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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月关作品集(一共七部小说)-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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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来意,不由大失所望。

  原来,这对男女就是崔元烈和朱善碧。两人情窦初开,彼此有了情意,很快就打得火热,结果被朱大人听到了些风声,把女儿唤来一问,得知对方不过是个乡伸之子,小小生员,顿时就不乐意了。这样的人家怎么配得上他朱大人?

  崔家与皇帝有恩的这层渊源,崔元烈并没有告诉朱小姐,本来就是嘛,皇帝感你的恩,是皇帝的事,你要是自己不识相,走哪儿张扬到哪儿,说皇帝当初落魄,受过你家的周济,那就太不上道儿了,这正是崔家一向很低调的主因。

  再说这种恩情,也就限于皇帝对崔家老爷子崔迪的感激之情,一旦老人去世,皇上所赐之物、皇帝给予崔家的殊荣,也不过就是一段光荣历史罢了,不可能依仗持久,皇帝的这份恩宠,并不能为崔家的子侄带来什么,朱元樟可不会因为感念崔老爷子的恩德,就滥施权力给他来个鸡犬升天。

  所以崔元烈不想在心爱的姑娘面前卖弄这些事情。

  朱大人这一出面干涉,正与崔元烈你侬我侬,情深意重的朱大小姐如何忍得,她偷偷溜出府来与心上人商议对策,不想却被父亲派来监视她的人发现,回去告诉了朱大人,朱善碧的两个哥哥马上带了一大票家丁护院跑来抓人,二人见势不妙立即逃走,可走到了城门口却发现早有朱家的人守在那儿,无奈之下,崔元烈想起了好友杨旭,便来向他求助了。

  肖管事正心系女儿,也无心去听他到底有什么事情求助,崔元烈曾经登门拜访过,少爷当时不在,后来听说后曾吩咐过他,说这位崔公子乃是交情极好的朋友,他若再次登门,一定要好好款待,如今听他说只是要暂借府中住上两日,避什么风头,便一口答应下来,吩咐翠云把两个人带去厢房,其他的事等少爷回来再说。

  杨府门外有个小丫环远远地缀着崔元烈、朱善碧二人,见他二人进了杨府许久不再出来,歪着头想想,便转身跑开了……

  夏浔急匆匆地赶到孙府,就见孙府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刘府家人进进出出十分忙碌,夏浔纳罕不已,走进药堂对那掌柜的说道:“老掌柜,杨某想见见庚员外,还请代为通传一下。”

  “哎哟,是杨公子来了。”

  老掌柜的一见是他,忙从柜台后面走出来,陪着笑道:“实在抱歉,今儿怕是不太方便,我们刘家今天娶媳妇,亲家都来了,正在签订婚书呢。”

  夏浔一脸茫然:“娶媳妇儿?孙家就只有一个女儿,娶的什么儿媳妇?”

  原来今天正是孙雪莲为女儿妙戈订婚之期。因为孙家是招赘上门,所以礼同娶媳,一般的家庭不会为此大事铺张,等到成亲之日,新郎绾儿登门成亲就行。但是也有家境富裕的人家,不想少了礼仪,因此会让女婿到府上居住,如同儿子一般,却把自己的亲生女儿送到亲戚家去住,当成媳妇儿。

  然后纳吉问彩,六礼不缺,一切比照给儿子娶媳妇儿办理,到了婚娶吉期,照样有花轿到亲戚家去迎亲,照样担嫁妆和鼓乐伴行,家中照样安排等新人的队列,照古例踢轿门、请出轿、牵新人上厅堂行交拜礼,同样鼓乐喧天炮声震地,大宴亲友和宾客,用热闹的场面把入赘形式加以掩盖,使男子堂而皇之地娶亲,女儿照样坐花轿“出嫁”做新娘。

  只不过这也就是个形式,并不能改变男方地位,成亲之后,男方的名字要写入女方族谱,并且改跟女方姓氏。一般的姑爷子到了娘家,那是客人,要隆重接待的,入赘的女婿就没地位了,他的娘子若是宠他还罢了,若是不然,叫他滚去睡门房,他也得受着,娘子若有兄弟姐妹,大抵如同公公婆婆、大姑子小姑子欺侮媳妇儿一般,排挤冷落也属寻常。

  孙家是有钱的人家,自然不想女儿成亲这样的大事平平淡淡地过去。同时孙雪莲也想避免女儿再与杨旭有所往来坏了名声,所以上次孙妙戈从玉皇庙回来不久,孙雪莲就以成亲为由,把她送到表姑家去住,把上门女婿招到家来,直到今天才把女儿接回来。

