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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纸上人-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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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嚣张到什么程度呢?几年前工部局公布外滩公园规则,其中第2条“狗与自行车不准入内”,第3条“华人不准入内”。随后不久,外滩公园门口出现了一块白底黑字的木牌子,上书英文“d”,即“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同时租界也是整个沪市最繁华的地区,比如早期的外滩就是一个对外贸易中心,这里洋行林立,贸易繁荣,有东方‘华尔街’的美称。

当时的租界主要有英法租界和公共租界,英法是老牌帝国侵略者了,很早以前就对半分了外滩,公共租界则主要是英美共同的租界。除去这些地方和老城区,剩下的沪市是刚刚从江苏分出来的,所以并没有繁华到那里去。

雪兰她们现在就来到了公共租界,穿越美租界的那条路上的一座饭店里。

一进房间,所有的人没干别的,就睡了个昏天黑地,一直睡到第二天。

雪兰毕竟是个小姑娘,精神足,睡一觉起来就活蹦乱跳了。李氏和丁氏她们却都有点恹恹的,许大姑娘在火车上折腾病了,到现在还躺着呢。

李先生找来了,问雪兰的打算。

第56章

“报社也是看先生的意思,您和几位作者都是来沪市避祸的,不知是想租房子还是买房子?”李先生问。

“其他几位作者都是怎么想的?”雪兰问。

“哦,有买有租,毕竟现在北方形式不明,不过全国统一形势还是可以预见的,张大帅在北边自立为王,此乃不义之举啊。一旦全国统一,南京作为国民政府,自然还是南方的发展情形更好,所以我建议您在南方买些产业。”

南北情况果然是不一样的,南方普遍对革命军北伐持高度的赞扬态度。

历史的脚步难以阻遏,无论是在沪市还是北平都一样的,除非提前躲去重庆或者香港。李氏她们总想着北边战争结束了就回去,可是在雪兰的想法里,离开了就很难再回去了,不单单是因为交通不便,更是因为北方不会平安,只会越来越乱。

雪兰想了想说:“还是买一套房子吧,离报社近一些最好。我家一共四个女人,没有别的要求,只想寻一处安全的居所。”

“这个我晓得,您放心吧。”李先生说。

几天后,雪兰她们被李先生送去了新的居所,一桩居民楼的五楼,是打通了两个临户的房子,有六七间房,花了四百块大洋。

只是日常生活遇到了不少麻烦,光语言不通就是个大问题,上海方言属于吴语方言,出门买个菜,也只听到满耳朵的#¥%……&。

第一次来南方的北方人是很新鲜的,反正李氏和三姐看什么都新鲜。

雪兰也很新鲜,时隔多年,她再一次吃到了南方汤包、南瓜饼、糯米藕、酒酿圆子……还有美味滴炸臭豆腐。这不是在后世那个物流很畅通的时代,所以很多东西在北方是吃不到的。某天早上李氏买回家的粽子吃出了肉馅,弄得三姐这个从没吃过肉粽的人一惊一乍的。

李氏说:“这有什么,你们还记得黄姨娘吗?她就是南方人,月子里非要吃肉粽子,我还当什么稀罕物呢,一点不好吃。”

雪兰说:“咱们华夏的地域太大了,一个地方的人一个口味,都是从小吃到大的,并非真的是什么山珍海味,而是有种家乡的味道,所以让人难以忘怀,所以都是内心深处最美味的东西。”

说道这里,三姐忽然叹了口气:“我想吃辣白菜水饺了。”

李氏她们都是东北人,现在却离东北十万八千里了,只看地图也隔着大半个华夏呢。

“辣白菜可没有,咱包肉包子吃。”李氏笑着说。

许编辑一家也在沪市落脚了,住处离雪兰家不远,他太太经常来串门子,毕竟她也不认识几个熟人。

“没想到咱们刚来沪市,北边张大帅就撤出了北平,根本没在城里打起来,早知道咱们就不着急走了,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丁太太叹道,“物价倒也不贵,就是出门买个菜都要掰扯很久,我听不懂这里人说话。”

李氏也一脸悔恨:“就是,早知就不在这里买房子了。”

“孩子他爹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劲头,一天到晚在外面跑,连我们家大姐都整天在报社不回家。”

“我听三姐说,报社给许编辑升官了,人家报社看重他,自然多依仗。”

