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剑神-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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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帅亲卫队也有魔法师,但都留在元帅身边,没有跟来。
元帅亲卫队的成员永远处于战备状态,门口的两个剑士门卫认出是罗岚,但罗岚没有军职,没让他进去。
罗岚地位太高,不能自降身份,助手华森上前说:“我们伯爵来找冈萨雷斯队长,想送各位每人一把附加洗剑术的长剑。”
左面的门卫马上进去报告冈萨雷斯队长。
不一会儿,冈萨雷斯带着两个侍卫走过来,他是一个长着络腮胡、秃头的中年人,四十多岁,满面红光。他热情地拥抱罗岚,笑着说:“您真是一位慷慨的领主,要知道最便宜的初级长剑都需要一百金克拉。来人,把这车长剑送进去。”
罗岚面带微笑,说:“我劝您最好看一下这些长剑,一百金克拉可买不到。”
冈萨雷斯诧异地看了罗岚一眼,很快明白这些不是普通的长剑,于是亲手打开。
“嘶……”就算冈萨雷斯是见过无数大场面的大剑师,看到一整箱闪烁着中级洗剑术之光的长剑也忍不住倒吸一口气。
旁边的剑士探头一看,嘴巴大张,半天说不出话来。
冈萨雷斯经验丰富,在一瞬间判断出这是四重中级长剑,难以置信地问:“尊敬的罗岚伯爵,这真是送给我们的?”
罗岚微笑着点点头。
“哈哈哈……”冈萨雷斯双手扶着罗岚的肩膀,大声说,“我冈萨雷斯保证,这一路上谁敢动你,我就把他剁成八块喂狗!罗岚伯爵,以后您可以随意出入我们的营地!”
他又朝营地大吼:“兔崽子们,都出来拿好剑!多少年没见过这么好的长剑了,军部那群后勤官除了蠢猪就是蛀虫。”说着,他也拿了一把。
冈萨雷斯身为大剑师,手中的长剑也不过是加了坚韧、锋利之光和流畅之光三种洗剑术。这种初级、中级和高级洗剑术各加一个的,只能叫高级长剑,不能叫多重高级长剑。
像罗岚的长剑,虽然只是中级长剑,但初级和中级洗剑术各两个,就是多重中级长剑,比普通中级长剑贵得多。
一把初级长剑价值一百金克拉,一把中级长剑价值五百金克拉,但一把高级长剑至少价值一万金克拉,而大师长剑最低价值十万金克拉。
罗岚的四重中级长剑,每一把至少价值三千金克拉,一百把四重中级长剑绝对是一份天大的厚礼。
营地的剑士们听到有好剑,像恶狼似的跑出来,看到是四重中级长剑,眼都红了,抢过一把就注入斗气测试,生怕是幻术。
“真的,是真的!老子也有四重中级长剑了……”一个大汉狂吼,被冈萨雷斯一脚踢飞。
冈萨雷斯尴尬地说:“您别见怪,我们身上都是标准亲卫装备。您要知道,只有高级剑士或准将才能领取中级长剑,这些兔崽子一辈子也别想拿到四重中级长剑。”
罗岚笑着说:“军人是国家栋梁,无论要求什么都不过分。”
冈萨雷斯能当上亲卫队长绝非靠肌肉,他大声喊:“兔崽子们,这些四重中级长剑是罗岚伯爵送的礼物,都给老子听好了,这一路上谁要不出力,别怪老子不客气!拿了人家的好东西,就应该他X的出力,听到没有?”
