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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宠冠六宫(重生)-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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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建一个新庄子并不容易,他还是倾向于买个现成的,这段时间别人都忙着跑亲戚,他没那样的烦恼,索性在书院周围找了起来。
    目前他已经相中几家,再过几天就可以去和人商量着把其中一家买下来。
    李卓然将自己的意见说了出来。
    颜舜华微讶。接着她说:“卓然你想得没错,要自己建确实太耗时了。不过那边邻近鹿鸣书院,很多人可能都不愿意卖。”
    李卓然说:“会卖的。”
    颜舜华说:“你先去探探,实在不行我们再自己建。如果要买现成的,最好买个大点的,我还想在里面弄些工坊之类的,可以自己做点好玩的东西。”
    李卓然认真记下了颜舜华的话。
    两人边走边聊,回到家中时已把庄子的事敲定下来。
    沈云初今日要接待客人,不能和颜舜华一起去送行。见颜舜华与李卓然回来了,颜舜华眼睛也没红,沈云初松了口气,上前说:“晚晚,今年的灯笼柿送来了,我都给你留着。”他上前将颜舜华抱下马,朝李卓然点了点头。
    李卓然下马,定定地看着沈云初抱着颜舜华走远,才牵起两匹马去马厩那边,挑来最好的马草给它们喂食。
    颜舜华被沈云初抱了一段路,就觉得不太自在。她严肃地说:“云初哥哥,我已经长大啦,你不能整天抱着我,还是让我自己走吧!”
    沈云初看着颜舜华郑重的表情,没有当她是开玩笑,而是弯身将她放下地。他温然笑道:“都听晚晚的。”他
    沈云初答应得这么痛快,倒让颜舜华不太好意思。她主动牵起沈云初的手:“走快一点,我要尝尝今年的灯笼柿。”
    灯笼柿长得比一般柿子好看,远远看去仿佛亮着光的灯笼,而且甜美多汁,口感极好。它的产量很少,只生长在一种特异的土质上,整个通州也只有那么几棵长得好的,每年想要买到都得早早去买。沈家路远,以前是买不到的,后来见颜舜华实在喜欢,沈云初就亲自去与树主人商量着提前订一些——沈云初好说歹说,也才勉强让对方每年留个十斤。
    灯笼柿长得晚,熟得晚,而且时间不定,于是沈云初每隔几天就会派人过去瞧瞧,柿子一红马上让人将沈家的份额买回来,马不停蹄地往回送。
    见颜舜华眼含欢喜,沈云初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这几日颜舜华与颜正卿处得那么好,他真怕颜舜华会跟着颜正卿走。从颜家派人过来开始,他就意识到这个一直黏着自己的表妹并不是真正的沈家人,她这样被他们疼着宠着的日子随时有可能结束。
    沈云初牵着颜舜华回到院子。见了那红彤彤的灯笼柿,颜舜华两眼发亮,十斤的份额,沈云初分了三斤过来,其他的才分到五个舅舅和沈老夫人、沈老太爷那边。颜舜华拉着沈云初一起吃,等李卓然过来了,她也递了两个给李卓然,让他去分李嬷嬷一个。
    李卓然拿着柿子出了门,找到李嬷嬷,递了一个过去。李嬷嬷把柿子搁下,拉着李卓然说了好一会儿的话,才旁敲侧推般说道:“卓然,你也快十四了,是时候议亲了。”
    李卓然墨绿的眼睛毫无波澜。他说:“不必。”
    李嬷嬷说:“卓然你……”
    李卓然说:“小时候的事,我都记得。”他望着李嬷嬷,“我不会和旁人一样成家立业。”他只适合站在他们姑娘身后。
    若是被人发现他的存在,他只能离开中原、离开姑娘身边。他也想如沈大郎那样建功立业,让其他人都来巴结他们姑娘、陪着他们姑娘玩,可想到记忆肿的一切,李卓然又收起了那样的想法。
    那样的事自然会有人去做。
    他只想像现在这样留在姑娘身边。
    *
    过完年沈家人又散去了。
    年后天气转暖,雪化了大半,山尖尖已冒出青芽儿。
    颜舜华收拾好行李,轻车简从地来到程应星家。一进门,颜舜华迎面遇上个白衣少年。少年约莫十二三岁,长得很俊,唇红齿白,十分清秀。
    颜舜华总觉得有些古怪。她也不怕生,开口问好:“哥哥,你是先生的儿子吗?”