丁氏听了这话很得意,却腼腆地说:“说起来大城市也有大城市的好处,你们去过百货商店了没有啊?前天老许带我们去遛了一圈,真厉害。就是里面的东西太贵,我们啥也没买就回来了,你不知道,我看到一条床单,竟然卖一百块大洋,说是什么国的什么维斯。”

“哎呦……”李氏瞪大了眼,“莫非是金丝掐的,一百块大洋……床单而已,有钱也不买这玩意。”

雪兰正站在阳台上,七月的沪市又热又闷,热得她浑身是汗,此时她特别想去几条街外那家咖啡馆里坐坐,听说里面提供冰凉的啤酒。

她旁边放着一份报纸,是《大辰报》,上面有一条新闻,被粗大的黑体字着重标的了。

是政府赞扬北方商业联合会的,因为他们又筹集了三十多万的粮款运往陕甘。会长王先生说,其中五万的善款是他特意又拿出来的,因为有感于一位侠士的慷慨之举。这位侠士捐了二十五万,只是不愿把名字透露给公众知道,他要感谢所有捐钱的人,无论多少,都是侠义之举。

这份报纸被雪兰裱起来了,也许没人知道故事里说的人是她,但她自己知道。

就像泰戈尔的诗里写的那样——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但我的心已飞过。

这就足够了。

沪市跟北平的生活是很不一样的。这里的生活更接近于后世,比较开放。

那种感觉就像北平还是一位裹小脚穿古装的封建妇女,而沪市却已经在厚厚的裙子下穿上了吊带袜和高跟鞋。

在北平的时候,雪兰她们一天到晚待在家里,出门也不敢瞎逛。可是在沪市,女人结伴逛商场,看电影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了。

不过李先生对雪兰一家却是很小心的,毕竟雪兰是报社的摇钱树,怎么小心都不为过的。

有一天他来雪兰家拜访,神情却犹犹豫豫,直到他起身告辞前,才小心地拿出了一本小册子,尴尬地对雪兰说:“先生勿怪,我也是为先生一家的安全着想,这是一册出版指南书,专门写给刚来沪市的人看的,我认为比较有用。只是内容有些……呃……先生莫要觉得我为人轻佻,您要是觉得没用,就扔了吧。”

雪兰很好奇,翻开来一看就懂了。

她对李先生笑了笑说:“怎会怪您,要多谢您指点,这书很有用。”

李先生告辞后,雪兰就开始研究这本书了。

这应该是一本观光书,里面介绍了沪市的各大景点和各大消费场所,从吃穿住行说道各类小道消息,简直无所不包。最重要的是,里面介绍了很多对外乡人有用的知识。

比如这里有一条说,初入沪市的人,可能会发现街头巷尾的野鸡很多。野鸡拉客人,都半是三个人服侍一个。在马路上还客气些,若被她们诱进了暗弄堂,那是野鸡老鸨遍一窝蜂的上前,将人团团围住,男人若还要倔强,那就实行绑票手段,将他像戏台上的活擒张任似地,四脚朝天的抬进鸡窝,刚进城的外乡人常常被她们摆布得唤救命。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拼命向大街的方向跑,野鸡怕巡警,也就不敢太张狂了。

又比如说,指南书里专门为想去寻花问柳的人提供介绍,介绍了最高等的妓院长三书寓,次一等的幺二茶室,拉客的野鸡等等。有很长的篇幅在说各处妓院的价钱,其中的规矩,怎么打交道才不会被骗等等。

难怪李先生会这样闪烁其词了。

也许是教给雪兰她们注意事项吧,比如书中提到爱德华七世路什么的,虽然是很繁华的地带,有电影院、商场、大戏院、美容院、布料场,但是附近也聚集了很多青楼楚馆,能少去尽量少去。

沪市的高速发展,带来了整个沪市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导致新划分到沪的苏州乡村走向没落,越来越多的人被迫离开家乡,来到大沪市谋生。大批青壮力涌入城市,很多都是未婚或者妻子在家里的,于是就会有这种需求,供需是对应的,妓女自然会越来越多。

雪兰在一张报纸上读到了公共租界工部局里发布的公共卫生报告,报告上要求妓女从业者定时去体检,里面发布的一系列数字非常惊人。法租界里光正式登记的妓女就有两万五千人,就是说法租界里,每14个华夏女人当中,就有一个人是妓女,而且这是登记过的,不计算自营业者。而根据沪市的卫生署报告,整个沪市,每150个女人当中,就有一个是妓女。