“明白!”剑士们齐声大吼。
罗岚笑容满面看着这些剑士,这些人都可能是救他命的人。
有了大炼金师的帮助,一辆长七米、宽三米、通体黑色的超大型马车很快完工。这辆马车通体由魔化金属打造,非常坚固,车厢底部有大型防护魔法阵,一旦开启,可以承受大法师级的魔法攻击。
车厢里面相当于一间大卧室,一半被大床占据,大床上可以睡下七八个人。另一半则是桌子、柜子和梳妆台,各种日常用品一应俱全。甚至根据罗岚的要求,制作了一个小隔间,里面是罗岚亲自设计的魔法马桶。
罗岚还在自己的次元空间里放了两台魔法浴缸,留给阿芙拉、妮丝和凯瑟琳泡澡,魔法浴缸是耐瑟瑞帝国产的,用起来非常方便。
车厢是完工了,但问题是这辆马车太过沉重,至少需要十六匹马才能拉动,而且每行走一小时要休息半个小时,否则拉车的马活不过七天。
最后还是大魔药师塞拉解决了问题,他利用龙血制作了一瓶魔化马魔药,然后给四匹骏马喝下。四匹骏马发疯了一天,最后慢慢变异,全身的马毛褪光,形成一层鳞片,眼睛也由白眼黑瞳变成金眼竖瞳。
魔化马又高又大,身高和体长增加两成多,全身的马肉鼓鼓胀胀的,充满了力量。
这四匹魔化马充满了野性,谁也不怕,而且根本不认照顾它们的马夫。
罗岚带着众人去看魔化马,一个初级剑士上去挑衅,被一匹马踢得抱头鼠窜;高级剑士哈尔过去,被四匹马合力逼得慌不择路——哈尔空手也拿四匹马无能为力。
四匹魔化马趾高气扬,看到罗岚这边人多,马上咴咴叫着冲过来。
罗岚镇定自若释放龙威,四匹马顿时四蹄发软摔倒在地,惊慌地看着罗岚。其中最小的黑马眼珠子一转,像小绵羊似的跑到罗岚面前献媚,用头摩擦罗岚的肩膀,其他三匹马也有学有样,非常温顺。
四匹马在罗岚的命令下,乖巧地配合马夫装上驾辕。经过严格测试,魔法马车正式完成。四匹魔化马可以拉着马车奔跑二十四个小时而不疲惫,最高时速可达五十公里,但正常时速是三十公里。
由于是魔法马车,在时速三十公里的时候几乎感觉不到颠簸,非常舒适。
有了魔法马车,罗岚便带领庞大的队伍正式向巴洛国都出发。
第三卷 强者之路 第140章 炽焰魔侯爵
罗岚的队伍共有三部分组成,分别是元帅亲卫队、已经组建了近半年的新火光佣兵团和伯爵府的人,浩浩荡荡共有四百多人。仅仅马车就有三十多辆,一半用来运食物和杂物,另一半马车上坐着伯爵府的文官和侍女,这些人不可能走路。
为了到帝都后有人可用,必须带着幕僚、助手、侍女、法师和佣人等等,罗岚可以大大咧咧上路,但罗岚伯爵不能。
罗岚原本不想带妮丝和阿芙拉,但妮丝以治病为借口死活不离开,汉弗莱男爵只好派出最强的那位隐秘骑士保护妮丝。阿芙拉更不用说,现在她和罗岚是热恋期,她绝对不会离开。
有元帅亲卫队在,所有人都感觉到很安全,一路上欢声笑语不断,伯爵府的人完全当是一场野游。
当然,元帅亲卫队并没有护送罗岚,他们仅仅是顺路。元帅亲卫队是带着怀特元帅的口令巡查帝国第十二军团、第六军团和第三军团,而这三个军团分别在巴洛国都、诺丁王都和帝都附近。
巴洛国都离罗岚港有四百多公里,而罗岚的车队每天走四十到六十公里,八天后,车队安然抵达巴洛国都区域。车队没有继续去巴洛国都,而是向国都外七十公里的一座小城前进。
当天夜晚,罗岚的车队赶到红石城,而城内的士兵开门列队欢迎——红石城驻扎着荷曼帝国第十二军团,荷曼的三个王都和六个公国国都附近各驻扎一个帝国军团。
十二军团军团长萨顿和亲卫队长冈萨雷斯是好友,都是怀特元帅一系的人。
冈萨雷斯是个大胡子壮汉,满口脏话,但萨顿却是一个彬彬有礼的贵族,亲自出城,热情地把罗岚等人迎进红石城,并举行了一个盛大的晚宴。
军部要比皇室干净那么一点点,或者说,军部的派系非常分明,支持大皇子和支持二皇子的军团泾渭分明,第十二军团则属于铁杆的军部系,只听令于当今军部元帅以及格兰特大帝。
正是因为这样,罗岚才敢入城,并决定在这里居住一段时间。
在当天的晚宴上,罗岚和军团长萨顿谈的很愉快,主要原因是罗岚地位太高,萨顿又很会做人。两个人不仅没有矛盾,罗岚还通过透露罗岚港的内幕消息,送给萨顿一笔不错的生意。一个为攀附大贵族,一个为结交军部高官,双方皆大欢喜。
萨顿早就知道罗岚要来,所以提前把城里一整条街的商人住宅腾出来,这条街上有全城最好的房子。
