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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纸上人-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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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李氏出门买了一袋子红薯回家,这吃得雪兰热泪盈眶。

她一个小女孩,蹲在炉子边,眼巴巴烤着红薯,烤熟后剥了皮一咬,真是又甜又软又热,心都要化了。

李氏坐在她一边笑了,忽然说:“幸好咱走了。”

第10章

一个月后,北平迎来了入冬的第一场雪。

大雪纷飞,漫天遍野。这时候还没有温室效应,冬天的雪总是下得很大,一夜过后,地上的雪能高到膝盖,半夜里还能听到雪把树枝压断的声音。

如果一个人吃穿不愁,坐在温暖的房间里,也许很有心情欣赏窗外美丽的雪景,但这其中不包括雪兰三人。

李氏外出找工作了,可惜工作不好找。

她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不识字,也不怎么会家务,只能去帮佣,可是帮佣需要全职,得跟着主人家生活。李氏却带着两个女儿,怎么也不能把女儿扔在家里啊。

兜兜转转,她倒是找到了一份离家近的帮佣,帮忙做三餐,然后晚上回家,可是干了两天她就辞职了。回家后唉声叹气,问了半天才知道,那家的男主人对她动手动脚。

李氏长得漂亮,细眉大眼,皮肤很白,虽然三十多岁了,可比许多二十几岁的大姑娘都好看,干帮佣只怕不是长久之计。

至于三姐就更别提了,她连中学都没毕业,就算能书会写,又能找到什么工作呢?

当初的雄心壮志被现实打击得一蹶不振,李氏开始精打细算,不再多花一分钱。

有一天雪兰听她嘟囔。

“早知道就不买棉花了,有棉袄穿着呢,睡茅草垫子也冷不到哪儿去。”

千万别,缩在被子里还直打哆嗦的雪兰搓着双手想,这鬼天气可真冷啊。

李氏已经舍不得烧煤炭了,只在做饭的时候开火。其实煤炭一点也不贵,一担才两毛钱,可是经不住两毛钱啊。交了这个月的房租,又买回一袋玉米面,家里只剩六个银元了,还够一个月用。若是还找不到工作,就只能把最后几样首饰也卖掉,否则就得露宿街头。所以李氏唉声叹气的日子比任何时候都多,简直要愁出白头发了。

至于雪兰,她更没用,且不说这具身体才十三岁,加上落水体虚,动不动就感冒。所以一天到晚藏在屋里,生怕冻着,都不敢出门。

雪兰上辈子身体不好,是个家里蹲,而且一年里有半年时间住在医院。

她当然也不是纯米虫,但只能用很微薄的力量支撑妈妈。尽管如此,妈妈也总是嫌她操劳,不许她多干活。

雪兰喜欢写作,所以经常写点东西寄去杂志社,有时候能过稿,有时候不能,每月赚个千八百块,她还在网络上写写连载小说,但这就是她全部的谋生手段了。

不过在这个时代,还真拿不准……

雪兰开口问李氏要两角钱。

李氏自然是不肯的,还当她馋了,要买吃的。

雪兰说:“我要买报纸,还要买纸笔。”

李氏叹了口气说:“五姐,咱们现在没钱,不能胡花。”

“我想写篇文章投去报社,赚点润笔费。”雪兰道。

李氏不懂润笔费是什么,好奇地问:“你能赚钱?”

三姐在一旁听了,倒是有点心动,没准真能赚钱呢。她上学的时候,班里有个女学生文笔特别好,写了一首小诗,连老师都大加夸赞。她把诗寄去报社,结果就发表了,听说还赚了稿费。那首诗三姐也读了,只觉得朗朗上口,但她是万万写不出这么精巧的小诗的。

于是,三姐犹豫道:“倒是可以试一试,不过五姐你能行吗?”