这是个非常夸张的数字,北平也有妓女,可是绝没有明面上这么多,这么夸张。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沪市的繁荣和发展,同时也因为沪市很乱,乱就会没有节制,乱就会为了金钱,失去基本的良善。开放和发展改变着这座城市的同时,罪恶也在阴暗的角落里无限的滋生。

可能隔壁楼房里就住着一位高级妓女,楼下弄堂里就开着窑子,隔一条街就是按摩房,对面的咖啡馆就是野鸡打野食的地方。所以想要避免这些乱糟糟的地方根本是不可能的,因为到处都是。在南方政府看来,娼妓业不是违法的,都是正当职业,要交税,要注册。在这个连勤劳的男人都不一定能安家乐业的时代,依靠男人生活的女人就更没有保障了,出卖自己竟是她们填饱肚子活下去的唯一方式。

雪兰把李先生送的这本指南书收进了柜子里,真照指南书上写的,危险的地方不要去,那么基本上可以不用出门了。

现在经常是,一个要出门,全家结伴而行。好人家的妇女,出门都有伴当,这样也就安全很多了。

她们来沪市后,一起去逛过了百货商场、电影院和美容院。电影院里到现在还在热播她的《燃秦》呢,这就是雪兰毫不犹豫把钱全捐了的原因。作为一个通俗小说家,雪兰是高产人员,又有唱片和已经出版作品的持续收入,而这次电影上的获利更是丰厚,钱来的很快。所以当李氏看到报社新送来的存票后,也就不再心疼那些捐出去的钱了。

在这里,雪兰一家的生活非常平静,又不认识什么人,几乎都快到隐居避世的程度了。

直到有一天,李氏带着大妮出去买菜,回来的时候却扶着一个人。

那女人出现在家门口的时候,雪兰吓得不行。

她穿的破破烂烂,浑身恶臭,脖子上还有许多红斑,人似乎病的很严重,都迷迷糊糊的了。

李氏搀扶着她,流着泪说道:“莺莺,莺莺,坚持住,到家了。”

第57章

“娘,你怎么带了个乞丐回来?”雪兰嫌恶地捂住了鼻子,真心太臭了。

李氏却把女人扶去了她的卧室,对雪兰说:“这是……这是你们莺莺姨,还记得我跟你们说过吗?小时候跟娘一起长大的人,我唱文小生,她唱小花旦。”

“她是小黄莺?”雪兰惊讶地问。

李氏拿手绢擦了擦泪说:“是她,就是她,她在街上喊了我一声,我……也看了她好久才认出来。”

李氏很少说她在戏班子时的事情,但是每回说起来,都会提起一个人,就是小黄莺。她们六七岁时就在一起学戏了,吃睡在一起,挨打在一起,唱戏都同台,跟正真的姐妹没两样。十七八岁的时候,李氏叫刘老爷买走了,从此她再也没有听说过小黄莺的消息,没想到竟然会在如此大的沪市相逢。

“莺莺?莺莺?”李氏也不嫌脏,拍着女人的脸说,“你醒醒?”

“夫人,她身上很热,怕是发高烧了,不如给她盖上被子捂一捂,捂出汗就好了。”大妮说。

“胡扯。”雪兰一头汗地说,“外面三四十度,你给她捂汗?赶紧去请医生啊。”

把楼下诊所里的老大夫请上来看了看,老大夫探了探脉搏说:“她这情况不好啊,你们看过她身上没有?有没有伤处或者溃烂,这味道不大对啊。”

李氏请老大夫去了门外,然后和大妮给女人退下了衣物,一脱下来不要紧,雪兰几乎当场吐出来。

那味道太恶心,和着屎尿和脓水的味道,女人身上大片大片密密麻麻的红斑,□□不知道是被烫过还是怎么的,满是漆黑的疖子,一个一个的,太恶心了。

“哎呀……”大妮也是个小姑娘,看了一眼,就远远地避到了一边,和雪兰一样脸色苍白地靠在墙角。

“娘,这不会有传染病吧,你小心点,别乱碰她。”雪兰比较胆小,有种想马上去洗个澡的*。

李氏皱了皱眉,给女人盖上了一条床单,然后走出去跟大夫嘀咕了两句话。

大夫摇头说:“看来是病入膏肓了,你们最好赶紧送医院,家里用艾叶烧了熏烤,小心染上病。”

大夫离开后,李氏回来看了那女人一会儿,忽然拿起钱包,对雪兰和大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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