,他们又同时沉声说道。

  “请主公放心,我等必不负天下苍生所望,不负主公之重托!”

  点点头,神情肃穆的朱宜锋说道。

  “下达动员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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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第415章 回家(第二更)


  平原五月,虽说不算是一年之中最好的,可却也差不到那里去。??到了这个时候也就是青纱帐起的时候,天上白云满天,地上就是一片望不到边的滚滚绿海。一座座村镇,就像漂浮在绿海之中似的。

  不过对于百姓来说,最好的还要算是秋季。那个时候谷子黄了,高粱红了。秋风一吹,沙沙做响,对于百姓来说,那是希望,那是忙活了一年的希望。

  现在,对于百姓来说,虽说那青纱帐起,可一年的年景还没有显出来,到收的时候,还有几个月,到时候雨水能不能跟得上,直接影响到一年的收成,现在那高梁长的是杆,谷子长的是禾,长了穗的时候,还有雨水足的才好,雨水稍微少点,那灌浆差的就不是一星两点。

  那就是老天爷给脸色,谁也没有法子。

  不过尽管如此,在青纱帐起的时候,百姓们还是对这一年的收成充满了期待,充满了希望。

  在这青纱帐间的田间小路上,一辆洋式的四**马车,缓缓的被两匹大骡子拉着,老远就听见它那车轮碾压地面时出的声响,马脖间挂着的铜铃出的响声也很清脆。

  这辆马车是宝丰县火车站驶出的——今年春节后,铁路修到了宝丰,在铁路修通后,一些从南边来的生意人,于火车站开了马车行,马车行里都是的汉阳的大马车,宝丰县第一次有了“公共马车”的生意。

  一大早起,它就载着从火车上旅客,沿着这乡下的土路,朝着市集上赶去,大骡子刚刚吃饱饮足,赶车的车把式,不时的勒着它,让它走的慢一点,这大马车一天要走几十里路,骡子不能累着。

  可骡子自己走得十分起劲,非得车把式勒着它不可。不到小晌午,就赶出了3o多里。这一路上,不时的有人上车下车,对于沿途市集乡村的人来说,他们现在已经习惯了花上几个铜板坐着大马车赶集走亲戚的生活。

  生活方式的改变,总是在不经意间生的。

  现在已经是正晌午了,虽说这半敞篷的马车顶上有帆布车篷挡着阳光,但太阳仍然晒得人老是擦着汗。这个时候骡子被晒的也慢了下来,还没有赶到打尖的地方。车把式由它走着,尽管人们催促,可车把式却有他的主意。

  这车上这会只有九名乘客,虽说这种轻便的乡间公共马车上有十二个坐位,可依然显得很挤,虽说他们携带的行李都扔在车顶的货架上,至于骡子的料袋子,带着长绳子的洋铁皮小水桶,也在那里系着。车厢里之里有点挤,是因为这车厢里也有货占着位,一个商贩携带的货就把车里占满了。

  而在这些乘客之中,靠近车门坐着的是一个穿着军装的年青人。他是从宝丰火车站下车的。因为天气热,他解开了军衣扣子,敞着怀,手里拿着军帽,露出和尚头来——汉军的军爷都是这副和尚头。

  他的个子不算太高,瞧着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模样,面色黝黑,性格瞧着也很是开朗,跟这车上的人,即便是那些刚上车的人,也很快就混熟了。而在前村上车的那个抱着娃娃,领着十五六岁妹子的妇人,更是不时的瞅着他。

  “军爷,你是哪村的?”

  抱着娃娃的女人问他。

  “王家村的。”

  “家里还有什么人哪?”

  “有爹,有娘。”

  “你是啥时候出去的?是年个当的兵吧?”

  “大嫂子,你咋知道俺是年个当的兵?”

  其实答案非常简单——去年长毛逃了之后,义军便在河南招了三万新兵,也只有那么一批,这人肯定是那批新兵里头的。

  “我三哥也在军队里……”

  一旁一真默不言语的小姑娘插了一句话。

  “那个,你在军队里干啥?”

  “你猜猜看。”

  那小姑娘歪着头端详了一会儿,说道:

  “你是个步兵吧?”

  “哈哈,真让你给猜对了。”

  他嘻嘻一笑。

  他还不是步兵,其实又有多少人当兵不是步兵?既便是伙头兵,那也是步兵,在义军里面,不是步兵就是炮兵,要不就是骑兵。在军队里步兵见到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兵,也只有羡慕的份。而他就是骑兵,而且还是第三骑兵团的团长,义军有五十七个步兵团,可却只有三个骑兵团!不过,在这里,没有人能认出他的中校军衔,对于老百姓来说,这些领衔似乎没有任何区别。

  马车慢悠悠地走着。路两旁,高粱穗又大又红,密密地排列着。满耳都是高粱叶哗哗的响声。

  很快便到了王家村的村口。

  和车上的人告别后,他就跳下了马车,然后朝着村子里走去。提着两个包袱,向村里走去。不知怎的,离家愈近,邓明绍的心里也越忐忑不宁。

  按常理说,一个人最熟悉的,莫过于家乡的路。那里一个井台,一个小洼,一株小树,一条田间抄道,都从童年起刻在了他的心上,直到老死,也不会忘记。因为在那座井台上,从三四岁就跟娘抬过水呀,在那株小树上有他抹过的鼻涕呀,在那个小洼里他摔过一个碗挨过骂呀。这些一起深藏在记忆中了。

  可是现在他回到了家,却不能判定哪个是自己的家门。

  家在那?

  邓明绍记得家里的栅栏前,有一株歪脖子枣树。娘总是站在这株枣树下喊着他。

  “小绍!回来吃饭吧。”

  可是现在没有栅栏,也找不到那株歪脖子枣树。

  究竟哪个门口是自己的呢?

  他停下脚步,从十二年前,做为家里老大的他,眼瞧着若是自己再呆在家里,弟兄三可能全都饿死的他,和村里的其它人一样,出门要饭讨生活了。那时他才十四岁,再后来他到了武昌,要过饭,在码头上扛过活,后来又机缘巧合当了伙计。再后来,太平军来了……可这么多年,他从来没回过家。

  这一别就是十二年,这十二年,他梦里明明都记得家的模样,想着自己有朝一天,总会回到家,怎么现在全都忘记了!

  自己怎么能把家给忘了呢?

  就在邓明绍紧张的不知所措的时候,他忽然记起,在他家的旁边,有一个石碌碡,他常常端着碗,蹲在上头吃饭。有一回不是还摔破一个大碗吗!也是在那地方,自己从老三的背后冷不防给了他一下,让他从上面跌到地上,头摔出一个口子,他为此还挨了娘两巴掌,……

  拐回头走了几步,果然看到那个石碌碡,只不过那株歪脖子枣树。

  放下手中的包袱,他走到那破木门前,叩起门来。一连叩了几声,里边没有一点儿动静。邓明绍深吸了口气,有些紧张的喊道。

  “娘!我回来了。”

  没人答声,这,这是怎么回事。

  邓明绍又冲着院子里,用他那已经变了味的河南话喊了声。

  “娘,俺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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