雪兰也没什么自信,但唯恐拿不到那两毛钱,于是说:“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没准还能赚出我们的饭钱呢,总比只出不进好。”

李氏一想,两毛钱也不多,就给了雪兰两个大钢镚。

雪兰套上厚厚的棉衣,迎着风雪出门了。

她没有帽子,光着头,露着脸,把手揣在袖子里,艰难得向前迈进。一会儿,三姐追了出来,替妹妹挡着风,两人一起向附近的书店走去。

这是家小书店,里面生着火炉,从外面一进来,暖和得脸都要化了。

书店的掌柜是个穿长衫的先生,见走进来两个小姑娘,直接问她们要买什么书。

雪兰也不啰嗦,把店里的报纸一种选了一份,又买了纸笔墨水,可惜他们不卖信封和邮票。最后她看到了一本叫《小说周刊》的杂志,结果就愣住了。

这本杂志一百年之后还在发行呢,雪兰就往这里投过稿。于是她买了一本,然后和三姐一起回家了。

买回家的报纸五花八门,雪兰发现虽然还有许多文言格式的文章,但白话文已经占据半壁江山了。

几年前,自从一位姓周的作家发表了华夏历史上第一篇白话文小说后,白话文就逐渐代替了文言文。

有一本杂志叫《新青年》,杂志主编陈先生是北大教授,他和李先生一起主张新文化运动,要求写文章也要随时代进步。

后来胡先生在“文学改良刍议”中提出了著名的八不主义,在当时的文化界广为流传。

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做无病之□□;五曰:务去烂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

他认为,新文学的语言是白话的,文体是自由的,这样就可以注入新内容、新思想。

简直是为雪兰这样一篇文言文都看不懂的人量身打造的好风气啊!

然后雪兰又去翻《小说周刊》,结果更震惊了。

每一本杂志都有每一本杂志的风格,如果想要往这部杂志投稿,首先就要学习它的整体风格,然后才动笔。当年雪兰往这本杂志投稿的时候,花了很多心思研究,稿子不通过,她甚至修改了几十遍。

结果现在一看,闪瞎狗眼了,上百年间,这风格根本一成不变啊!

首先是几篇外文翻译小说,然后是说明文题材的介绍短文,接着是国内作家的短篇小说和诗歌,最后是两篇连载的中长篇小说。

翻完了,雪兰把杂志一盖,忽然就信心满满了。

不是她自大,而是她来自一百年后那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天在网上看看看,写写写,如果模仿专业作家的文风,完全可以达到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地步。

最重要的是,即使她自己编不出好故事,还有她看了几十年的电影、电视、连续剧做后盾呢。

屋里也没有桌子,雪兰把纸张和笔墨铺在地上,跪在地上写。

三姐正在一边看,看了两眼就瞅她:“你……你这字……怎么……”

雪兰的毛笔字用狗爬来形容也不为过,以前的五姐肯定写不出这狗爬的字。

撒谎撒多了,简直随口就来,雪兰一噘嘴说:“上回生了病,到现在手还没劲,一写字就哆嗦。等我写好了,你来帮我誊抄一遍呗。”

三姐摸摸她的头,就在一边继续看,看着看着,她忽然赞叹道:“五姐,你写的真好。这写的……是咱家的事吗?”

雪兰写得不是别个,就是刘家大宅里的故事。

现成的故事材料,李氏把太太弄死丫头,折磨姨太太的事说得活灵活现,雪兰都听七八遍了。把直白的土话换个说法,换成《小说周刊》能接受的文绉绉的风格,一篇好文章也就出炉了。

雪兰写了一整天,期间还因为跪在地上腿太冷,站起来溜达了好几圈,后来三姐给她垫了个垫子,催促她继续写。因为三姐看着看着红了眼圈,这故事的主角不是别人,就是李姨娘。

故事围绕一个封建旧式家庭展开,沈家大宅里有一位说一不二的封建大家长沈老爷,故事起源于他把一位新姨太太抬进家门,这位姨太太就是故事的主角,名叫采薇,是个出过堂的戏子。

她进门的第一天,就碰到了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女人,她问丫头,那疯女人是谁?

丫头说,不太清楚,听说是以前的姨太太。

故事风格非常阴暗,讲述了虐待死的丫头,通奸至疯的姨太太,表面良善,内心阴狠的大太太。

为了在这个家庭生存下去,采薇把自己放进了尘埃里,她委曲求全,倾力侍奉这家的老爷和太太,她也欺负下人,排挤其他女人,终于她站住了脚,因为她生下了两个女儿。

本以为自己已经幸福无比了,她锦衣玉食,还有两个可爱的女儿,她比堂子里的姐妹们幸运无数倍。可是有一天,大女儿被送出去了,送给了一个有性怪癖的大官,没几年就死了。采薇痛不欲生,她像母狮子一样护着小女儿,可是小女儿也有长大的一天,最终她也为了父兄的前程被送了出去。

小女儿是新青年,有理想,有追求,而且还有心仪的男同学,她却被关在家里,只等送上花轿。女孩很刚烈,不愿就范,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跳到家里的荷花池自尽了。

然后采薇疯了。

她每日疯疯癫癫地抱着一个枕头,轻轻拍打,叫着女儿们的名字。

有一日,锣鼓震天,鞭炮轰鸣,一顶小轿被热热闹闹地抬进了沈宅。

新进门的姨太太问身边的丫头,那个疯女人是谁?