    少年愣了愣。母亲跟她说了,这两天会有个女孩儿住进来。
    据说这女孩儿聪明至极,竟将难倒父亲的难题解开了。更重要的是,这女孩儿是沈云初领来的,说是他家表妹。
    听父亲说,沈云初家中已打算让沈云初与他表妹订下婚约。婚姻之事,逃不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沈家已有这般打算,她该放下的。
    少年捏了捏拳头,眸光落在颜舜华身上。饶是同为女孩,她也觉得这小女娃实在娇俏可爱、惹人疼惜……
    少年正想着,沈云初已帮颜舜华拿着行李进来。见少年站在那儿,沈云初温言问好:“永旭,你过来了?”他揉了揉颜舜华的脑袋,“这是我表妹晚晚。晚晚,这是先生的侄儿,叫程永旭,永久的永,旭日的旭,你叫他永旭哥哥就好。”
    程永旭?
    永久的永,旭日的旭?颜舜华莫名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她眉头跳了跳,想起了另一个名字:程咏絮。
    程应星有个女儿,自幼好强,能文善武,名叫程咏絮。
    通州城破,鹿鸣书院被毁,程咏絮被鞑子掳走。她没有放弃求生,寻机逃了出来。当时无人愿到通州来任职,她改换男装毛遂自荐当上通州州丞,立誓不再让通州落入鞑人手中。
    程咏絮女儿身暴…露之后,引来不少风言风语,她丝毫不曾放在心上,在沈云初的支持下继续以州丞身份留在州府。
    当时大晋上下风雨飘摇,朝廷里谁会管她是男儿还是女儿?她终归还是以女儿之身将通州守到了最后一刻。
    原来是她啊。
    颜舜华恍然了悟。
    难怪她刚才觉得有些古怪。虽然程咏絮早已习惯男儿打扮,但到底还是个小女孩,举手投足会流露一点女儿态。
    颜舜华挺喜欢程咏絮。她笑眯眯地喊:“永旭哥哥!”
    程咏絮心头一跳。明明颜舜华喊得甜甜的,她却觉得这小娃娃好像看透了什么。
    程咏絮压下复杂的心绪,伸手摸了摸颜舜华的脑袋,领颜舜华和沈云初去找房间。
    珠圆、玉润手脚麻利,很快将颜舜华的行李整理好了。
    眼看这边已经没什么需要忙的了,颜舜华把沈云初往外推:“云初哥哥,你也该去收拾你的住处了,你得住书院里呢。”
    沈云初无奈地说:“好。”
    沈云初一走,颜舜华就拉着程咏絮说话。
    程咏絮还是个半大少女,心里那点别扭很快被颜舜华的热情化解。她心中本就有不同于寻常女子的志向,对沈云初的感情不过是情窦初开时朦朦胧胧的好感。如今知道沈云初已有婚配,索性斩断了念想,安心招待起颜舜华来。
    程咏絮自幼得程应星教导,颜舜华的许多疑惑她都能轻松答出。越是相处,颜舜华眼神越发明亮,看向程咏絮的目光满是崇拜。
    程咏絮忍不住揉了揉颜舜华脑袋。
    这小女娃儿真是又聪明又可爱,怪不得沈云初把她当宝贝一样宠着。
    颜舜华就这样在程应星家住了下来。
    书院的生员都穿着白衣白袍,珠圆给颜舜华也改了套小孩子穿的。颜舜华每天高高兴兴地穿上,扎着两个包包头、背着小书包去书院那边旁听。每日程应星起身去书院巡查,身后都缀着个小尾巴。她亦步亦趋地追着程应星跑,小胳膊小腿的,却脸不红气也不喘,脚步迈得比程应星还稳健。
    没过多久,整个书院都知晓有这么个小生员。
    颜舜华才七岁,还不到讲男女大防的时候。起初还有几个古板的夫子不愿意让她来旁听,后来察觉这孩子不是来玩儿的,而是真真切切地在听自己讲学,也就慢慢接受了这个特别的“学生”。
    “老实说,瞧见她端端正正坐在那里听讲,讲起课来好像特别有劲。”这是有些夫子说的原话。
    长得可爱本就讨喜,更何况颜舜华聪明伶俐,有时别人答不出的问题她能不假思索地回话。
    更别提背诵和练字了。
    有了这么个“小同窗”,不少生员都比从前更勤快了。
    没办法,一个七岁小娃娃都学得那么好,你都十几岁的人了,却连个问题都答不上来,像话吗?