  今天,正是孙妙戈和上门女婿杜天伟换婚贴的好日子。


第065章 问心

  若是孙家不想大操大办,今天就无需把男方父母请卜博罕甲给他家一笔钱后,直接写定契书,如同买了个男人回来也就是了。

  “小子无能,更姓改名”,入赘的男子社会地位低下,被人视为下贱,尤其是富贵人家最为轻视之,男方父母的地位就更加可想而知了,根本不被当作亲家公、亲家母的,大多是从此不相往来。

  可是因为孙雪莲想把女儿的婚事办得风光一些,所以各种成亲的礼仪都奉行无误,双方父母、三媒六证,全都一丝不芶,因此今天破例把男方的亲生父母也唤了来,在孙府签订婚约。

  孙家的上门女婿叫杜天伟,名字很大,却是小门小户出身,家里有兄弟四个,他最小,很老实的一个孩子,只比孙妙戈大了一岁,看他站在长辈们面前那副木讷腼腆的样子,恐怕婚后比他的前辈庚员外的处境也好不到哪儿去。

  招赘文书是现成的格式,那媒人笔走龙蛇,匆匆写就:“立入赘合同文书人杜多利,系青州府博山县上马石村住人,其四子天伟,年方二十岁,无有娶过,今因请媒中证入赘青州孙家,乃究为夫,婚配成人,以抵为子,接受礼钱三十贯整。非||凡电|子|书论||坛

  杜家天伟,自入赘之日起,一入永入,一赘永赘,永为孙氏之子。此后管业入藉,挡差应遣,改名换姓,生不归宗,死不归祖,入笈担差。

  听伊教育,孝养父母,合好妻子,如若不遵,东逃西走,饮酒滋事赌膊嫖遥,延时误工,皆受孙家惩治。

  倘有亲族内外人等异言反悔,有其父杜多利一律承担,罚银入官听凭制裁。此系尔彼情愿,恐后无凭,立此人赘合同文书为据。

  这一纸类似于卖身契的婚书写罢,媒人签字又含笑递于本坊里正萧暮雨,萧暮雨提起笔来写上“某年月日,主婚人潇暮雨”,又递与杜多利夫妇等到杜氏夫妇和孙雪莲、庚薪夫妇签罢,就是两位当事人签字画押了。

  照理说,新娘新郎这时还不得见面婚书写罢应该各自送到他们所在的房间亲笔签字画押可这儿就是孙家,孙妙戈又是自幼娇纵她肯听话嫁人孙雪莲就谢天谢地了,这些小节上又哪会逆她因此她也在场。

  看着这个叫杜天伟的木讷后生畏畏缩缩,既不天也不伟,与心中那个风流侗傥、英俊潇洒的杨大少爷一比,当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孙妙戈是越比越泄气,直把他作了粪土一般,哪里还给他好脸色看了。

  孙妙戈面沉似水,匆匆挥笔也就,也不递与自己未来的丈夫,把笔往桌上狠狠一掼,便拂袖起身道:“表姑,咱们走!”

  夏浔向生春堂药铺的老掌柜告辞出来,站在街头心中茫然,一时踌躇不前。

  旁边两个闲汉站在那儿说话,其中一人道:“嘿,又他娘的是个卖大灯的,是哪儿人呐,听说是博山县人氏?”

  这“卖大灯的”是民间百姓嘲讽入赘女婿的一种称呼,因为古人逢年过节,喜庆佳期,都会在门前挂盏灯笼,写上自家的姓氏,可入赘女婿连姓儿都跟了女方,哪有资格在灯上写自己祖宗的姓氏,只能写女家的姓氏,所以即便是穷汉,自觉也比他们这种男人有骨气,便讥讽他们为“卖大灯”,的,意思是卖了祖宗。

  另一个懒洋洋地道:“还成啦,孙家有钱,孙小姐又生得千娇百媚,要不是这上门女婿不好听,让祖宗蒙羞,也容易受气,我都要上赶着去了。这姓曹的再不济,上的也是个黄花闺女呀,不比老庚那个接脚夫强?”

  头一个闲汉便吃吃地笑起来:“说的是呢,接脚夫兼卖大灯的,还他娘在老子面前摆谱充员外,我呸,你是不知道,上一回他人五人六地在我面前过去,我瞧他那德性不顺眼,马上高喊了一句:“孙员外,好久不见呐!当着他老子的面叫的,臊得这爷俩儿都胀红了脸皮,偏就屁也放不得一咋,,老子叫错了么?哈哈……”

  两个人得意洋洋地说笑着走远了,夏浔听得暗暗摇头,就在这时,孙妙戈怒气冲冲地从府里面走出来,正要走向骡车,忽地看见夏浔,登时喜极忘形,高声叫道:“杨公子。”

  夏浔一转身,就见孙妙戈提着裙裾兴冲冲地跑过来,激动的小脸绯红,那双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低声道:“你……你是来找我的么?”