丫头说,不清楚,听说是以前的姨太太。

文章写完了,雪兰在最后留下了妻妾成群四个字作为标题。

一转头,却看到三姐坐在旁边默默流泪。

第11章

注意到雪兰已经写完了,三姐急忙擦干眼睛,笑着称赞道:“五姐写的真好,姐姐都看哭了。”

雪兰愣了一下,心想拿这个题材来写是不是不太妥当,毕竟是人家的伤心事,她却拿来涂抹故事。

三姐却拿起故事,又从头读了起来,边读边说:“我都不知道你这么会写文章,难怪以前老爷总是称赞你。”

这时,李氏提着一壶水从外面进来,见到三姐眼睛红红的,好奇地问她哭什么。

三姐说:“娘,五姐写了篇好文章,我读给你听听。”

李氏一听,忙坐在床上,说道:“好,我听听。”

三姐拿着布满雪兰歪七扭八字迹的纸张,用柔软而低沉的嗓音读出了这个故事。

李氏听得很入神,她不懂什么是小说,也不懂什么叫文笔,甚至有些词语她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可她唱过戏,知道有些戏词能唱得观众落泪,她们五姐写的故事就是能让人落泪的。

三姐读完的时候,李氏已经抽噎得厉害,泪水流个不停,想到如果没逃,三姐和五姐都被折腾死了,自己恐怕也就是这个下场,所以她哭得停不下来。

“娘……”三姐搂住李氏,安慰她说,“别哭了,咱们现在好好的,该笑才是。”

李氏却坐直身体,抽噎着对雪兰说:“五姐,这是你写的?写的真好,真好。”

三姐拿着纸稿说:“我来给你誊抄一遍。”

“再等等,还要修改。”雪兰说,“这只是大纲稿,有些剧情需要延展,还要等几天。”

其实这篇文章投在一些普通的报纸上,已经没有问题了,但是雪兰想着,既然是第一篇文章,而且是篇小说,不如投在《小说周刊》上吧。但现在天已经黑了,她写了整整一天,索性停笔。

第二天,她又趴在地上继续写,修修改改了六天,到后来她已经完全直不起腰了。

这篇小说最终成稿三万多字,虽然还有点繁琐,不过已经非常好了。就雪兰过去的投稿经验看,打回来修改两遍应该能过了,顶多让她删除一些情节。

三姐用小楷誊抄完毕后,她们买了一个大大的信封装进去,寄给了《小说周刊》的编辑部。

下面就是等了,雪兰最担心的是,千万别浪费了李姨娘给的几角钱。

《小说周刊》的编辑社就在北平,每天都能收到从全国各地送来的投稿,审阅这些稿件并回复,就是编辑们的工作。

编辑部的王万善三十岁出头,当编辑也有十几年了,他取来今天收到的稿件放在桌上,给自己泡了杯浓茶,然后开始工作。

审阅工作其实很迅速,只要看两眼就知道这是不是杂志需要的稿件了,完全不够格的只要礼貌退回就行了。故事和文笔不错的,就会写上修改意见退回去,然后看作者的修改情况而定。

他审阅了几份后,打开了一个字迹有些稚嫩的信封。

这种很可能是学生寄的稿件,看写字笔锋就知道了,基本没什么审阅的必要。他只是照章程打开,本以为随意浏览一下就能回信,谁知看了个开头就停不下来了。

读完之后,他心里暗叹‘好好好’,笔迹虽稚嫩,但文笔一点也不稚嫩,风格有点过于华丽旖旎,像是女子的写作风格,不过并无大碍。整篇文章非常流畅,基本没有需要修改的地方,怕是老手写的东西,不过真名叫刘五姐,没怎么听说过呀。

王先生立即写了回信,说是稿件收了,会通过邮局邮去稿费,作者可凭信中印信和户籍证明去邮局领取。

自从寄出了信,雪兰每天都在等回信。不光是她,三姐和李氏也挺期待。

几天后,她们在楼下房东那里拿到了信。

拆开一看,里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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