    一时之间,书院之中连放课后都是埋头苦读或者认真讨论的生员,整个鹿鸣书院仿佛被注满了勃勃生机。
    颜舜华住在程应星家,对这一切一无所知,只当这是鹿鸣书院风气好。
    程咏絮和沈云初却是住在书院里的,他们能清晰地感受到书院新一年的变化。
    瞧见那罪魁祸首还每天兴致勃勃地旁听和抢答,程咏絮和沈云初都有点哭笑不得。
    而程应星每天捋着胡子从窗边走过,逐一巡查。见每个生员都精神抖擞地听夫子讲学,他满意不已。
    这小娃娃果然是自己的福星啊!不仅让他没了被老友举荐的烦恼,还让书院的生员们都知耻而后勇,拼命地学、拼命地赶。
    当然,也不是每个人都是这样想的。
    书院之中有一批人是家里捐了学田进来的,也有几分小聪明,学业不至于跟不上,但从小锦衣玉食惯了,不太习惯书院清寒的生活。书院不允许带仆从,他们便重金诱一些家境贫寒的生员伺候他们衣食起居,继续过衣来张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颜舜华入了书院之后,愿意帮他们做事的人少了很多。
    这批人之中有个挑头的,叫潘成金,他是昌州人,年级也才十三。潘家十分富裕,算是昌州首富,他喜欢给头发擦油,擦得乌黑闪亮,衬得耳朵边上的黑痣也像在泛着光。
    潘成金一直看沈云初不顺眼,觉得沈云初假惺惺的。可他又对程咏絮很有好感,觉得程咏絮正是夫子所说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颜舜华进了书院,要么是和沈云初在一块,要么则是和程咏絮在一块。
    起初潘成金见她是个小女孩,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后来发现有了这么个家伙,自己很多事都得自己亲自动手了,永旭贤弟也不理自己了,顿时有点不满。
    潘成金命人去挖来一盒蚯蚓,说要钓鱼。等那生员一走,他就悄然把蚯蚓扔到颜舜华常坐的桌底下,准备好好吓一吓颜舜华!
    颜舜华抱着书包和程咏絮一起走进屋,走到座位旁脚步一顿,乐了。地上那些蔫了吧唧的蚯蚓横七竖八地蜷在那儿,瞧着可怜得很。
    别的小女孩怕这个,她可不怕。
    颜舜华瞄向旁边的程咏絮。
    程咏絮自然也是不怕的,但她生气了。
    她一看就知道这是谁的手笔。
    能进上舍却又顽劣不堪的家伙,除了潘成金就没别人了!
    程咏絮绷着小脸,转向潘成金,说道:“你立刻把这些蚯蚓清走!”
    潘成金笑嘻嘻:“春天到了,蚯蚓就爱到处跑,你为什么叫我清?永旭贤弟,你可不要血口喷人。”
    程咏絮说:“你若是不把它们清走,以后就别贤弟贤弟地叫我,我才不和你这种人称兄道弟!”
    颜舜华心里咯噔一跳。坏了,潘成金这人看着就是吃软不吃硬的,程咏絮这样和他呛声,潘成金会听才怪!
    果然,潘成金脸皮抖了抖,说道:“自从这小娃娃来了,你就只顾着陪她玩儿!谁稀罕!”
    颜舜华用纸折了个小盒子,正拿小木棍把蚯蚓一条一条挑进去。见程咏絮和潘成金快吵起来了,颜舜华招呼程咏絮:“永旭哥哥,我们把蚯蚓拿回去给先生钓鱼!夫子快来了,你也来帮帮忙!”
    其他人闻言都过去帮忙捡蚯蚓。
    程咏絮顿了顿,也转身去帮忙。
    潘成金一个人站在原地,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潘成金那批人只有他进了上舍,其他都在中舍或下舍。他神不守舍地上完半天的课,才去找其他人说话。
    另一边,有个生员在下课后一脸窘迫地向颜舜华和程咏絮道歉:“蚯蚓是我挖来的,我不知道他会做这种事。”
    等听这生员说完事情原委,颜舜华才知道书院里竟还有这样的事。
    这就是所谓的“勤工俭学”吧?
    颜舜华对潘成金这种做法倒是没多大恶感。
    有钱,肯花钱,好事嘛。
    颜舜华看向不远处的潘成金,感觉像瞧见了一块金灿灿的金子。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入V了!
    三章合一!这章特别胖!谢谢大家支持!
    因为下午有点事,没有及时和编编联系,所以v晚了!!么么么么!
    *
    谢谢大家这几天的地雷(づ ̄ 3 ̄)づ
    怪笑k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9…01 11: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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