那些商人乖乖地搬离,背地里把萨顿骂了个狗血喷头,但听说大名鼎鼎的罗岚伯爵要入住,一个个顿时红光满面,好像是一种了不起的荣誉——这座城里一半的商人直接从罗岚港进货,另一半商人间接从罗岚港进货。
经历长途跋涉,大家安然入睡,但有个别人的房间设置了隔音结界。
第二天一大早,妮丝照例跑到罗岚的房间,发现罗岚竟然不在,于是四处寻找,最后在阿芙拉的卧室发现光着身子的两个人。
妮丝隐约猜到罗岚昨天晚上让阿芙拉舒服,她心里马上不舒服起来,但不表露出来,调皮地爬上床,钻到两个人中间。
“啊……”阿芙拉尖叫一声,差点晕过去,然后用被子蒙住头,不敢露面。
罗岚哭笑不得,穿上衣服,拍了两下妮丝的屁股,抱着她回到卧室,“被迫”给妮丝治疗。
吃过早饭,这条街上的商人联合求见罗岚,希望得到罗岚伯爵的指点。
罗岚见到他们,才知道自己住的房子的来历,便说要付房费,可这些商人根本不敢收,别说收了以后萨顿将军饶不了他们,以后去罗岚港还会被同行骂——罗岚伯爵住你们家是瞧得起你们。
罗岚也知道这些人的难处,于是说了一些地球上很普通的经营理念,这些商人听到后如获至宝,连连夸奖罗岚有商业头脑。
到了中午,罗岚才以午睡为借口让他们离开。
中午时分,家族法师行动起来,罗岚的替身出场,在院子里练剑。熟悉罗岚的人一看就会看出破绽,但如果在远处,则没人能发现真假。
罗岚本人则在午睡后,利用黄金面具变成一个壮汉,随着一队家族佣兵离开庭院。罗岚又到火光佣兵团居住的地方,从凯瑟琳手里借了一匹马,离开红石城,前往巴洛国都。
两个小时后,罗岚拿出一张画像,再次改换容貌,变成一个落魄的小贵族罗曼,是个初级剑士,进入巴洛国都。这个贵族真有其人,不过想在罗岚港走私,被伯爵府的人杀掉,外人不知道他的死活。
巴洛国都是公国的中心,本来繁华程度不亚于罗岚港,但由于恶魔侯爵的出现,给巴洛国都蒙上一层阴云,城里人心惶惶。
罗岚已经从萨顿将军那里得知巴洛国都的一些事,但他仍然需要找隐秘骑士。他雇了一辆城内马车,来到一家经营香料的店铺。
这家店主就是罗岚家族的隐秘骑士——第一任罗兰伯爵从战场走出来,忧患意识很强,一直在各地布局,情报网甚至延伸到国外。不过由于伯爵府几十年没有大动荡,这个情报网几乎变成商业情报网,直到罗岚出现后才有所改变。
通过这里的隐秘骑士,罗岚得到了更详细的情况。
在将军离开后,巴洛大公便把他的长子班森关押起来,还抽了三十鞭子,骂了整整一天。隐秘骑士根据大公府里传来的消息得知,原来巴洛大公对两位皇子的斗争唯恐避之不及,偏偏他的长子班森和大皇子关系极好。去罗岚港妄图刺杀罗岚的人,都是班森调过去的,跟巴洛大公没有一点关系。
罗岚得知后才释疑,他原本就觉得巴洛大公绝对不会蠢到插手皇子相争,如果真要插手,就不是派大剑师那么简单,而是会出动上位剑师。
在柯鲁士,罗岚就已经做出选择,既然不知道两位皇子谁是元凶,既然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查,那就把所有的敌人杀光!
他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巴洛大公的长子班森!
就在罗岚和隐秘骑士商量杀班森的可行性的时候,一道宛如炸雷的吼声滚滚传来,仿佛从天空落下:“人类,交出银魔角,献上你们最美丽的女子,献上你们最珍贵的宝物,献上你们最美味的食物,我会离开!”
“我X!”罗岚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他立刻想通在魔法游轮上艾弗逊子爵为什么要卖银魔角,肯定是被恶魔盯上才急于脱手。
“这个恶魔没有出现在罗岚港而是这里,证明他只能隐约探测到银魔角的大体位置,不会太精确。我到巴洛国都,难道是自投罗网?”
罗岚连忙问隐秘骑士:“那个恶魔是什么种族,有什么来头?”
隐秘骑士连忙说:“是恶魔中的高等种族,炽焰魔侯爵。”
罗岚又问:“银魔角是什么?”
隐秘骑士摇头说:“谁也不知道。巴洛大公的人只知道那个炽焰魔侯爵突然出现,似乎在寻找什么,并没有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