  夏浔望着姑娘那双深情的眼睛,只能吱唔道:“唔,是啊,你……”

  “还不是我娘,不知发了什么疯,非逼我现在就嫁。”

  孙妙戈说完,那双眼睛火辣辣地看着夏浔,柔声道:“不过没关系,有出息的男人谁肯入赘?那个废物我方才见过了,哼,他敢管我才怪!人家人家以后还能和文轩哥哥常常相会的,只是最近一直住在表姑家里,实在不太方便。”

  夏浔听的头皮发麻,随口应道:“你现在住在表姑家里?”

  “是啊”

  孙妙戈有些不安地低下了头:“对不起,文轩哥哥,你吩咐我看着黎叔和庚薪的,因为我刚一回府,就被娘打发到了表姑家里,所以也没做成。现在那个入赘我家的废物又住到了府上,娘说是为了给我风风光光的操办婚事,让我坐一回婚轿,披一回嫁裳。可人家……人家宁愿与文轩哥哥在那四下无人的寺庙天井里幽会,也不愿意要与那呆头鹅的风光。”

  “妙戈……”

  夏浔对这位痴情的姑娘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说少了她难免伤心,说多了岂不是让她越陷越深,还没想好得体的说辞,孙妙戈的表姑走到车前,见她与一位公子聊了半天,已经引起路人侧目,忍不住扬声唤她:“妙戈,该走啦。”

  “哦!”

  妙戈答应一声,又复看向夏浔,一语双关地道:“文轩哥哥,我走了,你要自己小心,妙戈……等着哥哥还我《崔莺莺待月西厢记》的那一天,那时…….你我……你我……”

  她红着脸瞟了夏浔一眼,返身奔去。

  夏浔凝视着她的背影,心中忖道:“这件事和庚薪恐怕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孙府正在筹办婚事,他想对付我,现在也走不开,孙府上下正在到处清扫布署,下人们来来往往,平日里只有过年才能清扫到的地方这时也必常去,不可能用以藏人,庚薪如果想对付我,也不会挑在这个时候下手吧?可要不是庚薪,还有谁要对我不利?尤其是……他为什么不对我下手,却对我的贴身丫头动手,那是想知道什么?”

  夏浔对自己的判断动摇起来,他解下马缰,扳鞍上镫策马驰出不远,一阵风来,卷来一枚纸钱,也不知是谁家办丧事撒在街头的。夏浔侧身避过,看着那纸钱翻飞着远去,一踹马镫,便要去府衙问问消息,刚刚驰出丈余远,身子忽地一震,一把勒住了缰绳。

  他的眼前忽然浮现出一双飘忽不定的眼睛,随即一张面孔渐渐地清晰起来,看着是那么老实憨厚的一副面孔:“刘旭,刘旭!会是他么?”

  小荻被反绑在柱上,衣衫凌乱,遍体血污,鲜血已在她身上干涸成了浅黑色。

  她的头终于垂了下来,她没有屈服,自始至终都咬紧牙关,经受住了惨烈的折磨,她已昏迷过去。

  刘旭严刑拷问了她半宿,也不知使尽了多少手段,累得他筋疲力尽,现在已在旁边的铺上睡下,小荻因此获得了一丝喘息的机会。她还在晕迷之中,身体绑在那儿,仿佛一具没有知觉的尸体,只有偶尔发出的几下抽搐和突然变得急促的呼吸,显示着她曾受过怎么样的折磨,已至在昏迷中,身体也会不自觉地做出反应。

  夏浔忧急如焚,一出城门便打马如飞,使出了以他的骑术能驾取的最快速度。

  他不是主宰人间善恶的神祗,也不是高风亮节的道德君子,他本来与这小女孩毫无休戚相关的责任,理智的做法,他应该对小荻的失踪无动于衷,顶多做做姿态,安抚一下忠仆肖敬堂的心情。小荻不可能知道他的任何秘密,就算她肯招供,也不可能对人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所以他无需担心什么,如果掳走她的人真是刘旭,他越是漠不关心,越能证明他的无辜和清白。

  可他还是来了,他既不知道刘旭是否另有帮手,也不知道这么做会不会让自己一直以来的努力全部付诸流水。

  他来了,没有任何理由,没想任何后患,没计较任何得失,完全是出自于一种本能,一种对自己想要维护保卫的人本能的关心。

  在这个时空,那种焦急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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